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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艰苦的逃亡之路

宋青书穿好了衣服,刚一下床,觉得脚步虚浮,心想真是要命,红颜祸水果然名不虚传。

回头看着周芷若无力地躺在那里,宋青书蹲了下来,手指在她脸蛋儿上拂过,“娘子,我这么爱你,怎么会舍得杀你,放心,天亮过后你的内力差不多就能恢复了。”

再大的火气,被折腾了六次,也灭得差不多了,周芷若神色复杂地看了他一眼,冷冷的说道:“你会后悔的。”

“就算最后死在了你手里,我也绝不后悔。”宋青书亲.吻了她香唇一下,拿起行李往外走去,出门的时候似乎想起了什么,回头说道:“别怪我提醒你,现在除了你我,别人都不知道今晚发生过什么,你不会那么傻跟张无忌说实话吧?”说完哈哈一笑,飘然远去。

时间慢慢过去,天际开始泛白,周芷若眼睛一睁,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下面传来的酥麻和疼痛让她差点又躺了下去,看着白皙的娇躯上面到处都是欢.好的痕迹,周芷若随手一抓,就将床板抓得粉碎,咬牙切齿道:“宋青书,我一定让你不得好死。”

“哈欠!”远在数十里之外的宋青书打了个喷嚏,抬头看了看天色,苦笑道:“那个女人恐怕已经醒了,我的行为是不是太狼心狗肺了一点?”

虽然明知道周芷若抓到自己,自己肯定死路一条,要是她真的跟张无忌有过啥啥的,自己也许还真会狠下心除掉她以绝后患,现在知道自己是她第一个男人,哪里还下得了手。

再说了,就算他是一个心狠手辣之人,也不是一个愚蠢的人,他是清楚地考虑到杀了周芷若弊大于利才放了她的。

如今天下就周芷若一个人会悄悄追杀自己,她还不敢声张;相反,如果杀了周芷若,自己又失踪了,那么自己就成了最大的嫌疑人,全天下的人都会认为自己杀了自己的妻子,别说张无忌和峨眉派无尽的追杀,全天下的人都会唾弃自己,到时候自己的名声就彻底臭了。

可别小瞧这名声二字,在古代世界,背上了一个坏名声,恐怕一辈子都没法翻身,君不见平西王吴三桂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有一大堆人跳出来扯他后腿,这就是声名狼藉的必然结果。宋青书还想在当今乱世有一番大作为,怎么会如此不智背上杀妻的恶名?

宋青书估摸着周芷若已经在追杀自己的路上了,自己当初提过天下四大神医,周芷若应该也能猜到自己要去找他们治疗经脉。

胡青牛已死,剩下的三大神医,开封的平一指离这里最近,嵩州城的薛神医次之,毒手药王行踪最为诡秘,常人根本不知道到第十一章艰苦的逃亡之路

哪里去找他,不过这难不倒宋青书,身为一个现代人,熟悉金书剧情的他十分清楚药王庄在洞庭湖流域的白马寺,武昌-岳阳一带,具体位置自己过去了再找便是。

周芷若不出意外肯定是先去开封和嵩州,最后才会寻找虚无缥缈的药王庄,自己短时间内应该还是安全的,宋青书心中大定,大步向洞庭湖方向赶去。

经过半月的赶路,宋青书终于来到洞庭湖流域附近,在多个城市打听白马寺的位置,被问之人纷纷表示没听过这个地方。

一路又饿又渴,宋青书就在镇上找了一个酒家,点了酒菜一边喝着闷酒一边思索着自己的未来。

也难怪他会沮丧,且不说毒手药王能不能治好自己的经脉,现在自己连白马寺也找不到,再加上鬼知道《雪山飞狐》的剧情发展到哪一步了,要是毒手药王无嗔大师已经死了,自己可真欲哭无泪了。

并没有一般穿越众那样的狂喜,宋青书穿越到这个大乱世,只是庆幸自己捡回来一条命,但对于这个世界可没什么感情,天大地大,他仿佛一个过客一样,举目无亲(穿越而来的他可从没把宋远桥当父亲,何况武当派早已因为莫声谷的事情与宋青书断绝了关系,自己经脉尽断也是拜武当派所赐),说起来,最亲近的人反而是名义上的妻子周芷若,不过她现在正在满世界追杀自己呢。

苦笑一声,宋青书顿时觉得生活充满了灰暗,了无生趣啊。

“起来,给本大爷让座。”砰地一声,一只脚踏上了宋青书边上的板凳上,一柄刀也示威一般杵在了桌上。

武侠世界里,酒楼果然是个多事之地啊。宋青书郁闷地想到,只是没料到这种事情让自己碰到了,看了看其他几张空桌子,宋青书奇怪地盯着身边围着的那几个三大五粗的汉子:“旁边不是有空位置么?”

“老子就是想坐你这位置。”明显是头目的汉子说道,“你这儿风景好,识相的快点给老子让开,省的挨揍。”

另外几个汉子互相调笑道:“我们老大最讨厌这种油头粉面的公子哥,今天算他倒霉。”

“这小子,一副兔儿爷相,肯定夹着卵.蛋灰溜溜滚了。”

……

宋青书笑了,自己落魄如斯,被张无忌周芷若这样天下一等一的人物欺负也就罢了,现在连一些地痞流氓都来自己头上撒.尿。

以前世的经验,现在这种情况他至少有四五种办法可以避免冲突,而且不至于太过窝囊。不过自从穿越过后他心中一直有一股郁结之气,加上发现这是金庸成的世界后,第十一章艰苦的逃亡之路

他有一种朦胧的不真实感,在他看来,这个世界的人物不过是些低等生物罢了。

一苏醒就发现经脉尽断,然后名义上的老婆跟其他男人郎情妾意,碰碰她的身子,她都要全天下追杀自己,现在要是再跟这种路人甲一般的npc低头哈腰,那自己可真算得上是穿越者之耻了。

宋青书云淡风轻地一笑,不再理会身边的地痞,端起酒杯慢条斯理小酌一口。

“哟呵!”地痞首领笑了,一巴掌就将他的酒杯扇到了地上。宋青书也不动怒,拿起筷子夹起一颗虾仁,慢悠悠送到口中。

“艹!”身边地痞发现自己被无视了,脸皮一抽.搐,拿起旁边小儿臂粗的哨棒一棍子往他背上打去。

“噗!”宋青书被打得一个趔趄,刚喝的一口酒也喷了出去,还夹着着一丝鲜血。刚才他做了这个决定就做好了被打的准备,有些东西在旁人看来也许很可笑,但是自己却必须要坚持的。

当然他也不是傻瓜,要是还在长江以北,他可不敢这么冒失。料定了如今身处大宋境内的繁华地段,不同于战乱四起的北方,这里官府的威慑力还是存在的,这几个地痞顶多将自己狠揍一顿,可没那个胆量在大庭广众之下将自己弄死。第十二章小龙女儿子都这么大了

宋青书极为硬气地硬扛着加诸于身上的每一拳每一脚,照常镇定地夹着菜,喝着酒,虽然说在对方拳脚之下,几乎没有一口菜,一杯酒能顺利送到嘴里。

“好汉子!”不远处一张桌上约莫七八岁的男童拍案而起,转头对身边一个全身裹在雪白皮裘中的美丽女子说道,“娘,我要救他。”

一群地痞打得也累了,关键是宋青书一副死人模样,他们打着也没劲,这个时候听到有人出头,顿时停下手来,发现是一个七八岁的娃娃,顿时哄堂大笑,待看清了他旁边女子的容貌,顿时色心大起。

地痞首领张口就调戏道:“哟,哪来的小娘子如此美貌,要是你过来陪大爷喝一杯,大爷就不跟你娃儿计较。”

“混帐,敢侮辱我娘!”男童大怒,抓起一旁的板凳就扔了过来。

地痞首领没料到他会出手,大意之下被砸得七荤八素,大怒之下招呼兄弟们上:“给我往死里打,别动那个小娘子。”

“小心!”宋青书被打得鼻青脸肿,也看不真切那边情况,只觉得几个虎背熊腰的汉子往一个小孩子扑了过去。

见到扑过来的众人,那个男童却不慌不忙,一个闪身就放倒了一个地痞,然后站在中间,任由众人将他围住,几番交手下来,众人居然没有占到丝毫便宜。

“咦?”宋青书仔细看去,见那个男童出手奇短,抬手踢足,全不出半尺之外,但招数绵密无比,周身始终不露半点破绽,因此几个流氓完全攻不进去。

宋青书发现他这套掌法以守为主,颇得太极功神髓,心中还寻思他跟武当有什么关联。考虑到自己武当弃徒的身份,他本来打算先行离去,免得聊起来尴尬。

不过他注意到男童虽然举手投足颇有大家风范,不过毕竟年幼,力气上太过吃亏,已经逐渐落入了下风。

这一来他反而不好走了,几个地痞见这么久都拿不下一个小孩,脸上有些挂不住,有一个人一发狠,拔出刀就往男童砍了过去。

“小心!”宋青书大惊,抓起一条板凳就冲了过去,要是这个小孩因为救自己反而送了性命,那他恐怕要内疚一辈子。

那个裹在白色皮裘里的女子也出手了,只见一条白色的绸带飞了出来,缠住圈中的男童,往后一拉,就将他拉出了战圈。第十二章小龙女儿子都这么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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