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6章 莲藕作身,三光聚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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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6章 太乙真人摇了摇头。 “非也,这龙族保全了哪吒的元神,只要这元神还在,那便就还有复活的机会。” 说着太乙真人也露出了一个万幸的表情,看向夫妻俩。 “你等都该感谢这赠予龙珠之人。” 得知哪吒还有复活的机会,夫妻两人的心情转悲为喜,还没来得及高兴一下,就听见了太乙真人说的后面这话。 两人相互对视一眼,心想,这难道不是您这位仙人故意留下的嘛莫非是想让我们拿出一些诚意来感谢于你 随即两人心里又摇了摇头,按理来说阐教乃是圣人教派,里面的仙人应该不会这么功利才对。 想着李靖试探的询问。 “仙长的意思是说,这龙珠的来历” 太乙真人不知道夫妻两人的心中所想,将龙珠的来历说了出来。 “这龙珠乃是龙族特有的东西,乃其本源所化,除非身死,否则轻易不会转手于他人,哪吒能有此一枚,你等是要感谢龙族。” “感谢龙族” 夫妻俩对视一眼,感情原来真不是太乙真人提前预料才留下的,而是哪吒自己不知道从哪里获得的。 他们不认为这龙珠是敖广给的。 敖广逼得哪吒自刎,又岂会好心送出龙珠来保全其元神。 那么就只剩下两种可能,一就是哪吒在杀死敖丙之后,将其体内的龙珠也一并拿了出来。 二便是这龙珠是小龙女送给哪吒的。 最有可能的原因是后者,如果说哪吒是在杀死敖丙后取得对方体内的龙珠,那么敖广先前就不可能那么轻描淡写的就离开。 不过现在也不是两人考虑这些的时候,李靖沉吟了一下,开口询问道。 “还请仙长告知,如何才能让吒儿复活,在下就算散尽家财也会为吒儿备齐。” 太乙真人思索了一下,随即开口道:“如今哪吒的身躯已然化作灰飞,若想让其复活,需用莲藕作身塑出人形,再用三光神水凝聚魂魄注入其中。” “这世间最好的莲花塘乃是昆仑山中的先天九孔藕,此藕蕴含先天灵气不沾俗尘,正因如此,此藕无法离开昆仑山,贫道需带着哪吒的元神亲自去一趟。” “只是哪吒复活之后,需在我身边学艺一年方才能归来,你等可愿。” 夫妻俩闻言点了点头,对此他们都没啥意见。 本来就是要让哪吒拜太乙真人为师的,届时肯定也是要跟着离开,虽然很想知晓哪吒是否成功复活,但也就一年时间而已,两人还是等得起的。 “方才仙长言还需三光神水,不知这三光神水是何物,在下也好提前去寻。” 李靖开口询问,三光神水这东西听着就不简单,他也知晓此物恐怕不是想的那般好获得,但只要知晓出处,他哪怕是用命去换,也得求得一份来给哪吒续命。 “无需去寻。”太乙真人摇了摇头。 “这三光神水乃是我师尊玉清圣人所有,我来此之前,师尊已赠予我一些,足够用于哪吒复活所需。” 见需要的材料太乙真人已经提前搞定了,李靖夫妇心中松了口气。 纷纷对着太乙真人拜了一拜,感谢对方的帮忙。 “无需多礼,如此我便先行离去。” “有劳仙长日后照拂吒儿。” 驾云离去,太乙真人第一时间就回去了昆仑山。 来到莲藕塘附近,将龙珠拿出,龙珠在其意念的操控下,缓慢的飞向了莲藕塘的中央。 “哪吒,你虽肉身不保,但能以先天九孔莲藕作身,也算是你的造化了。” 哪吒的本体是灵珠子,乃是先天灵气所化,这先天灵气脱胎于混沌,乃是至清至浊,至白至黑之物。 前世灵珠子也是在太乙真人的帮助下,才实现清气在上压制浊气。 若是让其正常发展,谁也不知道灵珠子会变成一个救死扶伤的仙人,还是杀人如麻的魔鬼。 但转世之后,便没有了这种压制,清浊再次相交相互制约。 这也是为什么,平日里的哪吒看上去十分的正常,但对方在和敖丙交手之时,变得如此疯狂的原因。这正是受到了浊气的影响。 灵珠子所含的先天灵气是无法完全消除浊气的,因为两者本就是一体,但却有办法永久压制一方。 那便是用先天九孔莲藕作身,此藕不沾俗尘,自然也不沾浊气,用此物给哪吒作身可以使清气永远占据上风压制浊气。 不仅如此,日后哪吒在修行上也可凭借先天之气一日千里而不生心魔。 想着,太乙真人也准备好了,手中拂尘一挥,塘里几个莲藕飞出交融在一起。 不过片刻时间,便塑出了人形。 随即太乙真人又从袖中拿出一个玉瓶,打开之后一团三光神水从中飞出。 龙珠中的哪吒元神像是感应到了什么一般,从其中脱离而出。 在和三光神水交融之后,直接进入到了塑形好的莲藕身中。 一时间莲藕身金光大作,待到完全消散过后,全新的哪吒也就此复活。 当他睁开眼,发现周围是陌生的环境,眼前就站着一个白胡子老头,心中很是奇怪。 “你是谁这里是哪里我不是死了吗” 面对哪吒的三个问题,太乙真人并未直接回答,而是询问对方现在感受怎么样,并把对方死后的事情说了出来。 哪吒得知自己是在太乙真人的帮助下重新复活后,先是感受了一下自己的身体,发现与之前并无两样,随即便向太乙真人表达了感谢。 后者将要收其为徒,并且需要跟随在身边学艺一年的事情说了出来。 哪吒听完后,心中稍微纠结了一下,最终同意了下来。 之所以选择答应,乃是因为哪吒意识到若要想找敖广报仇,仅凭现在的自己根本就不可能。 他永远不会忘记敖广携无上巨浪兵至陈塘关时的那种无力感,想要报仇,他就得不断的变强,变得比敖广还要强,只有这样他才能杀回东海,把龙宫搅个天翻地覆,以报削肉剔骨之仇。 一年时间转瞬即逝,对于洪荒中常年闭关的大能来说,这一年时间就宛如一呼一吸这般简单便过去了。 哪吒跟随太乙真人学艺一年,后者也将早就为其准备好的功法传授给了他。 在先天灵气的加持下,哪吒修行之路坦途无碍,一日便能抵得上寻常修士的百年苦修。 虽只有一年时间,但修为却是从凡人一路进阶到了金仙境巅峰。抵得上其他人数万年的苦修。 这期间太乙真人根据哪吒所修之功法,赠予了对方几件法器。、 分别是,后天灵宝混天绫,乾坤圈,金霞风火轮,火尖枪以及金砖。 之所以法宝如此之多,乃是因为哪吒所修行的功法可幻化三头六臂。 能将法器做到物尽其用,以一人之力对抗万人。 “哪吒,今日便是你跟随为师修行满一年之期,在你离开之前为师还有一事要交代于你。” 乾元山金光洞,哪吒站在下方,双手抱拳听着坐于上位的太乙真人讲话。 “如今正值封神量劫,人间王朝更迭之际,你乃是天定的护佑人间共主登基大典的先锋之一,需帮助对方推翻暴商,方可证得仙班。” 哪吒点了点头。 “弟子知晓,此次下山容弟子先回一趟陈塘关见见父母,便去寻那人间共主助其登基大典,只是不知那共主目前身在何处。” “无妨,待你解决完琐事,可前往西岐之地寻你姜尚师叔,他受师尊之令持封神榜在此地寻找天下共主,你去寻他便可知晓共主是谁。” “弟子明白。” “嗯”太乙真人看着眼前的哪吒,很满意对方这一年来的修行成果。这一年时间的修行虽然不长,但却也是让其长大了不少,虽年岁不过五看上去已有十,气质出众不似凡尘。 “去吧。” 哪吒闻言站起身来,心念一动,脚底开始虎虎生风,脚踝的两个金圈膨胀变大化作成了两团火轮落于脚底,将哪吒整个人都托了起来。 “弟子去也。” 言罢,哪吒操控着风火轮,一个眨眼便消失在了金光洞,置身于万里高空。 虽面无表情,但此时哪吒的心情还是很激动的。 离家一年时间,他总算是可以回去见见父母了,不过在那之前,有些仇怨也是到了应该报一下的时候了。 想到不日便可捣毁龙宫再次见到小龙女,哪吒脚下的风火轮不由的便快了几分。 不过半日时间,他便从乾元山飞回了陈塘关。 哪吒并未第一时间回去李府,而是直接来到了东海之上。 于此同时,远处数十道身影正好就朝着这边飞来。 他们正是去往天青岛做客的汪大东等人。 他们来洪荒也有几千年时间了,都很想回去小世界看看,这不不久前这些人一拍即合来到了天青岛,通过传送门回去了一趟小世界,如今结束,他们打算放缓速度,好生的游历一番这洪荒的大好河山,再回去紫金山。 就在他们有说有笑之际,太阳发现了情况。 “你们看,哪个是不是哪吒啊” 闻言,众人寻着太阳的目光看了过去。就见一个身高不过半人,身披红色长绫脚踏金霞风火的孩子位于东海之上。 “哎好像还真是哎,不过他这是要干嘛” 他们注意到哪吒的表情十分的微妙,身上散发出金仙境巅峰强者的气势。 一般来没人会无缘无故发出自身气势,不过还不等他们想明白是咋回事,哪吒已经先行一步一头扎进了海里。 “啊我知道了。”太阳恍然大悟捶了一下手心看向众人。“这肯定是到了哪吒闹海的故事了。” “洪荒现在不是已经到了封神的时候了嘛,这哪吒闹海就是其中的一环。” 在场的对哪吒的故事有所了解的,在听完太阳说的之后,也是明白了过来。 当然也有不明白的,比如汪大东。 他没有系统的去了解过这段故事,之前林阳让他们来洪荒的时候,还专门帮助给他们找了不少有关洪荒的书,让他们学习以便提前了解洪荒。 不过汪大东嫌弃书上字太多,看的头晕因此根本就没有学。 与之相同的,还有银时空的众人。 汪大东扣了扣脑袋。“你们谁能不能跟我讲讲,这哪吒是谁啊闹海又是哪样” 看着汪大东那求知的目光,雷婷等人眼中闪过一丝无语,王亚瑟苦笑道。 “拜托自大狂,平日里叫你多读书,你非要找人pk,哪吒闹海哎,我们在地球的时候不是都有典故嘛。” “有嘛我怎么不知道”汪大东露出一个疑惑的表情,看那认真回忆的模样,好像真的不知道哪吒其实是家喻户晓的人物。 这时不知道从哪里冒出的金宝三跑到汪大东的耳边贱兮兮的说道。 “有啦东哥,这哪吒呢在地球的时候,是连幼稚园小朋友都知道人物。” 听见这话,汪大东火气就上来了,大手向上一举,一个铁饼从天上落下直接砸在了金宝三的头顶。 金宝三只感觉头晕目眩,摇摇晃晃的跑到了一边。 “说什么啊你,如果连幼稚园小朋友都知道人,我怎么可能不知道。” 金宝三摸着脑袋,撅起嘴巴一脸的委屈。“那本来就是嘛,哪吒闹海就是小朋友都知道的故事呀。” “你还说”汪大东举起拳头,作势就要打,吓得金宝三浑身一激灵。 没在理会两人的胡闹,修给出了提议。 “我说各位,我们要不要跟着一起去看看啊。” 听见修这样说,在场的人都有些心动起来,他们本来就是想边游历洪荒边回去紫金山,碰上了这种哪吒闹海这么经典的事情,怎么能不去看看凑个热闹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