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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心里有主意了吧。”云歌打趣着应汝说道,这房间的格局最妙的就在这里,云歌她们所在的这一间说话,隔壁是听不到的,但隔壁的应深他们房间里的话,这里可是一字一句都能不落的听见。

这房中房的格局还是应深亲自动手改造的呢,自然厉害,连魏家生这个脑子活络眼神毒辣的人都愣是没发现。

应汝红着个脸,羞答答的说道,“就是他不愿意离开,我也是愿意嫁给他的。”一世为人,若是能得一心人白头到老自然是好,但若是没有也不会强求,上天既然给了她机会,把魏家生送到她面前来,那她也不会轻言放弃就是了。

“如此就好,那就同你哥说的这样,准备准备,我们再有几个月就离开都城吧。”“好。”应汝不知道离开都城的理由,但既然哥嫂和魏家生都有此打算,那么她也是只管跟着走就是了。

此事过后,魏家生在陶家小院也算是有了点名正言顺的身份在,偶尔得空的时候,会带点东西去看看应汝,小厮丫鬟们在管家的调教之下也都规矩的很,没得在外面乱说扰了大家的清净,因此知道此事的人并不多。

郭家自然是最先知道的,郭子毅见魏家生这些日子有所不同,追问之下才知晓此事,他知晓了,那应漫自然也就知道了。说实在的,应汝能再找到良缘实属不易,站在大姐姐的身份上,她还是很希望她幸福的,于是张罗着给她准备点嫁妆。

和嫁给杜家时候不一样,那时候多少有些利益的牵扯,如今他们都是真心相爱才打算走到一起的,所以这礼物啊,不能总是些金啊玉啊的,太过俗气,于是应漫就找到沐心商量。

“他们要去临安城”“是啊,听夫君说,也就这几个月的事情。”临安城,自打她嫁给若道以后,除了祖母去世出殡回去过一次,这么些年了就都没回去过呢。

“去了临安城,那魏家生靠什么立足”是啊,他在这里,怎么说也是吃粮饷有正经事情做的人,可是去了临安城,丢下这一切,难不成当个武夫应漫之前都没想到这里,沐心这么一提醒,倒是让她有些头疼了。

“那你说怎么办”“汝妹妹找到这样的归宿是好事,既然是好事,那我们就再使使力气,来个好事成双吧。临安城中吃皇粮的位置不少,以夫君今时今日的能力,给他谋个位置应该没有问题,可是这文武不同,具体什么职位比较合适,恐怕还要你家将军出头来看看呢。”

应漫一口答应,这有什么的,郭子毅自从知道魏家生要辞官离开都城,就一直闷闷不乐,直言这么好的料子就让说不当就不当了,这不是儿戏吗如果真如沐心所说,能帮他在临安城中找份合适的差事,也算是成全了他们多年的兄弟情谊,想来他也乐意。

说干就干,两人把这个想法告知了各自的夫君,郭子毅大拍脑门,我怎么没想到呢,于是就一溜烟的跑了,去跟若道商量如何给他安插个位置的事情。

若道虽然身在西南,但三品官衔的名声在临安城中也还是会有人赏脸的,况且来疏通关系之人,有意无意的提到,这位魏夫人的嫂嫂娘家可是荆城的云家,凭云家今时今日的地位和权力,再加上若道的极力举荐,还真给魏家生谋了个好位置。

临安城中负责城防的都尉,居五品官,和他现在的官位倒是一样,不过毕竟是迁至临安城任职,怎么的也算高升了半级,消息传到都城魏家的时候,魏家生还一脸懵,他都收拾好东西,时刻准备着要走了,结果来了这么道调令。

愣完之后谢了恩典,脑子想了片刻也知道肯定是郭将军和江大人帮了忙,于是把此事跟陶家一说,应汝也是万分感激,原先觉着要让他放弃这里的一切去临安城做个平头老百姓,着实是委屈了他这身本事,没想到……

“我有半月的时间可以准备,十五日后就要启程去赴任了,应汝,你若不介意,我想在都城把婚事给办了,你就跟我一同前去吧。”魏家生此话说的诚心,可是应汝和应深一样,身上带着孝,若是大操大办的,恐怕不合适,再加上这里到底是都城,应汝的身份尴尬,也不适合这样张扬。

于是云歌想了个折中的办法,他们再有些日子也是要去临安城的,不如就让应汝先去临安城里准备,把家里都打点一下,而魏家生呢,则是以保护的身份一路护送她北上,这样的话二人可以同去,然后闲言碎语也会少些。

至于婚事,还是等去了临安城中再说,无论如何,一年的热孝还是要带的,等他们到了临安城,日子也就不远了。

应深和应汝对此事都没什么异议,于是就同意了这样的安排。临安城中的房舍也是应深要准备的事情。当年江家在若遥进京选秀的时候,就曾买下过两个三进院落,地段好不说,房子也都是现成的。

如今他们去临安城的日子不多,房屋闲着也是闲着,于是和江若运一商量,直接从他手上买了一院过来,作为暂居之处。

这里离东市很近,很多皇家的消息也便于打听,是陶家进京最好的落脚之处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二人离开都城之前,把江家和郭家都邀来一坐,原本还打算叫一叫大伯一家,可是大堂嫂和应汝曾经的身份和如今的情况有些尴尬,为避免节外生枝,这事也就歇下了。

多余的客套话,二人也不会说,只说等他们去临安城喝喜酒一事,大家都打趣起来,应汝是个脸皮薄的,羞红了脸,但魏家生可是跟着郭子毅混过的,脸皮这种东西是什么,没有。

罗刚最是搞笑,情况分得不大清,只知道二人要去临安城中成亲,于是就只关心一件事,到时候的喝喜酒的时候,魏家生别怂就是了,都是行伍出身之人,都是直爽利落的性子,魏家生一句谁先趴下了谁就是个小弟,把罗刚激得大喊一定要让魏家生心甘情愿的叫他一声罗大哥才是。

有了他们二人的开场,这顿饭吃得热闹。沐心和应漫都给应汝带来了些好东西,尤其是沐心,这应汝去了临安城后,和魏家生这亲事一办,也是个五品官的夫人了,多少也有应酬的,那得体的首饰也就很重要了。

这一点上沐心倒是考虑的周到,应汝也不推辞,知道她是为了自己好,于是就万分感激的收下了这些礼。

第三日天还不亮,应汝就坐上马车,在魏家生的护送之下,带着她的嫁妆还有云歌的嫁妆一同启程去了临安城。之所以要把云歌的嫁妆带走,一来是乘着魏家生离开,路上带着的多是有武功的士兵,比镖局的人要可靠;二来是罗刚来都城的日子也不短了,是时候回去复命了,而回荆城的路,稍微拐一拐也就是临安城,一起护送更为妥当。

所以,两队人,一辆马车,身后跟着浩浩荡荡几十车的大木箱子,护送之人个个脸带煞气,旁人见了都不敢随便乱惹,等陶家老宅里的陶钟得到消息,应汝都离开三天多了。

这其中自然少不了应深对消息的阻拦,于是陶钟就把他叫了去,质问起来,“你把你妹妹送走是什么意思”“没什么意思,回都城是拜祭祖父母还有母亲他们的,如今事情了得差不多了,我过些日子也会离开的。”

陶钟皱眉,“你不打算长留都城”应深点头,“那你何必要抢本家的生意”“抢”应深冷笑的看着陶钟,陶钟自知失言了,若应深真的要抢,以他的手段,恐怕本家的生意起码还要锐减一半。

“什么时候离开。”“不知道。”“那你还会不会再不回来”“父亲,这是希望我回来还是希望我不回来”应深这话算是问在陶钟心里了,作为父亲,他当然希望孩子能在身边,时时看到也是一种欣慰,可是作为陶家的掌门人,应深在都城一日,他们的情况就要被动一日,他若是离开都城,对于本家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陶钟不知如何回答,就沉默了,他的沉默在应深看来,无非就是希望他离开,永不回来的意思罢了。本就浅薄的父子情谊也不会贸然增加,还好自己对于这个凉薄的父亲也并未放在心上,因此他的所作所为也伤不到应深。

“父亲放心吧,这次离开,我就不会再回都城了,倘若日后你百年到了,扶灵的事情也交给他吧,反正他有这个心思也不是一日两日了,但愿父亲心想事成。”说完就恭敬的朝他行了个叩拜之礼,这一次,是永生永世的告别了呢。

陶钟伸手,想说点什么,但思绪乱的很,最后只能看着这个最杰出的儿子走出陶家的大门,放弃扶灵,等于放弃了陶家子孙的身份,陶应深这次,还真的是和陶家划得干干净净了呢。

可惜,此时的陶祖正却不知道应深的想法,正纠结着要不要跟潘家合作呢。

果然,应深猜得没错,潘家的人找上了陶祖正,许以重利,要他和潘家联手搞垮应深,这样一来,他既能在父亲面前一震雄风,也能让外面的那些瞧不起的商贾好好看看,谁才是陶家真正有能力之人。

如此,他日后掌管陶家之后自然才有威可立。

可是潘家提出的条件太过凶狠,不但要陶应深名誉扫地,还要他的命,陶祖正虽然日日夜夜都想着要陶应深滚蛋,恶毒的时候也想过要弄死他,可真正到了这种时候,却也有些下不去手。

来人自然知道他的心思,于是在这上面又添了把火,“只要他陶应深再世一日,你就永远都是那个名不正言不顺的私生子,哪怕如今入了族谱,依旧活在他的光芒之下。这不,他一回都城来,你现在拥有的一切就摇摇欲坠,若是他再在都城几个月,恐怕你又要过回以前的日子了。你不恨吗就算你不为自己考虑,也要为你母亲想想,多少个日夜的苦等,多少遭人白眼的讽刺,她都这把年纪了,何必还要担惊受怕。”

陶祖正这个人就是这样,出身和母亲是他的命门,那人既然选择他作为“盟友”,自然是会打听清楚软肋所在的。于是,陶祖正就不得不考虑起来,自己再也不要过那种见不得人的日子,也不要母亲再受人唾弃!

对!这人说的没错!只要陶应深死了,那父亲的目光就永远会放在他和母亲身上了,到时候再也无人可以威胁。膨胀的私心吞噬着他的理智,两人还在这里想着日后如何过好日子的时候,一切都落在了跟踪他们的人眼里。

得到暗报之后,若道找来郭子毅和应深商量。“到底是你陶家的人,此事你打算怎么办”“陶家”应深冷笑,“我已经和父亲说过,他百年之后扶灵一事交给陶祖正就是了,所以,我和这个陶家没什么关系了。该动手的时候就动手吧,只不过给他留条命,我可不想再回都城来收拾这些烂摊子了。”

他这次会从荆城回来,为的就是祖父的情谊和这些和陶家还有牵扯的人,如今大房、三房和四房都安排好了,他们都能过自己的安生日子;祖父母和母亲也都祭奠过了,应汝已经北上,这个陶家和他有那么一点牵挂的也就是陶钟本人。

可他的态度也让应深彻底的寒了心,既然如此,那么就别他不仁义了。陶祖正既然要自寻死路,那就怨不得他利用他来挖出背后的潘家了,至于过程中,过程后会发生什么,他不得而知,能给他留条命也不过是想有个人给陶钟送终,仅此而已。

再说什么家人不家人的,血亲不血亲的,都是假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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