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到命无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阿里小说网novels.allcdn.vip),接着再看更方便。

我不得不缩在角落里反省,是不是我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突然从捡包升级到偷包,中间又没有经过反复练习,缺乏实践和经验,难免出师不利。

况且我平时太宅,极少离开主墓室,对古墓中的地形并不熟悉,听那些盗墓贼总结的时候,也是左耳听、右耳冒。

现在问题来了,我有点害怕,会不会死在这座古墓里,虽然这样想有点怪怪的。

墓道本身就是一座迷宫,我在角落里缩了一会儿,觉得还是得回到之前的那条墓道,找到直通主墓室的暗道,顺原路返回。

我一圈儿一圈儿地转着,感觉是在原地打转,因为我看到一块画了记号的石板,重复在我面前出现,走得我都快吐了。

当然,这只是一种比喻,我不会呕吐,也不会进食。

有记号就说明以前有人跟我犯过同样的错误,那记号肯定是某个盗墓贼留下的。

在第一百零九次转回那块石板前时,我终于……捡到一只背包。

之前的郁闷一扫而空,我开心地扑上去翻包,不料头上突然掉下来一只绳套,把我的双臂和身体套住,绳套一收,我便感觉身体一紧。

该死的!我见过被困的盗墓贼用这种方法在古墓里套老鼠吃,我气极了,可不敢挣扎,我知道这种绳套越用力收得越紧,挣扎的下场只会让自己受罪。

我坐在地上,恶狠狠地瞪着那个高个子青年从墓道顶上跳下来。

他什么时候上去的为什么能在墓道顶攀那么久

他身上没有活人的气味儿,我这时才意识到这一点,不由得有几分好奇。

“你是幸存者”高个子青年的手里拽着绳子,他的态度还算亲切友善,可他的问题令我摸不着头脑。

“别怕,我不会伤害你。”高个子青年从背包里翻出一块巧克力,我常见盗墓贼吃这东西,说是能补充热量。

“你是想找吃的对吗,给、吃吧。”他把巧克力递到我手里,但他没有放开绳子,分明是怕我跑掉。

和其他盗墓贼相比,他对我的态度已经算是相当友好了,至少他没有给我塞黑驴蹄子。

我摇摇头,表示我不需要吃东西,他缓缓松开绳套,说:“别害怕,我不是坏人。”

通常来说,说自己不是坏人的人、一定是坏人,电影和小说里都是这么教的。

可我见过太多盗墓者,他们互相残杀、互相算计,为了活命连同伙都吃,青年给我的感觉,和那些冷血的家伙不同,所以我决定相信他。

“想要什么,你拿吧。”青年把背包推给我,我对他的好感度立刻蹿升好几格。

他是第一个主动把背包给我翻的人,但我在他的背包里,只翻到一些常用的探险工具,再就是吃的、喝的。

没有手机、没有平板、没有小玩具,我失望地把背包还给他,像这样的东西,我的耳室里都装不下了。

“没有你要的东西你会写字吗会的话就写字告诉我,你想要什么”青年耐心地说道,指了指地面。

地面有尘土,上面可以写字,我跟着盗墓贼学了不少字,自然是会写。

我在地上写下‘手机’两个字,青年很是疑惑地看着我,说:“这里没有信号,我没带手机。”

我又写:谁有手机

青年看后说:“程小姐有。”

317的队伍中,有好几个女性成员,我不知道他说的程小姐是谁,但他马上贴心地补充道:“刚才她被你吓坏了。”

原来是尖叫小姐,我可不想再见她了,一听是她,便摇摇头,想着如果是她的话,那只能等她死了再去捡她的手机。

活人最近喜欢用‘狂魔’去形容特别喜欢做某件事的人,而我就是翻包狂魔,我一点也不想放弃这一爱好。

不过眼下我必须走出迷宫墓道,回去找暗道。

“这里很危险,我和同伴走散了,你对这里的地形熟悉吗”青年问道。

我用力摇头,心中一阵郁闷,如果我熟悉地形,就不会在这迷宫里转到产生要呕吐的幻觉了。

听他一番言语,我估摸着这个人肯定不是盗墓贼,盗墓者除了心狠手辣之外,另一大特色就是怀疑一切。

他们连自己人都不信,何况是刚刚相遇的陌生人。

我伸出惨白的手指,在地上写了几个字:忘记了。

这是实话,在数千年前,我也许了解这座墓的一切,但大脑的容量有限,还会定期清理内存,那些前尘往事,早湮灭在时间的长河中了。

这套理论是我从一个盗墓贼的手机里翻到的,他是一个热爱学习的盗墓贼,手机里没有任何与学习无关的东西。

各种真科学、伪科学类的书籍,塞在那张小小的内存卡里,我花了三年时间、换了n部手机才将内容看完。

从而我悟出一个道理,人活在世,总扮演着各种不同的角色,同时戴着许多张面具,旁人看到的、不过是他愿意让人看到的那一面。

青年突然冲我笑了下,把我惊了一跳,下墓的盗墓者,多数时候都是面色凝重,再不然就是气急败坏、暴跳如雷。

每当他们露出笑容,那笑容的背后代表的一般都是‘算计’与‘死亡’。

所以说,不怕活人闹、就怕活人笑,我瞄了眼左右,想选出一条退路逃之夭夭。

“没关系,咱们一起走,还能搭个伴儿。”青年背上背包,目光紧紧锁定在我脸上,让我根本没机会逃脱。

他绝对是历史上,第一个主动要求跟墓中的粽子搭伴儿而行的盗墓者。

此刻我脑海中忽然飘过一句诗——金风雨露一相逢,便胜却、沙雕无数……

虽然觉得和一个盗墓者一起找路十分不靠谱,可我还是点头同意了,因为生平头一次,我发现自己是路痴。

在这座活墓里,指南针一类的东西是没用的,而且据说墓中每个区域都会移动,靠死记方位同样找不到出路。

“我叫陈清寒,你怎么称呼”青年说话总是温温和和的调子。

他这个问题可问倒我了,从来没有人问过我的名字,其他盗墓者都叫我‘粽子’,虽说我不喜欢这个称呼,可也没别的名字替换它,我还真是一个把自己遗忘得彻底的活死人。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予卿余生皆归礼

予卿余生皆归礼

溪头醉里
医生VS职业投资人有暗恋,有拉扯,有误会。无男配,无女配,只有官配。希望是个群像文,每个人都有血有肉。
都市 连载 42万字
生活得继续

生活得继续

二二糖
我不是网文作家也不是写手,我只是一名普通的社会成员,这部作品来源于内心深处,把所思所想所见,转化为不专业的文字,非常欢迎大家前往番茄小说阅读我的作品,希望大家能够喜欢并支持我!
都市 完结 73万字
不小心嫁了闺蜜的儿子

不小心嫁了闺蜜的儿子

糖笙
癌症患者保洁大婶vs财阀痞少丈夫背叛又被养子拔了氧气管,崔慧珠回到了三年前患癌初期,她发誓摆脱操心的命,在闺蜜陈书婕(豪门弃妇)的影响下,过好余生自己独美,晒美照晒美食。直到有一天,身边的人万万没想到,这个老女人居然在晒娃,还是龙凤胎,过上了豪门生活。让前夫,养子,儿媳,邻居们嫉妒的张口结舌。人要活得轻松百病全消,起因是一次酒店打扫卫生,崔慧珠黑灯瞎火误上了痞少的床。这个老大婶被小男人上垒,从变成
都市 连载 40万字
老公,偏执宠

老公,偏执宠

木千水
【超宠爽文1v1双洁】“放开!”她被那个人攥在手里,听他霸道宣布:除非死,否则,你永远也逃不开。重生前,慕夕瑶被恶毒叔婶害瞎双眼,被渣男送到那人的身边,一次次挣扎与逃离,他偏执成魔,为她成狂,却也令她害怕。重生后,她在他的身边醒来,重获光明,心也重获新生,脚踩渣男,手撕贱女。“滚回来!罚你把他碰过的手洗一百次!”顾先生将小丫头拎到身边。乖乖洗完,慕夕瑶转身,却发现那人露出胸肌、腹肌、人鱼线,躺平等
都市 连载 71万字
小天师直播筹香火,神明显灵了

小天师直播筹香火,神明显灵了

狐小啾
芽芽误入陆家五少的直播镜头,小奶团胖乎乎圆滚滚萌到观众尖叫,下一秒就拿着牙刷钻进老虎嘴里给老虎刷牙。她房间里挂着天师紫袍,随口一句话就能让人吃上大瓜,躲开各种灾难,还能千里抓阿飘,让神明显灵。就是住的道观有点破,需要众筹香火钱建设道观。对此陆家人表示:陆家的救命恩孩怎么能住破房子?捐款五千万扩建!娱乐圈大佬:我开演唱会给芽芽的道观拉香火赞助!科研圈新贵:已赠送最新科技生态圈,请芽芽查收。这些人捐献
都市 连载 101万字
我的搭档白无常

我的搭档白无常

白白白加黑啊
孟婆是个开快餐店的,牛头马面是奇装异服爱好者,判官是苦逼的中层公务员,哦对,还有那个大名鼎鼎的白无常,那是我搭档......
都市 连载 81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