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情偶寄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阿里小说网novels.allcdn.vip),接着再看更方便。

虽然确实是咽不下那口气,不说要怎么报复回去,房子方舒云是肯定得要回来的,那房子他捐出去,也好过送给那些狼心狗肺的人,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

等他把身体养好就杀回北京,现在的首要任务就是好好的活,保持良好的心态,熬死侄子一家。

每隔一段时间他就会写信告诉侄子,他马上就要回去了,叫他一家赶紧腾房子。

侄子现在肯定每天就在煎熬着,生怕他哪一天就回去了,这么想一想还真挺高兴的。

方舒云又看了看站在一旁的高小胜,心里增添了几分安慰,这孩子方舒云从第一次见面跟他的一番谈话开始,就知道他的心很正。

只希望之后的人生经历不要让他本来澄澈的心,变得混浊了。

“别担心你梁老师了,她好着呢。去哄哄多多吧,昨天可是等了你一天,趴在门边喊都喊不走”,方舒云对现在的生活挺满意的,平淡如水但又有滋有味的。

为了哄猫,高小胜拿出了秘密武器,一小块肉肠,纯肉的,一点淀粉也不加,是用猪的肉灌进猪的肠里,也不知道第一次发现这个吃法的天才是谁。

猪:“我灌我自己”

多多开始还不想理他,可见到高小胜手里的东西,还是屈服了。

算了,原谅这个人类吧,看在他有食物的份上,何必跟人类争这一口气呢,它是那样不识时务的猫吗

不过东西虽然吃了,但是摸头是不可以的,多多跳上了围墙,趴在了他经常待的地方。

高小胜也拿起画板和编辑寄来的信,跳上了围墙,挨着多多坐下了,也没去打扰它,自顾自地做起了自己的事。

这几封应该是文学杂志的编辑寄来的回信,西藏之行让他受益匪浅,积累了很多写作素材,一回来,就立刻写了一篇旅行随笔,寄了出去。

还有一篇以土生土长的藏族男孩为主人公的小说,讲述了男孩从小就希望骑上最快的马,获得赛马会上的第一名,在经受各种挫折和磨难后,最终获得了成功。

故事的剧情虽说有些俗套,但是加上对当地的风俗民情和自然风光的描写,让这部小说还是被选中了。

咦,高小胜查看自己信件的时候,居然发现了一封地理杂志的来信。

当时寄出去的时候,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没想到还真的被录用了。

如果说小说和随笔散文的录取在高小胜的意料之中的话,那么华夏地理的回信,则是在他的意料之外的。

这无疑是对他摄影技术的认可,尤其是其中一张拍摄布达拉宫前朝圣的信徒,被作为了最新一期杂志的封面。

杂志社还给他寄来了样刊,高小胜激动地看着被刊登在上面的图片,有一种巨大的成就感。

上次有这种感受,还是文章第一次被录用的时候,还真是像升级打怪,他也是打完第二关boss的人了。

见到高小胜沉迷于自己的事情,多多有些不乐意了,让这个人类不摸,他还真的不摸啊。

于是走过去用尾巴蹭了蹭高小胜的手臂,在高小胜要伸手摸一摸猫咪光滑的皮毛时,多多又赶紧跑开。

围墙上可是猫的主场,高小胜的行动没有那样方便,要不然他非得把它抓住,往死里亲它。

他只能坐回去等待猫的下一次袭击。

说实话每每看见编辑对自己的称呼,高小胜就有些想笑,天知道他为了取这个笔名耗费了多少脑细胞。

初来此地,看到小胜这个名字他简直是两眼一黑,简直是大俗,他不指望自己有个多么阳春白雪的名字,但至少不要这么土气。

不过后来妈妈的一番话倒是让他有些理解为什么叫这个了,也许就像苏轼所说的“人皆养子望聪明,我被聪明误一生。惟愿孩儿愚且鲁,无灾无难到公卿”,不必太聪明,也不必过胜,“高处不胜寒”,小胜即可,大智若愚。

寓意虽是好的,就是面儿上拿不出手,署名的时候总有些难堪,不如另寻一个笔名,用作一些正式场合。

左看右看,有些名字看着像模像样的,字儿都是好字。例如:言蹊,“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但仔细一瞧,更俗了些,反倒有一种用力过猛的矫情。

更不用说什么浩辰啊,重霄啊,看起来像三流狗血小说主人公的名字,俗不可耐、俗不可耐。

倒还不如小胜,虽说俗气,也算是在日常生活中会出现的名字,不至于读起来拗口或者别扭。

观民国一些大家取的名,瞿秋白、赵元任、李初梨、章太炎、王国维、钱玄同,乍一看没有什么难读、或者难懂的字,不过只是寻常罢了。

可看字的音节组成,又觉得本该如此,再要换一个字,那可比登天还难。

既朗朗上口,又寓意深刻,妙不可言,仿佛浑然天成。

高小胜自然是取不出这样的好名字的,可又不甘心就随便抓一两个字算了,可谓是煞费苦心。

忽然有一天,偶然在一本《文心雕龙》里找到一句,“研阅以穷照,驯致以绎辞”,绎字就不错。

《说文解字》中记载,绎(绎):抽丝也。引申为寻究事理,绎之为贵。也有思乙乙其若抽之义。

这么一看,这个字内含的精气神,还真是贴合高小胜自己的人生志向,根据自己的志向,不断调整人生的方向,不达目的不罢休,虽九死其犹未悔。

高绎,也算得上顺耳,行了,就它吧,高小胜立刻拍板,不能再想下去了,这几天为了这么个名字,掉了一大把头发。

那种烦躁的心情就像用十除以三得出的结果一样,无穷无尽。

难怪有些父母为了给孩子取名,差点把字典给翻烂。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江少的金丝雀,价值一个亿

江少的金丝雀,价值一个亿

开春宴来
三年前,她是豪门首富的一条狗。三年后,她把豪门首富当成狗。林西为了保住家里快倒闭的小公司。主动去勾引豪门首富太子爷渡过难关。可是太子爷江景壬有门当户对未婚妻。林西不想做小三,不想做情妇。她心有不甘的要求江景壬和未婚妻取消婚约。谁知太高估自己,直接被丢了出来。江景壬却早有预谋的提出包养。他给的实在太多了。只需陪他一个月,到他结婚为止。林西权衡利弊,决定被太子爷包养。不久后,林西意外怀孕。她想方设法拿
都市 连载 72万字
都市绝品神瞳

都市绝品神瞳

绫九爷
骚年偶得机遇,开启异能,人生从此一路开挂。
都市 完结 114万字
七零军婚,换亲后搬空女主的空间

七零军婚,换亲后搬空女主的空间

宗金金金
常岁岁在末世自爆,醒来发现自己不但穿书成了被换亲的炮灰女配,还睡了个残疾退伍糙汉。堂妹重生,要断她生路,那就打烂她的绿茶脸,搬空她空间,让她跟渣男锁死!渣男控诉道德绑架,送他断子绝孙连环脚,泼天的脏水倒回去!极品?恶亲戚?呵呵,敢招惹她常岁岁的,就没一个有好下场!只是那位退伍糙汉怎么就缠着她不放了呢?模样身材好是好,但……体力也太好了,白天不消停,晚上也不让她消停……
都市 连载 43万字
林平之江湖浣剑行

林平之江湖浣剑行

三千风华
剑未配妥,已陷江湖。千万人眼中有千万种江湖。穿越成笑傲江湖中的林平之,看他怎么以手中之剑,斩开这黑暗的江湖。
都市 连载 8万字
凤爷家的瞌睡虫马甲快掉光了

凤爷家的瞌睡虫马甲快掉光了

蓝心晨月
言染,一出生家里就发生变故,被父母当成灾星送到乡下奶奶家。在那个没有教育资源,没有人才的偏僻山村生活了十来年。奶奶病故后,父母迫不得已接她回城,却不愿对外公开她的身份。在每一个需要作出选择的时刻,毫无例外选择放弃言染,一次又一次的放手,让言染彻底与父母离了心。可当小女儿参加国际比赛时,他们发现比赛评委席上坐着的是言染。父亲身患重病时,那唯一能够救治他的医生,是言染。全球瞩目的公开庭审上,那一夫当关
都市 连载 52万字
我是吸血鬼,奇幻之旅!

我是吸血鬼,奇幻之旅!

宠儿猫猫
吸血鬼伯爵:威廉三世·朗恩,他用“初拥”的方式,将女主变成了吸血鬼;接下来,会有如何奇幻的旅程,在等着她呢?
都市 完结 4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