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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问来历,不问出处,看对眼了,便是朋友。

沈风此人,穿的华贵长袍和用的笔墨纸砚都明显不是寻常人家能用得起的,能毫不顾忌的在路边摊桌子上作画,还能为了防止心术不正的人看到自己画像上的女子而将其撕掉,这样的人再坏又能坏到那里去?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很多时候不但要看是不是合得来,还要考虑一下这个人的品行。

明显沈风也不是傻子,并非什么人都能入他的眼,在他看来,这乡下粗粝之地居然有刘秀这种身怀独特画技,且能一眼就合自己胃口的妙人,实在是值得一交。

他来历不凡,见过太多形形色色的人,几乎没有一个如同刘秀这般交往让他舒心的,刚一见面就宛如老友,这种‘他乡遇知音’的感觉当真奇妙。

“找个地方喝一杯?”沈风来了兴致,当即提议道。

刘秀亦是没有推迟,说:“正有此意”

他们都没有去问对方的根底,因为那没有意义。

两人一拍即合,沈风立即起身收拾东西,刘秀也不忙,吸溜吸溜的把面条吃完,放下面碗结账的时候,沈风也把东西收拾好了。

“这里叫青柳镇对吧?不知刘兄可否知道哪家酒楼喝酒舒服一些?”沈风背着箱子问。

心头稍微计较,刘秀眼睛一亮提议说:“酒楼喝酒太没意思了,不如我们去野炊如何?”

“有什么不一样吗?”沈风眉毛一挑。

刘秀笑道:“身处大自然,看秋风落叶云卷云舒,品美酒美食,岂不美哉?”

“妙啊~”听了刘秀的提议,沈风当即一拍手兴致盎然。

然后,刘秀说:“我去准备调料食材”

“我去买酒……”沈风立即接口说。

然后双方下意识道:“等下在这里集合……”

笑了笑,两人立即分头离去。

这种高山流水觅知音的感觉真的很好,无须多言,配合就是这么默契。

与沈风暂时分别后,刘秀先是去了一趟药铺,他发现,这个世界很多的调味品都能在药铺找到,被林边村村民视为毒药的辣椒被当做药材使用,能够驱寒,还有桂皮八角香叶之类的也有诸多药用价值。

大包小包卖了一些,刘秀又去了菜市场,虽然青柳镇这里类似于地球那边的华夏古代,可菜市场这种地方还是有的,毕竟镇子里面那么多人呢,买菜卖菜总得有个固定的地方不是。

这个世界的菜几乎都是纯天然的,完全可以放心食用,刘秀买了几种青菜,居然有猪肉羊肉?来一点,咦?还卖野兔和鹿肉,来一点,再去卖点油盐酱醋和工具,齐活儿了。

带着这些东西来到面摊之处,沈风也先后回来,手中拎着七八个装酒的器物。

“这地方想买到好酒可不容易,好在也有一番滋味,将就了”沈风提了提双手中七八种酒耸耸肩说。

刘秀笑道:“酒好不好不在于它自身,而是要看和什么人喝,我这边东西也准备好了,出发?”

“走,我之前来的时候看到有一个不错的地方,靠近河边,边上一片红树林颇有一番美妙,尤其是秋风吹过红叶漫天的画面”沈风迫不及待到,转身带路。

两人辗转半个小时来到目的地,正如沈风所说,此地依山傍水环境真心不错,尤其是那片红树林,宛如火烧,秋风所过落叶飘零,那种秋之微凉的感觉让人心有感触。

“先说好,我可不会弄吃的,不过我却可以抚琴作画以助兴致”到地方后,沈风放下东西抹了一把额头的汗水耸耸肩说。

“正好,弄吃的我虽然算不上精通却也还算拿手,交给我了”刘秀不以为意道。

接下来两人各忙各的,刘秀去捡拾柴火搭灶台,又用顺带买来的柴刀去不远处砍来一颗竹子削竹签穿食材,接着就是生火烧烤,忙得不亦乐乎。

另一边,沈风把自己的箱子打开,他那箱子简直跟个百宝箱似得,不但有折叠的画架这类东西,居然还有一个不大的古琴。

他把画架支起之后,先是自我陶醉的抚琴一番,琴声颇为悠扬,然后挥毫泼墨开始作画,溪流,田野,红树林,秋风落叶,不一会儿,一副秋日河边郊游图就渐渐画好了。

如此个多小时,刘秀在那边招呼道:“沈兄,东西做好了,来来来,你我对饮三百杯!”

“好!”沈风回答一声,也不管还没画完的画卷,丢下笔就跑了过去。

一块平整的石头上,刘秀已经摆好了十多种烤好的食物,酒也放在边上就等着沈风入席了。

两人相对而坐,沈风随意拎起一个酒葫芦说:“人生境遇尽如此奇妙,难得遇到刘兄,当痛饮一番,干!”

“干”刘秀也没有多说什么,扒开酒塞子就往嘴里灌酒,一口闷干葫芦中差不多两斤酒,把酒葫芦一丢喷出一口酒气说:“痛快”

那边沈风也丢掉酒葫芦,脸色微红道:“刘兄好酒量”

“你也不差,来来来,尝尝我的手艺,条件简陋,只能以烧烤下酒了,他日若有机会,我再精心烹制几道菜肴让沈兄品鉴”刘秀指了指身前的烧烤笑道。

沈风当即抓起一串烤兔肉说:“那我就不客气了”,旋即一口下去眼睛一亮,几口咀嚼吞下竖起大拇指说:“好吃!”

没有什么形容词,就是单纯的好吃。

其实对于沈风来说,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反倒是这种简单的烧烤没有吃过,加之刘秀此人也很对胃口,倒是给了他一番别开生面的体验。

“好吃也别忘了喝酒”那边刘秀也吃了一串烤鹿肉,再度举起一个酒葫芦说道。

沈风一边吃烧烤一边喝酒,忙得不亦乐乎。

除了第一个酒葫芦是一口干之外,两人都是边吃东西边小口喝酒,待到酒至微醺,沈风脸色微红道:“这两年我可谓是走过了大江南北,见过太多形形色色,却没有一天有如此舒心的”

相互喝了一口酒,刘秀喷出一口酒气说:“沈兄游历天下自由自在让人好生羡慕”

“这有什么好羡慕的,我反倒是羡慕刘兄你呢,没有人管束,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来,喝酒……”沈风摇摇头道,似乎想到了什么不顺心的事情,用喝酒来忘却烦恼。

又是一番畅饮,说了一些天南海北的趣事,两人都有点上头了,沈风毫无形象的躺在地上对刘兄挤眉弄眼的说:“刘兄如今独自一人,就没有想过找个女子一起过日子?”

“我才十四岁,急什么?还没自由够呢”刘兄在边上翻白眼说。

沈风当即瞪大眼睛愕然道:“刘兄才十四岁?我的天,我还以为你比我大呢”

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刘秀的外形也就十三四岁而已,如今还不到一年,虽然自身变化挺大,可刘秀却固执的认为自己才十四岁,所以一点都不脸红,撇嘴说:“我十四岁很奇怪么?”

“不奇怪不奇怪,哈哈哈,来,刘老弟我们喝酒”沈风发现刘秀才十四岁,张口就占便宜,酒喝得那叫一个畅快。

刘秀无语,这有什么好值得高兴的?

就在此时,刘秀心头一动,眼角余光看到了二十多米外有一条三米长红白相间的毒蛇向着这边游走而来,于是不动声色的在手中捏了一颗小石子。

反观另一边,沈风虽然醉醺醺,却也警惕性十足,袖子滑落,一张小巧精致的弩箭出现在了手中。

不待两人有所动作呢,突然恶风呼啸,一道巨大的蓝色身影从天而降,将两人都吹了个跟头,抬眼一看,却是一头巨大的蓝鹰已经抓住毒蛇在啄食了。

是早上看到的那头蓝鹰!

如此画面刘秀心头一动。

此时边上的沈风立即开口道:“刘兄别怕,那是我的伙伴小蓝,它很温顺,不会对你不利的”

说话的时候,沈风起身拍打了一下身上的草叶,还冲着蓝鹰打了个招呼,那边蓝鹰冲着它叫唤一声,瞥了刘秀一眼自顾自的啄食毒蛇。

刘秀不动声色的丢掉石子,看着蓝鹰惊讶道:“那是你养的?好大”

“可不是,否则的话,这天下何其之大,我怎能用两年时间走遍大江南北”沈风笑道。

刘秀点点头表示理解,然后看到沈风手中的弩箭微微愕然。

沈风耸耸肩,将弩箭滑进袖子里消失不见,完全看不出那里装着一架弩箭的样子,说道:“我不会武功嘛,出门在外总得有点保命的手段,这天下可不太平,对了,刘兄想要吗?要的话我给你一个玩玩,跟你说,我那弩箭别看小巧,可三百米内,寻常的武者也一箭了账,而且使用起来也很方便”

刘秀摇头说:“我还是不要了,在这乡下之地,我要那玩意也没用啊”

当然没用,三百米距离,刘秀一步跨出就能直接将其锤死了……

气氛稍微有点沉没,沈风看着刘秀问:“刘兄难道就对我一点都不好奇?”

“我为什么要好奇?你把我当朋友,我们也对胃口,这不就得了?”刘秀看着他撇撇嘴说。

沈风一愣,然后哈哈大笑了一声,心底彻底认同了刘秀这个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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