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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这个什么手眼通天是真的?

其实王绪已经感觉到了,比如现在他的视力变化,之前喜欢上网的他,视力早已是深度近视,一个资深宅男眼睛不近视出去怎么好意思说自己是宅男。

但现在他没戴眼镜但看到的比以前戴眼镜看到的还要清楚好几倍。

还有就是那种感觉,舒服,精气神十足,以前浑身乏力,精神不振,但现在他感觉可以一拳打死一只牛。

王绪再次看向脑海中的传承神碑,此时上面只有简单的几个字,新任务会在次日发布。

“老王,老王你中邪了?”胖子这次伸手摇摇王绪。

王绪甩甩脑袋,他知道这一切是真的,不是幻觉,而且他还知道,自己捡到宝了,还不是一般的宝,只是为什么会这样?

难道是之前的天雷滚滚?有上神渡劫留给自己的至宝?这个传承神碑是什么宝贝?难道是什么大神渡劫失败了,宝物正好落到自己身上了?

想这些干什么,自己只是一个小人物,最小的那种,最坏能坏道哪里,宅男接受任何不可思议的事情能力反而是最强的。

不过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只能烂在自己肚里了,不能和任何人分享,也没人会信,再说也没有必要和谁说,徒增麻烦。

“走,吃饭去,请你吃大餐。”王绪此时很开心,两个人勾肩搭背的去了食堂二楼。

食堂二楼的饭菜比起一楼明显好了一些,另外就是食堂二楼女生多,自然美女也多,所以很多人来二楼醉翁之意不在酒,万一遇上一次完美的邂逅,岂不是幸福终生。

“老王请客啊,等等,我给倩倩打个电话。”胖子马上拿出手机。

倩倩叫冯倩倩,是胖子的女朋友,他们两个现在是大二,冯倩倩是大一,典型的那种娇小玲珑的女生,他们寝室都担心胖子和小女朋友在一起会不会出人命,比如晚上睡个觉翻个身不小心压住了,会不会压断骨头……

食堂的二楼饭也只是稍微好一点,环境好一点,再加上这里有不少美女可以欣赏,运气好,对面就能坐上几个美女。

秀色可餐,也是人生一大享受。

一排一排的座位,三个人找个位置坐下,王绪果断去打饭,毕竟留下自己和胖子,让冯倩倩去打饭,说不过去,让胖子去打饭,自己和冯倩倩在一块等着,王绪的性格做不出来。

三菜一汤,三碗米饭,不过胖子的饭量一会肯定会去加饭。

“老王,你不会真的想追女神吧?”胖子边吃边问。

“追女神?我有病吗?”王绪抬头说道。

“嗯,有!”这一次是胖子和冯倩倩一起说的,很肯定。

毕竟之前发生的事情在胖子和很多人看来太不可思议了,其实如果不是这个任务原因,估计十头牛也不可能把王绪拖到慕青槐面前。

“好了,这个问题到此为止,我有自知之明,我最爱的还是游戏、小说,嗯,还有美女主播。”王绪笑着说道。

王绪性格腼腆,害羞,但是怎么说,用胖子的说法,就是那种闷骚,宅男,不是不好色,只是没胆子,只会YY,在女生面前什么也说不出来,属于那种三棒子打不出一个屁的那种。

但是在胖子和寝室哥们面前能侃侃而谈,东拉西扯,上下五千年,人文地理,历史,东西方的女人,女优、男女不和谐什么的,都能说,可是他连个同龄女人手都没碰过。

王绪不丑,眉清目秀,只是没气质,穿着打扮又土,标准的宅男钓丝型。

但是现在发生了一点微妙变化,虽然还是那个人,还是那个打扮,却是变得好看了,多了一种气质,越看越耐看,最可贵的是让人看着很舒服的感觉。

“奇怪,你和女神说了句话,我怎么发现你变帅了,快赶上我了。”胖子看着王绪古怪的说道。

今天周五,下午没课,明后两天星期天,按照惯例,这两天胖子都是陪小女朋友出去嗨皮。

以前的王绪则是会去网吧打游戏,或者窝在宿舍打游戏……

大二了一般有女朋友的都有了,没有女朋友的有的再追,有的则是直接放弃,要啥女朋友,女朋友有游戏好吗?

还有一些学霸型的,不是继续在教室看书学习,就是在图书馆看书学习或者在宿舍里看书学习。

王绪学的是中医学的针灸和推拿,之所以报这个专业,是因为他爷爷是村里的赤脚医生,从小跟着爷爷耳濡目染的学了不少。

自然就报了这个专业。

离开食堂,王绪一直记着的是自己这个手眼通天能力,这个能力可以让自己的通过手眼完成的一切效果增强三倍。

一开始没怎么在意,后来发现自己的体能,包括力量速度,肌肉,反应,视力甚至嗅觉都增强了很多之后,他终于意识到了这个能力的恐怖。

怪不得说是特殊奖励,仅此一次,增强三倍,比如自己的针灸,自己的推拿,增强三倍什么概念?

很多东西一旦增强三倍,那是化腐朽为神奇的效果,越想越让王绪激动。

但是这个增强三倍也要建立在一个不错的基础上,如果基础是个1,那么增强三倍也不过是个4,但如果基础是个10那增强三倍就是40,这是天壤之别。

回到寝室,就他自己,寝室四个人,王绪排老三,胖子是老二,老大叫吴刚,和月宫上的某个大神重名,高大帅气,班长,体育委员,据说家里是开医院的。

老四薛松,长相帅气,学霸,有点神出鬼没,寡言少语,喜欢独来独往,偶尔也会和寝室一起吃个饭。

王绪拿起书,为了检验这个手眼通天,先是看,这一看,就让王绪激动了。

王绪感觉自己此时的记忆力强了很多,虽然不至于过目不忘,但看个两三遍真的可以背下来,仿佛刻在脑海里一样,除了记忆力,还有自己的理解能力似乎也变强了。

这个甚至比起记忆力更重要,这是悟性,只有悟透了才能变为己用,不然只是死记硬背而已。

接着尝试写字,之前他的字也就一般,但现在在学生阶段绝对是好字,这还是没怎么练,如果自己练习一阵子,绝对有个质的飞跃。

尝试了很多种,甚至还自己动手做了一顿饭,发现比他出去外面三星酒店的饭菜还好吃,问题是就是个简单的鸡蛋炒饭……

最后王绪终于肯定了这个手眼通天的能力,只要用自己手眼配合完成的,还真是让效果增强三倍。

王绪感觉自己身体的血液都有点沸腾了,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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