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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上了初中之后,朱磊便经常跟大哥一起出去玩,他大前者六岁,已经上了大学,他有一群好朋友,几乎每周末都有活动,打篮球啊,乒乓球呀,还有游泳滑旱冰等等,几乎什么都玩。赶上节假日还会去周边爬山和漂流。当然了,大哥都会带着他一起去,哥们我从小就会说话,嘴甜,他的同学都特别喜欢这个弟弟,朱磊便成功的打入他们内部,成为了他们中最小的一员。

由于当时的主要交通工具就是自行车。所以大哥自行车的后座便成了我的专属位置。我经常抱怨脚没地儿放,其实我也没放心上,可大哥真的给我焊了两个脚踏板,把他感动够呛。

这天又是周末,大哥骑着自行车来找朱磊,说跟他们同学一起去滑旱冰,朱磊开心的不得了,安顿好奶奶,便跟着大哥出了门。

街上的路人虽说行色匆匆,手机也没有拿着手机低头看,不过人们脸上洋溢的都是幸福的笑脸,人们互相打着招呼,有需要的也会毫不犹豫的互相帮忙,老人摔了,也会不假思索的上前扶起,哪像20年后,一个个拿着手机,头也不抬对门邻居都不知道是男是女,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人摔倒了也不敢轻易的扶,怕被碰瓷也不知道这世界到底是进步了,还是退化了。

一路上,他骑着自行车,哼着歌,朱磊坐在后面,跟着哼哼,没多久,便来到了目的地——一家旱冰场的门口。

同学已经凑了一堆,在门口站着,看见他们便挥手喊着:“阿张!小弟!快来呀在这呢!”

二人锁好了车,一路小跑的到了门口,他们居然已经买好了票。:“走吧,往里进!”一个哥哥吆喝着。

很快,存好衣服,换上旱冰鞋就滑了起来,看着室内昏暗的灯光,还有那些在我眼中土的掉渣,但是潮在当代的年轻男女,无忧无虑的滑着,笑着。

由于经常跟他们来玩,所以早就成了高手,不一会儿人们拉起了长龙,由于他们本来人就很多。拉起长龙更加扎眼,用现在的话讲就是显眼包吧。

不过在当时,人们都会投来羡慕的眼光。羡慕他们的技术,更羡慕有这么多人一起玩。快乐在人数的加成下,是可以翻倍的。

看着这里的潮男潮女们,他们男的穿着喇叭裤,合身的衬衫,还接来几个口子,露出一点胸膛,女孩儿穿着朴素的布拉吉,也就是连衣裙,那个年代人们单纯的要命,简单的开心在未来都会慢慢的变得很难得了。因为年轻人的压力越来越大。现在国家给分房子给找工作,只要肯出力,谁都能过好日子,未来可不行,房子超级贵不说,工作也不好找,这个那个的要求超级多,八零后还都多是独生子女,结婚之后还要抚养四个老人和n个孩子。真是压力山大呀!

片刻走神儿之后,朱磊晃了晃脑袋,心想算了,不想那么多了。既来之则安之,就好好的玩儿吧。

朱磊站起身熟练的滑了起来。正滑,倒滑,转圈,我尽情的炫耀着自己的水平。

突然想起这个旱冰场是可以点歌来唱的,朱磊突然心血来潮。因为前世我也在这唱过一首灰姑娘。这次穿越回来,觉得灰姑娘略微有些低调了,要重新选一首歌,也是郑钧的赤裸裸。这首赤裸裸比起灰姑娘更加的洒脱,更加的自在,也更加符合现在的他吧。

朱磊在吧台尽情的唱着,这首歌可是我多年以来的那首曲目,这首歌有极佳的节奏感和放荡不羁的情绪。让听到的人也会无比的放松,我唱的开心,观众也听的舒心。

“哟,小弟唱的可以呀。”一位哥哥滑到我旁边说了句。

我笑了笑继续唱着……

一曲唱罢,我们也玩儿的累了,出了一身的汗。有人提议我们去吃饭吧,众人齐齐点头。

换好鞋,穿好衣服,一出门发现下雨了,连绵的小雨伴着微风,大家都不觉的打了个冷颤。

很快,在很近的地方找到了一家餐厅,一进门大哥就高声的喊道:“老板先来一份姜丝可乐。”由于下雨的原因,喝点姜丝可乐可以抵抗一下身体里的寒气。

我们一群人围着坐好后,拿起菜单各自点起了爱吃的菜肴。

“我要锅包肉。”朱磊举手喊的。

“尖椒干豆腐来一个。”

“整盘儿大凉菜。”

“哈啤先来一打。”

很快大家点好了菜,要好了酒,边聊边等。菜上的很快,菜码很大。

饭间大家有说有笑,打打闹闹,无比快乐,时而还掀起一阵高潮。

有时兴起之时,一桌人居然合唱起了歌曲,我是……一批……来自北方的狼……

唱完之后,隔壁桌还为我们献上了掌声。没办法,这就是东北人的热情。

朱磊一行人也转身举杯示意感谢,他们也配合的举起杯跟我们共同的喝着。屋里的气氛简直不要太和谐。这也是我深深喜欢东北这个地方的原因。所以今后不管走到哪里,我都深深的为我是一名东北人而感到自豪,我也很愿意以一个东北人的身份,调节好有他参加的各个团体的气氛,自然大家也都很喜欢他,他自己当然也是乐此不疲。

饭后雨停。我各自回家,到家后我依然坚持着自己的锻炼身体。俯卧撑,仰卧起坐,哑铃各来一套。洗了把脸准备睡觉。

第二天时间来到了周一,到了学校,发现操场上的人多了起来,而且主要是在篮球场。我突然想起来今天我们班有跟其他班篮球比赛,想起前是我们输的,那叫一个惨。但是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今时不同往日,前世我可是个资深的篮球爱好者,自己也打篮球,更喜欢看nba,他喜欢的球星叫詹姆斯哈登,既然喜欢,当然他的技术特点也会稍加的学习。

就这样在第三节体育课的时候,篮球比赛开始了。

前世朱磊就是首发队员,虽然水平一般,能力有限,但也是搓子里拔大个儿了。这次更是当仁不让。本来他的身高就很占优势,加上我前世叠加的篮球技能,不说大杀四方吧,也算是一枝独秀,至少本场的mvp非我莫属。

中场挣球,篮球直接打在了朱磊的手里,他接到球丝毫没有犹豫,转身带球冲向篮筐,前面有人防守,我虚晃一步来了个传说中的欧洲步上篮。这也是詹姆斯哈登的拿手好戏,当然此时此刻身边的人对这招没有特别的了解,我轻松的把篮球放进了篮筐。

场下班里的女同学鼓掌叫好,并没有过多在意。但是有一个身影却让他多看了几眼。因为他是他在初中处的第一个女朋友,说是女朋友,其实非常的懵懂,只是简单的拉过手而已,并且在老师发现之后及时的棒打鸳鸯阻止了他们。但依然不妨碍他在朱磊心中白月光的地位。她还是那么好看。突然感觉到自己当年的审美居然也是那么的好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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