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初2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阿里小说网novels.allcdn.vip),接着再看更方便。

近百个僵尸隐藏在山石深处,未等天亮,便已没了踪迹。

荆歌和夜叉先后出现在山顶的一处,还未说话,就看到遥远东方,群山环绕,在那山尖天际,露出了一抹鱼肚白,已经到了黎明日出,万物复苏的时辰。

夜叉眺望过去,隐隐有些兴奋,眼睛里射出迷醉的光彩,看得荆歌啧啧称奇,不由问道:“你怎么了?”

等到旭日跳出了小半边之后,夜叉才叹息一声,说道:“我已经不记得有多久没见过太阳了……”

荆歌听了,好感大增,就笑道:“过去的就过去了,重要的是现在!”

夜叉闻言惊异地看着荆歌,随后点点头,又望着天边越渐明亮的轮日,沉默不语。

山风吹过,永不融化的白雪凯凯,在阳光的照射下,越发显得明亮动人。荆歌站在他旁边,一起望着日出升起,感受着阳光和煦,温暖身心,一时也沉迷在其中,无法自拔。

曾经,荆歌还是江轻阳的时候,他对分身怨灵说,太阳是世上最美好的东西。现在,平凡幸福的江轻阳变成了荆歌,就已经习惯了仰望阴冷月光,很久没有凝视太阳了。

良久,荆歌才说道:“今后你有什么打算?”

夜叉转过他的丑陋又恐怖的脸庞,一双绿幽幽的眼睛盯着荆歌,沉思片刻,回答道:“我不知道。可能还是待在这里吧!等天黑了,我就去找到其他僵尸,领导他们,躲在这里,过一段时间再说。”

“那我就下山了!别忘了你的保证!”荆歌看着他,提醒道。

“你放心,我根本没有伤你的心思。我只是想听你说实话,我们三煞宫的三煞密卷是不是在你的手里。”

荆歌犹豫了一下,点头承认:“是的,在我手里。”

“我不会抢的,因为密卷里的内容我曾经看过,也记得。其实我是宫主的儿子,是三煞宫的少宫主。哎!我只是希望你既然得到了它,能够重建我们三煞宫,那样我爹也会安息了。”

荆歌一惊:“原来是这样!”

夜叉索性解释道:“既然你得到了三煞密卷,那也应该得到了映天晶、伏地鼎、饮血杖这三件宝物了。当初这三煞三宝在我们逃命的时候本想带走,可没有锁灵玉符,谁也不能在一时之间就能突破禁制,也就都放弃了,却还是一个也没逃掉。真是可笑。我告诉你,你如果要修行三煞密卷,这三件宝物都不能缺少。在修炼第一卷人煞的时候,就要用到饮血杖采集生血。修行第二卷地煞,就需要伏地鼎的帮助,采集地煞。同样,在修炼天煞卷的时候,就得用上映天晶,吸纳生魂。方法我就不多说了,密卷里有引发咒语。”

荆歌惊讶地看着他,说道:“你现在从头修炼,难道不需要这些东西吗?你怎么要告诉我?”

夜叉笑了笑,说道:“如果是生前,我绝对会杀了你,把这些东西抢过来让自己修炼,重建我三煞宫。只是我现在变成了夜叉,肉身已损,也只存有一魂一魄,再不能修炼它了。要修炼,也只能修炼别的功法。因此只能指望你,你可别误会我是个好心人。要知道,入了魔,就失了善,且回不了头。我劝你还是考虑清楚了再决定是否修炼这套密卷,以免后悔。”

“不能回头……”荆歌默默记下,随即说道:“你不是看出我只是个傀儡吗?傀儡也能修炼这套功法?不需要灵根吗?”

“你虽然是傀儡,不过奇怪的是你的肉身生机未断,魂魄也没有损坏,当然可以修炼。至于灵根,一般修真功法才对灵根需求严格。一般人要有了灵根才能聚灵成丹、破丹成婴,是修炼丹田。而这三煞密卷却是修血、修身、修魂,需要的是身体和元神,不关丹田的事。这你大可放心。只是三煞密卷有一巨大弊端,就是修了它,就代表你入了另一种魔。这种魔纯粹而又神秘,并不等同其他魔道修士的魔,他们的魔尚未脱离人,三煞魔却已经不再是人了。你只要从人化魔,修炼了三煞密卷,就绝不能后悔,也不能后退,否则必受魔神共惩,沦为飞灰,形神俱灭,再不能生死轮回!”

荆歌心里一震,竟觉得浑身发麻,忽然回想起那石壁上那一行行刻字——“天煞、地煞、人煞,三煞为魔……”看着夜叉,惊疑道:“那你不是没事吗?”

夜叉冷然一笑:“我有说我后悔了吗?我生前修炼了它,却至死都从未后悔,现在我已经死了,断了生前因果,就算后退,就算放弃,也再无碍了。三煞宫的普通弟子,修炼的只是人中之魔,只有历代宫主才能修这魔中之魔。如果你不愿修炼它,我希望你能在临死前的时间里,能把它交给一个愿意修炼的人,让他重建我三煞宫。记住,没人逼你,只是你自己的选择。我把这些告诉你,就是防止以后你恨我怪我,来找我麻烦。”

荆歌沉默半晌,才点头道:“未来的事谁也说不清楚,走一步算一步了。无论怎样,我都谢谢你,谢谢你告诉我这些!好了,我还有事,得下山了,告辞了!”

夜叉拦住他,又说道:“我给你一个承诺,如果你有什么麻烦,只要我能帮的,不会伤害到我本身的,我都会帮你一次。如果你需要我,你就带着我的尸丹来找我,和我交换这个承诺。过些日子我可能会带着这里的僵尸离开这里,去其他山脉寻找修真遗址,我要收集足够的灵石,前往有修真者的星球。如果你找不到我,就在月圆之夜,取出我的尸丹,放在月光下焚烧一刻钟,到时我自会心生感应,前来寻你!当然,我如果离开了地球,这个承诺就自动取消了。”

“为什么要给我这个承诺?”

“记住,真正的魔没有人的善恶之分,没有人的理智和情感。魔就是逍遥,全凭本意行事,不遵神,不羡仙。我为魔,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想杀谁就杀谁,想救谁就救谁。只要一时心里想,就一定要去做。我愿意给你一个承诺是我的自由,没有为什么。至于你是否愿意用我的尸丹和我交换我的承诺是你的事,与我无关。”

夜叉说完,就要下山。荆歌在后面呆了一呆,叫道:“你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夜叉顿了顿,没有回头,而是冲天而起,飞入山间消失不见。一个遥远的声音传来:“我生前的名字叫韩阳明,现在已经不用了。”

“韩阳明……我记住你了!”荆歌大声道。说完,也跳下了山。

天大亮的时候,荆歌已经下了梅里雪山,到了山脚。跑了一阵,荆歌在公路上拦了一辆的士,往酒店赶回去。

这的士司机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看上去没有丝毫特别之处,荆歌没有注意他,上车只报了个地址,就闭上眼睛回想这一晚上发生的各种事情。

这一晚,发生的事情太多了。先是进入凌晨欣的姑姑当初进入的山洞,按韩阳明的话来讲,就是入了魔界入口。那里面的煞气应该是魔界煞气,而那根黑铁棍,就应该是堵住魔界入口的神秘宝物。当初凌晨欣的姑姑他们带走的那具尸体应该是三煞宫宫主,韩阳明的父亲。他脑袋里装有玉儿鬼体的玉佩就是三煞宫的信物锁灵玉符,用来打开宫中一切禁制。

荆歌到了魔界入口,差点死在里面,逃出来后得到了凤凰血和不死丹两件宝物。

然后追踪怨气,碰到僵尸与吸血鬼异能者的大战,得罪了吸血鬼。

然后又根据怨气寻找到三煞宫入口,得到了三煞密卷和三煞三宝,遇上了大量阴魂和飞天夜叉,也差点死在里面。

荆歌不由感慨:运气啊!

回想起那红色水晶球,也就是韩阳明所说的映天晶带给荆歌的幻觉,真真假假的,让荆歌有些不安。这种不安似乎来自天命。此刻荆歌回想起来,竟觉十分压抑。

“天命不可违……”荆歌想起这句话,越发对命运这东西敬畏起来。

“小哥,看你的样子,出什么事了?”司机沉默良久,忽然开口。

荆歌睁开眼睛,见自己腰上围着一件古装,上身套着个鳞甲形背心,赤着两条大腿,灰头土脸,尽是狼狈,就知道司机问的是什么了,只好苦笑一声,说道:“没事儿,你不用担心我!到了我有钱给你!”

“我不是担心你没钱。小哥,你应该是来这里旅游的吧?这一路的风景如此美妙,为什么你只闭着眼睛,而不欣赏呢?”这人语气无端地变得神秘起来。

荆歌闻言,透过车窗眺望远方,就见蜿蜒公路两边的苍翠树枝,奋力仰天伸开枝叶,品尝着甘甜露珠。清晨的薄薄雾霭,朦胧在整个天上?人间。远方的挺峻高山,近处的青绿草原,和谐共处在整个视线内外。阳光斜射下来的金色光辉反射在古老沉静的大地上面,一种安详幽静的气息扑面而来。好象身处此地,一切都已变淡,无论恩怨,无论情仇,在这样美好的世界里,都显得有些微不足道,可以就这样放开手来。

荆歌看了半晌,忽然一笑,道:“这些风景固然美好,可它却不能陪我一生,我注定有一天会离开这里。这样的风景,洗刷不了我的心灵,看与不看都没关系。”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被甩后,我一周一首霸榜金曲

被甩后,我一周一首霸榜金曲

徽州
三年前的一场宿醉,沈闲拿走了未婚妻的第一次,觉得伤害了未婚妻,于是下定决心呵护她,写出来的歌曲都给了未婚妻,差点把她推成情歌天后。后来一场离奇车祸,沈闲天赋消失,沉寂三年。三年后,天赋刚刚回归,未婚妻却是卷款跑路,留给沈闲的只有天价违约金。并告诉沈闲,三年前的那天晚上,沈闲伤害的是另有其人。就在此时,华语顶流,情歌天后带着萌娃找到了沈闲。说——这是你的女儿。……
都市 连载 86万字
超凡寄生:我一手导演了恐怖复苏

超凡寄生:我一手导演了恐怖复苏

我爱红尘
鬼神遍地,人间如狱。这是一个只在李向阳眼中呈现的世界:无处不在的鬼神、如影随形的恐怖,小心翼翼的伪装,常人的不解与排挤……原身在绝望中自杀。穿越而来的李向阳却能如鱼得水。捏着刚从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虫子,他喃喃自语:“不知是哪一个幸运儿,将得到我的厚礼?”
都市 连载 67万字
冤种夫妻七零重生军嫂军哥把歌唱

冤种夫妻七零重生军嫂军哥把歌唱

土木香
[年代+军婚+甜宠+重生+温馨日常+虐渣打脸]朱竹上一世嫁给姜山后,开启了累死累活的苦日子。在婆家做牛做马,随军以后也得狠干,男人的钱要寄给婆家,她还要往死干搞钱接济娘家。儿子八岁的时候,终于累得病死了。一缕魂魄时而跟着儿子,时而跟着男人,见证了儿子和男人悲惨的一生。重生的她,又有了重新选择的机会。这一次,不会了。那样的日子绝对不会出现在她的人生中。这一世,她要为自己而活。奇怪的是,事情怎么跟上一
都市 连载 79万字
末世大佬穿红楼,不服就憋着

末世大佬穿红楼,不服就憋着

樾锦
末世多系异能大佬林澄玉,和丧尸王同归于尽后,竟然重生到了红楼世界。没有了上一世的腥风血雨,他本想着治好家人的身体,当一辈子悠闲自在的咸鱼,可是总有些人太过讨厌。也罢,既来之,则杀之。林澄玉本以为自己会单身一辈子,可是却遇到了一个视他如命的人。虽然有些霸道,还很是黏人……在其他人眼中,玄铮位高权重,手段狠辣,桀骜不驯。林澄玉却说:“玄铮很乖。”众人:“……”在其他人眼中,林澄玉性格淡漠,睚眦必报,不
都市 连载 95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