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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苏明月最为明显。 因为她本身就没有粉丝基础,但是又自视甚高,仗着有系统,背后又有人撑腰,原以为通过这次的节目可以一炮成名,却没想到名气反而是这个节目里垫底的一个。 这导致她心理落差很大,所以哪怕是也有了一部分粉丝,却也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高兴。 林嫣跟苏明月一对比就要好很多了。 毕竟她已经是个成熟的主播了,心理承受能力各方面都要强上很多。 而且她现在的粉丝对比上节目之前已经涨了一大截了,只能说知足常乐吧。 秦怀宇也不太满意。 虽然他凭借着秦氏豪门身份让很多粉丝因为这一原因而成为他的粉丝,但是和他预计的粉丝数量却相差甚远。 不过他除了将这一点归结于粉丝没眼光以外,另一方面他也有些埋怨许言心。 他觉得,如果许言心能够给他足够的支持,让他在综艺节目借用秦氏的名号大放异彩,肯定能够比现在要好上很多。 但他虽然心里埋怨,嘴上也不敢表现得太过明显。 也只是在单独和许言心在一起的时候隐晦的表达了一下心里的想法。 而且他除了直接对许言心表达不满意外,一般情况下他都是通过他的母亲,也就是秦家的保姆来传达他的需求和想法。 而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可以说许言心已经被成功洗脑,和他们很亲近了。 相信等以后他和许言心结婚,就能彻底掌控许言心了。 这让他感觉自己对于秦氏集团也越来越触手可得。 想到许言心那个虽然疼她,但是却常年不在家,国内国外两头跑的爸爸,秦怀宇只觉讽刺。 挣那么多钱有什么用自己都要被偷家了都不知道。 不过还好,他有他的母亲从小为他绸缪。 让他一个保姆的儿子和秦氏的千金成为青梅竹马,现在更是男女朋友,而自己的保姆妈成为秦氏千金最为信任的人。 所以说呢,身世不能决定一切。 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要和后天努力挂钩,但每个人努力的方式不一样罢了。 秦怀宇从不觉得自己的努力方式有什么不对,有捷径不走那才叫傻子呢,而他能够找到这条捷径,那就是他的本事。 至于许言心对他言听计从这件事,秦怀宇相当自信。 谁让他是许言心从小到大最好的朋友呢,长大了又是他唯一的男闺蜜,现在更是她的男朋友。 许言心不对他好又能对谁好呢不听他的话又能去听谁的话呢 袁央央和袁斯安结束综艺录制回到袁家时,已经很晚了。 各自简单的洗漱过后,直接躺到床上睡了个昏天暗地。 袁央央一觉醒来已经到了第二天的中午。 让她意外的是,除了袁父袁母以及五哥以外,二哥袁斯霄竟然也在家。 “二哥,你怎么在家”袁央央问。 “小没良心的,当然是因为想你了。” 袁斯霄不客气的在袁央央的脑门上弹了个脑瓜崩,随即靠坐在沙发上,将袁央央从头打量了个遍,然后给出评价。 “怎么感觉瘦了,也黑了。” 袁央央当即黑脸,原本的好心情一下子不见了踪影。 心里对王导别提多怨念了。 天天在太阳底下干农活,不黑才怪,至于瘦,天天干活又累又辛苦,不瘦才怪。 瘦点儿她倒是没意见,但是这个黑是委实接受不了一点儿。 当即她决定,将美白这一项划入到了接下来的每日规划中。 美白这件事情一定要润物细无声的渗透到生活的点点滴滴,一刻也不能懈怠。 她上节目的这些天就是因为太累了,懈怠了,所以才导致黑了,并且还是肉眼可见的黑。 作为一个外貌协会的美女,这是坚决不允许的。 不过看在二哥专门回来看她的份上,她可以把美白这项事业等到晚点的时候再去完成,而现在的时间可以多留出一些来陪着父母和二哥。 袁央央在沙发上一边吃着水果,一边刷着手机,随即袁斯霄凑了过来。 “二哥你干嘛”袁央央率先问道。 总觉得二哥特意在家等她,并不只是想她那么简单。 果不其然,就听袁斯霄道,“央央,你对唱歌感兴趣吗” 袁央央插起一块哈密瓜,嘎嘎的嚼了起来,看着袁斯霄,一时没有说话。 就听袁斯霄接着道,“我最近又创作了两首曲子,觉得非常适合你,所以想着问问你有没有兴趣,咱们两个合作一首,看看效果。” “不过我倒是从没有问过你,你会不会唱歌 你要是真的五音不全的话,那就算了。” 袁斯霄原本在创作这两首歌曲的时候,脑海里的形象就是袁央央,所以他觉得和袁央央非常适配。 可是这会儿他却忽然想到自己好像没有听到过袁央央唱歌,她要是真的五音不全或者是唱功不佳的话,那还是不要毁了他的曲子吧。 毕竟妹妹永远是他的妹妹,可是这个曲子要是毁了就真的毁了,弥补不了了。 袁央央看着二哥认真的神色,只觉得一口气哽在胸口不上不下的,感觉二哥不像是来和她合作的,而是专门过来气她的,有这样来谈合作的吗 她亏了是对方的亲妹妹,不然的话非得结仇不可。 她原本以为二哥虽然个性不羁,但也是个很有情商的人,却没想到他对于歌曲创作的认真程度已经到了敌我不分无差别攻击的程度。 可以想象他对音乐的较真程度在娱乐圈里重伤了多少人,又为自己竖了多少的敌人和仇家。 袁央央一想到这里脑袋都大了。 看向袁斯霄,真诚发问,“二哥,你在圈子里有朋友吗” 袁斯霄:“我是去唱歌搞创作的,要朋友干什么,他们能帮我写曲子还是能帮我找灵感” 袁央央无语,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紧接着她又问道,“那你在圈子里敌人多吗没事就看你不顺眼,找你麻烦的那种” 袁斯霄:“谁让你二哥太优秀呢,别人看我不顺眼也是正常的。” 袁斯霄吹了吹已经遮眉毛的刘海,自认为帅气的一仰头,自夸道。 袁央央:…… 好吧,倒也确实如此。 俗话说得好,如果你到达了一定的高度,那么你周围就都会是朋友,如果你卑微如尘埃,那么你就算是极力讨好,可周围凑过来的也全都是对你不满意的人。 算了,顺其自然吧,反正二哥也不是傻子,要真的有人算计他,他应该有能力应对。 对吧 袁央央自我安慰。 而二哥来找她,还有另外一件事情。 那就是他的合约已经到期了,但是他现在并没有签任何公司,只听他道。 “袁央央,有没有兴趣咱们一起开一家娱乐公司啊” 袁斯霄一张口就直接把袁央央吓了一跳,嘴里的水都喷出去了。 实在是这个消息太劲爆,之前一点苗头都没有,哪里想到二哥不声不响的,就想着自己开公司当老板了。 袁央央之前也并不是没有这种念头,只不过她一直很忙,抽不出身来。 而且,这种事情还是要水到渠成的好,她现在手底下要人脉没有人脉,要资源没有资源。 而想要开公司,除了钱以外,这些都是缺一不可的。 但是二哥现在倒是给她提了个醒,如果能够把几个哥哥都拉进来入股的话,那现成的人脉资源不就全有了吗 而且之前袁父给她的那栋写字楼,她也一直没有抽出时间去看。 如果拿那里当做公司的大本营的话,应该差不到哪儿去。 袁央央忽然想到之前还曾想过要开婚介中心。 让微博底下那些每天着急找不到女朋友,找不到男朋友的单身人士们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但后来事情太多,这个计划也就夭折了。 现在一想,她好像错过了很多钱,但是奈何精力有限,臣妾做不到啊。 不说其它,单说袁父给她的那个写字楼,就一直没时间去查看。 眼下这几天她正好没事,到时可以把这件事情纳入行程。 念头在脑海中转瞬就过去了,随即袁央央看向面前的二哥,像是盯上了兔子的狼。 双眼冒光极力游说,“二哥,我觉得你的这个建议特别好,但是除了音乐公司以外,咱们开一个集音乐影视为一体的娱乐公司,把五哥也拉过来,你觉得怎么样 然后把你们的经纪人合作伙伴,以及看好的后辈全都拉进公司里来,做大做强,你觉得怎么样” 袁央央有没有说服对方不知道,但是她说的自己已经热血沸腾。 袁斯霄看着活力满满的袁央央,只觉得很是稀奇。 “央央没看出来啊,你这个游说能力很不一般啊,只在娱乐圈里当个演员,真是屈才了,你更适合当经纪人,给艺人撕角色去。” 袁斯霄如实点评。 袁央央连忙摆手,表示自己志不在此。 在她看来,经纪人就是操着一万个人的心,拿着一份工资。 所有的吃喝拉撒,大事小事全归自己管,她觉得她要是干一年经纪人,能老十岁。 反观当艺人却恰恰相反。 无数人专门为艺人一个人服务,而她只要在那儿当一个木偶人就可以了,别人让她干啥她就干啥,不用思考,不用动脑,多好。 当然这有一个前提就是她自己就是老板,她能自己说了算,所有的工作以她自愿、高兴为前提,不满意可以随时撂挑子不干,而不用受桎梏的那种。 如果是去别人家的公司给别人当牛做马当艺人那就算了,但是自己当老板,然后再当艺人,然后再雇很多人服务自己的话,一想起来简直爽歪歪。 袁央央想象的场景太过美好,一不注意就直接对着空气嘿嘿傻乐起来。 袁斯霄摸了摸袁央央的额头,自言自语,“这也没发烧啊,怎么说起胡话来了” “难道是录节目太累了,那这身体素质也不行啊,这才一个星期就扛不住了” 袁斯霄觉得自己发现了大问题,当即板起脸,将袁央央满脑子的幻想打灭掉,一脸严肃的对袁央央道。 “你这身板太差了,要想赚钱必须要有好身体,从明天开始你就跟着我每天锻炼吧! 等我不在家了,就让你其他哥哥接替我的工作监督你。 水滴可石穿,别懈怠!” 袁央央点头同意,觉得锻炼锻炼也没什么坏处,直到第二天,她却改变了这个想法。 因为袁斯霄早上见到她的第一句话就是,“咱们先跑五公里,热个身吧!” 听到这话,袁央央当即就要腿软。 却没想到往常看着野性难驯的袁斯霄,认真起来竟然这么较真。 哪怕她已经表示累了要休息,可对方竟然直接拽着她的胳膊往前跑,一点休息的机会都不给她,更别说偷懒了。 说五公里竟然真的带她跑了五公里,等一路跑下来以后,袁央央只觉得自己的腿已经不是腿了。 是不是塞纳河畔的春水不知道,但是已经软成了一滩泥。 不过两人也不算是完全没有收获,因为在两个人跑步的过程中,遇到了美女搭讪。 而且是一个大眼睛高鼻梁,卷发长得非常飒的大美女。 美女明显对他们两个有意思,而且体能很好,遇上他们以后一路就跟着他们一起跑,还有精力和他们聊天。 袁央央刚开始还有精力应付两句,后面只剩下了呼哧呼哧的喘气声,话是一句不想多说。 而她二哥高兴的时候附和两句,不高兴了也是爱搭不理。 所以这一路下来,袁央央都没搞明白这个美女到底是冲着她来的,还是冲着她二哥来的。 不过不着急,时间长了自然就清楚了,她现在别的没有,就是有时间。 两人跑了一身臭汗,回去后袁央央给自己冲了个澡,然后下楼吃饭。 也不知道是因为离家一个星期的原因,还是因为这大早上跑了五公里饿的前胸贴后背的原因,总之,她觉得今天的早餐格外的香,格外的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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