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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云说的慷慨激昂,但李诗澜并不动容,平淡问道:“既然赵公子有此雄心壮志,那不知赵公子如今有带甲精兵几人、战马几匹”

赵云摇头道:“仅有七名随从,一名幕僚、两名猛将!”

“也就是说,加上赵公子在内,共十一人。”李诗澜笑道,“三年之内,十一人,如何变成十万精锐”

赵云:“只要能有三百勇士、一百战马,我便可带兵出塞,先从小股鲜卑游骑杀起,将草原上的物资带回,与本土商人交易,将换来的钱财继续招兵买马,用此等办法壮大实力。一点点积累,如同雪山之巅落下的雪球,待到雪球落地时,必为惊天动地的庞然大物!”

李诗澜看向赵云,问:“若首战不利,甚至赵公子刚入草原,便被鲜卑所杀,又当如何”

“哈哈哈!”赵云大笑。

李诗澜皱眉:“公子为何发笑”

赵云道:“我于深山学艺十余年,一身武艺不说天下无敌,但也少有人能与我比肩。再者说来,我麾下两名猛将,皆有万夫不当之勇,我三人联手,纵使千军万马也难挡。除非十万大军围困,否则当今天下,无人可取我等性命!”

这话倒是有些夸张了,典韦还好,高顺却没这么厉害。不过这个时候,赵云也顾不得这许多了,只能把牛逼往大了吹。

李诗澜笑道:“既然公子与你手下二将如此厉害,那三百勇士有或无,想必差别不大。公子又何必执着于区区三百人”

话里的意思很明显,千军万马都挡不住你们,十万大军围困才能杀了你们。既然你们这么牛逼,那三百勇士要不要又有什么关系呢你直接带着你手下两名猛将去不就行了还来借钱

赵云立刻说道:“三百人与我而言,确实价值不大。但若要从草原往回运送货物,总要有人手。”

这话让李诗澜无法反驳,但她对赵云的印象,已经降至冰点,觉得眼前这人,皮囊虽好,却太过狂妄了些。

她说道:“既如此,小女子可做主,借公子三百木轮车,三百名苦力,跟随公子进入草原,等你们打败了鲜卑需要运送货物时,这些人刚好可以派上用场。”

赵云暗暗咬牙,这女人是在抬杠啊!

他心中想道:看来无论如何,光凭嘴皮子,这女人是不会对自己另眼相看了,必须要做出一点什么事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否则人家还以为我特么只会吹牛呢!

想到这里,赵云说道:“小姐的意思在下明白了,不知小姐觉得,我要怎么做,才能让你相信”

李诗澜笑了笑,说道:“公子说自己武艺非凡,事实如何,小女子其实并不在意。公子志向远大,想要流芳千古,小女子亦不在意。想必公子已经知道,爹爹有意将我许配给公子。说到底,无论公子将来做什么,小女子其实都不会干涉,小女子在乎的,无非是自己的夫君是个怎样的人!”

“所以,公子无需证明什么。”

赵云一想,也是这个道理。他要杀穿鲜卑、劫掠王庭,他要守卫大汉边疆,这些跟李诗澜都没关系。李诗澜现在在乎的是她将要嫁给一个什么样的人!

于是,他问道:“那不知,在下如何才能取得小姐青睐”

李诗澜说道:“小女子自幼便喜欢诗词,我未来的夫君,不需要有多大的志向。他是冠军侯也好,是市井屠夫也罢,小女子只要称心如意!若公子能作一诗,令小女子钦佩,那便够了。”

赵云顿时愕然,这么简单

他几乎要狂笑出声了,作首诗就行没开玩笑吧

妹子,你怕是不知道哥知道的诗词有多少哦!

这是什么时代这是三国时代!

准确的说是东汉末年,唐诗三百首你们听过吗

强压下心中的激动,赵云笑道:“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小姐一生之心愿,只是找一个称心如意的郎君,但在下的心愿,却是定国安邦。”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仅此一句,便说明了赵云的心意。

李诗澜面露惊讶之色,这句诗……其意境之深远,其霸气之磅礴,简直道尽了男人一生追求的最高目标!

活着的时候、要做人中俊杰,死去之后、亦要做鬼中雄豪,简直是……太霸气了!

李清照这首《夏日绝句》的开头前两句,可谓是名传千古,受到后世之人极大的推崇。此时念出,李诗澜惊愕不已,能说出这种话的人,绝非平凡之人!

赵云见镇住了她,又道:“既然小姐想听在下作诗,那便如小姐之意就是。”

李诗澜点头:“小女子洗耳恭听!”

有“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珠玉在前,李诗澜现在对他所作的诗句充满了无比的期待。

赵云想了想,抬脚跨出一步,口中念道:“我有昆吾剑,求趋夫子庭。”

一句念完,再跨一步:“白虹时切玉,紫气夜干星。”

又是一步跨出,朝着李诗澜的方向:“锷上芙蓉动,匣中霜雪明。”

最后一步踏出,已经来到李诗澜座位的前方两米处,他一双星眸盯着李诗澜,嘴唇轻启:“倚天持报国,画地取雄名!”

我有昆吾剑,求趋夫子庭。

白虹时切玉,紫气夜干星。

锷上芙蓉动,匣中霜雪明。

倚天持报国,画地取雄名。

这一首《剑》,乃是唐朝宰相李峤所作。李峤此人,曾经三度担任宰相,本事不言而喻。

这首诗的第一句,我有昆吾剑、求趋夫子庭。意思就是:我有报国之能,希望能如士大夫一般,为国出力!

这首诗尽显豪迈大气,又有对自己能力的表述,以及自己的心愿阐述。

也许文学底蕴不是很足,但是用在这个时候却非常之好。自己刚刚才夸下海口,反而却让李诗澜认为自己是个说大话的人,用这首诗来反驳她,当真是再好不过了!

一步一诗,四步走完,赵云来到了李诗澜的面前站定,面目含笑的看着她。

李诗澜心中慌乱,不甘与之对视,却在心中仔细的琢磨这首诗。

虽然不甚满意,还达不到让她为之倾倒的程度,但她立即想到,赵云走一步、念一句,四步走完,诗也已经作完,四步作诗,能有如此程度,已经可以让她惊为天人了!

良久,李诗澜才轻声说道:“公子大才,小女子佩服万分。”

赵云点头一笑,转身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李旭这个时候才“哈哈”大笑两声,“贤侄果然没有让我看错,来来来,你我共饮此杯!”

赵云心中冷笑:老狐狸,你不是说你不胜酒力了吗

表面上倒是客客气气的,举杯与其对饮。

李诗澜含羞抬头,此时再看赵云,却是怎么看怎么喜欢!

……

七日之后,李府上下欢天喜地,小姐终于要嫁人了!

典韦、高顺、荀攸三人毫无形象的坐在门外台阶上,看着李府的下人进进出出,个个满脸喜庆,都是一副佩服不已的样子。

典韦一口撕下一块鸡腿肉,边嚼边说道:“主公真是厉害,来这李府借钱,不但钱借来了,还把人家李员外的女儿都拐走了,真是让俺佩服!”

荀攸苦笑一声:“也就你这憨货能说出这种话,什么叫拐走了人家明明是倾心于主公,自愿嫁给主公的。”

典韦不服:“那又如何总之主公厉害,这话没错吧仲达,你说对不对”

高顺性格冷淡,却也点了点头:“主公确实厉害。”

荀攸无奈,“我也没说主公不厉害,只是说你这词用得不好。”

典韦道:“俺又没读过书,差不多是那意思就行了。”说罢,继续啃鸡腿。

荀攸、高顺相视一眼,各自无奈摇头。

有时候,像典韦这样没心没肺的活着,倒也许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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