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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小楼是真的没听说过。

他也是真的不懂。

所以他傻了,还愣住了。

什么叫做‘这事放到权贵人家多得是’

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容小龙瞪一双眼睛看方卿和,“什么叫你听闻太多听闻太多什么”

方卿和见容小龙一副迷糊的模样。

便知道这个小孩子,大概是真的不懂。

这要不要说呢

这个问题就在方卿和的脑子里过了一个遍,他就下了决心。

“你......听过说书的故事比如,什么宰相千金,和赶考草根书生的故事听过吗”

容小龙点头。

他当然听过。不仅仅是容小龙听过,就连当时还是雁南声的方卿和也听到过不少。

还有杜衡和陌白衣,还有完颜月。

听得十分可乐。

这客栈食客来来往往的,这江湖住地也是人来人去。大概这说书先生的故事做不到更新频繁的。

所以,很大可能来说,当时方卿和他们听到的故事,许后来也是容小龙听到的故事。

容小龙能听到什么故事呢

大体不就是那些落下俗套的么

不过就是一个赶考的书生途中遭遇大雨,然后偏巧就去了一户大户人家避雨,偏巧就遇到了这家大户人家的小姐,偏巧呢,这家就是什么宰相人家,对,就是宰相。你弄个尚书侍郎的,还不行。

这种说书,最爱编排宰相家的千金小姐。

宰相家的千金对这个赶考的书生一见钟情。

两个年轻人就那样看对了眼。

而宰相家里呢,宰相就‘慧眼识珠’,一眼就看中这个书生将来前途不可限量,且是个可托付终身的,于是就许了自己家的千金小姐,还许了银钱,让这个书生风光上路赶考。

这书生一袭遭遇,听这看着都叫听客眼热痛快——一穷二白的书生避个雨水的功夫,就不费吹灰之力,得到了貌美娇妻,得到了权贵的岳丈,还的了上路的银钱。真是美事一桩。

——这能有耐心在茶馆客栈听书的,可绝大都不是那些操持劳碌,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反而是那些整日里窝在家中苦读诗书之外无所事事,整天感慨时运不济的穷酸秀才多些。

那故事里的书生是个穷秀才,自己也是穷秀才。那赶考路上遇个雨,若是自己遇到了雨也会避雨。这朱门竹门的差别,是个人长着眼都能瞧得见的。

那这样算来。

他们这些秀才,和故事里的秀才,所有的差别,不过就是一场赶考路上的雨

是不是可以这样想来

想的挺美。

差别的不是赶考路上的雨,也不是任何一场雨,差别的是那一场梦,差比的是那一个能信这种胡言乱语的脑子,差别的是那个眼瞎的所谓宰相,和连一见到男人就什么都不顾及的小姐,还有那整个府邸大概只有一间待客厅堂的宰相府第。

这件事情连安逸侯田毅都辟过谎的。

“难道龙少侠所有的江湖经验都是听着说出而来.莫不知道这些都是编书的胡诌。就像那些写才子佳人的路数,他可曾见过豪门府邸深几许院落往来之远都有马车互通。怎么一个做客的书生随意乱逛就可逛到小姐的后花园不过是挑夫认为皇帝砍柴用金扁担。”

那些听书的穷酸秀才会为这样的胡言乱语浮想联翩,说到底,还是穷酸作祟,还是没得见识。

容小龙如今去了两趟方家,走了一趟安逸侯府,逛了老大一圈的园子,若不是觉得不可能,还真以为方家没有女眷。

容小龙说:“所以,这些都是假的吗——宰相是不可能被一个落魄的书生,或者白丁书生另眼相看的”

容小龙说:“所以即便是白丁出身的书生真的后来高中状元,宰相真的有个待字闺中的女儿,也不会起想要让状元郎做乘龙快婿的心思吗”

方卿和笑:“凡事不绝对。不过,状元郎的几率要小一些。宰相和其余权贵,都爱探花郎。”

这状元榜眼和探花,看似似乎三甲排名排出了个前后。其实不过都是前三甲。而这排序真不算单纯以才。至少对于探花郎来说不是的。

探花郎,必须是中榜中容貌最端正者。

方家只出探花郎。

当年的方易便是如此。

少年容色,骑马游街,官袍锦帽,好不招摇。旧日习俗中,不管男女,皆爱在官帽上簪花。偏落到南齐开始,就喜欢把鲜花别在肩侧。方易当时别在官服衣襟上的牡丹花,就是当时的皇后亲自去御花园中挑选的,选了最好看的一朵,亲自给方易别在了衣襟上。

方易原本才华可堪列状元郎,可惜他容貌压人,若是当了状元,那探花郎就无人敢任了。于是只能委屈方易,以状元才智,戴上了探花郎的乌帽。

真委屈吗

当然不。

有诗人写登科后。

春风得意马蹄急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

为何要说一日呢

后来落到方易那边才知道,这‘一日’真的是一日。并非是个为了对仗工整而选的语句。

状元,榜眼,探花郎游街,选主街。游街之前,两边客栈高楼早就被皇城中的贵女订满。路边都是人,人人手上都拿着花。

几乎满金陵的花朵都在这一日涌现到了金陵的主街上来。而几乎全金陵的青年男女,也在这一日,都挤到了金陵街头来。

一日看尽的,何止那手中的花呢

有高楼处贵女,不顾矜持,半掩面状,半伸长脖子想要看看方家探花郎的模样。

可是偏偏那骑在高头大马上的探花郎就是不肯抬头举目往高处瞧。

有的女子心急,脱下了手上的金簪就朝着那方向投掷过去。

那金簪纯金打造,小姐也是当然不会往探花郎身上丢,眼看就要打中马头,若是在闹市人群中惊马,后果不堪。

眼看闹事要起,方易轻轻松松伸出手指,只见那金簪牢牢被方易夹在两根修长手指中,再一道金光划过,那金簪稳稳当当,钉在了贵女一旁的窗框中。

这一番场景被周遭小姐看在看中。立时当刻,那手中香帕,珍珠,鲜花,玛瑙,翡翠,金币纷纷如雨水般朝当街三位袭来。

偏偏如此,那探花郎还是不抬头,稳稳当当视线不偏不倚,就这样走过了那一片高楼。

状元郎被一颗硕大珍珠冷不丁砸了官帽,受惊不小。

他把玩手中龙眼大小珍珠,笑到:“方兄可要小心,古有掷果潘郎,如此便罢,方兄如此容色,可万万不能做那被看杀的卫阶啊.......”

面对这样笑意。

方易只回以轻松一笑。

方易当然不会被列为说书的候选。

他容色倾城,且出身富贵,方家世代书香传世,开国元老。以文通天下。出过两任帝师,四任宰辅。探花郎不过是他身上最为单薄的一项加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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