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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清一口气跑上大街,就在街头闲逛。刚刚挨了父亲的训斥,情绪还是十分低落。

对于自己沉迷女生的问题,他自己也非常苦恼。谁不愿意成绩好呢又光彩又受别人喜爱。自己也不是故意要上课想女生,可女生老是自己钻到脑子里来,有什么办法,真的赶也赶不走……。

他慢慢走到了镇上最大的百货商店。镇上没有什么吸引人的去处,除了电影院,百货商店琳琅满目的商品,倒还让人百看不厌。沈清没事的时候,就常上这里来,虽掏不出钱购买什么,但过过眼瘾,也没人能把他怎么着。

正要走进百货商店正门的时候,从里面走出一个人来。那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女孩子。虽然还是四月初夏季节,年纪大点的人还没脱下毛衣,这个女孩子已经穿上了一件白底碎花连衣裙,一双米黄色透亮橡胶凉鞋。她的个子略显矮小,但她的辫子却长及腰际。

这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那副完美的脸庞仿佛是“美貌”的终极定义,再也没有什么美可以超越它。隔着五米远的距离,她的美貌已经让沈清感觉到了一种熊熊烈火似的灼热。真的,有半点夸张,下次考试还考全班倒数第十名。

女孩根本没有注意到沈清,从他面前飘然而过。沈清的视线却被她瘦小的窈窕身躯所“勾引”,再也收不回来。他一直盯着美少女走向街角,当她拐弯不见的时候,他才匆忙迈步追赶,他要继续欣赏这个绝世“丽影”。很遗憾,等他赶到街角,再也找不到她了。她就象梦里出现的人物一样,倏忽间莫名的消失。

几天过去,沈清始终不能忘记这个女孩。她是谁住在镇上吗她叫什么名字她吃饭吗她睡觉吗她会哭会笑吗……他被很多漂亮女生吸引过,但从未象这个女孩这样,令他失魂落魄。

遇到这个女孩之前,沈清对于漂亮女人是目标混乱的。只要哪个女人养眼一点,他就会对她幻想一番,不过不会长久。因为漂亮女人真的很多,他总是见一个就喜欢上一个,喜欢上这一个就忘了另一个。但是,见了这个女孩以后,情况发生等级性改变了。他一心只想着这个女孩了,突然发现,之前喜欢过的女孩没一个比得上她。

一旦目标固定,情况变得更加严重。从前目标多变,上课开小差的情况,还只是隔三差五的出现。毕竟没有女孩可想的时候,他还是会认真听课的。如今坏事了,他整天只想着这个神秘的女孩,没真正上好过一节课。

沈清的成绩差到简直能要人性命。没有足够的抵抗力,最好不要看他的成绩单,一看准会让人昏倒在地。到后来,父亲终于信心尽丧,哀叹一声:“算了,量你也成不大器,不管你了。”

父亲真的说到做到,很少再管沈清学习的事,表现出一副任其自然的姿态。实际上,父亲是把培养重点转向了二弟沈刚,沈刚也已经是初中二年级。孩子嘛,哪能个个都有出息。

没有了父亲的严厉管束,沈清一下轻松自由了许多。他就有更多的时间用于学习以外的活动了。他住在学校宿舍,因此大部分活动都在校园以内。校园里还有一个教师子弟名叫秦风,两个人经常碰面,就成了好朋友,一起玩耍聊天。

秦风比沈清小一岁,也比沈清低一个年级。两个人的教室隔着一栋楼,白天上课一般见不到面,要放学后才会凑到一起。

秦风是外地人,转学到这里,是因为外公和姨妈都在这所学校教书。因此他一口外地口音,很有些与众不同的味道,格外引人注意。

他性格也极随和,跟谁在一起都有话聊,非常好打交道。

这天,沈清跟秦风又在通向公共厕所的小径上相遇了,两个人一起撒完尿,就相伴着来到露天操场体育活动区,他们趴在双杠铁杆上,东拉西扯的说闲话。

到天色将暗,两人准备分别的时候。秦风说:“我们组织了一个歌舞团体,你愿意参加吗里面可有美女哦。”

说实在的,沈清对歌舞的兴趣并不太大,强烈吸引他的是最后那句“有美女”。他身上的每条神经线都给绷直了,有些压抑不住的欣喜说:“好啊,在哪儿”

“团体不是我组织的,我得跟她们先说一声,她们同意了,我才能带你去。”

沈清骄傲的内心被秦风不经意的怠慢严重挫伤,他不想让秦风看出他,一说起“美女”就口水滴湿鞋的样子,于是傲然说:“随便,去不去无所谓。”

秦风倒是没在意他这种口气,两人还是愉愉快快的分手离开了。

沈清很快就把这事给忘了,没必要在这种不太靠谱的事情上浪费心思。别人眼里的美女未必也是自己眼中的美女。他仍然念念不忘那个白底碎花连衣裙女孩。最痛苦的是,没有办法再次见到这个不知道名字的女孩。只要再见一面,就一面,死也足够了。

过了三天,是一个礼拜六的下午。秦风专门过来找沈清,跟他说:“她们同意了,欢迎你的加入。今晚就可以参加我们举办的团体聚会。”

“她们怎么同意了,她们认得我吗”

“认得,我一说她们就知道了。都在一个学校,当然认得的,谁不认识你爸呢。”确实,父亲沈学良还兼着他们年级的政治课呢。

“她们到底是谁我认得吗”

“你认不认得,我哪知道她们都是跟我一个班级的同学。发起组织的人名叫莫莉,莫莉我不知道你认不认识。她学习成绩很好的,年年班级前三名。我很钦佩她。”

莫莉沈清没见过这个人,但对这个名字再熟悉不过。这个名字在全校都非常响亮,对沈清来说,几乎如雷贯耳。他早就听说莫莉是低一个年级的同校同学。学习成绩非常优秀,各种比赛中,光荣榜上都有她的名字。尤其她的文章写得特别好,每期学校的作文优秀作品展示栏里,雷打不动必有她的佳作。

沈清很欣赏文章写得好的人,觉得真正有“文才”的人,一般都看事物、看问题比较深刻,能够看到事物的本质。而一个人看待事物,停留表面还是深透本质,基本决定了这个人是愚笨还是聪慧。所以,这个莫莉,不用说,肯定是个聪慧的女孩。

老师们口中经常谈到莫莉,充满赞赏和爱惜。连父亲也常常拿莫莉跟沈清相比,由不得多骂儿子几句:“看看人家,是怎么学习的好样你一个都学不到。”

每当这种时候,沈清心里很不服气,不禁心恨起这个莫莉。有什么了不起,不过死读书罢了。

现在秦风说这个团体组织者就是莫莉,一下勾起沈清强烈的好奇心。一定要看看这个莫莉的真面目。人都说,美貌和智慧不可兼得,估计她的聪慧多一分,容貌就得减一分,得看看这个女人长相有多丑。

“还有呢,还有谁”

秦风于是又说出两个女孩的名字,林月容,傅雪珍。

这两个名字沈清同样不认识,他跟同班女生都极少来往,更别提其它年级的别班女生了。当然,也可能偶遇见过面,但这会儿他很难对上号。

吃过晚饭后,大约傍晚时分,秦风如期来约沈清,准备去参加团体聚会。秦风告诉沈清,聚会地点就在莫莉家中,而莫莉的家就在镇上的光荣街69号。

光荣街沈清知道,至于69号,就不太清楚住着什么人家了,自己倒是经常打那儿经过,但从未留意过。

不过,刚走到十字街口,首先走过来一个男生迎接,这个男生沈清见过面,只是不太熟悉,也不知道名字。秦风介绍说,他叫张居杰,也是他们的同班同学。

张居杰通报,说莫莉有指示,今晚的聚会地点改动,安排在傅雪珍家。而傅雪珍家实际跟莫莉家同在光荣街,只相距十多米。

临时改在傅雪珍家的原因,莫莉表示是因为今晚傅雪珍父母都不在家,大家行动方便,可以自由放松一些。

但其实还有沈清不知道的原因。按照组织者莫莉的想法,沈清是别班男生,大家对他一无所知,不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有没有诚心跟大家成为朋友,或者说,是不是大家理想中的人选,这需要观察和考查。在没有真正了解这个新人之前,暂时还不能让他进入正式的聚会场地。跟这个新人的第一次交往,要选择在一个非正式的临时场所。

一个十四岁女孩就有如此慎密的心思,几乎让人难以置信,就算剖开沈清的脑瓜子,他也想象不到。

好吧,更改地点就更改地点,这根本没有什么影响。对沈清来说,他又不是来看地方,他来看人。于是跟随张居杰去往傅雪珍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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