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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南阿南,我很想你,你想不想我?”

一回来,葛欢就围着林莫南转。

林莫南盯着他的胸口,还是鼓鼓的,忍不住问:“你又捡什么回来了?”

葛欢顿时一脸不好意思地从胸口摸出一只小虎仔儿。

“这个不是捡的,是甄兄送我的,他养的灵兽是一只翼天虎,前不久下了崽儿,他就送了我。”

林莫南顿时一抽嘴角,翼天虎的品级不如两只黑白毛团,只是五品灵兽,但问题是,葛欢他养得起吗?五品灵兽,那也是吃货。甄秦明知道葛欢的情况,还给他增加负担,是打算让葛欢在恶人山挖一辈子矿不回来了吗?

想想甄秦几次来送丹药,都是一副不怎么乐意的冷厉模样,林莫南觉得自己这个猜测还真是大有可能,在甄秦的心里,大概始终都觉得他配不上葛欢吧。

葛欢这次回来,停留了小半个月,就又匆匆走了,临行前塞给林莫南一小袋灵石,数目不多,也就三十多块。

“在山上闷了就到樊城里转转去,这些给你当零花。”

也不知他是怎么俭省才省下的,林莫南没拒绝,收下了,顺手把这十年里种的月盏草共计二十株都交给葛欢。

“樊城这边没有识货人,你带去恶人山那边卖了。”

葛欢顿时郁郁,道:“你根基受损,神魂不固,还是不要太劳累了,除了修炼,没事游游山玩玩水就好了。”

“没事,只是在溪边挖个坑,埋下种子,钓鱼的时候顺手浇点水,累不到我。”林莫南知道他是关心自己的身体,不由莞而一笑。

葛欢这一去,又是十来年,中间还是甄秦来替他送丹药,到第二十年的时候,葛欢才又回了一次,这次行色匆匆,只待了一天就又走了,给林莫南留下一个看着明显是刚出生的小婴儿,让他哭笑不得,这个老好人,不捡灵兽,又开始捡人了。

是个男婴,林莫南给他摸了骨,资质相当不错,若放在名门大派,将来指不定成仙有望,落在这大逍遥派,倒真是可惜了,若没有其他机缘,将来顶多就到金丹期。

当然,这是在没有林莫南指点的前提下,有林莫南指点,情况就又不同了,他出身名门大派,虽然浩然剑宗的功法都已经被抹消了,但一些修炼基础,他都还记得,何况林莫南脑子里还记得一些自己在历练中获得的功法,别的不说,起码他能帮这个男婴把根基打得坚实些。

他给男婴起名葛巾,从了葛欢的姓,每天都给男婴推血过宫强健筋骨,等了七、八年,葛巾知事了,就让他拜在了大逍遥派门下,尊葛欢为师,林莫南做了师叔。

葛巾生性聪明,学东西又快,倒也给林莫南排解了不少寂寞,当然,麻烦也不少,这小家伙倒是没什么机会走鸡撵狗,但他有机会走狐撵虎啊,打从他能跑了开始,身上就再也没干净过,总不知从哪里滚了一身泥回来,有几回还摔了坑里,要不是这几年林莫南从来没间断过给他推血过宫强健筋骨,骨头都不知摔断多少次了。

等到葛巾十岁的时候,林莫南问他想修炼什么,已经生得眉眼清秀的少年高声答道:“我要做剑修。”

小家伙最推崇大逍遥录里,逍遥散人剑指蜀山的那一段。

“有眼光。”林莫南笑赞道,他也是剑修,当然也最喜欢剑。

“师叔,你能教我学剑吗?”葛巾目光灼灼。

林莫南大笑,道:“我本就是剑修,自然能教你学剑。不过学剑重在基础,不能好高骛远,你筋骨没长开,柔韧不够,我先教你一段剑舞,虽无什么威力,但却是调理筋骨最好的法子,练足两年,你就能正式开始学剑了。”

葛巾十分欢喜,开始练习剑舞,他也确实是天生剑修的料子,林莫南只教了他三天,他就把这套剑舞记全了,从此每天苦练不辍,还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葛金,取金之极为锐,锐之极即剑的意思,以表其志。

等到葛欢回来,发现自己的小徒弟已经在剑修的道路上狂奔出好远,顿时气得跳脚,大叫道:“不行,不行,这不成了阿南你的徒弟?”

林莫南瞪了他一眼,道:“我的你的有什么分别?”

一句话让葛欢心里美滋滋的,拉了林莫南到屋里说悄悄话。

“阿南,再挖十年矿,我就能攒够买一套双修功法的灵石。”

从甄秦那里没能换到双修功法,葛欢自然不死心,这几年一有空就在恶人山的黑市里淘弄,还真让他找到了一套不错的双修功法,只是囊中羞涩,暂时还买不起。不过那卖主看在甄秦的面子,答应给他留十年。

“别太辛苦了。”林莫南顿了顿,“双修的事不急,有了灵石,你还是先想法子买一颗化基丹……要是没路子,你再求求甄秦帮忙,他是邪月宫真传,路子比你广……”

葛欢是筑基修为,只有二百年的寿元,虽然林莫南不知道这家伙的寿元还剩下多少,但两人相处近百年,无论怎么看,也知道如果再不突破,葛欢剩下的寿元不会太多了。

“放心,我心里有数。”葛欢拍了拍胸脯,一脸自信,“我要和阿南一起长生久视呢。”

林莫南终于笑了,大逍遥派什么功法都没传下来,倒是这吹牛大法,渊远流长,自逍遥散人起,至葛欢而未绝。

然后就说起了葛金正式拜师的事情,以前葛欢一直没回来,白担了个师父的名义,其实没行过拜师礼。

葛欢本来挺高兴有个徒弟,但一想这徒弟居然走了剑修的路子,他这个大逍遥派的掌门,修炼了这么多年也就一手翻土诀比较拿手,哪懂什么剑道,林莫南这么一提,他就连连摇头:“不收不收,我没什么可教他的,要不,干脆就让他拜你为师吧。”

林莫南自己都担了个弃徒的罪名,若收徒弟,必然会连累徒弟,所以从来就没动过这个心思,既然葛欢不肯收,这事也就这样搁下了,反正他瞧着葛金心思灵动,资质卓绝,志向也不小,大逍遥派又穷又破,恐怕是留不下这样的人才。

果然,在葛欢走后不久,葛金就来找林莫南,道:“师叔,我想学剑。”

他练习剑舞,已经练足了两年,林莫南摸了摸他的骨骼,点头道:“可以练了。”

然后又道:“剑修有两条路子,一为命剑,一为外剑,命剑是在体内孕养剑胎,修成本命金剑,此法虽精进较缓,但本命金剑练成之后,如臂使指,心与剑合,威力极大,缺点是一身修为,都在本命金剑之上,一旦本命金剑毁损,则修为尽废;外剑则是精修剑气,则剑气在手,而天下万物皆可为剑,威力虽不如本命金剑,却无毁剑之忧,你想走哪条路?”

葛金目光灼灼道:“师叔,我想学蜀山剑道。”

林莫南一怔,反问道:“为何?”

“天下剑道出蜀山,我要学,就要学最好的。”十二岁的少年雄心勃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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