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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最好的交通工具就是两条腿,因为轻功的存在,飞檐走壁不在话下,轻功高妙的人以双腿奔走,速度并不比千里马慢。

但你能让白云城主用两条腿赶路吗?当然不能,尘土脏了他的衣角怎么办!

很长一段时间内,叶孤城并不能理解,为什么和仙沾一点边的人物都喜欢穿白衣,好看是好看,但真的很容易脏好吗?走两步路沾上泥土就完了,越是白的衣服黑斑点就越明显。

想要维持仙人的逼格,也要看环境允不允许。

一开始,白云城主的轻功并不能支撑他走到哪里都纤尘不染,所以他大大提升了换衣服的频率,一天换五次衣服都不嫌少,正常人都要被逼出洁癖。

他有一个信念支撑着自己换衣服,那就是白云城主叶孤城必须是逼格最高的人!

为了让衣角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保持整洁,叶孤城苦练轻功,常常趁夜间看不清人脸时在白云城的各色房屋上飞驰,享受极限速度的快感。

白云城众:我们城主超级刻苦!

他的天分本就很好,又加上意志坚定每日勤练不辍,时间久了,终于练得一身好轻功。

脚踩在地上,都扬不起尘土,人世间的污浊根本无法触碰叶孤城的衣角。

至此,白云城主终于能穿着白衣出现在各大场所。

百姓A:我觉得我们城主是飘着走的。

百姓B:不,他就是飘着走的。

百姓C:天上的仙人怎么能脚踏实地呢?

百姓D:城主超级帅!

此刻,一袭白衣的叶孤城正端正地坐在车厢最里层,哪怕四下无人,他的脊背都挺得笔直,能用标尺来量。

他真是时时刻刻都严格要求自己呢!

忽然,郎月的声音从另一间飘来,他所坐的马车可不是普通马车,里面有好几个独立空间。

放在现代,那妥妥是洋气的房车啊。

朗月道:“城主,该用午膳了。”

她走起路来一点声音都没有,人到了叶孤城所在的隔间前都听不到声音。

这才是叶孤城时时刻刻都保持最严谨姿势的原因,因为在这个架空的武侠世界,你根本不知道人什么时候会突然冒出来。

叶孤城沉声道:“拿进来。”

朗月道:“是。”

语毕便规矩地推门进入,手上稳稳地端着一个小台子。

叶孤城并不喜欢太多人伺候,虽然他有财力可以摆个一百零八道菜,让侍女鱼贯而入,但他却重来没有这么做。

小台子上的碟子很漂亮,菜品也很精致,但味道都很淡。

重油的菜对人的身体不好,顶尖剑客对自己身体的保养应该是多方面的,从很小时候起,叶孤城入口的饭菜便以清淡为主,和七老八十需要养生续命的老年人差不多。

养生菜有养生的做法,君不见少林寺的厨子能把素菜烧出肉的味道?以白云城的财力,别说是肉了,哪怕是天上的月亮,只要城主说想要,白云城的迷死迷妹都能捞下来。

实在是很疯狂呢!

白云城主的吃穿用度无一不是最高等级的,甚至他手上的筷子都是镶金带玉的,重得可怕,但逼格杠杠的。

朗月才放下台子就退了出去,她甚至没有抬头,眼角的余光一扫,只能看见叶孤城的手。

朗月:城主的手好好看!

这绝对是世界上最美的一双手!

叶孤城眉毛不动,却已感觉到有炽热的视线黏着在自己的手上,随着婢女退出房间,才稍微松了一口气。

这才是他不愿意有婢女近身的原因,叶孤城是一个非常敏感的人,敏感到有人站在身后都尿不出来的地步,朗月有如实质的,痴汉的目光,想让他不在意都很难。

不,不仅仅是朗月,白云城的子民在面对他们城主时,都会露出特别痴汉,特别可怕的目光,叶孤城经常觉得,自己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盘菜,还是最顶尖的珍馐。

还好他不是特别龟毛的人,否则天天接受可怕视线的洗礼,也不知道能活多久。

转动的轮子忽然停了,叶孤城一顿,放下手中的筷子,他在等人来向他汇报。

也就是两三秒钟的功夫,他身前的门被再一次敲响。

这回来的是岚风。

岚风道:“城主,有人倒在路中间。”

按照江湖人的规矩,路见不平就算不拔刀相助,帮助一二也是必要的,这个时代的人大多很热情,见到陌生人遇难也会施以援手。

叶孤城沉吟道:“是什么样的人。”

岚风道:“一个很漂亮的姑娘。”

如果有什么符号可以形容叶孤城的心情,那一定是一连串的省略号。

之前说了,这个朝代的人总喜欢互相帮助,叶城主也表示,在不伤及自身的情况下,他确实愿意略微施与援手,但其中难免有意外。

现在,就是那意外。

他果断道:“绕过去。”

江湖上最危险的有三种人,老人,小孩子,以及美人。

前两者自不用多说,年纪一大把还能从仇家的刀剑下逃出来,定然有几分本领,至于孩子,江湖上没有孩子,谁知道那究竟是真的小孩儿,还是假的小孩儿?

假的小孩儿大多自小练神功,年纪无法猜测,形容相貌却还同孩子,那是非常阴毒而且可怕的功夫,只存在于传说中,没人见到过。

因为见过的人,都已经死了。

真小孩儿就如同三秋,如同还未出场的上官雪儿,个个都古灵精怪得紧,骗大人眼睛都不眨一下,靠一张嘴便能难倒不知道多少的英雄好汉,这种小孩儿惹不得。

美人是最后,她不属于女人,也不属于任何年龄段,只有一个定义,那就是倾国倾城的美人。

武功不必多高,只要有让人说不出话的一张脸,就已经胜过了多少会武功的男人,因为她们只要招一招手,有的是人愿意成为她们的手,她们的脚,帮她们铲除一切仇敌。

叶孤城是个男人,而且是个实力高强的男人,很可惜,他并不愿意成为别人的手脚,剑还是握在自己手中比较实在。

科科,而且各色武侠小说都说了,倒在半路上的美女,没有一个是简单人物。

这都是套路,套路是瞒不过仙人的!

岚风道:“是。”

不多说一句话,不表达自己的立场,这才是王牌婢女的素质。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叶孤城的话是绝对的,只要他出声,那就没有翻盘的余地,他们只要照做就好。

于是,无闲人的大街上出现了非常奇异,甚至搞笑的一幕。

有一黑衣丽人倒在路中间,她的脸比花还要娇嫩三分,一双黛眉微蹙,换一个男人在这里,少不得都要怜惜地帮她抚平眉间的忧愁。

但很可惜,这个美人面前没有男人,应该该说是没有普通男人。

赶车人都像是木头,见到一个顶尖的美女和见到一具骷髅没什么区别,他们只专心做一件事,那就是将马车调头,最好还不要颠簸,因为上面坐着人世间最尊贵的存在。

至于车上的女人就更不必多说,随便挑一个出来,都是万里挑一的美女,容貌,是伺候白云城主的先决条件,这并不是因为他是个色中饿鬼,而是因为他是装逼王。

所有武侠小说都规定,高手身边的女人,必定是美的,不美都不好意思自称高手。

叶孤城从头到尾都在他的马车上,别说是下车,就连他洁白的衣角都不曾出现过。

马车终于成功调头,车轱辘在黄土地上留下深深的碾压的痕迹,原本是两条直线,现在却歪七扭八,成功把倒在地上的人错开。

但你能控制车轮不碾压到女人,却不能让车轮扬起的尘土不沾染到她身上,车才过,女人身上就蒙了一层尘土,灰头土脸的,哪有刚才的光鲜亮丽?

就算是叶孤城一开始下车看见了女人,也一定会对她敬而远之,哪个女人在倒在黄土路上不是灰头土脸的?如果她倒下的姿势特别优美,脸还特别好看,那就必须得赶紧地跑,因为她是装的。

一个美丽的女人在你面前装晕,聪明人都知道,这不仅不是好事,还代表着无穷无尽的麻烦。

马车越走越远,但女人还躺在地上纹丝不动,直到那声音一点儿都听不见,她才咬牙切齿地爬起来,伸手一抹脸上就擦下一把黄土,怎能不恨?

她只道:“叶孤城他是不是个男人!”

竟然真的就绕过去了,连水和伤药都没留下,这不符合规矩!

上官飞燕是个年轻女人,不仅年轻,而且足够美丽。

就像是带刺的玫瑰,越是绽放的艳丽,刺就越多,越尖锐,她也是如此,拥有与自己外貌相匹配的蛇蝎心肠。

这样的女人都很自信,因为她们知道,以自己的魅力,以自己的容貌足够俘获全天下每一个男人,在她们聪明的映衬下,那些男人,都成了活生生的大傻瓜。

陆小凤不能拒绝上官飞燕的请求,花满楼会掉下情网,而西门吹雪,孤高的西门吹雪也因为爱慕自己的女人而落入凡尘。

如此看来,这世界上的男人,确实都不难对付。

论起对付男人的手段,这世界上还没有谁能超得过上官飞燕,什么柳余恨,什么霍天青,一个都逃不过她精心编织的情网。

叶孤城,本应该是下一个,而且是她计划里手中最大的王牌。

她兀自发脾气,身后却有声音传来,那实在是很奇怪的声音,不像男人,也不像是女人,好似用丝带缠住了喉咙,将本来宽敞的声带缩紧。

那人道:“叶孤城可不是普通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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