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我很喜欢沈玉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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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成不愿意收李富贵的束修,想要免费教李富贵读书识字,可李富贵觉得这样不行。 猫猫之间互相帮忙,只要舔舔毛就行了。 但林子成又不是猫,总不能舔他。 那只能给束修了。 林子成没想到李富贵这么轴,推辞不过,只好收了束修,但他只收了一半,剩下的一半让李富贵自个收着了。 看见林子成收了束修,李富贵这才高兴起来。 李富贵白天要上山采草药,所以他就每天傍晚等卖完草药回来,林子成也下课了,再去林子成家里学习。 林子成住的地方小,书桌就设在房间里,学习的时候,得把大黄关在房门外,要不然李富贵都没心思学习,光想着跟大黄玩了。 李富贵基础很差,甚至于连启蒙都未曾。 林子成都忍不住为李富贵打抱不平,责备李富贵父母道,“你父母怎么这般对你不上心真是不负责任!” 李富贵呆了半晌,然后低下头去,紧张地抠着手,解释,“我阿爹跑了,我阿娘过得很辛苦,他们也是情非得已。” 林子成不再说什么了。 他从三字经开始教起,又教李富贵写字。 林子成问李富贵想学写什么字。 李富贵想了想,然后说,“沈玉棠。” 林子成有些惊讶,“一般都会想先学写自己名字的,看来你真的很喜欢沈公子。” 李富贵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嗯,我很喜欢沈玉棠。” 林子成笑了笑,“有多喜欢” 这可把李富贵难住了,他拧着眉思索了半天,努力在脑子里搜索着合适的措辞,最后铿锵有力地憋出来一句,“比鱼还要喜欢!” 林子成笑容更大了。 李富贵不明白,这有什么好笑的 是想到了什么开心的事情吗 也是 他每次想到他媳妇都会高兴地笑出来。 林子成开心的事大概很多,他笑了许久,就跟被人点了笑穴一样,李富贵就安静地旁边等着林子成笑完。 林子成察觉到自己似乎笑太久了,这才止住笑容,清了清嗓子,然后开始教李富贵写字。 写字第一步就是学握笔。 李富贵不会握毛笔,就干脆跟握筷子一样握住了毛笔。 林子成知道一时之间也纠正不过来,就随了李富贵去了,修长的手指优雅地握住毛笔,在纸上缓缓写出刚劲有力,宛如青松的“沈玉棠”三字。 李富贵不识字,但他觉得,林子成的字可真好看啊! 当然,没有媳妇的字好看。 媳妇练字的时候他在旁边看过几眼,就连他这个大字不识的文盲都被那一手行云流水的好字所震撼。 提笔写完,林子成利落收笔,回头眉梢一提,去问李富贵,“我写的怎么样” 李富贵夸赞,“漂亮。” 林子成笑呵呵地又问,“我和沈公子的字,谁的更好看” 李富贵很直截了当地回答,“玉棠的。” 他是只诚实的猫。 林子成露出了伤心的表情。 李富贵意识到自己的话似乎让林子成受伤了,便嗫嚅着嘴唇道歉,“对不起。” “没事。” 林子成很快又跟没事人一样朝李富贵温柔地笑了笑,“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嘛,看来我也需要多多练字才行。” 林子成又写了几遍,让李富贵自个练,他出门去了。 李富贵就坐在书桌前,抓着毛笔,一笔一划地跟着林子成留下的字对着画。 但并不顺利,这还是李富贵头一回拿笔,他写的字就跟一条条弯弯曲曲的小蚯蚓一样,在纸上弯来绕去的,有些难看。 接连写了十来遍,李富贵都快要把“沈玉棠”三个字写吐了,这字还是丑得跟狗爬了一样。 李富贵苦恼地用笔头挠了挠头,猫耳朵都急得快要冒出来了。 急也没用,写的字还是一样丑。 没法子,李富贵叹了一口气,然后继续写。 等林子成外出归来的时候,推开房门往屋里抬头一看,愣住了。 只见书桌上层层叠叠地散落着写过的纸,甚至于书桌已经放不下了,纸溢了出来,落在了地上。 而李富贵还在专心致志地抓着毛笔写字,认真到就连林子成回来了都未曾发觉。 林子成走了过去,弯身捡起一张看了看,上头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每一个字都奇丑无比,得很仔细的辨认,才能看清楚那是“沈玉棠”三字。 林子成,“……” 大黄打翻了墨汁沾爪子上以后踩纸上出来的印子都比李富贵写的字好看。 李富贵真是没有半点天赋。 林子成又捡了一张,这张明显好一点,至少看得出来是“沈玉棠”三字了。 林子成勉强满意地点了点头。 最后,李富贵差不多快要把林子成家里的纸都给写完了,林子成这才察觉大事不妙,喊了停。 林子成在李富贵期待的目光中挑挑拣拣出一张写得勉强看得出来是字的表扬,“嗯……这张写得好,特别是这个沈字,写得就很像沈字。” 李富贵听得一头雾水,“” 他写的本来就是“沈”字,不像“沈”字像什么 他觉得,林子成可能不会夸人。 没关系,他是只不拘小节又大气的猫。 不拘小节又大气的李富贵背上竹篓打算回家去了。 林子成见状便挽留道,“富贵,晚上留下来吃饭” 说着,林子成伸手指了指屋门口前一大缸,大缸里头游着一尾肥美的鱼,“村长刚刚给我送了条鱼过来,刚钓上来的,还活着,晚些我将那鱼开膛破肚了,架起火,将鱼烤上一烤,再洒些调料,外焦里嫩,定很是美味。” 李富贵听得哈喇子流了两里地,魂都快要跟着那缸里的鱼飞走了,然后,他想到了媳妇,本能生生将他脱缰的理智给拽了回来。 李富贵瞬间清醒,果断摇头,“不了,谢谢子成哥,我不吃了。” 他都发过誓了,以后再也不吃鱼了。 更何况,媳妇还在家等他吃饭呢。 他不想让媳妇等他。 说完,李富贵生怕自己动摇,连那缸子都不敢看一眼,着急忙慌地跑了。 就这样练了好几天,李富贵把“沈玉棠”三个字都写出肌肉记忆了,这才勉强写得好看些。 就连林子成也夸了一句,“嗯,现在比大黄的爪印好看了。” 李富贵,“” 为什么会拿大黄爪印作对比 不管怎么样,李富贵是进步了。 李富贵特高兴,但他不能告诉媳妇,因为他打算等他学了更多再给媳妇一个惊喜。 等他学会认字了,不再粗鄙不堪,变成跟林子成一样谈吐文雅、出口成章。 这样子,媳妇说不定会多喜欢他一点。 李富贵憋得慌,干脆就去了后山神像那。 他把一根冰糖葫芦放神像前面,当是贡品,然后乐呵呵地跟不会说话的神像道,“神仙,我会写我媳妇的名字了。” 估计想炫耀一把,李富贵捡了根破树枝在地上划拉了半天,无比认真地在地上写下了“沈玉棠”三字。 他生怕神仙看不懂,写得特别慢,一字一划都认真到不行。 结果还是很难看。 但李富贵很满意,嘴角都快要咧到耳根了。 这可是这几天中他写的当中最好看的一次了。 表现完一波,李富贵再度虔诚地闭上眼跟神像祈福,“神仙,看到这个名字了吗你一定要保佑这个人平平安安,开开心心。” 至于他嘛。 他已经很开心啦! 所以就不用保佑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