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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失落的。

这种心情算是喜欢的一种吗?

宋安喜试着分析了一下。她觉得不算。喜欢不是说应该是那种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吗?她现在是三日不见,可也没觉得如隔九年啊。最多就是觉着,失落。

别想了,还是想想今天干点什么好吧。

城堡再逛就没意思了。这几天逛得她脚疼,不爱走路。可干坐着又会东想西想,想那个帅的可以让天下所有男人都汗颜的男子的每一个表情,想他靠近自己时那种淡淡的男人的味道,想那家伙静静的看着自己的身影是如何的动人心魄。想看见他的人,想听他的声音,想触碰他的肌肤。想要感受他的存在……可这一切,都只能局限在想这一点上。

真可悲。自己现在这样,跟个发春的女人有什么区别。跟个弃妇有什么两样?!丢人!真丢人!真给二十一世纪的新型女性丢人!

不想了,真的不要想了。

宋安喜站起来,叫汀兰。

“这堡中可有什么好玩的东西?”她问道。

汀兰挠挠头,想不出这地方会有什么好玩的东西。这不能怪汀兰,她的人生太简单了,就是服侍这个服侍那个,每天的日子不是在洗洗刷刷里度过,就是在帮主子们梳头里溜走。只是现在稍微好那么些,遇到个没脾气的主子,对她挺随和的。她犯了错也不骂她罚她,就跟她说些道理。虽然她从来没听懂过,但是想想还是挺觉得温暖的。

宋安喜放弃问汀兰的打算了。

“你陪我走走吧。”

“去逛城堡?”汀兰问了一句。

“还逛啊?不啦。再逛我就要疯了。”宋安喜叹着气,“走吧,今天咱不去看房子了。我听人说这里有草原,带我去看草吧。”

看草。也真亏自己想得出来。那绿色的草有什么好看的,想一想都觉得自己是无聊得慌。明明脚痛,还是不愿意呆在屋子里。也许真的是有点不想在一个曾经袁朗呆过的地方一直呆着,怕自己一直会瞎想瞎想,想啊想啊,想的头发都会白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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