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爱管闲事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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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拿上钱进书的刮胡刀、剪刀、梳子。
又用报纸包了一些洗衣粉就出门了。
等程志明过来时,李秋美已经准备好了。
她让程志明坐在石凳上,用旧报纸给他围住脖子。
然后用刮胡刀和剪刀给他理发。
头一次弄,李秋美忙出一身大汗。
折腾了两个多小时,看起来还马马虎虎。
本来打算给他洗个头的,可时间不早了。
李秋美也精疲力尽懒得动了。
她擦了把汗:「程志明,你自己回去洗个头,把衣服裤子也洗了。
明天穿干净点去学校,知道了吗
要是齐老师.....。」
一道阴阳怪气的声音打断了李秋美的话。
「哟,这孩子是谁家的」
李秋美不用回头都知道,是陈翠珍来了。
听见程志明保证会洗澡、换衣服。
李秋美把报纸包着的洗衣粉给了他。
程志明撒腿就跑了。
陈翠珍双手叉腰:「李秋美,我就说你拿进书的刮胡刀去做什么
原来是又在这里管闲事呢。
合着你爱管闲事的毛病是改不掉了,是吗
你也不看看,这都过了下班时间了,你还不回家!」
她拿起石凳上的刮胡刀,皱了皱眉头。
「啧啧啧,我们家进书的刮胡刀。
你竟然拿来给那个孩子剃头。
你也太不像话了,那个孩子头发脏兮兮的。
这刮过头发,进书还能用来刮胡子吗
你简直就是败家子!」
「我不管!
李秋美,你得用你的私房钱给进书重新买一个新的。
否则,我跟你没完。」
陈翠珍说完,瞪了李秋美一眼,扔下刮胡刀就走。
陈翠珍都来公园里了,那就说明,他们已经吃过晚饭了。
以钱姣姣的德性,白天刚打的架。
这剩菜剩饭肯定也都被她倒了喂鸡了。
回去也没有吃的,李秋美索性去街上买点吃的再回去。
在一家小面馆,李秋美意外碰到了前世的好闺蜜“秦茹月”。
此时的秦茹月,还是这家小面馆老板的儿媳妇。
她和李秋美还不认识。
十多年后,在公交站台上。
李秋美救了低血糖晕倒的秦茹月,两个人成了好闺蜜。
见李秋美日子过得苦巴巴的,秦茹月就手把手的教她做卤面。
还拿出积蓄,帮她开了个餐馆。
靠着这门手艺,李秋美养活了婆家和娘家两家人。
可惜,秦茹月因为宫颈癌早早的就去世了。
死的时候,她的白眼狼女儿也没有来。
还是李秋美给她料理的后事。
这一世,上天既然让她们两个早早的相遇。
那李秋美就要带着好闺蜜一起改写命运。
秦茹月端着面条过来了。
「同志,你的面条好了。」
她轻轻的放下碗,转过身又手脚麻利的去收拾旁边的桌子。
一个穿着海魂衫的年轻男子,嘴里叼着一支烟进来了。
他对着厨房里的面馆老板喊了一嗓子。
「给我做一碗面,我肚子饿了。」
说完,找了张空桌子,一屁股坐下。
「秦茹月,过来把这张桌子再擦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