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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我决定亲自出马,也不枉费自己这一段时间每天装模作样的学一些关于女儿家常做的事情。
遇上他,是一场阴谋的开始,喜欢他,却是一个意外。
永州城门口,我身穿着缟衣素服,披麻戴孝,跪在一具尸体身旁,殷殷的啜泣。事实上,这具尸体前一刻还活生生的,只是被我用银针刺死了。
而我,现在是他的女儿,白小玉。
果然,那名被打伤的女子被救活了。此刻她活生生的站在我眼前,眼底充满了怜悯,脸上却表现出了几分好奇。
我噙着泪水,状似楚楚可怜的看着她,心里却在冷笑,是一个姿色出众的女子,可惜却没多少活头了。
她身旁站着一位玄色衣衫的男子和一个蓝衫少年,蓝衫少年只轻轻瞥了我一眼,就走回马车旁,百无聊懒的摆弄着缰绳,而那位玄色衣衫的男子却投来一抹意味深长的目光,有探究,有些许的怜悯,更多得是淡漠。
这目光让我疑惑,让我不安,也让我不太相信。自小到大,从没有人忽略我,有我在的地方,我就一定是人人聚焦之处,可这个人却生生将我忽略。他眼中只有那个巧笑倩兮的女子。
他在看那女子的时候,眼神都会变得温柔,近乎贪恋的看着,仿佛这世间最好的风景最好的事物都在那女子身上,除了她,他什么也看不见。
后来才知道,那是我所不知的爱,是我从未体会的感情。而那女子叫暮雨,只比我大一岁。
那一刻,我心中徒然升起一股极大的妒忌和占有欲。
凭什么她可以轻易得到一个男子的爱,凭什么,我长的不比她差,凭什么我自小就要面对那些无声无息令人厌烦的毒物,还有冷漠无情的父亲。
我要得到这个男人!不管他眼中是谁!
时间过得越久,心中的体会就越深。
无论我怎么做,怎么讨萧磊欢心,都是徒劳的,萧磊从没正眼看过我,我知道他一直不相信我,对我千般防备,还有李氏之子-当当也不例外,从来没给过我好脸色。我心里暗暗发誓,等我拿到不老药的那一刻,我一定让他痛苦致死。
只有暮雨,只有她用真心待我,待我就像亲妹妹一样。可惜,我这样自小就无情无义的人,她的好,对我来说形同虚设。不管她对我好不好,她都得死,谁让她是萧磊的心上人。
不知是她太天真是太傻,竟然帮我做媒,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当当不喜欢我,竟还要我去丢这个脸,想来真是心火难消。
我唐玉珂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不待见了,需要一个小姑娘来帮我牵线搭桥
原本想下药无声无息的让她死掉,结果,她体内的幽冥毒却先毒发了。也因此让我看到萧磊重视她的程度,还让我知道她与当当之间微妙的关系。尽管是襄王有梦,神女无心,但也足够我做些手脚。
我忽然明白,死,太便宜她,让他们起误会,两个人自己相互折磨才是王道。只有这样,我才有机会在得到不老药的同时也得到萧磊。而他们两个人之间最好的误会争端无疑是当当。
我开始想法设法地给他们制造误会,为了引开萧磊,甚至叫人将全相城的行香子给拔光。那是任逍遥开给萧磊用来抑制幽冥毒的药引,药引没了,萧磊就得另选地方去找。
想不到,老天爷都帮我,派出去的人说当当和暮雨被困在山洞里了。恰巧萧磊竟在这个时候回来了,计划顺利的让我都觉得讶异。我只需要多加渲染几句话,就可以轻而易举的挑起争端。
话是说了,但是当事人却还不信。直到第二天早上,暮雨和当当在房间里被抓了个正着,萧磊才勃然大怒。
想不到我的话竟然成了真,萧磊的愤怒自是不必说的,甚至比我想象中的更甚,认识他至今,从没见过他这样生气过。
原来他们的深情这么经不起考验,原来男人的度量比起女人来更小,特别是面对自己爱的女人的时候,理智往往会被愤怒所淹没。
接下来,事情完全按着我的预想进行着。我是既新奇又期待,头一回觉得有比下毒杀人还要好玩的事。
当当,这个李氏一门遗下的唯一子嗣,三番四次挑衅我的耐力,已经到了我无法容忍的地步,若不趁此机会除掉他,实在难以解恨。
其实我知道,他一直都晓得我的身份不简单,只是我没有路出任何破绽,他即使有心想要拆穿我也无可奈何,最重要的是,暮雨很维护我。
这真是个笑话,我想要她死,她却傻傻的来维护我,真不知道她是不识人心险恶还是太过善良。
结果是出人意表,意外中的意外,暮雨这个天真烂漫的小姑娘,竟然又帮了我一把。她竟然傻到帮当当拔刀。当当也是苦不堪言吧,中了软筋散,刀上还抹了痒粉,又痛又痒的感觉想来应该像被蚂蚁啃噬还难受,也难怪他想早点了结自己。
但即使萧磊看到了这一幕,到了最后关头,他仍然下不去手。我当真是不甘。
最后那一剑,是我假装崴了一跤,故意撞上萧磊,才使得剑刺向她的。我想,我真是天生的戏胚子,连这点苦情戏都装的这么好,再加上一句实际的假话,骗个失去理智的人,实在太容易了。
瞧瞧这一石二鸟之计,有了暮雨这个傻姑娘的配合,真是天衣无缝。两个阻碍的人都死了,至于未到手的不老药,我是一点也不担心。有萧磊在还怕什么,况且,我有的是时间。
当我正得意的时候,却忽略了当当身上的伤。有时,人算真是不如天算。
萧磊在帮当当敛葬的时候,发现了他身上的新伤,瞬时起了疑心,甚至还回去找暮雨那个丫头。
谁知道,他晚了一步,而我也晚了一步。
暮雨,她竟然失踪了,地上只余一大摊已经干掉的血迹,而她音讯全无,不知是生是死。
这中间只差了一个时辰而已。
萧磊也终于恢复了理智,并且开始怀疑我。我图谋了那么久,怎么可能让这计划毁于一旦
我要这个男人,也要不老药。
几经思考后,我对萧磊下了血蛊,用那摊已经干掉的血迹提炼成药引,制成蛊毒下在萧磊身上。
在萧磊昏迷混沌的时候,我凑到他耳边冷冷的说:“暮雨是杀害当当的凶手,她与你相爱只是为了夺取宝藏和长生不老药,她是你的仇人!是你不共戴天的仇人!有朝一日,你一定要手刃仇人…而白小玉,她是你最爱的女人。”
这个时候是他意志最薄弱的时刻,只稍我轻微的一句话,不需我动手,他日就算见到暮雨还活着,他也一定会出手杀她。
血蛊最厉害的地方就是蛊惑人的心智与本性,让其自动掩盖一些记忆,除了这一点,中了血蛊的人身体别无异样。而下蛊的人会折寿十年,所以一般懂得此巫术的人不会轻易使用。
醒过来后的萧磊,因为暮雨的血做药引而忘记了所有关于他和暮雨的事情,只记得当当被人杀了。
而他带我异常温柔,甚至可说是乖巧,乖巧得唯我的话是从。望着这样的萧磊,终于肯用正眼看我的萧磊,我心中仿佛一下子被满足了,竟然感到无比的开心。
我想,我的心里也是极端的,甚至是病态的,就像父亲那样,看着痛得死去活来的母亲还可以笑的那么开心。
只要萧磊他永远这么温柔的看着我,仿佛全世间他眼中只有我一个人,这样就好。
为了一个不爱我的人,我做了这么一个决心,陪在他身边。或者说,将他据为己有,连同不老药。我也甚至忘记了不老药这回事,甚至还叫人将那些前来寻找萧磊的人全部杀死,里面有不可一世的武林高手,杀手,还有皇帝派来的大内高手。
一年多来,我的手下都拿着我研发的毒药去杀人,有时我自己也会亲自出马。
即使萧磊中了血蛊,忘记他和暮雨相恋的记忆,他也依然来到了昌都城,并且一待就是一年多。他睡梦中有时还会喃喃自语的说:雨儿,我要娶你为妻。
直到这一刻,我才发现,原来就算一个人忘掉了所有记忆,心底也会潜藏着那份感觉,想来那一定是既陌生又熟悉。
但即使是这样,我也无法放下萧磊。
日子久了,我渐渐被自己制造出来的假象迷惑了。在看到萧磊那温柔的眼神之后,心里竟也会想,他是不是也有一点喜欢我的。
我不知道他喜不喜欢我,但我却已经喜欢上了他。
喜欢他在吃饭的时候为我布菜,望着我的时候那样柔情似水的样子。尽管我知道,那只是他下意识的表现,他其实看的是另外一个人。
想不到有一天自视清高,视男人如草芥的我,竟会为了一个男人低声下气,委曲求全,甚至自欺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