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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罗施装傻,嘿嘿笑了两声,迅速转移话题,“今天的烤羊毽不错,要不要尝尝”
“小施,我并不是第一天认识你,你过得好不好,开不开心,我一眼就能看出来。”蓝非原翻了翻菜单,真得如她所愿点了烤羊毽,然后合上菜单,看着罗施笑了笑,那笑容如冬日的阳光,暖暖地照在罗施的身上,“你不想说,我也不逼你。”
有那么一瞬间,罗施觉得坐在自己对面的是罗肖,无论是她有了烦心事,还是考试考砸了,回到家里不管怎么掩饰,也能被他一下猜中,自己的那点小心事,就像不及格的考卷一样,想藏都藏不住燔。
她叹了口气,举手投降,然后一五一十说出,跟唐御臣冷战的前因后果。
蓝非原听后,竟然笑了,“没想到,你也是个醋坛子。”
他笑起来很好看,会用手指轻轻抵住鼻尖,微微侧头,优雅而不失温柔,以前罗施是最喜欢他笑的,现在却完全无心欣赏,反倒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跳了起来:
“他有个女儿唉,这么重要的事情竟然不告诉我,我气他的不坦诚不应该吗哪里是醋坛子了”
“好好好。这很值得生气。”蓝非原停止笑声,举双手做投降状,“但是,小施,你气他不坦诚,你自己就很坦诚吗你要真爱他,就要允许他有过去。”
罗施坐回座位,侧头看着窗外闪烁的霓虹灯,激动的潮红慢慢从脸上褪去,换上苍白而自嘲的笑。她心里明白,蓝非原说的很对,她也有过去,也有即便过了许多年,也一直顽强盘踞在她心中的阴影,也有不想提起的事情窠。
“更何况,那到底算不算是他的过去还不一定呢。”蓝非原摇摇头,又笑了起来,“问都不问就冷战这么久,又不是小孩子了还这么毛躁。”
“好吧,好吧,我就是这么毛躁,虽然跟你在一起那么久,也没学会怎么冷静,该给智商冲冲值了,我知道。”罗施闹脾气地嘟囔着,使劲拿叉子戳了戳自己盘子里的肉,“等你给我娶了嫂子,跟嫂子吵架的时候,看你还怎么冷静。”
蓝非原又笑起来,满眼都是宠溺:“放心,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一定找你来开导我。”
说到这里,罗施突然就有些伤感,这么多年来,蓝非原从来没有跟哪个女生亲近过,就连龙懿也是因为她的关系才认识的他,他从没有主动接近过女生,他的生活里除了工作就只有她。现在她有了新的生活,有了唐御臣,那么蓝非原就只剩下工作了,这样的生活不知道要持续多久,未免太多凄凉了点。
罗施不甘心,她觉得蓝非原应该跟龙懿试一试,一个安静,一个活泼,正好互补,不能更般配了。于是她借口去洗手间,去给龙懿打了个电话,龙懿也不愧是女汉子,只用了十分钟就赶到了。
蓝非原看到龙懿,有些无奈地瞪了罗施一眼,但是他有良好的教养,不会做出不得体的举动,依然为龙懿点餐,照顾有加,三个人愉快地用完了这一餐。
分别时,罗施推说自己已经跟唐御臣约好了,接下来还有活动,让他们先走。而龙懿喝了很多酒,是不能开车的,就死皮赖脸地蹭到了蓝非原车上,非要他送她回家,蓝非原无奈,只好跟罗施道了晚安,然后载着龙懿离开了。
龙懿酒量不错,虽然喝得不少,但是完全没到醉的程度,甚至连微醺都没有,但是难得能跟蓝非原独处,她只觉得从心到身都是愉悦的,陶醉的心口酥稣麻麻,每抬头看他一眼,都能让醉意加深一点。
男人在开车,侧脸非常好看,即便穿着刻板的西装也能显出独特的儒雅和清贵气质,就像古代的王公贵族,误入这平凡的浮世。
这是她爱的男人,自从第一次在罗施家里见到他之后,就无可自拔地沉沦在他的微笑中,从此再也看不见别人。
“我今天跟小施说了我的决定。”寂静的车内,蓝非原突然开口,声音一如他的人一样,温柔,“我会放弃她,只要她幸福,就彻彻底底的放弃她。”
龙懿从自己的美梦中惊醒,抬头看着蓝非原,她没说话,她说不出来话。
“所以,你也放弃吧。”他说着,终于回头看了她一眼,目光清明冷静。
龙懿呆呆地听着,慢慢回头看向前方,前面是这个城市最繁华的街道,霓虹灯下一双双人影相拥着,晃动着……看着看着视线渐渐模糊起来,她终于控制不住,双手捂着脸,嚎啕大哭起来。
“蓝哥,你这个人有的时候,真得很残忍。”
落单的罗施,一个人漫无目的地走在马路上,夜风很凉,她忍不住打了个寒颤,裹紧肩膀上的披肩。
黑色的雷克萨斯越野车从后面开过来,停在她身旁,摇下的车窗里是唐御臣那张帅气的脸。
罗施故意没理他,抬手拦了一辆出租车,报上自己的住址,吩咐司机快点开车。
唐御臣的车在后面跟着,像个沉默的骑士。
罗施看着后照镜,忍不住微微笑了起来。
就再任性一回吧,明天就结束这场冷战。
关于那个孩子,无论她得到的答案是什么样的,她都会试着去接受。
蓝哥说的没错,她也并没有那么坦诚,凭什么要求他在她面前就必须纯白如纸呢
不过偶尔撒撒娇也不错,他也说过,不需要她那么乖巧懂事,可以撒娇可以任性,反正他都能包容。
有人包容的感觉真是不赖。
她这么想着,偷偷笑了起来。
她在小区门口下了出租车,黑色的越野车依旧跟在她身后,一路送到楼下,她停下脚步,敲了敲车窗,车窗降下,唐御臣的脸在暖色调的车灯下显得柔和而寂寞。
她板着脸,仰着脖子,像个傲慢得大小姐一样,酷酷地丢下一句:“明天来接我上班,我想听听你的解释。”然后昂首挺胸走了。
唐御臣看着她的背影,笑了起来,这场漫长的战役终于要结束了。
可是回头想想这段时间来,自己内心的煎熬,又觉得愤愤不平,嗯,一定要好好“收拾”她一顿,弥补这几天的损失不可。
他在心里如是说。
晚饭吃得有些晚,罗施决定走楼梯上楼,顺便消化消化胃里的食物,她心情不错,边爬楼梯,边哼着歌,楼梯间里很静,她甚至能够听到自己歌声的回音,这对她来说是真是一个愉快的夜晚,愉快到,她完全没有任何防人之心。
所以,当那个男人用散发着呛鼻气味的毛巾,捂住她的口鼻的时候,她只是错愕地瞪大了眼睛,连躲避都来不及,刺鼻的化学气味就已经窜入大脑,她软软地倒了下去。
透过楼梯间的玻璃,能够看到黑色的雷克萨斯正要离开,她挥舞着手脚,在心里喊:“救我……救我……”
可惜,他没听见,谁也听不见。
第九章
1.
唐御臣一整天都没联系上罗施了,电话没人接,家里又没人,他也去了龙懿家找,龙懿看到他,比他还惊讶,顶着一双肿得比桃子还夸张的眼睛反问:“小螺蛳最近不是被你承包了吗她去哪里怎么能问我”
他也找过蓝非原,蓝非原的反应更大,丢下一事务所的人跟他出去找,找了很多地方,都不见她的人。这个平时斯斯文文的男人,激动地揪起他的衣领,恶狠狠说:“要是小施出了什么事,我绝对饶不了你。”
唐御臣皱着眉,站在那里,任由他揪着自己,也不反抗,“我也饶不了我自己。”
漫无目的的寻找,以傍晚时分,一通奇怪的电话告终。
电话是打给唐御臣的,来电显示为“隐藏号码”电话接通,听到有人在“赫赫”地笑。
“这位小姐皮肤真是光滑,特别是一双脚,真美,哦,好可爱的胎记,还是褐色的,心形,长在脚踝的地方……只是可惜了,没戴我送的那串粉晶,否则会更加美。”
粉晶
“什么意思”唐御臣皱了皱眉,心头隐约有种不好的预感。
“没什么意思,就想试试,是你找到我的速度比较快,还是我杀人的速度比较快”那人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兴奋。
粉晶……杀人
粉晶杀人魔
唐御臣站了起来,脑子里嗡嗡作响。
不可能!粉晶杀人魔早在三年前就已经被他送进监狱,并且已经被执行死刑了。
这只是粉晶杀人魔的低劣模仿者。
粉晶杀人魔原职是个雕塑家,低调、残忍,智商高,一直潜伏在暗处,绝对不会在犯案前给他打电话预报。而且他认得粉晶杀人魔的声音,现在电话里传出的声音很陌生。
他送过粉晶的人……小元
他打开办公室的门,一眼就看到小元正坐在电脑前,认真地输着资料。
不是小元,那他抓的是谁
等等……心形的胎记,长在脚踝的地方……
唐御臣只觉得身上血液都凝结住了,全身上下,如坠冰窖一般地冷,他想起来了,罗施的脚踝上确实有个胎记,小小的,心形的,褐色的。寻找陆笑笑的宝盒的那天,他给她擦脚时看到过。
还有一件事,隐约在他脑海里闪过一次,但是并没引起他的注意。罗施是临时安排进警局体验生活的,所以并没有专门为她安排办公桌,她有时候会在接警处,有的时候会用小元的桌子,而且罗施也属龙。
难道,那条粉晶原本就是要送给罗施的
他强行压抑住心头涌动的恐慌,飞快走出办公室,来到小冬办公桌前,用口型对他说:监听我的手机,查出来电人的具体位置。
小冬虽是个刑警,但是个电脑迷,他自己做了一套程序,将全队人的手机都输入进去,据说能够随时监听和查出手机所在的位置,并且能对所有的手机进行来电追踪,破译隐藏号码。<
他做这套程序的时候,完全是玩闹的心态,可能没想到有朝一日真能派上用场,忍不住有点摩拳擦掌,飞快地打开程序,戴上耳机监听唐御臣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