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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夏端坐在床上,正津津有味地嚼着桂花糕,一张小脸上满是满足。唔唔唔未央的桂花糕果然最好吃啦!唔唔唔……阿央果然还是对她很好呢……小姑娘将甜甜的桂花糕咽进肚里,大眼睛眯得享受无比。

“……慢些吃,又没有人要与你抢。”未央看着狼吞虎咽的小姑娘,无奈地摇了摇头,继续给流夏轻轻地揉着药膏。他仔细地照顾着小丫头身上的每一处伤痕,只觉得那些伤都是划到了自己的心上,让他不由得把手放轻再放轻,生怕弄疼了小丫头。

“阿央我还要!”咽完了最后一块桂花糕,小丫头眨巴眨巴湿漉漉的大眼睛,轻车熟路地撒娇道:“阿央快去做——流夏还要吃——”长腔拖得天真无比。

“乖,等上完药。”未央轻声安慰她,极小心地伺候着她身上的伤口。

“呜,不要!流夏要吃糖葫芦,糖葫芦!”小姑娘却不依,胡乱地挥胳膊蹬腿,给正在上药的未央捣乱,带得身上的锁链哗哗作响。未央听着锁链的响声,抿了抿嘴,抬头看着流夏,并不在意她的顽皮。

为了防止流夏跑去帮助锦衣,又因为流夏大得出奇的怪力,未央只得令人将她用极粗壮的锁链锁得紧紧的。是以,流夏的身子瘦瘦小小的,却到处都绑着极粗的链子,显得很有些异样的残酷,更是让未央看得心里一阵阵地发堵。

往日里,在流夏这么任性的时候,未央是少不得要威吓她一下的。可现在,他却只是叹了口气,又轻轻地揉了一把流夏的小胳膊,同时答应道:“……好,给你做。”又叮嘱着:“不要乱动,别碰到伤。”说着,他暂且把药膏扔到一边,就转身出了门,准备熬糖浆去了。

若是平时,流夏一定会像小尾巴似的跟出来,一个劲儿吵闹着要他快些。可是现在,她却是不行的。极粗的锁链被打进了地底深处,深到就是以流夏的怪力也无法将其jj。所以,小姑娘就只能留在那间小小的屋子里,一步也踏不出。

“哎呦,作甚哦,青天大白日的,摆出这么副死了娘的表情。”就在未央将要踏入厨房的时候,娇媚的女声忽然响了起来。

未央挑挑眉,并不在意女子话里的无礼,只是转过头,看着面前一袭红衣的女子,开门见山地问道:“朱绯,还未破阵”

“当然啦!”名为朱绯的红衣女子微微撅了撅嘴,千娇百媚地抱怨着,“蛊阵哪里是那么容易破的嘛。”

她正是当日在猎户家中的那个红衣女子。

“不容易,沐清风会随随便便地闯进去”未央瞥了她一眼,转过身,走进了厨房。

朱绯却没有跟进去,只是站在门外,用手指掩着鼻子,仿佛很嫌弃厨房的油烟味。“哎呦,这话说的,奴家如何与那位小哥比嘛。你又不是不知道,那位小哥可是为了红颜哪儿都敢闯,哎呦,还哪儿都能闯得来的人物呢。”她说着,勾了勾头发,低低地笑了起来,“昆仑玄圃是怎么教出这种功夫当世少有的弟子的,哎呦,真是羡煞旁人了,弄得奴家都想去玄圃派拜师重造了呢!”

“沐清风不肯带你们进去”未央问着,用心地往锅里倒着砂糖。

“可不是。怎么说都不肯,几步就把我们全甩下了,跟都跟不上,真是绝情呢。”朱绯娇声抱怨着,“说到底,他这一身功夫能留着,还不是多亏奴家当时留了手。此时却忘了往日温存,变得如此绝情。啊,男人啊,就是这么不知道记恩,一个个伤得都是我们女人的心。”她自顾自地编排着,她还掏出手帕来,装模作样地抹了抹眼泪。

当时,与锦衣交锋时,因为自断了手筋脚筋,沐清风的武功差点被锦衣身边的一个黑衣人所废。而那个跟在锦衣身边的黑衣人正是朱绯。

未央听着朱绯的一通胡言乱语,没有接话,也不知道是想起了什么。往锅里倒了水,他将糖混水熬了几下,才忽然开口,喃喃自语道:“不算是女人……也就是个小丫头……”

朱绯见他这样,挑了挑眉,笑道:“哎呦,说起来,流夏妹妹这么乖,你还非要将她绑得严严的,真是狠心呢。”小丫头活泼好动,没个消停的时候。就是被锁在小屋子里也是一样,成天都竭力在锁链能触及的范围里上蹿下跳。

“……她乖,是因为她知道她逃不掉。”未央顿了顿,道,“流夏不会做无谓的事。所以,既然知道逃不掉,她就不会胡乱反抗。”某种意义上讲,也算是所谓的大智若愚了。

未央说着,低着头,将红彤彤的山楂一粒一粒地串在木棍上,又道:“包括她不会杀我……也是一样。她知道,她就是杀了我也救不了锦衣,所以她不会动手,否则……”未央说着,竟不自觉地笑了起来来,“我多次与她那样靠近,大概早就身首异处了。”

关于流夏的安危,锦衣也是有恃无恐,仿佛吃定了未央绝不会对流夏做什么。实际上,未央也的确做不了什么。破不了蛊阵,他本可以用流夏来威胁锦衣,赌一赌流夏在锦衣心中的分量。然而,他至今却也只敢口头威胁,根本就做不出什么真的伤到流夏的事来。

所谓“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又所谓“无毒不丈夫”,未央曾以为自己做得很好,现在却才知道,那只是因为没有遇到小屋里那个恼人的小丫头罢了。

“哦呀……”朱绯应了一声,勾着头发看着未央这副与平时的意气风发截然不同的样子,挑了挑眉,略略收敛了轻佻的神态。“哎呦,那么想要啊。”她看着未央,道,“想要,就得好好抓着才行呢!——不与你说了,我半途从姐姐那里出来,也不知道姐姐会不会生我的气呢。”她此次回来,是为了传令的。然而,在回来后,她却没先来见未央,而是先去见了与她一起的温婉女子。

“你二人倒是不拘世俗。”未央低头摆弄着手里的串好的糖葫芦,也不知是在想什么。

“世俗哎呦,那算的是什么狗屁呀。姐姐那么好,肯定得好好地抓在手心里啦!”朱绯说着,声音忽然变远了。未央偏头看了她一眼,就见她早已掠了出去,大概是找她温婉的姐姐去了。

未央就又低下头,加快了速度,将山楂串到了竹棍上,浸入糖浆里。由不得他不快,不远处,从小屋里传来的小女孩的吵闹声已经快要掀翻房顶了。

蛊毒已解,翘楚却仍昏睡不醒,好在已经退了烧,也的确只是睡着了,让沐清风放心了不少。将睡得沉沉的翘楚安置在了小床上,沐清风蹲下|身子来,轻轻摸着她的头发,又摩挲她的手,蹭在她身上,看不够似的看了她很久。

等她醒过来,就认得他了。一想到这个,他就兴奋地无法自持。他迫不及待要她醒过来了,她太久没有与他好好说话了,也太久没有好好宠爱他了。

因为小屋里只有一张床,所以一旁,因失血过多而昏迷的锦衣就只能躺在地上。尽管如此,因为陆水对此毫无意见,锦衣又处于昏迷状态,所以关于床铺的争执却并没有发生。——实际上,陆水岂止是对此毫无意见,因为嫌麻烦,她甚至没给躺在冰冷地上的锦衣铺点被褥。

陆水蹲在地上,拖着锦衣,细心地给他包扎着伤口。她的动作很利索,一会儿的工夫就连上药带包扎做得妥妥的。而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沐清风总算将恋恋不舍粘在翘楚身上的目光移了开来,随意地放到了锦衣的身上。

“不用包了吧,反正也活不久了。”锦衣说着,离开床铺走了几步。直到离翘楚远了一点,他才轻轻地抽出了腰间的剑,道:“从哪里下刀好他平日剐人的时候,都是从哪里开始的”得先把他提出去。翘楚不喜欢血腥味,在这里动刀子,一定会熏到她的。

“凌迟的话,一般先从胸口开始的,然后……啊不对!不许你杀他!”陆水猛地反应过来,而后马上张开双臂,挡在了沐清风的面前,“亏我还给你娘子解毒的!你怎么就这么不听话呢!”

“……多谢姑娘救命之恩。”尽管对锦衣恨之入骨,沐清风却还是老实地垂下了头,认真地向陆水道谢——虽然他之前就已经向她道谢过无数次了。

“……哎呀,客气什么!”见沐清风又这么客气,陆水瞬间就不好意思地挠起头来,“其实是顺便的啦顺便的,阿爹赶我来中原,就是为了取他的蛊的。”说着,她的眸子略略沉了起来,“阿爹说,督主会变成这样,给中原人搞出了这么多麻烦,都是他那年一时心软的错。所以,他不能再放任他用蛊做坏事了。”

“无论如何,在下的感激之情是不会少的。”沐清风却仍是规规矩矩地垂着头,道谢道,“姑娘救了翘楚,于在下恩情便比救在下的性命更甚。如此大恩,只要姑娘开口,沐清风定衔草结环以报。”

“……哎呀,你说的是什么意思……什么草……”陆水拽了拽头发,“总之,就是说要报恩吧。那就不要杀他啦,这不就妥妥地报恩了嘛!”

“……如何不杀”沐清风听着,微微眯了眯眼,道,“他待翘楚如此……我曾发誓,要他跪在翘楚的脚下认错,要他千刀万剐来还他给翘楚,还有其他人所造成的苦楚!”

陆水一听,乐了。“哎呀,别的不提,前一条不是很好说么!”她说着,转过身来,推了推地上的锦衣,唤道:“督主!督主督主,起床啦,起来认错啦!”然而,锦衣是失血昏过去了,并不是单纯的沉睡,自然没这么容易醒过来。

见推不醒他,陆水有些苦恼地拉了拉自己的头发,干脆伸出手来,对着他胸口的刀上用力地戳了下去。

“啊……呃……”锦衣抖了一下,被疼得瞬间醒了过来,“你!”他疼得头脑发胀,却还是很快地认清了面前的情况。

又是这个女人!

锦衣低下头,看了一眼自己胸口渗出的血迹,咬了咬牙,只觉心里怒火冲天,又只恨自己无用,无法尽快弄死这女人。

而在他的面前,陆水仍是笑眯眯地,仿佛根本就看不到锦衣的怒气。“督主,快跪下磕头认错啦!要认到人家原谅你为止哟!”陆水这样说着,用的是谆谆教导的语气。

作者有话要说:小瑟:啊……怎么说呢……说实话,以前没有意识到督主有多过分,直到今天看了一篇文。这篇文……我在千千小说看文五年第一篇让我忍不住在人家文下爆粗口的文……甚至生气到删掉了我正在追的同作者的另外一篇文的收藏,尽管我真的是十分喜欢这篇在追的文,是仅有的一篇让我想要章章留言,一更新就让我迫不及待戳开的文了。

由不得我不爆粗口,那篇文据说很有内涵,读者把它夸得天上有地下无,净化心灵啊小孩子读不懂啊之类,口碑真的很好,但是我真的看了四章就出离愤怒!男主那畜生比李天一还不如……不对,李天一跟男主比起来也算是普通的小男孩了。起码人家轮x只轮了一个,没有到处奸淫妇女,也没有因为女性反抗中咬了自己一口就把人扔去被一匹马x到死,也没有逼着别人的妻子给自己口|交还因为人家漏出来了一滴就把人扔给下人轮x玩到死……理所当然他和女主的第一次也是,但比起之前那些对各种女性的侮辱,这已经不算什么了不算了……我去作者为啥要写得这么详细……我不介意这个人是男主,我介意这个人得了善终!看了一堆评论,他在佛法下悔悟了,感动了一票读者……也许那文真的是佛法无比净化心灵很有内涵吧,但是在短短四章里男主是真的把我恶心坏了……

然后我就想到了督主……其实督主又好到哪里去了。作为作者,抱着对女性的尊重心里,在督主这里我没有提任何关于在性上侮辱女性的情节,为了让本文口味不变重,也是出于对小哥的心疼,在刑房我也只让督主动了鞭子,别的什么更残忍的东西我只字未提。但说实话,不考虑这些的话,督主的性格设定还真是能干出这些事的人……不说这些我不敢写出来的,就说我写出来的……当初为了表现督主的心狠手辣,我也是让他干过因为侍女奉茶烫口就剐了人家……剐刑有木有!刀割一下手指头都超痛的可是他把无辜少女给剐了!

otz写文的时候没有意识到,现在才反应过来,督主是怎样的一个变态啊…………明明是我自己写的,为啥现在我会被吓一跳……啊啊……现在一点也不想让督主好过了……__

督主:明明是你的错!

小瑟:咳……总之,求推文!说实话放弃了同作者的那篇我很喜欢的文,我也很心疼的……好想求一下这种很成熟的作者写的文。就是有那一类早期就在千千小说写文的很成熟的作者,现在已经当妈妈的那种,写文超级有味道><或者忠犬男主bg文!特指那种不会忠犬着忠犬着就对妹子黑化,或者对妹子特别强强到起了强奸的念头的……有了忠犬的前提后,就对男主行为的接受度变低了呢。好好的忠犬文,黑化都算是个人爱好了吧,让忠犬满脑子都是想强x女主还真是接受不了呢……

翘楚:意外地口味很轻啊。

小瑟:是啊就算s|m我也只喜欢女主男奴呢……

翘楚:……抱歉,前言收回。

小瑟:嘛总之就是在汉子身上口味怎么重都无所谓,但是不要重到妹子的身上去……女孩子是用来好好宠爱的,你看我现在写文都没有恶毒女配了呢而且以后也再也不会写什么无脑炮灰女配了,就算毒也要毒出个性啦

#今天的作者有话说也可以凑出半章呢##不用动脑光吐槽的话我的速度也可以很快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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