夏至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阿里小说网novels.allcdn.vip),接着再看更方便。

刘郁飞在风沙里,心中,却是不徐不疾,一个武术家,越是在危险的时候,就越是要小心。不可以心浮气燥,刘郁在这方面,做得还是可以的。

他就属于那种临场选手,无论平常的表现是多么的糟,可是到了关键时刻,就能超水平发挥。飞在空中的他,闭住呼吸,小心的,把头缩着。风吹着他,他也由着,人在空中,总会有落下的时候,等风沙小了,他就可以平安无事了。

飞着,飞着,刘郁开始有点放心,他睁开眼睛,风沙还是很大。

刘郁吃力的从身上,摸出了墨镜,戴在脸上,再用手捂住,这样,勉强可以“看”了!

风沙黑压压,乌尘尘的,看不到尽头。

正在这时,刘郁瞧到了一个人,一个人影,那是一个人,还是一个神,什么人,可以在这风沙里,高兴的和一个疯子似的起舞,那人手上,还有一把刀!

是的,刀。

风小了,刘郁停下来,他落在地上,打着滚儿,站了起来,时不时的变换地。因为风沙还有很多,在空中,不住的落下来,如果他站在那儿不动,落下来的沙,会把他给埋起来的。

那人也是在沙子里飞,在沙子里舞,刘郁瞧明白了,他是要练功夫。

那人学的是刀法,在这风沙里,舞动短刀,那是一口短刀,可是在那人手上,却放出万道光芒。世上,居然有这种人,在这风沙子里,习练刀法。刘郁真是觉得,此行不虚了。

他走了几步,那人也渐渐停下,看了过来。

“哈哈哈哈……”

刘郁却笑不出来。

那人走近了,看了看,拿出一副墨镜来,道:“换这个,不用手捂了。”

那是用松紧带系住的一副墨镜,刘郁想想,就换了。

这个人才道:“辜劲松,你是?”

刘郁道:“刘郁,刘布雷。”

“怎么现在还有人表名有字么?呵呵……有趣,我就叫辜劲松,没有字号。”

“辜兄……这个……您是……”

“哦,我是这里的浪人族。”

“浪人族?”

“简单说,就是沙人族,我们是沙漠民族,从来都在沙漠里生活,呵呵,我是浪人族的族长,不过,我不管事,我只管提升修学我的武艺。”浪人族是怎么回事?辜劲松解说了一下,他说的很淡然,可是,刘郁却听到了一个离奇伟大的故事。原来,这里是西域。由于西域的环境日益恶劣,使得很多人,离开这里。

不过,有一种人,没有走,他们是身怀使命的忠义之士。

在这个西域的古国,过去,不知有多少的王朝,不知多少的国家,不知多少的朝代。

那些人死了,他们死后,自然是要埋葬的。但是,对于一个帝王来说,他最怕的,是什么?就是他死后都不得安宁。埃及在法老的墓里留下诅咒,就是对盗墓贼痛恨的一种无奈!

虽然痛恨,却又无奈,所以他们留下了诅咒。天知道灵不灵。不过有一点,该是不错的。

那就是帝王们,往往会从自己的国家里,选出一部分人,这部分人,免除了所有的税赋,只有一个责任,就是守卫帝王们死后的陵寝。

历史风尘,大浪淘沙。虽然,很多人都忘记了,放弃了,遗弃了,丢弃了自己过去,古老的责任,但还有一部分人,留下来了。哪怕他们真的忘了,但他们还是记得祖先的话,留下来,守卫这里,哪怕这里变成了沙漠。直到,有一天,一个伟大的沙漠英雄出现。

这个人叫卜鹰,他豪气万千,所向无敌,这辈子,遇到无穷的苦难,可是他仍坚持了下来,他统合了在沙漠里的,还残存的守墓者们,把他们编成一族。

这就是浪族。

若说沙漠是海,那他们就是那浮海之上的浪。

“遥想前辈风采……”刘郁惊叹:“那位卜鹰前辈功夫一定很了不得。”

“哪儿的话!”自家人不吹捧自家人,辜劲松道:“卜鹰老祖绰号是大漠飞鹰,你听这个绰号就可以知道了,他老人家功夫不厉害,只是轻功过人罢了……”

“轻功过人……”

“对呀,这里是大沙漠,在沙漠里,别的功夫再厉害,都没用,只有轻功是最管用的。如果你了解这里,知道这里,熟悉这里,再配合上好的轻功,在这里就可以花开不败。你看到那场风沙了,我现在用的轻功,飞沙风中转,就是这么练出来的。”

搞了半天……

卜鹰的武功不高,但轻功出众,也是,沙漠里,主要的交通工具,就是骆驼,骆驼不是不能跑,但正常情况下,骆驼是不会跑的,骑骆驼追一个轻功高手,那叫一个难。了解这里的地型,那个卜鹰打不过人,往沙漠里一跑,谁追谁死。谁奈何得了这么一位?这世上,不怕厉害无敌的高手,就怕那打不死的高手。特别还是轻功好的。你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出来,问题最糟的是,他出来了,你还拿他没办法,因为无论你怎么做,他要走,还是走得了。

“我们沙漠里,真正的高手,是明末那会子,那会儿,出了个高手,一人一刀,打遍西北无敌手啊。这人后来入了我们浪人族,我们浪人族,才渐渐强大起来。”

辜劲松不是傻子,他和刘郁说这些话,纯是因为,两人都是武林中人,是学武术,使功夫的,是同类人,他们没仇,也就成了朋友。

说过回会,两人看了地型。

刘郁对自己之前的位置,是一无所知,给风沙吹这么一回儿,在沙漠里,想要找回过去的朋友,那是想都不要想,一个不好,反而是会把自己给陷进去。

“这样……”辜劲松道:“我带你回我们浪人部落,在那里,你可以休息一段时间,我找个女孩陪你……”刘郁吃了一惊:“这也可以……”辜劲松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我们需要外来的血液。”然后他道:“等过了一个星期,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阵子的沙瀑,就会彻底过去。”

“怎么,还有?”

“有,当然有,这沙尘瀑,会断断续续,一个月呢。要不我怎么在这里练功夫?这里是沙漠,给风沙吹到天上去,也不必害怕,因为没有同样的硬物被吹起,只要在空中不被砸到,那就不成问题。我们人重,风沙也吹不远我们,只要小心,顺着风,跳起来,千万不可以不跳,只要不被沙子埋住,就可以了。很好玩的……”

也就是这辜劲松敢说好玩,当然,也是他会轻功。不会轻功的,一来是跳不起来,二来是跳也跳不高,风沙吹不动你,带不动你,你跳得次数多了,累了,跳不起来了,还是会被风沙埋住。但撑过一回,对轻功,特别是对风的捕捉,是很厉害的。

这也是辜劲松在这里练功夫的原因。

把这轻功练好了,哪怕是龙卷风,他都可以得保无事。

在沙漠里走了两天,加上半天,他们走到了一个村子,这是浪人族的村子。

村子不大,是一个在沙漠里的小山谷,里面还有些植被。当地的政府曾经希望他们走出来,但被浪人族拒绝了,他们在这里,一样可以生存,水,他们有地下水,这里的地下水,还是不错的,加上一些他们处理过的食物,生存是不成问题的。

有时,他们也会化妆,悄悄的走出去,淘换来了东西,生活用品,再回来。

此时的刘郁已经了解了,在浪人族里,并不是辜劲松一人说话算的。

这里三权分力。

辜劲松要做的仅有一点,那就是提升自己的武功,在沙漠里来回的玩,出没,想怎么样,就怎么样,遇到沙漠里的人,能帮,他就会帮一把。

还有一队,是由一个叫刀十三郎的人管理,他统御下,是一支浪人组织的武装部队,能打能杀。目的,是保护,维护,这个浪人族的生存安全,有时,他们还会去打猎,去杀狼。

最后,是这个村子的村长大人,那就是一个老头子,他管理这浪人族的后勤。让这个基地,人心稳定,不浮动,平静的生活,生产。就是这么简单了。

辜劲松回来,和村长说了两句,他就走了。

村长则是回到村子里,找了半天,拉了一群黑衣服的女人出来。

最后,从中选了一个给刘郁。

那个女人大约二三十岁的样子,长得漂亮,一副碧眼狐狸精的样子。

刘郁将在这里度过沙瀑。

他要做的,就是在这里付出住资。

他的住资,就是和这个女人做房事,在这里,尽可能的,留下他的种。

浪人族需要新鲜的血液。

刘郁永远也想不到,他的第一次,会丢失在这里,他不能拒绝,好在的是,他虽然肾水未固,但怎么说,也是十六岁了,十六岁的刘郁,身子虽有点那啥的,但偶一为之的放纵,该还是不成问题的。加上他的中华养心诀,和刘郁对自己的自信,他终于放开了。

进了屋子,女人不说话,她默默的在一边,做事。

先是把那分配好的房打扫一下,里面有一股子的味道。

当火生起来后,这里面算是有了点人味儿。女人开始生水,水在这里,还是很不错的。沙漠里,水贵如金,但在这里好似不成问题,这里的水资源十分的富足,在这里,有一个地下井,那里面的水,是无穷无尽的,怎么打,都不会打空,而且,有的时候,水还会往外喷。

很快的,一只边烂开的大桶箱,里面就注入好了水。

女人脱了身上的衣服,钻进这水里。

她的皮肤不错,刘郁也是给勾出来了,他知道这层关系,他脱不掉了,只好跟上去。

衣服脱掉,刘郁最后脱的是那靴子,他很怕自己脱靴后的气味,好在那并不是他想象中的重,那女人好似已经习惯,当刘郁进入水中,她立刻游鱼也似的扑上来,用自己的身体,贴着,抱住刘郁。

当一个初哥,面对一个成熟的女人……

在这种情况下,占据主导地位的,自然不会是那位初哥。哪怕那位初哥武功多厉害也是一样。这世上或许会有柳下惠,但那个人,绝对不是刘郁刘布雷。刘郁过去不沾女人,一来是他眼界高,二来就是他身为一个强者,不想要那些弱女子。可是这个沙女,却是不一样,她的身体证明她会点功夫,不过和刘郁是没法子比,但她绝对懂男人,只是几下子,刘郁被她去除了戒心。

低下头,她在水里,把刘郁不自然的挺起给包在口中。

很快的,刘郁就忍不住,呻吟起来。

女人张开腿,她给刘郁一种大马金刀的架势,好似她坐的,不是刘郁的身体,而是一金鸾宝座,坐下之后,她就掌握一切,刘郁就这么,糊里糊涂的,把第一次丢了。第一次,对于刘郁来说,并不舒服,他有点疼……这说来好笑,但真实,就是这样。可这滋味,却是上头了,好比抽大烟,第一次是不好,但次数一多,就迷恋得不成样子了。

刘郁很快就知道,他要做什么了,那就是和这个女人做。

他们从白天做到黑夜。

在晚上,刘郁睡着的时候,他仍能感觉到,这个女人在他身上乱转……

这种没天没地的日子,一直到第七天。刘郁总算离开了这里,他记不清自己是怎么离开的,但他就这样离开了,他怕自己再不走,就真的离不开那个地方了。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惊悚bug游戏终端

惊悚bug游戏终端

kM叁点水
天才“设计师”是一个孤芳自赏的疯子,当他进入惊悚游戏终端的那一刻,便注定了结局。以生命为代价通关各种有bug的次品惊悚游戏,起初众多虚拟玩家以为他又是一个被系统坑过来的倒霉蛋,是即将被压榨的小可怜。后来才发现,疯子的到来是为了他的玫瑰。系统终端每一个惊悚游戏背后,都隐藏了一个永不见天日的游戏彩蛋,那是疯子的爱人。如果从一开始他们的重逢就画上离别的倒计时,不管用多少鲜血和胜利都不能将疯子的玫瑰带回来
都市 连载 153万字
逆袭王妃:桂花娘娘有点儿甜

逆袭王妃:桂花娘娘有点儿甜

咪宝乖乖
【古言精品万人追读】小女兵穿越古代附身一个女扮男装的假小子,更可怕的是她发现自己还有个未婚妻。老爹要逼婚,人家可怎么办?“爹爹,我不要百合!其实我喜欢的是长腿欧巴。”某人羞答答说道。“我不管你喜欢什么巴,总之必须成亲!”‘爹爹,我投军去了,世界辣么大我想去看看……’某女最终留下书信一封,追寻欧巴去了。
都市 连载 21万字
这个女剃头匠功夫了得

这个女剃头匠功夫了得

鬼隶主
唐青因为一次剃阴头卷入李家遗产风波,从此平静的理发生涯不再平静,普通的人民理发店不再普通,街坊邻居都夸她这个女剃头匠功夫了得!(又名《人民理发店》)
都市 连载 114万字
炎黄人间

炎黄人间

吃瓜也快乐
天地巨变,灵气复苏。四十年后,一艘来自万里之外海岛的冰船姗姗来迟,拥抱这早已面目全非的世界。练气士,武道家,超能力者。天道,人道。莫渊:“我要再续这人间。”
都市 完结 108万字
知青她娇软,狼崽他超爱

知青她娇软,狼崽他超爱

光照进来
前世孟知缈错信竹马,出车祸,被一方向盘撞死。死后困于那位能干活,能揍人的狼崽子身边。他说,“你为何不善待她!”“早知如此,我何至于拱手让给你!”原来狼崽子暗恋她!他帮忙报仇,和渣男同归于尽,而她回到了1975年。这一世,孟知缈决定报恩!她手握空间,只需要许愿,要什么有什么!主打一个手动拥有!——娇贵的女知青,杏眼澄澈,像百货商店玻璃里面的洋娃娃。初见时,沈行之别开眼,却偷偷红了耳朵。他不知道,她是
都市 连载 49万字
资本家大小姐挣军功,老公宠翻天

资本家大小姐挣军功,老公宠翻天

元小天
芯片研发员丁一一带着画系异能和空间穿越到了六十年代的资本家大小姐身上,为了尽早过上混吃等死的神仙日子,她选择抱紧军人老公大腿。随军的日子有点苦?画系异能和进阶版空间齐上阵,让她从无到有、变废为宝,从此她吃喝不愁。为了让咸鱼生活更美好,她开始改造家里、制作木炭、做羽绒服、以及各种便民利民小工具,从此,咸鱼不闲了!什么?在家属院里人缘不好?背后蛐蛐还不算,竟敢当面CPU她?惯的她们!且看她怼天怼地怼空
都市 完结 129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