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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春和宋景华是两个不同地方的人。

马春家住洪城,宋景华家住唐城。二人相距千里。

本来没有交集的两个人,因为都到一个叫钱塘的地方去玩,由此相识,故而结伴同行。

不想二人志同道合,一见如故,互相引为知己。

玩了大约一个月,二人分道扬镳,约定过年元宵时节,马春到宋景华家去,二人再把酒言欢,一醉方休。

一晃元宵时节已到,一大早宋景华就安排老仆人准备酒菜。

而宋景华一大早就开始在家门口张望,希望能看到好友。

可是他从一大早就等,等到中午,又等到晚上,又到夜里子时,也不曾看见马春的身影。

从最初的满心欢喜,到满怀期待,到满心失落,到有点失望,“莫非马兄忘记了我们的约定”

老仆人看着自家少爷一天啥也没吃,就为了等人,就劝他:“少爷,你还是少吃点东西吧”

“成叔,我没胃口,先放那里吧”。

老仆人又劝,毕竟是自己亲眼看着长大的:“少爷,吃些吧要不然自己的身体也受不住呀。”

见少爷还是没反应,老仆人絮叨说:“莫不是马公子有了什么事情绊住了脚或者是他忘记了与少爷您的约定”

宋景华眼睛一亮,“对!他一定是有事情耽搁了。我了解他,他绝对不会无故失约的。他把承诺看的比性命都重要。”

宋景华还真说对了。

马春一个月前就从老家开始往唐城走,他家里没有其他人,只身一人,不在家过年也是一样。

走到半路,碰到有全城搜抓盗贼的,戒严了两天。

出来后又抓紧赶路,又碰到一窝山匪,看他孤身一人就要把他拉上山入伙,他不去,被揍个半死,又养伤了半个月,才堪堪能骑马而行。

这一弄,离赶往唐城的时间,越来越近,他越来越体力不支。

到了元宵节这一天,还在快马加鞭赶路,马儿都要累的吐血,他自己也被颠的浑身散架,也要往前赶路。

路人看不下去,劝他,“公子,你还是歇歇吧别说你,你的马都遭不住了呀,

再说你有什么急事,若是怕错过时间,可以先用信鸽,说明情况呀。相信对方也不是不讲道理之人,会理解你的”。

马春心里懊恼,我怎么没早想到要先用信鸽寄个信件呢如今约定时间已到,我人赶不到,就算是寄信,也到不了了呀。这可如何是好

转眼到了夜晚,马春更加焦急,“我听闻鬼可以一日千里。不如变成鬼试试”

说干就干,没有丝毫犹豫的就噶了自己。

多多感慨: 【古人真的好重承诺呀。】

【可不是咋的。要不会有成语一诺千金吗】

然后他真的变成了鬼,在子时三刻,赶到了马景华的家里。

站在大门口,脸上轻松一笑。

老仆人看到了,赶紧招呼:“马公子!”

宋景华听到声音,赶紧跑出来,抱着马春就大笑:“我就知道,马兄绝不会失言的!”

马春也笑起来:“我来迟了。”

“不迟,现在还未到四刻。咱们还可以畅饮一番。走!成叔,备酒!”

二人真是饮的酣畅淋漓,趴在桌子上睡的东倒西歪。

第二天一早,宋景华迷迷糊糊之间,听到声音:“宋兄,昨日一见,人生已无遗憾。终究人鬼殊途,我要离开了。你珍自保重。”

睁开眼,发现屋子里就他一个人,马春已不见踪影。想到刚才听到的话,又想到昨天刚见到时他冰冷的身体,席间说过的路上奇遇,宋景华沉默。

原来是真的,真的有人为了承诺,会把自己变成鬼。

“所以你是说想救下马春”生姜问宋景华。

“是的。人生知己难求,一人足矣。他死后,我也再无与人大醉过。”

“了解。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嘛。”

“生姜生姜,快,今天是元宵节了,马春快撑不住了!”多多催道。

生姜瞬移,瞬间接住了快要从马上摔下来的马春。

“这位兄台,你的马都快要死掉了耶。你不心疼吗”生姜问。

“宋兄你怎么来了”马春稳定下来,居然看见了生姜。

“我掐指一算,你今日将到不了唐城了,所以提前来接应你啊。”生姜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马春笑了:“虽然我不知道你是谁,但我想你能用宋兄的肉身,与我相见,说明肯定是与他有关。”

“并购,答对了。如果你今天到不了唐城,是不是打算变成鬼飘过去毕竟鬼没有肉身拖累,可以日行千里嘛。”

“确实有此打算。”

“可惜呀,你为不能准时赴约,而变成鬼;他却因为没有了知己,一生都未再得大醉一场过。”

马春沉默。

“其实若是你不能准时赴约,也可以提前给他发个信息,比如信鸽传音让他知晓原因,真心道歉,他也未必不能理解,说不定还能考验你们友情,你说对吗”

生姜说:“我有一种灵鸟,可日行千里。若是你把信件交与灵鸟,虽不能让你准时到达,却可以让你准时传递信息。”

马春眼睛亮了,“真的”

“自然是真的。”说着生姜把一鸟拿了出来,“你看,你把想说的东西,写在纸上,告诉它送到哪里就行。最快一天,最慢两天就可收到。如果距离很近,半天就到。”

“天下竟有这等奇鸟”马春当场就写了信,封好后,对灵鸟说要送往洪城。

两天后,竟然真的收到了回信。

马春激动不已。

生姜说,“我们可以做灵鸟生意。似天下如你一样诚信之人,若是因为意外事故而不能遵守承诺,继尔自杀,岂不可惜若是有灵鸟可助他们传递信息,达成所愿,岂不美哉”

马春高兴不已,当即拍板,就在他所在的信城,开起了小店,做起送信业务,主打一个快捷,迅速。

起初,是一个诚信的生意人。

后来思乡心切的游子,在外求学的书生……客户群体越来越多。

甚至惊动了皇宫,皇帝认为由这样的灵鸟送机密信件,比驿站可是要快的很多。

很好,又省的把马儿累死。

这算盘打的。

生姜又拿出另外一种颜色的灵鸟,以做区分。

至于灵鸟,她多的是。而且因为这种鸟最初灵智不高。

本来生姜不打算养,但这玩意虽然愚蠢但是实在美丽,于是就留下来了。

在她空间待久了,有了一点,也没有太高,堪堪听懂一点人言。

这个年代,社会还是有一些灵气的,也足够灵鸟繁衍生息。

皇帝大喜,就封马春宋景华为皇商,专门负责给皇家提供灵鸟。

【生姜,你这个社会怎么突然伟大起来了还把灵鸟拿出来了】多多好奇问。

【可能在现代社会,见的不守诚信之人,尔虞我诈之人太多,总感觉像马春这样守信之人并不多见,有所感触,希望能守护一二吧】生姜感慨。

事实上: 空间里给灵鸟生活的空间已经没有位置了!!!

这玩意儿好看是好看,但是生是真的能生。在空间又没有天敌,只好内斗,每天死伤一大片,不如给它们放出去,找点事情做!!!也好让自己清静一下。

即使拿出去了那么多,空间还剩下不少,依旧每天在叽叽喳喳。

烦死了!!!

灵鸟: 你个老6,你清高,你了不起,你拿我们当打工人。要不是当初你把整个秘境给端走了,我们至于无家可归,要到你空间里吗

生姜:【多多,赶紧叫宋景华回来,咱们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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