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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忙着呢!今天这个生活不错啊!” 肉联站站长程德贵来得比较早,范大彪带着一起过来的。 至于黄新民,林志强担心他不熟路,所以一早就让林志勇去村口接去了。 事情安排好,不容易出差错。 对林志强来说,程德贵和黄新民一样,他们两个是眼下自己最大的关系,而且还是有利益挂钩的这种。 “请客吃饭,怎么敢太寒酸程叔,您先坐一会,家里地方小,您别嫌弃!” 林蕙欣泡了一碗茶端了过来。 这几天林国华腿恢复了很多,拐杖也丢了,只是不能走太快。 说话这会儿,也出来给范大彪和程德贵递烟。 “没事!你先忙,我跟你干爹转转......” 接过烟和茶,程德贵和范大彪出去转悠去了。 外面太阳暖和,晒晒太阳挺舒服。 这段时间温度还比较暖和,不过过完年不久会有一场大暴雪。 林志强记得比较清楚,这一年过完年不久之后,弟弟林志伟感冒发了高烧。 正是因为这一场高烧,把林志伟给烧成了弱智儿。 所以这几年最难过的日子,林志强到死都没有忘记。 林志强发现有些事情自己是可以改变的,但是有些事情他却不想改变什么,比如两个伯父家与自己家的关系。 为什么会变得这么僵,这么差 因为要狗改变吃屎的想法,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而且这种想法是烙进了骨头里的,林志强觉得厌恶。 林志强不是圣母婊,他没有理由,也没有想法去改变两个伯父家什么。 自己不去落井下石,也算是对得起两个伯父家了。 自己家和两个伯父家最好的相处方式就是,互不打扰互不干涉的状态。 不过,从目前来看,两个伯父家从自己家吸血的想法还没有断绝。 总想着什么时候从自己家里薅点羊毛,前天晚上搬砖和水泥的事就能看得出来。 两个伯父家的本质如果不改变,林志强宁愿一辈子都可以不相往来。 回到眼前,在这个年代想挣钱或者是想挣大钱,除了本钱之外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拉拢关系,疏通利用好关系! 好不容易拉上来的关系,林志强可不想这么浪费,所以林志强很早之前,他就决定请这顿饭。 包括生产大队长,也就是不久后村支书陈达民和生产队队长陈小周,这些人的关系处理好,对自己家里百利而无一害。 早上天还没亮,林志强就去放了暗插,放的不多只有二十副,随便弄几条鱼上来就可以了。 多的也不怕吃不完,可以让他们打包带回家。 负责拉鱼的是陈庆丰,十点多,陈庆丰推着独轮车回来了。 车上箩筐里面有十几条大鱼,大的有三十多斤,小的七八斤。 “强子,鱼收回来了!你看中午用哪条鱼合适” 陈庆丰擦了擦汗,指了指箩筐里面的鱼问道。 “中午就弄一条红烧鲤鱼吧!” 林志强把那条小点的鲤鱼从箩筐里拉了出来,七八斤,也不算小了。 做鲤鱼一定得抽掉那两根筋,不然鱼做得再好也会很腥。 就蹲在屋檐下,林志强把鲤鱼按在案板上开膛破肚,把鱼鳞内脏和筋都处理干净,打了两个花刀,更容易入味。 到了十一点多,林志强家里边开始变得热闹了起来。 陈达民一家和陈小周一家,加上陈庆丰一家范大彪两父子,人多了许多。 住在一边的大伯林国盛二伯林国安家也装模作样的出来走了两趟,但是却没有过来搭话。 还想着林志强能喊自己入座吃饭,但是怎么可能 所以说,眼红么 当然眼红! “林国盛,你看你家养的那些畜生白眼狼!家里请客吃大肉,连你这个大伯请都不请!你说说,他们是人么” 大伯婶吴国娟馋的不行,问题是林国华一家既不来喊自己帮忙,也不请自己一家人去吃。 不只是眼馋,还有就是嫉妒! 大队长陈达民家能上桌就算了,凭什么陈庆丰那傻小子一家也能上桌 想不通,越想越来气! 但是两家谁都不敢出来吵,大队长跟生产队队长都在外面坐着呢!吴国娟可不敢丢这个人! 黄新民来了,舅舅一大家子也来了,人基本上都到齐了。 林志强的饭菜基本上也做好了。 今天秀厨艺,着实让母亲罗秀莲吓了一跳,她没有想到,这段时间儿子不但会挣钱了,而且做菜的手艺竟然超过了自己。 原本打算三张桌子拼一桌,现在发现人有点多,坐不下。陈小周回去又接了一张桌子过来。 所以林志强分成了两桌,小孩坐一大桌,大人坐大桌,这样才算是坐了下来。 林国华几兄弟的事陈达民和陈小周自然晓得是什么原因,所以他们没有过来都理解。 两大桌,菜算得上顶级丰盛了。 卤香猪头肉,红烧猪蹄,香辣猪尾,蒸扣肉,红烧大鲤鱼,小炒竹鸡儿,口味野兔,爆炒大肠,还有一个芽菜。 荤菜多素菜少,关键分量还多,在这个年,代万元户吃得也不一定有这么好吧吧! “小林,没想到,你这手艺比老秦可不是好了一点半点,要不是你不想来矿里上班,我还真想让你去顶老秦的位置!” 别人看菜不一定看得明白,但是黄新民见识广,他有这个发言权。 这么多品种的菜,给老秦,也不一定能够整出来这么多口味来。 今天陈达民没坐主位,位置让给了黄新民,因为黄新民可是国营单位的后勤主任,正儿八经是有级别的。科级干部,跟镇党委书记一个级别。 虽说不是地方实权,但是级别在这里,谁都得给点面子。 两边坐的陈达民和程德贵,一个是大队长,一个是镇肉联站站长,程德贵也是有职务的,按级别的话算副科级干部。 “嘿嘿,黄叔,您过奖了,我是什么情况,您晓得的!来......我跟各位叔伯长辈倒酒!” 林志强拿着酒坛子,给一个个倒起酒来。 黄新民能喝,程德贵也能喝,陈达民,陈小周和干爹范大彪都能喝,自己跟陈庆丰还得陪着喝点才行。 “这酒不错啊!闻着劲大!” 平时都是喝瓶装酒,今天喝散酒,程得贵还是觉得不错。 “程叔,供销社卖的五谷酒,酒柜那个大叔说这酒纯粮食酿制的,没有勾兑过,好喝不上头!” 五谷酒,喝酒的都晓得,散酒里面也算是天花板了。 “强伢子啊,你这是下了不少本钱呐!” 陈达民一说,大伙儿都笑了起来。 “志强这小子是个会来事的角色,林大哥,你生得这个儿子给你长脸呐!” 程德贵说得引起众人的共鸣,这几天卖鱼,自己跟着赚了几百块。 关键是,自己只出了一个帮忙的和场地。这小子会钻营,自然挣得更多。 “我家这臭小子能有什么本事,还不是大家伙儿帮衬!来来来......借这顿酒,我敬大家一杯!” 林国华嘴上虽不夸自己儿子,但是心里自然是美滋滋的。 喝酒的众人端起了酒杯,喝了一口酒后开始吃起菜来。 酒好菜好,心情自然都好! 父亲敬完酒,林志强又开始打起圈来。 这种喝酒文化,是增补感情的来往。 晚辈敬长辈,酒杯得低三分,这是恭敬。 规矩,林志强自然清楚。 一圈之后,林志强脸上依旧面不改色。 “天菩萨!这臭小子半斤白酒下了肚,都没事人一样!天晓得在我那酒缸里偷了多少酒喝” 这话林国华没说,但是就是这么想的! 今天来了这么多人,几方人马都能喝。一顿饭下来,林志强怕喝了两斤多白酒。 这个酒量,连当爹的林国华都自愧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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