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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佑擦擦额头的汗,一路飞奔,马都跑死了几匹。

李承佑担心李元景的身体。

李元景已经四十多岁,虽常年习武身强体壮,但到底不是年轻人。一路奔波,身子肯定疲惫,李承佑便委婉劝他:“父皇,那南楚皇帝挟持了母后,要用母后威胁庆国。想来,他暂时不会伤了母后的性命。”

李承佑一直在凉州城军营里历练,前段日子得知母后中了可怕的厌胜之术,心急如焚,千里迢迢赶回来,陪同李元景进入南楚国。

一路上,李元景身上的杀气几乎要溢出来了。

李元景勒住缰绳,咬牙切齿道:“李元礼自然不会伤害薇薇,朕担心的另有其事...”

他担心沈薇被李元礼的花言巧语蒙蔽!

自从退休后,沈薇摘下她贤良淑德的面具,彻底暴露出她狡猾的真面目。李元景渐渐发现,沈薇她向来看重利益,只会选择对她最有利的一条路行走。

沈薇是生命力顽强的鲜花,在任何土地都能繁茂盛开。只要李元礼给了足够的好处,抛夫弃子、奔向自由这种事儿,沈薇真有可能干出来!她可以随时抛弃旧人。

不巧的是,李元景就是这个可怜的“旧人”。

李元景这段日子焦虑地睡不着觉!

李元景不想被抛弃!人到中年,还有狗东西抢他媳妇儿,实在可恶!

他必须抓紧时间把沈薇带回自己的身边,彻底断绝沈薇“抛夫弃子”的可怕念头。

“继续夜行。”李元景挥动缰绳,率领虎卫穿过深山,直奔遥远的南楚丽京。

...

...

翌日。

沈薇用过早膳后,莫寻上门拜访,给沈薇把脉检查身体。

一日不见,莫寻面容显得更加憔悴。

莫寻一边给沈薇把脉,一边嘀咕:“昨日皇帝杖毙琴妃,这事儿传得沸沸扬扬,听说丞相府那边吓得胆子都破了——哎哟,沈薇呀,你可真有两把刷子。”

不过莫寻也能理解。

谁能不爱沈薇呢

沈薇是开在阳光下的花,是深渊里的光,总能吸引阴暗中的猛兽觊觎。

莫寻托腮,眼巴巴望着沈薇:“我有时候真的很佩服你。当年我穿成庆国的公主,爹不疼妈不爱,还要被逼着和亲。我他爹的抑郁了好久,好几次都想投河自尽...后来实在被逼得没办法,才奋起反抗,自立为王。”

“你呢,穿越过来的时候比我还惨。我好歹还是个公主,你变成一个卖身为奴的丫鬟,最后还能成为庆国太后,我是真佩服你。”

沈薇笑了笑:“强者从不抱怨环境。”

莫寻撇嘴:“哼,老娘不仅抱怨环境,我还抱怨强者。”

沈薇:...

强者沈薇尴尬地摸鼻梁,转移了话题:“莫寻,我变成元喜儿之后,一直在努力调养身子。可奇怪的是,喝了大半个月的药,每日勤奋锻炼,为何我还是感觉精力不足”

沈薇原来的计划,是打算先养好身子。

可精心调养数日,这具身体不见好转,依然虚弱不堪。

莫寻道:“我也不瞒你,你最多只有半年寿命。”

沈薇目瞪口呆。

沈薇咻地坐直身子:“细说。”

莫寻如实告诉她:“我本名李青寻,实验室仪器故障后,我穿过来的身体主人也叫李青寻。同样的,你真名沈薇,王府里的丫鬟也是沈薇。你可以理解为,我们变成了平行时空的另一个自己。”

“当年我死后,张鹤安那狗东西启动仪器,强行留住我的魂魄。我百年后重生为莫寻,但我终究不是莫寻,魂魄不契合,我的寿命不长...张鹤安强行为我续命,我才能苟活到现在。

如今张鹤安失踪两年,我猜,他十有八九遭到反噬而亡。算命者窥天命,哪有好下场。他死了,我这条命估计也快走到尽头了。”

提到张鹤安时,莫寻垂下眼眸。

落下两滴泪。

莫寻迅速擦去眼角的泪,把缠绕心脏的酸楚压下去,扯出一抹笑:“罢了,人死如灯灭,反正我活够了,死就死吧——李元礼强行把你转入元喜儿的身躯里,魂魄不契合,你如果不能及时回到沈薇的身体里,你也得毙命。”

沈薇沉下脸。

怪不得莫寻一日比一日憔悴,原来莫寻的寿命不多了。

沈薇摊开手心,端详自己这双年轻稚嫩的手,渐渐蹙眉。沈薇本以为,自己能够以“元喜儿”的身份活下去,在南楚展开她的新事业。

可惜,元喜儿最多能活半年。

沈薇昨晚刚冒出来的那点冒险念头,瞬间消失得干干净净!命都快没了,她哪还有机会在南楚搞事业

她必须得想办法回到原来的身体里!

莫寻给沈薇把完脉,留下两副药后,背着药箱离去。

背影消瘦,孤零零的。

沈薇目送莫寻离去,心里扼腕叹息。别看莫寻总是一副大大咧咧的做派,在她内心深处,想来也有张鹤安的位置。

今日天气很好,蓝天白云。采珠便建议沈薇:“姑娘,御花园新栽种不少珍贵花草,您可以去看看,赏花悦目。”

沈薇欣然点头。

李元礼没有限制沈薇的自由,沈薇可以自由在后宫里活动。南楚的御花园里,所有蔷薇花都被连根拔起,换上了娇艳的珍贵花草。

花园里繁花似锦。

路过宫人瞧见沈薇,一个个战战兢兢地行礼问安。沈薇坐在亭子里,石凳子摆上柔软的垫子,桌子也铺了柔软的布,精致果盘和茶水早已备好。

沈薇喝茶看花,蓦地瞧见一道胖胖的影子在花丛里打滚儿。

是只狐狸。

沈薇从没见过如此肥硕的胖狐狸,胖成一颗毛茸茸的白球,沈薇不禁看呆了。

这时,一双绣金黑靴出现在胖狐狸边儿,靴尖轻轻碰了下胖狐狸。

狐狸脾气很差,嗷地扑过去撕咬那只靴子。

沈薇抬眼一看,绣金黑靴的主人,是个十七八岁的青年男子。那人身着玄黑色蟒袍,五官立体,剑眉星目,嘴角还有没有愈合的淤青,如同一只暴戾的野生豹子。

大概察觉到沈薇的目光,那青年看过来,眼底闪烁着森冷的寒意。

“姑娘,那是九皇子...他,他应该是从武场回来了。”采珠小声提醒沈薇。

话音落,那位颇具传奇色彩的南楚九皇子,大步朝着沈薇走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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