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3章 恶意到底是怎么出现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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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烟味弥漫。 江岁岁紧紧拉住狼崽子,其他的鬼魂全部跟在狼崽子身后。 在来这里之前,江岁岁就算过一卦,直到黎局把陆深带来,陆兆妄图动手杀她,她才彻底确定。 她此刻掀了掀眼皮,眉宇间充盈着骇人的压迫感:“陆总和夫人不如看看,是我拉住的孩子,像你们儿子,还是坐在的这个畜生更像你们的儿子。” 白丝满脸惊惶,声音都不自觉带上了一丝颤抖:“江小姐,这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狼崽子同样一头雾水,原本凶狠的眼眸中此刻满是疑惑,紧紧盯着江岁岁。 江岁岁指了指轮椅上的陆深:“还真是讽刺,连这狗东西,十几岁的都能一眼看出来, 我拉着的才是你们的儿子。 作为亲生父母,居然到现在都认不出来” 说着,她伸手指向被死死压在地上的陆兆,一字一顿地补充道:“你们的儿子一出生就被这个人抱走了,还把自己的儿子换了过来。” “怎么可能,这绝不可能!”白丝瞬间崩溃,歇斯底里地喊道,双手捂住耳朵。 不可能,她儿子还好好活着,怎么可能死了 陆历的脸色瞬间变得铁青,眉头拧成一个“川”字:“你开什么玩笑我从儿子出生起就一直守在身边,怎么可能被换掉!” 江岁岁扯了扯嘴角:“陆总,您不妨再好好回忆回忆” 陆历的眼神瞬间空洞,陷入了痛苦的回忆之中。 突然,他浑身猛地一震,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去,变得惨白如纸。 白丝心急如焚,双手拼命摇晃着陆历的胳膊,喊道:“你快说啊,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江岁岁实在懒得再这样僵持下去,掏出一张真言符,朝着陆兆扔了过去 。 原来,陆历与陆兆乃是堂兄弟,尽管是兄弟,人生轨迹却大相径庭。 陆历没读书,但是性格敞亮,混社会混的事业蒸蒸日上,风生水起; 而陆兆却只能灰溜溜地跟在陆历身后,像个跟班一样,陆兆满心满眼都是不甘和嫉妒。 陆历娶了白丝,白丝大学毕业,聪明,条件好,长得漂亮又温柔。 而他陆兆却依旧被瞧不起,凭什么他甚至只能找出来卖的人,给钱,那些女人才不会嫌弃他。 白丝怀孕的那年,陆兆一直找的女支/女也怀孕了。 那女子自然知道陆兆是陆历的弟弟,所以她偷偷的把孩子生了下来。 满心以为能凭借这个孩子,与陆兆有个未来,脱离苦海。 毕竟陆兆虽然比不上陆历,但是有陆历这个哥哥照拂,日子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孩子生下来当天,她便抱着尚在襁褓的婴儿,找上门来。 陆兆脸色瞬间阴沉得仿佛能滴出水来。 在他心里,自己的儿子必须是人中龙凤,眼前这个靠出卖身体为生的女人,也配 恶念顿生,双手狠狠掐住女子的脖颈,活生生将她杀害,随后把尸体随意一扔,仿佛扔掉一件破旧的衣物。 凳子上的孩子,似乎感受到母亲的离去,惊恐地哇哇大哭。 陆兆正准备对这个孩子也痛下杀手时,孩子的哭声猛地刺中他内心深处的某根弦。 脑海中竟不由自主地浮现出还在医院等待孩子降生的陆历。 这一刻,他的手僵在半空,鬼使神差之下,他放过了这个孩子。 谁能想到,就在当晚,陆历的儿子呱呱坠地。 白丝生产后,身体极度虚弱,刚被推出产房便陷入昏迷,人事不知。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整整三天,白丝都没醒。 陆历完全忘了自己的儿子,只是让陆兆带着他。 所以陆历所谓的一直抱着没放手,是白丝醒了以后。 而在此之前,三天里,他连孩子长什么样都没见过,更遑论人事不知的白丝。 陆兆偷换完孩子,便想掐断陆历亲生儿子的脖子。 不知想到什么,陆兆嘴角勾起一抹残忍的笑,他把孩子径直扔给了夜总会的妈妈桑。 “芳妈,就像养条狗一样养着这孩子,等他长大了,挑个好价钱卖了!” 芳妈:“兆哥的意思是” 陆兆:“现在男/童不是也能卖个好价钱有的是老板喜欢不是吗” 陆兆看着自己的儿子被陆历和白丝视若珍宝,捧在手心里长大。 享受着优渥的生活和无尽的疼爱,心中涌起一股扭曲的快意,这种报复的快感让他感到无比满足 。 ... 听到这里的陆历和白丝,浑身颤抖。 陆历:“畜生,我对你掏心掏肺,你这么对我陆兆你这个畜生!我真是瞎了眼!” 白丝看着江岁岁身后的少年,她捶着自己的心脏:“我怎么会认不出自己的孩子我的儿子。” 没等两夫妻从孩子被换,孩子死了的噩耗中反应过来。 江岁岁又冲着轮椅上的陆深扔了一张真言符。 陆深大概是随了母亲的长相,打小就长着一张线条柔和、偏女性化的面庞。 给人一种很好相处的亲切之感,让人不自觉地就想亲近他。 可谁都不知道,在这看似无害的外表下,隐藏着一颗怎样扭曲的内心。 只有陆深自己清楚,五岁那年他亲手掐死了白丝送给他的小猫。 那只小猫在他手中拼命挣扎,发出微弱的呜咽,随着呼吸渐渐停止,它的身体也变得绵软无力。 那一刻,一种前所未有的快感如电流般传遍陆深的全身,令他颤抖、兴奋,仿佛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能让自己愉悦的秘密。 那以后,虐杀和鲜血便成了他获取快乐的源泉。 每当看到鲜活的生命在自己手中一点点消逝,那喷溅而出的鲜血,总能让他心跳加速,感到无比的喜悦,彻底沉沦在这种扭曲的快感中无法自拔 。 陆深自幼就觉得,阿兆叔是对自己最好的人。 爸爸和妈妈都会打骂他,可阿兆叔从来不会。 无论他想要什么,阿兆叔总会设法满足他。 第二次,当他用一把水果刀,杀掉路边的野狗时,他看见了路口的阿兆叔。 陆深心里满是惶恐,他害怕陆兆会将这件事告诉他的父母。 可陆兆只是伸手轻轻摸了摸他的头,脸上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阿深,真有血性,不愧是陆家的儿子。” 陆家的宅子很大,空旷又冷清,陆历和白丝常常外出旅行,把他扔给陆兆叔照顾。 从那之后,只要陆历夫妻不在家,他杀掉的所有动物,都是陆兆特意给他送过来的。 陆深第一次杀人,是在遇见十三岁的阿狗的时候。 第一眼看到阿狗,陆深就愣住了,虽然他很脏。 穿着破旧的衣服,吃着垃圾桶里找来的食物。 但他依旧觉得这孩子和自己妈妈白丝长得实在太像了。 这相似非但没引起他的好感,反而在他心底勾起一股莫名的恶意。 一个臭要饭的,居然比自己,还要像他妈妈 他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