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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今天发现了什么重要线索了吗” 晚上,李宁在区政府大院里将陆小小接上车后,二人便开始闲聊起了,今天所发生的各种事情。 起初陆小小只是随口一问,更多的是为了找寻话题,消磨下无聊的时间罢了。 “凶杀案的线索我倒是没找到,不过我发现了问题,在你面前那个地图顶上我画了两个圈。 红圈那块是一个垃圾处理厂,也可以叫他垃圾堆放点,因为几乎没有处理的痕迹,全部是在那块儿堆放着。 不过我不知道为什么,你们市发改委竟然没在地图上标注出来,是无视了,还是下面没上报啊” 李宁一边控制着方向盘,一边向陆小小询问道,地方与部队的规矩还是有一定差别的。 万一此事是人家刻意而为之,自己在未了解的情况下将其闹大,反而会坏了陆小小的人脉。 既然如此,倒不如提前问清楚。 “不应该呀!你看其他地方也有垃圾处理站,垃圾填埋场之类高污染的地方,都会刻意标注出来。” 陆小小满脸疑惑的拿起地图,结果一看还真没有标记,顿时面色微微一红,她知道是自己有些说大话。 要知道李宁的职业可是军人,他或许对一些东西并不在意,但对于某些事情却执着的可怕。 比如说地图,有问题的地图甚至能决定一场大型战争的胜负,这不是吹出来的,而是有事实依据的。 举个例子,汉朝人打匈奴为什么会那么难打汉武帝一朝直接将前两代人积攒下来的家底儿全部挥霍一空。 不是军队的整体战斗力不行,在有着大量皮甲,铁甲,战马,还有环首刀等重量级武器的恐怖加持下,汉朝的军队完全能做到一汉敌五胡。 之所以打的那么艰难,说白了还是找不到敌人的位置,如果能提前拥有一张,标记着匈奴人位置的地图。 那霍去病打到的就不是狼居西山了,甚至能马踏贝加尔湖脚,踢莫斯科,到黑海去泡脚都有可能。(最主要的是不用再去学英语了) “没有关系,他们这个地图做错了,顶多骂几句,对未来发展的影响会有,但是不大,而且他们本身都未必准确。 就比如说我画蓝色圈的那段路,标记是15公里,实际也就13公里出头,不过你到时候帮我打听一下,小川河的水文情况。 我现在严重怀疑真正的抛尸地点,不是那个村子,而是另一个地方,就是我点红色点点的地方——阳春坡”。 听到李宁说的话,陆小小迅速开始在地图上寻找着阳春坡的踪迹,很快便在一条河流旁边找到了。 “阳春坡它不靠近小川河呀!反而靠近流沙江〞。 陆小小依旧是搞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只能再次用求助的眼光看向李宁。 “流沙江之所以取这个名字,是因为他河岸两边都是细沙,并且水流比较湍急,但公用文件中却经常将它称之为流沙河。 因为它并不长,水流之所以会比其他的河道湍急,主要原因是有其他几条河与他交汇。 增大了它的流量,而发现尸体的小川河就是其一条支流,我现在严重怀疑,装载碎尸块的皮包是从流沙河抛出的。 至于最后为什么会流至小川河以及现在发现的可疑抛尸地点,这一切我目前都没有证据来解释。 对了,今天我去走访的时候,忽然发现流沙河河道上的一处山坡,出现了滑坡的现象。 应该有不少土石直接滑到了河道之中,发生的时间是前几天下暴雨的前后”。 “所以你的意思是说,凶手不是一开始就抛进河里,而是埋进深山里,只是没有料到暴雨会下的那么大。 最终产生了山体滑坡,皮包直接滑进了河里,可我看过那个皮包的检查报告,似乎并没有受到太大的冲击。 如果是因山体滑坡而跌入水中的话,至少也会有不小的磕碰吧”! 陆小小立刻提出了自己的疑问,虽然李宁说的比较合情合理,问题是此猜想一旦成立,那警方之前所做的工作,不都等于白做了吗 而且距离案发开始时间,已经过去了快一周了,要不是法医提前对发现的尸块,进行了防腐处理,估计现在都腐烂到一碰就碎的程度。 “所以这是我的猜测吗!我现在更希望我想的都是错的,因为照警方的推断走,还好找证据。 但我的猜想一旦被确定是对的,怎么查证据出现山体滑坡的河段方圆七公里之内没有一点人烟。 离他最近得有人常驻地,是十一公里之外的水坝管理员,之后就全都没有了。 定案所需的证据与关键的线索,要么是跟着由山体滑坡产生的大量碎石与泥土,一起冲进了水里,要么就是被凶手给带走了。 即使有些残留,问题是都过去了这么长的时间,还加下的那场大暴雨,即使有些痕迹也会被消除掉”。 正如李宁所说的那样,在城市里发生凶杀案后,好歹周围人多,装有摄像头的概率也比较大,能拍到凶手作案的一些细节。 这些都能成为对凶手进行审讯时的关键一击,毕竟警方需要有证据才能进行定罪,法院也才会受理。 如果证据不全,且没有凶手的证词,那实在是抱歉了,为了防止出现冤案错案的情况,通常法院一方是不会受理的。 要是最后判处凶手是非死刑或许还好,至少不会死,事后也可以给予补偿,可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判了死刑。 呵呵,你最好是祈祷他不会存在翻案的可能,否则除非你有大背景,要不然有一个算一个都会被追责。 轻则被检讨,记过,重的直接被踢到某个冷板凳上,度过自己接下来的灰暗人生。 并且你会时刻受到内心的谴责。(前提是此人是个正直的人,恶人另算) 不过请不要批评制度的繁琐,因为一切规则的制定,都是有原因,且有坏的典型案例的。 为什么那些错判死刑的案件很难翻案甚至说都没有人为他们翻案因为此事中被冤枉的那个人都死,即使想翻案也没有能力去呀! 所以被判死刑的案件必须要严格审理,甚至在15年之后,直接收回了地方法院可以直接裁判死刑的权利。 毕竟冤假错案只要不死都能有赔偿,或许会损伤公检法系统,在百姓心目中那光辉的形象,但好歹不是什么太大的错误。 而且补偿也是比较丰厚的,甚至说是普通人一生都挣不到的钱,但一旦受冤者死亡了,从生命高于一切这句话来看,即使给受冤者家属再多的钱,再多的补偿也没有用。 而就看目前的案件受害人情况,即使凶手是团伙作案,照样也会有人逃不掉死刑的判决。 所以相关的证据链必须完善,也一定要完善好,要不然别说法院了,估计连警察都不愿意冒那个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