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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生命的种子

小欢子单独被那个老巨人请到一间大厅里面,进门的时候小欢子忽然有了一种走城门的感觉。屋内的陈设很简单,小欢子仔细辨认一番,才认出是一张大石头桌子,两把椅子。

“贵客请坐,老朽现任吾族长老,乙火风。”老巨人对小欢子很是客气。

瞧了瞧,小欢子也就直接坐到椅子背上,然后就看到又有一个巨人端进来两个大洗澡盆,乙火风端起自己面前的一个:“贵客请用茶。”

小欢子趴在盆子边喝了一口,里面茶水碧绿,略微有点苦,不过入口之后灵气浓郁,比他在天平谷喝过老狐狸的茶还好。

“在贵客身上,吾感觉到远祖的力量,远祖失踪数万年,吾族一直群龙无首;贵客将吾族黄金圣塔归还,此等恩德,可昭日月。”乙火风满脸虔诚,略带忧伤,似乎在追思那段远去的岁月。

“叫俺小欢子就成,冒昧地问一下,乙长老贵庚?”小欢子很是好奇。

乙火风目光悠远:“当年吾曾追随远祖周游四海。”

小欢子身子一晃,差点掉进盆子里面洗澡:“好长的寿命!”

“从理论上说,吾族不会死亡,除非是被人杀害远祖是否已经化归尘土,还请贵客明示?”乙火风虽然已经猜出大概,但是一定要小欢子亲口证实他才死心。

小欢子点点头,心中羡慕不已:长生不老啊“那都是从前的事情了,自这一界跟仙界分离,吾族也就不再拥有无尽的寿元,不过几万年还是能活的。远祖仙去之时,除了黄金圣塔,应该还给贵客一粒生命的种子吧?”包括乙火风在内的所有通天族人,都能从小欢子身上感觉到本族的气息,所以那个小巨人才能从地底发现他,而丙木雷等人对他也恭敬有加。

“种子?没有啊。”小欢子摇摇头。

乙火风捻着胡须思索一阵,这才恍然大悟似的说道:“吾族所说的生命种子,并非实物,而是一团灵气,这里面包含着上任主人的生命烙印,贵客若是炼化之后,就可以拥有吾族的神通和寿元。”

这样啊小欢子张着大嘴,傻傻的愣在那里。他现在终于知道,识海中那个白色的圆球是多么珍贵,差点被他糟蹋啦!

狠狠在脑门上拍了一下,小欢子的心神浸入识海,一切都是老样子,似乎没有什么变化,白蝶依旧绕着小欢子2翩翩飞舞。

“给俺拿出来吧。”小欢子的蜘蛛网渗入2号体内,试图将那个拳头大小的白球拉出来。

可是令他惊骇的是,白球似乎已经和2号的身体凝成一体,而且还有一股浩大的力量,将蜘蛛网驱逐出境。

“怎么会这样?”小欢子欲哭无泪,当初是他费尽心机,这才强行将白球融入2号体内,如今却取不出来了。

而且最令他不解的是,2号体内似乎已经生成几股主要的经脉,这样下去,岂不是有一天真会变成活人?

“肥水不流外人田啊。”收回心神,小欢子也就想开了,这厮最大的特点就是没心没肺,虽然大好机缘就这样从身边悄悄溜走。

乙火风不知道他体内的变故,不过看到小欢子多少有些悻悻然,于是说道:“可否叫老朽探查一下贵客的识海?”

修真者体内,最重要的就是识海,除非是至亲之人,否则绝对不会对外人开放。不过小欢子的识海倒是随便,先是金棒大圣在里面折腾,然后黄金塔也住过,倒是不介意乙火风再进来瞧瞧,或许还能帮点忙呢。

一股浩如大海的灵识忽然涌入小欢子的识海,令小欢子更觉自己的藐小,不过这也叫他更加坚定了心中的信念。

乙火风的灵识只一扫,然后就回归本体,两条雪白的眉毛也拧在一起:“贵客是将远祖的生命种子凝成化身,难道是准备以后夺舍?这样恐怕有些不妥,化身成长的速度肯定要超过贵客,到时候只怕夺舍不成,反倒被其所夺,误入歧途矣。”

“那还有没有补救的办法实在不行也就算了,反正也是俺造出来的。”小欢子倒是豁达。

“只要学会仙家的身外化身之法,就能将化身变为分身,而今之计,只能跟他多多交流。毕竟是贵客所造,如同手足一般。”乙火风看来也没有太好的办法,只能给出这样的建议。

“便宜了这小子。”小欢子有点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的架势,然后渐渐将话题引到别的地方,他很奇怪,以通天一族强悍的力量,只要他们动动手,绝对能成为这一界的霸主,或许这个上古遗族生性温良,不喜征战?

“吾族的愿望只有一个,那就是重返仙界,不过现在又多出一个,还要为远祖复仇!”乙火风身上杀气一闪而逝,小欢子一点也不怀疑,对方可以在瞬间将他秒杀。

“长老,吾来也。”门外风风火火跑进一人,和那些成年的通天族人相比,他明显矮了半截,面庞也稍显稚嫩,正是小欢子当初在火山上遇到小巨人。

等他在椅子上坐了,小欢子这才看到肥鸟从小巨人的头发里探出大嘴巴,而小青蛙则抱着狼狼,美滋滋地端坐在小巨人宽阔的肩膀上,狼狼还伸着小爪子,抓挠小巨人的大耳垂。而在小巨人的另外一个肩膀上却传来咕噜噜的声音,正是泡泡在那悠闲地吐着泡泡球。

“汝赠吾黄金圣塔,心中喜不自胜,倒是忘了谢汝!”小巨人看起来比第一次遇到的时候稳重了一些,稍稍有些歉意地望着小欢子。

乙火风满眼爱抚地望着未来的族长,只有他知道,通天族的族长要肩负多么沉重的使命。

“现在也不晚,俺不是撵着来讨要谢礼了吗对了,俺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小欢子心中原本对小巨人的那点不满早就烟消云散:哥本来就不是小肚鸡肠的人,再说了,那粒生命种子才是最珍贵的礼物,可惜被哥给浪费了“猪头哥哥,小巨人哥哥的名字黄金甲,今年都一千多岁啦!”小青蛙倒似跟小巨人混得很是熟稔。

“黄金甲嗯,好名字。”小欢子搞不懂通天一族是如何取名的,就随口赞了一句。不过这个小巨人一千多岁还这么幼稚,看来通天一族的成长确实漫长。

小巨人却很是兴奋,顺手将小欢子也拎到肩上:“跟吾取谢礼去,吾族对待朋友从不吝啬!”

看着年轻的族长风风火火跑出去,乙火风长老面带微笑,捻须摇头:“还是个孩子啊。”

小欢子心中很是期待:通天一族传承久远,比任何一个门派的历史都悠久,好东西肯定不少。既然人家诚心实意感谢,要是不多划拉点,岂不是辜负人家的美意,嘿嘿嘿在村落最后面,是几间东倒西歪的木屋,看样子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修葺,当黄金甲推开屋门的时候,传出一阵令人牙酸的吱吱扭扭声。肥鸟从黄金甲的头上飞起来,嘴里哇啦哇啦怪叫:“房子要塌,傻大个你准备谋财害命咋的?”

黄金甲憨笑几声,结果震得屋顶一阵摇晃,尘土簌簌落下,乌烟瘴气,这灰只怕也堆积了几万年吧。小欢子本来踌躇满志,想要狠捞一笔,免得坠了财迷的名头,结果一看这架势,心里早凉了半截。

烟消灰散之后,黄金甲这才蹑手蹑脚走进通天族的大仓库。里面十分空旷,一来是空间比较大,另外一个原因当然就是东西比较少。

“有没有啥好吃的啊。”肥鸟在库房里面乱飞。

小欢子抓抓锅盖头:估计这家伙要失望了,即便有吃的也早就烂了,瞧瞧这地上的灰,都把黄金甲的脚面子没了,那得多少年没进来过人啊!

“哇,火莲子,还有这个好东西!”肥鸟从灰堆里叼出一个红彤彤的坚果,大概有拳头般大小。

火莲子,就是那种能练出火莲丹的六品灵果!小欢子也吃惊不小,这玩意比火龙果还高级啊,肥鸟这吃货的运气还真不是一般的好。

“壳太硬,小欢子用你的杀猪刀帮俺切开。”一向精明的肥鸟也有犯傻的时候,把火莲子交给小欢子,那不是等于羊入虎口嘛!

小欢子笑呵呵地将火莲子收进戒指里面:“一会出去再吃,这里边灰太大。”说完就展开蜘蛛网,在灰层里面展开地毯式搜查。

肥鸟不知有诈,又尽心寻找。他对火属性的东西有一种天生的敏感,不大一会就又叼出来一只。还是小青蛙比较了解猪头哥哥的脾气,直接将这枚火莲子要过来,塞进自己的衣兜。

当肥鸟找了五六枚火莲子之后,小欢子也终于有所收获,从灰堆里面捞出一个黑漆漆的东西,长有两三丈,看起来像个大盒子,下面还有四个轱辘。

“这是吾族刚出生的娃娃乘坐的滑车,可惜吾小的时候没做过。”黄金甲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只可惜以他现在的体型来说,这个车子小了点。

“肥鸟,这个给你留着吧,等以后有了儿子正好能用。”小欢子一听说是小孩的玩具,未免有点失望。

说话间,小青蛙已经蹦到滑车上:“没有拉车的啊?”

肥鸟嘻嘻坏笑:“叫狼狼拉呗。”

“这里面应该封印着拉车的灵兽。”黄金甲抬手向车上打出一道灵气,只听得一个愤怒的咆哮猛然炸响,然后整个屋顶就咕咚一声掉落下来,整个库房里面又变成一个灰尘弥漫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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