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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的事算是暂且解决了,因着那一巴掌,李千荷分外地记恨李老夫人。

虽然祖孙二人同住一个屋檐下,接连好几日却都是谁也不搭理谁。

反正李老夫人无论是吃饭还是吃药,沈家人都会送过来,也用不着李千荷操心。

只是,李千荷每次看见送来的只有李老夫人一个人的饭,她都分外生气,她更想着干脆一走了之算了。

然而,她却没有地方去,身上也没有钱,一个小娘子自己住也太危险了,她思前想后,只能忍气吞声继续和沈家同住,美其名曰,她是为了她祖母才留下的。

她每天依旧是将自己困在屋子里绣花,纵然也卖不上什么好价钱。

其实,她绣花的手艺不错,就是没什么自己的想法,照葫芦画瓢的本事,不懂得创作什么新意,而且如今的应天府剩下的都是平民,大家勉强能吃饱肚子就烧高香了,谁有闲心买一块绣样附庸风雅呢

……

而沈家一家人也不过只歇了三天,到了初三这一日,广聚轩就又开始营业了。

秦英如和沈昕尘继续去看顾广聚轩的生意,沈江波去府衙处理朝中事务,沈知意则踏上了征程,继续去其他州县创办广聚轩。

云芷昨儿个找了个荒郊野岭的地方,将春信带出来,吃了点东西。

今天又是一样的操作。

春信睡的迷迷糊糊的,根本就不饿,一问时间,已经是大年初三了,她就觉得格外愧疚,明明她才是丫鬟,云芷是她的主子,可是这两日她却都在睡觉,让云芷来赶车。

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这么懒,还生怕云芷不要她呢。

然而,云芷却是毫不在意,还往她手里塞了好多好吃的安抚她,她说:“春信那么可爱,我不会不要你的!不过,你只可以跟我天下第一好,任何人与你的关系,都不可越过我去!”

云芷可不想身边的人再重蹈听雨的覆辙了。

春信乖巧地点头,郑重地说:“既然跟了姑娘,我这辈子就只效忠姑娘一个人!我可以发誓!”

云芷浅浅一笑,“不需要发誓,我相信你。”

春信在自己胳膊上拧了好几把,明明已经是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了,可是她一坐上马车,还是不受控制地睡着了。

云芷重新将她带进空间里,就开始忙自己的事了。

在京兆府的时候,她曾经对荣景初说,她希望他们未来在每个州县都开一家盛世华城,既然因为一些原因,不得不离开了京兆府,云芷就觉得,这个梦想从应天府开始,也不是不可以。

相比较来说,应天府有他们最熟悉的人脉,占地面积也更大,人口也更多,的确比京兆府更合适开这家总店。

未来的应天府,将是大同国经济的根据地。

云芷翻看了手里的房契地契,沈老爷沈夫人捐的,几乎就是城市中心,连着广聚轩的那些铺面。

而云芷要开的是矾楼那样的大商场,光是几间铺面远远不够,也影响商场的气势。

她的想法还是要盖一座三层的大楼,一层卖吃食用品,各种零嘴,再搞一点儿雅间,供文人吟诗作对,品茶饮酒,一层卖衣裳,绸缎,香料,新奇的小玩意儿,再加上一些下棋,猜灯谜,套圈,投壶之类的小游戏,这第三层全部做餐饮,民以食为天嘛,什么也没有餐饮更挣钱。

大同国常吃的梅花粥,桃花羹,蟹酿橙要安排上,云芷在现代时的川菜,粤菜,东北菜也要安排上,甚至火锅,米线,麻辣烫,还有西餐,自助餐都是可以实现的。

而商场的后面,云芷也要充分利用,她决定以三面墙的形式将商场连接成一座小城的模样,每一面“墙”,也都是修三层小楼,每一层都修成数间档次各不相同的雅间,做客栈,而三面墙的中心,修一个大花园,假山怪石,小桥流水,保证客人住进来,看见这样的环境能心旷神怡,而不仅仅是个在异乡落脚的地方。

云芷想法很美好,同时她也发现,这需要一块特别大的土地来盖楼才行。

广聚轩那些店铺所在的位置便是应天府的中心,按理说,大商场就是该建在城市的中心,应该把这些房子拆了,再盖楼。

可是那些房子都修葺的尤其精致,可见沈家当初是花了大价钱的,白白拆了再重建,实在是可惜。

云芷不舍得,决定另外再找空地盖房子,而大多宅舍都在城北这边,这些宅子铺面,无论有没有人住,都是有主的,她不可以不经过人家同意,就拆人家的房子。

城南这边相对城北荒僻许多,住在这儿的人,也大多比城北的更贫穷,不过城南空地较多,非常适合盖她的盛世华城。

唯一的不足就是,这边人流量也稀少,实在不适合做生意。

云芷却觉得这不是个问题,根据她在现代的经验,商场建在哪儿,哪就是商圈,商圈是可以把附近的经济带动起来的。

她很快就在城南圈出了一块空地盖盛世华城,又让连虎调查了一番,是不是这一块儿地都是无主的,无主的话,朝廷直接就征用了,有主的就联系主家赔钱买地,总之,是绝不会占百姓一点便宜的。

不过,对于那些贪得无厌,想趁机多坑朝廷点钱的“钉子户”,她自然也有对付的办法。

云芷只希望,她不要碰上这么不长眼的人。

使用权的问题解决了,她就去军营里找干活的苦力了,呵呵呵,果然想白白拿她的红包是不可能的。

不过,军营里十二三万人呢,大家轮换着做工,谁也累不着,而且肯帮忙的,云芷都会打赏金豆子,是绝不会亏待了弟兄们的。

出乎意料的是,云芷去军营里把事情一说,大家都尤其愿意帮她这个郡主的忙,随即就跟着她去应天府郊外西南方向的荒山上伐木头了。

大家干劲十足,忙的热火朝天的,云芷也特意带着人,备了好酒好菜,决定等晚上,大伙儿回营的时候,与大家好好喝上一杯。

然而,让她没想到的是,傍晚时分,她正看着大家往城里运木材的时候,她遇上了两个鬼鬼祟祟,行色匆匆的人。

云芷原本只是觉得奇怪,也没多想,岂料他们一开口说的竟然是……金人才会说的胡语!

应天府里怎么可能有金人

云芷的头脑不禁“嗡!”的一下,她屏住呼吸,还是决定去试试这两个人。

她在空间里搜罗了一番,最后掏出一支凤凰来仪的发簪斜插在了发髻上。

好在将士们出去干活,穿铠甲多有不便,穿的都是便装,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他们是当兵的。

云芷生怕打草惊蛇,便将其中一个人拉到了一边,压低了声音警告说:“告诉弟兄们,都装作不认识我,该做工就做工。另外,立刻派人去通知秦老将军,一个时辰之后我若是没回来,让他带人去找我,记住都要穿便装,绝对不能打草惊蛇!”

到了紧要关头,云芷还是信任她的老冤家,不过,她不信也不行,秦元如今是她在军营里唯一的人脉了。

这个兵意识到他们遇到突发状况了,云芷说的话他倒是都记住了,然而,他到底还是犹豫了,他们这么多男人,怎么能让云芷这个郡主去以身涉险呢

他不知道,云芷的话他该不该听,甚至说:“郡主要做什么,不如让小的去!”

云芷瞪他一眼,“美人计!你行吗”

他这下只好乖乖闭嘴了,云芷也没时间与他多啰嗦,趁着那两个金人不备,就笑盈盈地凑了上去,怕他们太过清醒不上套,云芷还撒了一丢丢依兰香粉。

这次的用量极少极少的,只是让人觉得对面前的女子着迷,倒也不至于完全昏了头,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

云芷走上去,在二人的前面不远处崴了脚,顿时,她头上的发簪就发出一声清脆的嗡鸣,掉落在地上。

云芷打了个趔趄,才勉强站稳了,可是她的脚太疼了,根本没办法再往前走了,只能缓缓蹲下来,揉着自己的脚踝。

这两个人有重任在身,原本是没空调戏妇女的,可是有了依兰香粉的加持,挠的他二人心里面莫名痒痒的,他们对视了一眼,到底没控制住,走上前去,一个伸手要将她扶起来,另一个赶紧殷勤地捡起了她的发簪,递到了她的面前。

“小娘子,没摔疼吧”

云芷接过发簪,还故意十分感激地说:“多谢这位大哥,这可是我母亲留给我的,好在是没给丢了……”

她十分确定,此话一出,那男人是仔仔细细地打量了那发簪一番的,然而男人半点异样的神情都没表现出来,还忙着调戏云芷,“娘子不必见外,我看你这脚伤了,前面就有医馆,不如我们哥俩扶你过去。”

要说这支发簪,这可是有凤来仪!是皇后和贵妃,亦或是太子妃才敢用的凤簪,若是大同国的人,谁会没有这个常识

云芷能拿到此簪,定然也不会是一般人,不赶紧下跪,还想着借着什么医馆的事占她便宜

显然这两个人就是金人无疑了。

云芷心中冷笑,面上则做出羞赧的模样,点了点头。

云芷跟着二人去找医馆,显然他们对应天府的街巷,还没有云芷熟悉呢,但是为了蒙骗小娘子,没有出去多远,他们就带着云芷往小路迂回过去。

走到僻静没人的地方,就饿狼一样扑上来,要占便宜。

云芷原本想跟着他们,找到他们老巢的。

但是这么猴急地算计她,那她只能来硬的了,实在不行就杀人灭口。

云芷拈着银针,正要出手先刀一个,却在这时,一个粗犷的声音响起,“干什么呢光天化日,强抢民女是不是”

云芷定睛一看,来人正是连虎。

那其中一个金人连忙梗着脖子说:“你胡说八道什么呢这可是我媳妇!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你就是去报官我也不怕!”

说完,那男人就拉着云芷跑了。

另一个紧随其后。

云芷一点不挣扎,也跟着他们跑,趁着二人不注意,她回眸给连虎递了个眼神,示意他跟着。

待跑远了,云芷才装出一副害怕的样子,道:“敢问两位大哥,医馆到底在哪”

“你们是不是骗我的”

“救命啊!”

她才开口要喊,男人就赶紧堵住了她的嘴。

还换上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道:“再叫,老子弄死你!”

另一个也嘴里不干不净地骂道:“妈的,想睡个女人这么多事!”

这堵着云芷嘴的人说:“要不把她带回去,谁也搅不了咱兄弟的好事了!”

另一个狠狠啐了一口,“咱哥俩的女人,岂不是便宜了那几个王八”

这一个思忖了一番,轻轻抚着云芷的脸道:“还是带回去吧,这小娘子见过咱们兄弟,左右是不能放她走了,你看看这小模样,多招人疼啊没事的时候,陪哥几个解解闷也是好的,人多了热闹嘛,总比白白杀了强吧”

另一个也露出了猥琐的笑容,“是啊,生得这样好看,哪舍得杀了”

说时,他抽出一把匕首,横在云芷的脖子上,云芷顿时惊恐万分,可是无论如何挣扎,都挣脱不了身后人的束缚。

“小娘子,你现在只有两条路可以走。要么把兄弟几个伺候开心了,大伙保证好吃好喝,把你养的白白胖胖的,要么……老子现在就送你去死!”

云芷眼泪噼里啪啦往下掉,慌忙点了点头。

二人得逞地狂笑起来,“哈哈哈哈哈哈!”

随后拉着云芷就往他们的聚集地而去。

云芷趁二人没注意,一路往地上插银针,免得连虎和老冤家他们来了,找不到方向。

这银针就藏在她袖子里,她随手就扔出去了,根本不会引得两个人怀疑。

三个人走了大概半炷香的功夫,暮色便降了下来。

他们到了一处全是荒弃的贫民房之间,所有房子都乌漆嘛黑的一片,大老远望过去,还怪渗人的,唯有一间房亮着昏暗的灯火,看来这便是他们的老巢了。

听他们话里话外的意思,这里面应该还有几个金人。

云芷怕一会儿人多,她以一当十会解决不过来,所以取出银针,趁着二人不备,一针一个,直接把两个猥琐男给解决了。

想想这一路两个人与她勾肩搭背的,还敢拿刀比划她,她就觉得恶心,于是,在他二人躺倒的瞬间,她又“噗嗤!噗嗤!”两下,踩碎了他们的作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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