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爱错别字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阿里小说网novels.allcdn.vip),接着再看更方便。

在你正式接班之前,你喜欢的事都可以去做,喜欢的女人也可以去追求,但是婚姻又是另一回事,心中要有数。

毒和赌是阎家的家规,他们自小就被告诫不能碰。

天天第一次初尝男女之事是在国外。

对方是他的学姐,大他5岁。

因他中途跳过几级,18岁已经读大四并且直升本校研究生。

那位学姐刚读研。

两个人是在一次聚会上认识的,对方是位连中文都不会说的华裔。

是个长着一张东方面孔,却连筷子都拿不好的高挑美女。

天天从12岁开始,身边就不乏献殷勤的小女孩。

但他对谁都无感。

因他读书早,身边都是比他年纪大的,追他的学姐更是不少。

但他总是冷冷的,有人堵住去路,给他送信或送礼物,他总是淡定的接过,然后又当着人面儿扔到垃圾筒里。

久而久之,胆再大的女生都不敢再轻易靠近他。

一直到上了大学,他这一习惯还在延续。

天天在长相上和智商一样,都遗传了其雨。

个子净身178,没他爹高。

长相秀气,没有旭恒帅,但是他那因长年打太极练就的刚柔并济的淡雅气质,总给人一种人畜无害的和气之感。

他自小学到高中读的都是贵族学校。

大学因成绩优异被哈佛提前录取。

可能是过腻了以前那种生活,叛逆了一回,校外阎耀远给买了房子成了他周末的旅馆,平时大部分时间里都住在学校两人间的公寓里。

与他同住的是一位与他同来自内地的留学生,名叫徐江。

徐江的老家在与京城相隔近两千公里的南方,两人都是话不多的学霸。

这位除了有点不爱干净外,其他各方面都不错,且有一点让天天特别满意,就是做的饭极好吃。

甚至还能做几道地道的京城菜,说是当年本科在q大读书时,跟一京城土着同学的妈妈学的。

吃货嘛,外面的吃腻了,就想自己鼓捣点吃的。

最让天天吃惊的是,他竟然会做地道的炒肝,味道甚至不输他家的厨师。

天天在生活自理方面,在入住学生公寓以前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白痴。

两人初次见面,天天连个衣服都不会叠,更不肖说徐江跟他约定,卫生的分配。

第一次拖地时,他边拖边踩,连个拖把都不会拿。

徐江手把手的教他,他突然觉得原来拖个地竟然比他做一道数学题还难。

再后来,他不仅学会了如何收拾房间,还学会了煮泡面和煎鸡蛋。

这些事竟给他带来莫名的成就感。除了每周末两天的消失,室友一度以为他也是个拿奖学金来留学的,普通家庭的孩子。

一直到他本科毕业,对方也在硅谷找到工作,两人至此分开,徐江都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至于周末那两天他住哪,去做了什么,徐江问过一次。

天天不答,那以后,亦识趣的不再问。

他第一次发生关系的对象说起来还是徐江介绍的。

当时他去参加的那个聚会,就是被徐江带去的,依他的性格,除了学业,学校里任何的活动比赛他都毫无兴趣,更别说是华人校友聚会了。

这些在他12岁前都玩够了,了解了游戏规则,尝试过的事他就再无兴趣去做。

至于年轻人热衷的夜店,舞会,他都了无甚意。

他不喜欢热闹,也不喜欢人多。

更多时候,他都喜欢自己一个人呆着,也喜欢一个人做一些事。

一如他喜欢的太极,随时随地,有音乐无音乐,他都能打。

无需有人陪伴,他喜欢这种感觉。

莉莎就是在喧嚣的人群中发现了独自坐在角落里的他。

当然能近天天身并与他发生关系的女生自然没那么简单直接。

对方正好认识徐江。

且徐江在此前就对莉莎有点意思,当然仅限于好感。

两人同是研究生,徐江大一级,但跟同一个导师,一来二去自是认识。

但是莉莎生作风开放,国外长大的嘛,在此前有过的男朋友更是一双手都数不过来。

徐江长相普通,个子普通,哪哪都让她很难产生兄弟以外的感情。

正是她的这种热情与开朗,吸引了徐江。

然而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通过观察,她看出天天整晚只跟徐江一人说过话。

于是拉过自己一个好姐妹,将其介绍给徐江。

那女生虽同是华裔,但因6岁以前在国内生活,且父母是第一代移民,因而在家也要求她讲中文。

出口地道的南方口音拉近了她与徐江的距离。

两人一聊彻底停不下来。

于是,短短一个小时内,徐江移情别恋。

莉莎在徐江与其同伴聊的热火朝天时,适时的插嘴问徐江是一个人来的吗

徐江这才想起天天。

说不是,还有一个室友。

莉莎笑笑的指了指角落里的天天:“是那边那位吗”

她这一指正好被刚望向这天的天天看到,莉莎丝毫没有被抓包的尴尬,而是落落大方的跟天天微微点头,灿烂一笑。

徐江随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一边朝天天招手一边答:“是的。”

“我们这样拉着你聊天,会不会冷落了你的室友。”

莉莎好心道。

“不会,他喜欢安静,”徐江说完又感觉好像有点不妥:“要不我们过去坐吧。”

“这样会不会不好,你不是说他喜欢安静。”莉莎跟着道。

实际上徐江已经一步一步按她想要的方向走。

“没关系的,我介绍你们认识。”

莉莎越是体贴,徐江越是觉得可以将其介绍给天天认识,不管如何,多个朋友总是好的,他心想,天天应该不会讨厌莉莎这样的女孩。

就这样四人坐到了一起。

徐江跟那位莉莎介绍的小个子同乡越聊越投机,都是年轻人,聚会结束后约着一起去酒吧续摊。

天天本不想去,奈何那女生非拉着莉莎,毕竟刚认识,不敢单独跟徐江出去。

可他这一人带着俩女生好像也不合适。

于是求了天天半晌,才终于得到他轻轻的一点头。

四个年轻人从酒吧出来,莉莎叫了代驾,徐江跟那女生叫了辆的士。

又嘱咐莉莎务必要把天天送回宿舍。

“帅哥,上车吧。”待出租车一走。

莉莎给天天拉开车门。

天天犹豫了一下,坐了上去。

这一晚上,他滴酒未沾,无论徐江怎么劝,他就是不喝。

也不给任何理由,不喝就是不喝。

这是他自幼养成的习惯,警惕心极强。

在外面轻易不喝酒,也不随便接他人给的水和饮料。

何况是酒吧这样的地方,他甚至连一杯水都没喝,全程就看着。

偶尔徐江或莉莎等问他什么,才答一句。

其他时间就安静的坐着,听其他三人说话。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登临神坛

登临神坛

庄不缺
[新人写作季作品] 两千年前繁荣鼎盛的上古时代终结,从此典籍不全,礼乐崩颓!一个身世离奇的少年,在波澜壮阔的时代变革中,一步步揭开上古百圣消失之谜。百圣诸贤,..
都市 连载 45万字
厉少,你家老婆超凶的

厉少,你家老婆超凶的

一捧雪
颜小姐有三宝,人靓腰细手中有厉少。婚前,颜沫每天只有三件事:追厉少抢厉少睡厉少。婚后,颜沫只有两件事:复仇与离婚。被颜沫追到手的南城太子爷厉北承一脸懵逼,撩到了就想跑,睡完了还嫌弃他不好?于是不近女色的厉少顿时化身金毛哈士奇,每日跪舔自家女王大人,她杀人,他递刀,她虐渣,他挖坑,她耍横,他扑倒,只求早日爬上女王大人的床,生几个可爱的小萌宝。敲黑板:男主腹黑且专情,女主绝美且傲娇,甜宠治愈系暖文
都市 完结 353万字
重生四七:女匪军嫂撩夫忙

重生四七:女匪军嫂撩夫忙

燕小六
唐海秋重生到四七年,一个苦逼童养媳身上,靠老爹篡改的生辰八字混在地主家旺夫镇宅为生。一路手撕婊姐,复仇公婆,踢渣虐恶。活阎王欠帐一样清算!还不影响奔小康!嫌我没知识?偏就玩出个名震四方的女土匪!堂堂少将上山剿匪?欢迎前夫来剿!大红喜字?婚房?说好的剿匪呢?我鲜花一朵只配鲜肉,你这种老腊肉,不收!活阎王宽衣解带,收不收,你说了不算!她推开他,你已经供我鱼肉,可以滚了!他抱她大腿,本座这辈子只为你驱使
都市 连载 26万字
爱你,以友之名

爱你,以友之名

爱吃土豆丝
好心帮友抓渣男,谁料对方抛来一核弹:初恋男友撒种同窗好友,还造出一小人我的人生频道啊,忽然从彩色喜剧调成了黑白默剧狠心遭背叛,关键时刻怎么办?——gay蜜来凑数。应付前任,搪塞父母,应酬上司,呵护自己。拿什么感激你,我的gay蜜?------------------------------------在我最穷困最潦倒的时候,你鄙视我:你无耻的样子,颇......
都市 完结 54万字
魔妃大逆转

魔妃大逆转

蒲柳不轻
我是魔,但不是妖魔鬼怪的魔,我是自由自在靠吸收人七情六欲衍生的魔珠存活的魔。人世浮沉,自寻短见的女子太多为伤心欲绝,一旦有开心去死的女子肯定是有问题,正所谓物极必反。无意捡开心魔珠的我,被吸到女子体内穿越进异世大陆,她说她叫赵宛玥,意外穿过来现代的,还好呆了半年终于算对了方位,要被雷劈回去异世大陆。她得知我是魔,势必要我助她嫁二王爷为妃,我只想送她七个字,我去年买了个表。你的爱恨情仇跟我有半毛钱关
都市 连载 67万字
一生富一世婷

一生富一世婷

心之所寻前路漫漫
从那漫漫大山的儿童童年,幻想以后打工的勤勤恳恳,梦想以后当老板,在该认真读书的时间想着当老板的梦想,连课堂老师那么大的声音都惊不醒睡梦中的我,时间一睡就是毕业,在初中我想好好读书却遇到一群赌鬼,我不想赌钱我非法营业,当个小小老板,最后却把学费赌在那失灭的蜡烛灯光下,从此我默默听课,却已初中毕业,当出社会看那灯红酒绿我却只想当爹,漫漫人生路爹没当成,却当了一个兵,这一去改变了当爹的梦,只想精忠报国练
都市 连载 55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