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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市客栈中没有白天黑夜之分,李玄风一直在赌场中呆了奖金二十个小时,目标才一脸疲惫的离开。

李玄风虽然不精通赌博,但以他敏锐的感知力和眼力,在这二十个小时中,手中一万筹码也变成了三百万。

这还是他为了不引人注意的结果,不然还要再翻上十倍。

“你是什么人”

跟着目标来到酒店客房,李玄风快步而上,伸手拦住了房门。

“认识这东西么”

李玄风扬了扬手中的唐刀。

“这是”

男子瞳孔猛然一缩,脸色大变,像是想到了什么可怕的事情一样,眼中满是恐惧。

“刀所在的暮穴在哪里,带我去。”李玄风走入房中,平淡的声音中带着不容置疑的意味。

“小子,你是什么人怎么知道刀是我盗出来的。”

男子脸色恢复正常,眼中杀机乍现,恶狠狠的说道。

此人正是军哥,这把刀对他来说太过邪门,在得到的时候,他有三个兄弟就因为这把刀而精神失常不说,整个人还变成了超人,不惧子弹,对着众人大杀四方。

有一个兄弟更是被活活吸干精血而亡。

军哥虽知道这把刀诡异,但这把刀价值连城,内心的贪欲让战胜了恐惧,最后他将刀带了回来,卖给了玉宝斋的老板。

只是这把刀实在太诡异了,他也怕因为这把刀引来麻烦,在刀卖了以后,他连自己兄弟都不顾了,只身一人躲到了鬼市之中。

在他看来整个长安,没有哪一个地方比这鬼市更安全。不管这把刀引起什么样的后果,都没人能找到他。

事实也如他所料,因为刀的原因,他的兄弟伙全都进了监狱,只有他还安然无恙,而且还活得很潇洒。

他虽在鬼市之中,但外面发生的事他早已知晓。这些日子正惶恐不安,听到李玄风的话语后,瞬间动了杀机。

“想要杀我么”

军哥的杀机逃不脱李玄风的感知,雪白长发下,一双眼睛冷若寒冰。

这种深入骨髓,没丝毫感情的寒冷,让军哥浑身打了个寒噤,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

“我不想说废话,带我去,或者死。”

随着话语,一抹寒光乍现,惊虹乍起。森冷的刀光下,军哥脸上血色全色。刀光来得快去得也快,一瞬眼间便已尽皆敛去,寒光闪烁的刀刃正对着军哥的咽喉。

快,太快了!

军哥根本没有看清李玄风是如何出刀的,刀光乍起,便已直指咽喉,他根本连反应都没反应过来。

感受到喉咙间传来的森冷寒意,军哥艰难的吞了一口口水,还没等他有什么动作,变听到身上传来一阵衣衫碎裂的声音。

下一刻,他身上的衣服瞬间化作布片,漫天飞舞开来。

“啊!”

军哥恐惧的大叫,身躯再也站立不住,瘫软倒地,额头早已满是冷汗。作为长安最大盗墓团伙的老大,军哥在黑道之中也是数一数二的人物,听过很多传闻。

比如说,世间真有武林高手,能以气外放,于十丈之外杀人,有百步神拳之威。

他一直以为只是传说而已,却没想到如今竟然能亲眼见到。

但望着近在咫尺的寒冷刀刃,军哥却没有感到丝毫的荣幸,有的只是无尽的恐惧,生怕下一刻就被割断喉咙。

“大侠饶命,不是我不带你去,实在是那地方太诡异了。兄弟们也是九死一生,才从哪里逃出来的,一路上还葬送了大半弟兄。”

见识了李玄风的手段,军哥再不敢有丝毫的小心思,跪在地上哀求起来。

“放心,有我在,你不会有事的。”

李玄风收回长刀,当先迈步而出:“但你若不去,就必死无疑。”

军哥脸色挣扎,最后狠狠的一咬牙,找出衣服穿上后,出门追上了李玄风。

他是个聪明人,知道怎么选择。

…………

据军哥所说,盗出刀的墓穴在秦岭深处。

两人出了鬼市,军哥找了一辆车,带着李玄风向华夏最大的龙脉进发。

李玄风从来没有来过陕省,更没有来过秦岭。

听军哥所说,陕省境内的秦岭呈峰腰状分布,东、西两翼各分出数支山脉。

想要到达目的地,必须得翻过一座叫蛇头山的山头。

蛇头山最高的地方有海拔一千多米,整个山像蟒蛇的头,所以叫蛇头山,不但高耸入云,还云雾缭绕,很是崎岖难行。

经西宝高速大约三个小时的车程,到达陕省南市的常羊山,然后又转向嘉陵江的源头。

车又开了个把小时,总算到了宝市的太白山脚下。

这时天色以黑,为了安全考虑,军哥提议明天一早在进山。李玄风自己无所谓,但想到军哥是普通人,也就没有在坚持。

停好车,军哥带着李玄风来到了一农家乐的小旅馆里。

“大侠,这里我来过几次,别看地方不怎么样,但味道实在不错,比起大城市的酒店也差不在哪里去。”两人坐下后,军哥将菜单递给了李玄风,一脸讨好的道:‘’你看,你喜欢吃什么随便点,我请客”

“你看着办好了。”

李玄风摆摆手,凡间的美食对他来说,没有任何的吸引力。以他现在的境界,虽然还不能做到辟谷,但一个月不吃不喝也无所谓。

整个农家乐里只有李玄风和军哥两个客人,因此上菜的速度很快。两人正吃着时,农家乐里又来了一群人。

这群人一共十二人,都是身形彪悍的青壮男子。为首的是一个中年男子,举手抬足之间,透露着一股威势。

“大侠,这伙人身上一股子土腥味,应该是盗墓贼。”

军哥不动声色的打量了哪群人一眼后,神情凝重的道:“而且他们都带着枪。”

“用不着担心。”

李玄风神色不变,这群十几人身上都带着血腥味,显然不是普通人。不管是盗墓贼也好,还是其他什么也好,只要不妨碍到他,就不管他的事。

军哥眼神闪烁,和李玄风说起了盗墓的事情。

八百里秦川自古以来就是有名的文物古迹荟萃之地,特别是北坡有着许多帝王陵墓群,其他达官贵人、富豪巨绅的墓葬就更加不计其数,所以这里永远是盗墓贼蜂拥而至的地方。

但再多的墓,也经不起蜂拥而来的盗墓贼长年累月的盗掘。这几年来,秦岭之中的墓已经被盗的差不多了,想要找到一两个值得倒的墓绝对不是这么容易的事了。

看这伙人的做派,应该是找到了一个大墓,不然不会如此兴师动众。

“凡是大墓,里面的珍宝必然价值连城,只要能掏得一两件,就足够花一辈子了。”

军哥内心火热,眼中满是贪欲。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面对大墓,作为盗墓贼的军哥自然极为动心。

“我没兴趣。至于你,只要带我到了地方,你想做什么,都是你的事情。”

李玄风当然听得出军哥的意思,神色丝毫不为所动,淡然拒绝。

虽然他也缺钱,但他堂堂九劫散仙,怎么也不至于沦落到去盗墓的地步。

军哥听了,内心很是失望。没了李玄风,要他一个人去和这帮带着枪械的盗墓贼抢东西,那简直是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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