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4章 沈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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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冬时节,温度骤降。 锦城大学校园里。 一阵冷风刮来,扫起几片落叶。 教学楼外的路边,林乐乐坐在长椅上,眼睛时不时地朝着前面的教学楼望去。 她身着一套浅粉色的妮子大衣,衬得皮肤红润白皙,新剪了齐耳短发乌黑顺直,看起来青春而有活力。 今天是林雪来锦城大学参加成人自考的日子,林乐乐这会儿正在等着林雪考试。 “叮铃铃……”这时学校的大喇叭的铃声响起来。 林乐乐连忙起身,朝着教学楼走去。 很快,教学楼里三三两两的人走出来,手里都还拿着纸和笔。 “姐,这里!”林乐乐眼前一亮,朝着前方的人挥手。 林雪抬头一看,见到林乐乐后脸上露出了笑容。 “乐乐,我不是跟你说了,不用在外面等我吗,这天这么冷,感冒了咋办”林雪走近后说道,话里话外都是对林乐乐的关心。 “我哪儿有那么脆弱再说了,哥新送我的这件大衣可暖和了,怎么会感冒” 林乐乐带着几分炫耀,说着上前挽住林雪的胳膊,“对了姐,你还没说你考得怎么样呢” 林雪的表情看起来还算平静,“我觉得还行吧,那些题目我基本都会做。” 说到这里,林雪心里突然想到了一个人,那就是原子弹。 之前是原子弹给他总结归纳了考试的重点,参考资料也是原子弹陪她一起去买的。 她今天答题能这么顺畅,有很大一部分是原子弹的功劳。 “太好啦!等姐你考上了,我们就能天天在一起了!”林乐乐看起来比林雪还要高兴,眼睛都笑成了一个月牙。 “话不要说这么早,万一我是自我感觉良好呢一切还是要等成绩出来再说。”比起林乐乐来,林雪多了几分沉稳和谨慎。 “哎呀姐,我相信你,你一定可以的!”林乐乐说着看了下手腕上的手表,“都快12点了,我们出去吃饭吧,哥应该也快到了。” 林乐乐事先就跟林枫约好了,等林雪考完试,他们要一起吃个饭。 姐妹俩一边聊着,一边朝着校门口走去。 刚走到门口,一辆出租车驶来,停在了两人的面前。 这年头的出租车还是个奢侈品,也就林枫这样的有钱人坐得起,因此林乐乐还以为是林枫来了,立即兴奋的迎了上去。 出租车门打开,下来的人却并不是林枫,而是一个穿着深蓝色呢大衣的年轻小伙。 此人形象很不错,长得又高又帅,身上的呢大衣版型很正,衬得他身形修长挺拔。 就是那发型有点奇怪,一个年轻小伙儿弄了个中长发,还烫了卷发,一看就跟这个年代格格不入。 “乐乐这么巧我们还真是有缘分啊!”看见林乐乐站在车前,帅小伙眼前一亮,立即上前打招呼。 只是说话时他的语气带着几分轻佻,举手投足间也透着吊儿郎当的气质。 看清眼前的人是谁后,林乐乐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 “沈俊杰怎么又是你” 这个沈俊杰是林乐乐两个多月前偶然认识的。 当时天气很热,林乐乐本想买根冰棍来吃,突然这沈俊杰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主动掏钱要请林乐乐吃冰棍。 林乐乐根本就不认识他,当场就拒绝了。 谁知这沈俊杰却像个狗皮膏药一样,一路跟着她,说是想跟她交个朋友,他的几个狐朋狗友也跟着一起起哄,让林乐乐十分的厌烦。 好不容易将那些人给甩掉了,林乐乐本以为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哪料沈俊杰竟然打听到了她的情况,知道了她是锦城大学的学生,连她的专业和班级也摸得清清楚楚。 从那以后,沈俊杰就经常过来找林乐乐,还扬言要追求她。 什么食堂偶遇,书店偶遇,下课偶遇,那都是家常便饭。 更夸张的是,上周他还抱着个吉他,在林乐乐宿舍楼下唱歌表白。 这沈俊杰条件其实是真不错,长得帅不说,还会弹吉他会唱歌,而且从他每次过来都买很多东西来看,他家里的经济条件应该也很不错,这样的人让不少女生都心神向往。 甚至林乐乐宿舍里都有人被沈俊杰打动,劝林乐乐要不然就跟他接触接触。 对于这些话,林乐乐是一个字也听不进去,因为她是真的很讨厌沈俊杰。 年纪轻轻的却整天无所事事,就知道跟他的一群狐朋狗友到处显摆嘚瑟,还自我感觉良好。 这不就是她哥林枫以前的样子吗 要说唯一的区别,也就是这沈俊杰不错的家世了。 但那又怎么样林乐乐从来不看重这些。 在她的眼里,一个人有没有魅力不是看家里,而是看自己的本事。 “乐乐,你们认识啊”这时旁边的林雪开口了。 她看了看眼前的沈俊杰,第一反应就是这小伙儿长得挺好,就是怎么留了个长发,看着不伦不类的。 “不认识!姐,我们走吧。”林乐乐一点面子不想给这沈俊杰,拉着林雪的胳膊就要走。 沈俊杰却一个箭步挡住了两人的去路。 “你好,你是乐乐的姐姐吗我叫沈俊杰,是乐乐的朋友!”听到林乐乐叫林雪姐,沈俊杰立马热情地跟林雪打招呼。 林雪的性格一向是比较温柔的,面对人家礼貌的态度,她又怎么可能冷脸相对,于是露出了一个笑容,“我是乐乐的姐姐林雪,你也是锦城大学的学生吗” 这话一出,让沈俊杰的表情僵了一下。 他就上了个高中,以他那学渣成绩,哪里考得上大学 更不用说还是西南省数一数二的锦城大学了。 不过沈俊杰这人胜在脸皮够厚,心理素质也极好,很快就调整了过来,淡定地说道,“林雪姐,我不是锦城大学的学生,我是在锦城食品厂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