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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时,我喜欢林偏!

林偏,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

林偏,真的很偏!

因为她写字是用左手的,而且纸张本子都必须要偏向一边,否则她写在纸上的字迹,看起来就不整齐,相信用左手写字的人都知道这种情况。

林偏的性格看起来有点安静,我依稀记得当时她喜欢读郭敬明的小说以及一些名著经典,她是一个很有书香气质的小才女!

林偏是我的同桌,所谓日久生情,我渐渐喜欢上了这个女孩子!

当时上课的时候,我基本上没什么心思在听课,而是在努力贪婪的嗅着林偏这个坐在我旁边的女生身上散发出来的体香,嗯,淡淡的,非常好闻,真的,我没骗你们。

有时候我甚至故意丢掉一个笔壳,然后我就可以趁着俯身去捡笔壳的机会,近距离去嗅她身上的香味!

这种体香,曾经让我很迷恋!

有一次,我对她说,你为什么不叫“林翩”呢?翩翩起舞不是更好听吗?

然后考试的时候,她竟然真把自己的姓名改写成“林翩”。只是后来发考卷的时候,被我们的语文老师“洪总金”当场指责,至此,就没有再出现“林翩”这个名字了。

圣诞节时,林偏突然送给我一张贺卡,一张上面印有姚明投篮的贺卡,上面她亲笔写着六个字:同桌,圣诞快乐!

不得不说,林偏是一个很有礼貌的女孩子!

当时收到这张贺卡,我心中感动的想死,差点嚎啕大哭泪流满面,差点张开双臂把她揽进怀里好好疼爱一番,差点……不能再说下去了,再说下去,就要上演激情戏了!

当时我心中就在想,莫非她也对我有好感?这个念头一冒出来,我就开心的不得了!

我心中一直在大喊:她一定对我有好感,她一定也喜欢我!

要不然我跟她说叫“林翩”比较好听,她怎么会这么在意,立刻改成“林翩”呢?

要不然她怎么会在圣诞节突然送我贺卡呢?

从小到大,在感情上,我就一直很胆小。小学时,不敢向洪惠明表白。初中时,不敢向陈秀芳表白。我已经失去了两次机会,难道这一次,我也要失去吗?不,我一定要大胆表白。

我心中一直在大声呐喊,好给自己壮胆!

表白……表白……表白……

心声犹如空谷回音,激荡在我的心湖,漾起了一圈圈的涟漪,扩散到我的四肢百骸,打通了我的任督二脉。

我深吸了一口气,回到家中,闭关起来,利用周末两天假期,奋笔疾书,写了一封整整十一页长达一万字的情书……

既然她这么喜欢看书,那么如果我给她写一封情书,作为表白方式的话,是不是会让她更加感动一点呢?

殊不知,我对她有意,她却对我无情。

一切的一切,原来都只是我单方面的意淫而已,是我把爱情想得太简单了!

这是我第一次表白失败!我失恋了!颓废了好久,从那以后,我和林偏就开始分开坐,见面时,也很尴尬,高二时分班,她选择文科,我选择理科,好久好久,我们成了陌生人!

这封情书,我当时抄写了两份,一份给她,一份至今仍然保留在我家中的抽屉里面。

前不久,当我把它拿出来重新看一遍时,差点怒火攻心,靠,这是我写的情书吗?这么烂的文笔也想泡到妞?去死!

呵呵,虽然文笔很烂,不过这份回忆却值得珍藏!

嗯,等我脸皮再厚点,我也会考虑把这封情书用相机拍下来传给大家看的!

【附录四】

今天中午洪和章又在食堂遇见叶茗芳了,心里有无数说不出的高兴,高兴原因有二:

一是,这一次不是人工制造而遇见她的,而是纯粹所谓的缘。

其实上一次也不能完全归结于撮合,还是有一点点的缘分。

假如那次洪和章没有带手机,舍友在食堂看到叶茗芳也没办法联系到他。

经历这件事之后,洪和章现在上厕所忘了带草纸也不会忘了带手机。

有一次手机差点掉到粪坑里去,还好,洪和章从小喜欢武侠,熟记小擒拿手的心法和一点点招式,眼明手快地擒住了手机,不过洪和章的武功只达到那种“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的境界而已。

所以,难免有失手的时候。

因此这个手机是保住了,洪和章的手却插在粪坑里。

事后,洪和章感到万幸,觉得手机就像是难产女人最终保住的胎儿,自己的手则像是为了保住胎儿难产死掉的女人,而他自己更像是要孩子而不要妻子的残忍的丈夫。

因此,洪和章觉得苦尽甘来,一时高兴的不得了,在厕所里对着自己的手大喊:“你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哈哈哈!”

吓得舍友齐声高呼:“这一次,作家真的疯了!”

二是见到叶茗芳真的是越来越不容易了——见一面如隔三秋。

这样的时间观念只有得相思病的人才能明白,一般人是不会理解的。

洪和章的眼睛始终在叶茗芳身上打滑。

“她怎么那么美?”洪和章心里嘀咕着。

叶茗芳今天穿着一身宽袖服饰,红白纹路交相辉映。

左手拿着调羹,右手拿着筷子,双手展开,倚在餐桌上,看上去就像蝴蝶的翅膀一样,光彩迷人。

这样的景色仿佛雨后有一只洁白无瑕的蝴蝶穿越七彩虹而浑然发生的光影效应。

洪和章也称之为“蝴蝶效应”。

当然这是洪和章从叶茗芳的网名“雨影效应”中意淫出来的。

所以说情人眼里出西施,假如洪和章不喜欢叶茗芳,一定把她想成眼镜蛇。

不过,这条蛇有点像美人鱼——美的有点过分。

洪和章一次又一次的表白,被叶茗芳一次又一次的拒绝!

不知道被拒绝过多少次,连作者本人都不知道,可见,洪和章的毅力之强,脸皮之厚,实让后世敬仰,后生可畏。

洪和章现在见到叶茗芳倒有点不好意思。

之前一见面洪和章就开门见山,直抒胸臆,现在却变得沉默寡言。

连躲在后方开以“索爱”为主题的辩论赛都不敢了。

其实那也称不上什么辩论赛,因为内容简单跟人一样,无非分男女两种:一种是你当我女朋友好吗?一种是我当你男朋友好吗?

这两种内容要表达的意思都一样,其实男女又何尝不一样呢?

上帝当初造人,男女是合体的。

因此,发展至今,才有男女彼此要寻找属于自己的另一半。

当然,也有不乏找错的——那就是同性恋。

如果你非要说除了男女外,还有第三种人,那我只能说是人妖了。

而相应的辩论内容就是——你既当我姐姐又当我女朋友,好吗?

当然,每次辩论的结果都是洪和章自动认错,然后拆开话题,避免尴尬。

其实洪和章也知道,有时候话说的太露骨了反而不好,矜持点,彼此心知肚明才是正道。

但每次见到叶茗芳,洪和章总有说不出冲动,但又想到毕竟叫她一声姐姐,应该尊敬她。

即使有千言万语含在口中哽在喉咙里,最后还是不得不化作苦水咽下肚子,给五脏六腑充当下午茶。

当然,洪和章能悟此真理可能是听了刀郎的那首《冲动的惩罚》。

冲动是一种惩罚——吓得洪和章像见了鬼似的铁青着脸。

饭一直在吃,话却没有一直在说。

可洪和章的嘴在吃饭,眼睛可没闲着,并不是看着饭菜,而是在看叶茗芳……

真是秀色可餐啊!

洪和章的眼睛似乎在说这句话。

要不是嘴在吃饭,连同口水一起咽下去,恐怕嘴也会说:“真是垂涎三尺啊!”

这样吃饭又大饱眼福,既有物质享受又有精神享受,可谓一箭双雕,两全其美。

这也正好印证了那句话——看着碗里,想着锅里。

所以,洪和章每次跟叶茗芳一起吃完饭总有一种精神饱和到差点被撑死而肚子却咕咕叫的感觉。

因为精神透支的同时必须有物质的供应,所以洪和章每次跟叶茗芳吃饭其实和没吃没什么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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