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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道难,难于上青天。

虽说天胡没上过蜀道,但是上狼牙峰的路也并不好走。

烈日炎炎,阳光晒在皮肤上的时候,烤灼得让人有些难熬。

狼牙峰是青城连绵山脉之中最高的一座山峰,正如其名,越往上走越陡峭。

尽管之前在唐约等人的陪同下,天胡已经一路来到了半山腰,可是越往上走山路越狭窄陡峭,天胡还有些恐高,以至于根本不敢随便往下方望去。

虽说不至于有生命危险,但是正常人都会感到害怕的。

凉亭里的圣黛双掌放在一起搓了搓,再度张开后掌心连接之处顿时出现了一条巨大火浪,焰火翻转间在两人面前徐徐展开,形成了一面宽阔的火镜。

火镜的另一头是天胡艰难上山的场景,显然这块火镜能实时投影出天胡当前的处境。

圣黛饶有兴致地看向火镜中的天胡,他看上去如此普通,就连一部分人类中的英俊外形都不曾具备。

汗水覆盖了他平凡的面庞,每一步上山的步伐都称不上轻快,仿佛一步比一步沉重。

自从进了青城山脉以后,虽说众人中途也休息过,可是体力耗支确实很大,对于天胡这种运动才能并不优秀的人而言更是雪上加霜。

看着火镜中的天胡,圣黛无奈地摇头叹气。

“你看啊,人类就是这样的,他们与生俱来的那点微薄灵力根本不足以让他们在方方面面都能取得成功。所谓的人生,其实处处都是苦难。”

龙崽对此不愿苟同,他抿了口茶水,瞥了一眼火镜中的天胡,这才开口。

“但他并不觉得苦,你看他虽然步履蹒跚引人发笑,但他独自上山的过程中始终在笑着。”

“啧,确实是这样。”

“每个人的人生过得苦不苦,全看当事人怎么想。”

“看来你对人类很了解。”

“还行,毕竟总有愚蠢的人类一脸谄媚求我帮忙,而我最后总是得答应下来。”

“你这么厉害,还怕他们”

“没办法,身为犬族,自当忠义。”

龙崽低下头来,嘴角的笑容有些无奈。

早知今日,当年就不要那个男人的火腿肠和矿泉水了。

那时距今为止已过去几十年了啊……

天胡的动作虽慢,但是自打他独自一人朝着山顶赶去后,他便一刻也没再停歇。

人们喜欢征服高山,往往能够成功,根本原因在于山的高度是有限的,而人的意志是无穷无尽的。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着,天胡和山顶之间的距离也越来越近。

直到他距离狼牙峰顶只有三米的时候,他停下脚步,笑容也变得愈发灿烂。

他撩起衣服抹了把脸上的汗水,又用手掌整理了一下头发,努力让自己显得得体一些。

在半山腰凉亭里观看全程的龙崽和圣黛都看到了这一幕,天胡如果知道他的纯情正被人一点一滴收入眼底,他肯定会觉得无比羞怯困窘的。

三米并不算多远,也就是几步路的距离。

可是当天胡准备踏上峰顶的平台时,却忽然感觉前方好似有一道无形的墙壁一般,被狂风吹拂迎面而来,让他再难前进一步。

可奇怪的是,周围并没有狂风大作,阳光明媚晴空万里,这绝对是一个为人称道的好天气。

圣黛见状,嘴角也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他见不到那个叫乐乐的女孩子的,虽说她是狼人,不算是完整的妖怪,但她同样不算是真正的人类。狼人和人类的爱情,本就不会有圆满结局的。”

“你做了手脚”

龙崽略微皱眉,他没想到看似性情豁达的圣黛会耍这种等同于作弊的小手段。

“只是设立了一道狼隐风墙,他是普通人,当然看不到阻挡在他面前的是多么壮观的场景。这可是狼族秘法,纵然是你被挡住去路,一时半会儿也不可能将其击破,除了绕路而行没有别的选择。你看他如今的疲惫模样,哪里还有绕路的选择呢,更何况我在峰顶的四个方向分别设置了一道狼隐风墙,就算他选择绕路,最终也是于事无补。”

“你最开始就没想让他跟那个狼人少女见面。”

“我只是想看看,爱情的力量能让他们舍生忘死,又是否能让他们突破身份束缚呢。”

圣黛看着火镜中站在原地不明所以的天胡,他距离乐乐的所在地仅有一步之遥,可就是这最后的一步却难如登天。

这本就在她的意料之中,龙崽的出现让她对爱情产生了些许憧憬,但她早就想到自己和龙崽不会有未来可言的。

他们各自有自己的地盘,狼王和犬王只是一个称呼,可他们承载的振兴种族的使命却不只是一个称呼那么简单。

天胡的失败能让她有理由感叹所谓的爱情也不过如此,尽管她同样希望看到天胡和乐乐有情人终成眷属的那一刻。

女人是复杂的生物,圣黛这位狼王同样如此。

可火镜中的天胡却并未如她所想那般停下脚步,在圣黛疑惑不已的眼神里,天胡被汗水打湿的衣衫贴着皮肉,胸口处却骤然迸发出一股白色的耀眼光芒,一瞬间便将圣黛引以为傲的狼族秘法狼隐风墙击得粉碎。

“怎么可能!”

因为过于震惊,圣黛的音色都显得有些尖锐。

龙崽挑了挑眉,很快就想到了原因。

“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是狼王。”

天胡一脸茫然,他摸了摸胸前戴着的临行之前父亲天幺九交给他的护身符,他也没想到这枚狼图腾吊坠能在关键时刻起到巨大作用。

他的脚步终于踏上了狼牙峰顶的空地,入眼处是一块宽敞的空地,空地中央就是唐约之前跟他提到的那间木屋。

既然出现了唐约提前告知他的木屋,那乐乐呢,此刻是否就在木屋之中呢

天胡难以压抑心中的兴奋激动,他踉跄着跑到木屋前,双手推开了房门。

那位他朝思暮想的,有着银灰色头发的少女,此刻就坐在屋内木桌边的椅子上。

听到推门的声音,她下意识转过身来,之后与这个之前仅有过一面之缘,却让她甘愿为之付出性命的男人四目相对。

空气在一瞬间变得极为安静,天胡看着面前平安无事的乐乐,尽管他咧嘴笑着,可双眼却忍不住微微泛红。

在此之前,他甚至想过最坏的结果,那就是他有可能这辈子都再难见到乐乐了。

乐乐同样一脸惊愕,她没想过此生还能与天胡再相见。

他帮助了想要在普通人中努力生活的她,所以她才会不惜一切代价送他坐上回到家乡的列车。

这个时代以飞快的速度发展着,交通工具越来越快,人们的出行越来越便捷,可心却好像离得越来越远了。

纵使沈城与青城相隔千里,天胡的心却没有一刻离开过乐乐。

“你怎么来了……”

乐乐主动开口,她眨眼看着天胡,脑海中浮现出的是在白马楼赌场里他展现出的过人天赋,那时的他们每赢一局都会高兴的露出笑容彼此击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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