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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五点,天还没亮。 我背着从废品站借来的编织袋,走在新北市的东环高架桥下。雾气混着尘土,像是夜晚未醒的尾巴,把整座城市拖得昏昏沉沉。 桥下是城市遗忘的角落,塑料瓶、快餐盒、泡沫箱、破电视……这里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希望。 我在这里开始了我的“拾荒人生”。 — 说来好笑。 曾经在寺里扫地时,我念诵着“万法皆空”,以为自己看透尘世。可现在,我蹲在垃圾桶旁,翻着半截发霉的汉堡、烂掉的矿泉水瓶,忽然觉得这世界最真实的地方,竟然是这些臭气熏天的角落。 我不是唯一的拾荒者。 每天早上,会有三四个“同行”出现在不同的街区。有个老太太推着三轮,嘴里念叨着“先来先得”;有个断了一条腿的老兵,总喜欢在站台边翻人扔下的报纸和饮料瓶;还有一个戴着红帽子的年轻人,自称叫“老猫”,其实比我还年轻。 他是我在拾荒的第一个朋友。 — “你也是刚来”老猫蹲在我旁边,一边抽烟一边问。 我点点头。 “看得出来,你不像捡破烂的。” “我以前也不像人。” 他咧嘴笑了笑:“你还挺有意思的。你叫什么” “净空。” “啥净空听起来跟和尚似的。” “我……以前是在庙里长大的。” 老猫呆了一下,然后大笑:“怪不得你看垃圾的眼神都特别温柔。” 我没笑,只是继续翻着一堆饮料瓶。我不想跟他说话太多,我怕说多了,过去那一口“清净气”就保不住了。 可他还是没完。 “你是不是失恋了我看你这状态,跟我刚失恋时一模一样。” 我停下手中的动作,抬头看着他:“你怎么知道我找的是一个人” 老猫拍了拍裤子,站起来说:“哥也是有故事的人。想听听我的故事吗” 我没吭声。他却讲起来了。 “我以前开网吧的,后来谈了个女朋友。她说想开个花店,我把网吧卖了给她开店,最后她跟送花的跑了。” 我抬头看他一眼。他正把一个饮料瓶踩扁,小心翼翼地塞进袋子。 “后来我没钱了,就出来捡瓶子。” 他看着我,耸了耸肩:“这年头,穷不丢人,心穷才丢人。” 我默默点头。 也许,他比我活得更通透。 — 我每天都在市中心和旧小区之间游荡。 这些地方人多、垃圾多,机会也多。 有时候我也去学校附近转,学校外的垃圾桶总是能翻出一些饮料瓶、牛奶盒、甚至丢掉的电子设备。偶尔我会在角落里看到林若瑶的身影,但我已经不敢靠近。 她曾经在一次路口等车,我站在几十米外的公交站旁。 她的神情很平静,拿着书翻着,阳光洒在她的侧脸上,像是画里走出来的人。 我捏紧了手里的塑料瓶,藏在身后。 她不知道,我就在这座城市里,离她那么近。 可我也知道——我们之间的距离,其实比那年在寺门口还远。 — 有一天,我在巷子里捡瓶子,撞见了一个偷钱包的小混混。 他以为我是警察,转身就踹了我一脚,还把钱包丢进我编织袋里。 我被警察带走了。 进了派出所,我第一次真正面对现实的冰冷。 “你叫什么” “净空。” “你职业” “拾荒者。” 警察看了我一眼:“学生模样,怎么捡破烂了” 我没回答。 他叹了口气:“没证据说你偷,但也别在这附近混了,这片地盘归陈剑兵那伙人。” 我一愣。 陈剑兵——这个名字再一次出现在我的生活里。 我记得他,那次在小吃摊盯着我不放的家伙,就是他手下的人。 我点了点头,说:“我会走的。” — 出了派出所,我看着天,已经傍晚。 肚子空着,脚也软了,可我知道,我不能停。 我还要活下去。 我在心里一遍遍念着经文,想借此给自己一点力量: “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可这空,实在太重了。 那天晚上,我在桥洞下和老猫喝了一瓶五块钱的二锅头。他说他有一次从垃圾里翻出过金项链,还拿去卖了两百多。 “你以后要是真捡到宝贝,记得请我喝酒。” 我说好。 可我心里明白,我现在要找的“宝贝”,不是钱,是一个人。 她叫林若瑶。 她可能一辈子也不会知道,这座城市的某个角落,有个曾为她翻遍垃圾堆的人。 而我,也终于明白了。 拾荒,不只是为了生存。 而是为了——让自己还有资格在某个黄昏里,看她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