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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是默认。

岚风松一口气:城主没有生气哎!

叶孤城:太受欢迎了真是没有办法=v=!

白云城主表示,其实他可喜欢香香的软软的动物毛皮啦!将整个人陷在软软的毛里,简直就是至高的享受!

肥鸽子:嘎嘎,也不见你喜欢我软软的羽毛。

他和岚风等人已经在海上漂泊几天,看在这是叶孤城几年以来首次出门的份上,王牌侍女岚风紧张到不行,在打包衣物时恨不得把整个白云城都搬到床上,还是叶孤城用冷冷的视线制止了她。

他们已经离岸很近,这段距离,那白云城特产的肥鸽子只要大半天就能飞到,当叶孤城接到郎月的信件时,太阳还没落山。

他之前的心情其实不错,因为成功靠他卓绝的智慧涮了南王一把,也享受到了一咪咪打脸的快感。

远在海外挥斥方遒,一切都在他的布置之内,简直酷毙了好吗!

叶孤城展开纸张,手的速度不快也不慢,但眼睛扫视的速度却很快,当他读完最后一个字时,眼中射出的点点寒星竟然锐利如剑。

船舱中弥漫着淡淡的杀气,岚风肌肉紧绷,但却以崇拜的眼神看叶孤城。

杀气外放,看似简单,却很高深,不到巅峰境界,又有谁能够操控虚无缥缈的气,甚至还借气来压制人?

叶孤城陷入思考,他是愤怒的,这是杀气产生的原因,但又很迅速地冷静下来,思考唯一游离在计算之外的漏洞。

有人在挑拨他和南王的关系。

不,应该说是,火上浇油。

目的是什么?他的大脑飞速地转动起来,身边以肉眼可见凝结出一层寒霜。

杀气总是冰冷刺骨的。

南王,白云城,高超的见识,名列江湖前位的轻功,以及优秀的反侦察能力。

达到这些条件的人不多,却也不少,哪怕是叶孤城,也无法确定是哪一个。

他想,最好能有个机会,看看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一个用剑的高手,能最快看透别人功夫的方法,就是看他的剑招。

哪怕用的是相同的招式,人与人之间也是有差别的。

京城,白日,晴。

陆小凤得到消息的速度比月姑娘他们都要慢上一线,因为他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月姑娘并不愿意告诉陆小凤夺命镖被送到哪里,而他也无心探求。

他的好奇心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重,而且,陆小凤是一个非常尊重朋友的人,如果朋友有什么烦恼,他会很乐于倾听,帮他排忧解难,但如果朋友不愿意将自己的事情完全透露,他也不会强求。

这就是陆小凤交朋友的哲学。

他正在德阳楼上吃酒,就着下酒的虎皮肉,这里的虎皮肉实在太好吃,就算每天吃个十七八回他也不会厌。

只要是青年,那就不会一直稳定在一处,更不要说是陆小凤这个浪子,他准备下江南去找另一个朋友花满楼,不日便要动身,在走之前,少不得要好好享受一下德阳楼的菜。

之后有一段时间又吃不到美味的虎皮肉,想想还是怪难受的。

有人从身后道:“陆小凤,陆大侠。”

他将杯子中的酒水一口饮干才回头,事实上,光凭借声音,他已经知道来人是谁,不是因为他的耳朵灵敏,而是因为对方的声音太有辨识度。

人的长相可以让人记住,声音便也能让人记住,难听的声音比好听的声音更加让人印象深刻,而叫他名字的人,就是难听的让人极致。

一千只公鸭子齐声叫,也不会比他的声音更难听一些。

陆小凤道:“是顺大侠啊,请坐。”

身材还小的男人像猴子一般,直接蹿到了陆小凤的身边。

顺这个姓很少见,或者根本就不存在,被叫做顺大侠的人也不是因为他姓顺,而是因为他的外号叫“顺风耳”,真实姓名他没有对人透露过,一会儿说可以叫我“张三”,一会儿又自称“李四”,用过的名字太多,太敷衍,干脆便都用顺风耳的名来称呼他。

顺风耳这对名号很满意,不仅满意,他还很高兴别人叫他顺大侠,这年头没有成为大侠的人,总是喜欢占嘴上的便宜。

顺大侠的武功不行,轻功也不行,偏偏人脉足够广,消息做够灵通,以他这一手本事,想要卖情报应该不是件难事,但他偏不。

顺风耳一直道讲八卦是乐趣,如果将其当做谋生的手段,其中的趣味性便大大减少。

他的消息一直很真,很独家,但当他知道以后,全世界的人都差不多知道了,因为他恨不得拿一个大喇叭放在嘴边,天天都呱呱呱地直叫唤。

陆小凤见他坐到自己身边,便知晓顺风耳又有什么惊天大秘密需要爆料,他自然是洗耳恭听。

陆小凤是个很善于倾听的人,而顺风耳的爆料可信度也很高,听他说八卦当下饭的调料品,是个不错的选择。

他此刻还不知道,对方要与他说的,可不是什么下饭的调剂品,而是消除食欲的苦瓜。

顺风耳神秘道:“我发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儿。”他得意道,“只有我才知道。”

陆小凤配合道:“顺大侠知道了什么,可否说来给我听听?”

顺风耳给那声“顺大侠”叫得浑身舒坦,虽然他自诩侠士,但也知道,自己与陆小凤这样的大侠相差十万八千里,对方愿意叫他一声大侠,已是最高的恭维。

他飘飘欲仙,连卖关子的劲头都提不起来,便倒豆子一样将自己所知道的全一股脑地说出来,他道:“今早我听说南王宅死了一个人。”

陆小凤道:“哦?”

顺风耳压低声音道:“死的人,你一定认识。”

心头忽然有不好的预感浮现,但却还猜不到,死的人是谁。

顺风耳揭示谜底:“死的是青衣楼第四十三座楼的楼主,夺命镖。”

陆小凤当即便脱口而出:“不可能!”

他昨晚还见过夺命镖,听见月姑娘说要将他活着送回去,怎么一大早,却死了。

顺风耳见陆小凤的表情不对,奇道:“莫非陆大侠才见过他?”

这时候谁承认谁是呆子,所以陆小凤道:“只是听说夺命镖武艺出众,人又小心谨慎,怎么会突然死了?”

顺风耳更得意了,他道:“我知道他是怎么死的。”

陆小凤挑眉毛道:“你说。”

夺命镖道:“他是被高明的剑客一剑杀死的。”

陆小凤苦笑,因为想到了一个人,一个与夺命镖有关的高明的剑客。

顺风耳道:“陆大侠,你怎么了?”

陆小凤只能道:“不小心吃了一片苦瓜,心里苦。”

他忽然发现,自己可能不能按时下江南去找花满楼了。

死人怎么能复活?眉头皱在一起,他已陷入思考,死人是不可能复活的,如果他活了,就证明掌柜是个活人。

那么,他是没有死?

如果这样,陆小凤和朋友的打赌就根本不成立,没有死,怎么去查他的死因。

他没有办法解决疑惑,但在这座城里是有人能够解决他的疑惑的,所以,陆小凤决定去找那个人。

清晨,天蒙蒙亮,充满生命力的城市正在慢慢苏醒,早起打鱼的渔船踏上归程,昭示新一天的开始。

白云城主的宅邸已经醒了,宅邸内的所有人都要配合叶孤城的作息,他卯时便已穿戴完毕出门练剑,偌大的宅邸中看不见叶孤城的影子。

陆小凤扑了个空,他有的时候起得很早,有的时候起得很迟,男人都知道,温柔乡是值得人留恋的,只要你想,便能找到一百个晚起的理由。

他知道叶孤城会早起练剑,却没想到会早这么久,呆立在房间中,尴尬地捻“眉毛”。

看来,他只能等到叶孤城回来。

岚风飘进房间,像一抹幽灵,只能抓住她洁白的衣角,陆小凤回头,吓了一跳,乍一眼看,他还以为来的是朗月。

岚风、朗月是叶孤城的侍女,如果说在京城朗月被称为“月姑娘”,那么岚风就叫做是“岚姑娘”。

两婢女的长相其实是不同的,不仅长相不同,身高也有微妙的差别,但当你第一眼看见她们,总会把两人当做是一个人。因为她们脸上的表情,身上的气质,一模一样。

冰冷的,高洁的,是冰雪玉雕刻而成的人。

岚风冷冷道:“你是来找城主的。”语气胸有成竹,不带一点儿疑问。

陆小凤只得点头道:“是。”

岚风看他一眼,眼神冻彻心扉,陆小凤给她看得背后直发毛,几秒钟过后,她道:“跟我来。”端的是惜字如金。

陆小凤奇道:“是叶孤城找我?”

岚风道:“城主说,你会来找他。”

叶孤城一早便交代如果有个四条眉毛的年轻人来找他,便将他带到海边,岚风听着默不作声,只低头将内容记住。

他还道这府中人有不认识陆小凤的,却不知在陆小凤和自己交朋友后,他的大名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现在还只是些当差的亲近人知道,怕过不了多久,整个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可千万不要小看偶像效应。

陆小凤又道:“他怎么知道我会来找他。”

岚风头也不回道:“因为他是白云城主。”

白云城主合该知道一切,天上的仙人虽不问世事,但对地上的沧海桑田变迁之事都一清二楚,都说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连读书人尚且如此,叶孤城有什么不知?

陆小凤想,这不免是个好答案,他的朋友一向知道的都很多,不仅知道的多,还会提前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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