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美梦和噩梦都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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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即将到来。 这是一天之中最为黑暗的时刻。 空荡荡的房间里,崔恕依偎着我的膝盖,最终和衣而眠。 别误会。 他现在依然是看不到我的状态,更别提触碰到我。 可不知怎么,仿佛是天生默契一般,崔恕就是知道我在哪里。 于是,此刻室内的场景就变得尤其诡异。 若有人突然进来,一定会看到崔恕正躺在一大堆话本堆成的海洋中,整个人蜷缩成虾米。 他像是很冷的样子,又像是很安心的样子,虽然睡的时间不长,但睡相却异常安详。 黎明前的黑暗到底什么时候才能退去 我看着崔恕苍白的侧脸,忍不住伸手抚过他的发梢。 然而。 很可惜。 在没有某些特定媒介的情况下,我的手只能呈半透明状,轻轻没入崔恕的脑内。 ……这一幕更诡异了,真的很像女鬼索命。 但只有我和崔恕明白,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哪怕只是这样的触碰,也尤为珍贵。 更何况,若我的手真能直接探入崔恕的大脑,或许我会选择取出他脑中以往那些痛苦的记忆。 忘了哪本书告诉我的,又或是人们都这样说,所以我也这样认为: 人的记忆并不存在于心,而是存在于脑。 既然如此,只要一个人的脑中全是美好的记忆和事物,那想必这人就不会再做噩梦了吧 我希望我的少年郎永远不做噩梦。 除此之外,我还听说过,上古有一种妖兽,专以人类噩梦为食。 怎么样 这些传闻是不是听上去还挺令人心生向往的 那些最难被人遗忘的痛苦,在理论上和传说中,居然可以如此轻易的被拔除。 若事情真是我们想的这么简单就好了。 事实上,在所有的理论和传说中,遗忘痛苦都是有代价的。 而所谓代价,正是连同记忆中的美好,一起被消除。 一个人的痛苦,往往和他内心的美好有所关联。 一个人的噩梦主角,往往和他曾经挚爱的音容笑貌别无两样。 这就像是我和崔恕。 我们年少时几乎形影不离,双方记忆中都刻满了对方的影子。 也正因如此,崔恕的痛苦根源就很显而易见了。 无论是美梦还是噩梦,崔恕记忆里的那张脸,都是我。 如果世上真的存在食梦兽,那它出现后的第一件事,应该不是吃掉崔恕的噩梦,而是吃掉我。 但我不会难过的。 因为这本来就是我的选择。 只是,在我被吃掉之前,我可能会想看看崔恕的前九十九次人生。 我想知道,在过去的轮回之中,我的少年郎是不是每次都是一个人苦苦坚持,直到最后别无他法,所以才选择一了百了。 我好像从来都没提起过,崔恕他,其实是个很怕孤单的人。 崔恕在外,看似难以接近,但私底下完全就是个粘人精大型犬。 有时他从南方回来,入宫述职之后,便会有几日休沐在家。 而这时,若吃完饭我去厨房拿点心吃,在这短短几分钟内他看不到我,就会闹脾气。 怎么个闹法 啊……说起来也挺丢人的。 一次我去拿了碗红豆粥,回房间时绕过一条走廊,崔恕就站在屋檐下,说: “栀栀去拿红豆粥给我,栀栀好。” “走廊害我家栀栀多绕半条路,走廊坏。” 我听了,满脸都写着无语。 可崔恕的的确确就是这么粘人。 所以,在我死后,崔恕他到底是怎么生活的 如果在我死后,崔恕平均只活了三十天左右就去死了,那九十九次算下来,就是两千九百多天,将近三千天。 而三千天,折算成年,又是整整八年。 八年。 原来我的少年郎,居然已经独自生活了至少八年了啊。 这个时间真的很漫长。 要知道,我和崔恕认识的时候,也才刚好八岁。 而且我听说,人对死去之人的爱意,往往三年过后就会消散。 这不对吧 要真是这样的话,崔恕岂不是早该忘记我了 但倘若我换个思路来想的话,事情依然也说得通。 人们不是常说,痛苦比美好持续的时间更久吗 这或许就是崔恕的症结所在吧。 想到这,我就收回我的手。 崔恕依然还在睡梦中,却像是感受到了什么似的,轻轻的皱了皱眉。 是梦到我了吗阿恕。 我在心中问道,唇边却带着苦笑。 我猜你今晚的梦境,也是美梦之后,噩梦降临。 …… 今天的天亮得很慢。 黎明前的黑暗持续了非常之久,差点让我以为这个早晨即将成为本书的烂尾结局。 我当时还想呢。 是不是因为我和崔恕的行为已经彻底毁掉了本书大纲,所以作者“祂”一气之下,直接撂挑子不干了,烂尾弃坑。 好险好险。 我嘿嘿一笑,抚了抚胸,在漫长的晨光中和崔恕一起起身洗漱。 只不过,我是鬼,洗漱之事与我而言自然是没必要了。 于是我就百无聊赖的看着崔恕用热帕子擦脸的模样。 只是没想到,崔恕以前给我擦脸时次次都很认真,怎料换成他自己,就潦草了很多。 直到放下毛巾之前,我都是这么想的。 谁知,下一秒。 崔恕竟突然转身,冲着我的方向道: “栀栀,早上好。” 我一愣,连忙凑近看了看崔恕的眼珠子。 不是,他也看不到我啊。 他到底是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 我有些挫败,就往左边的屏风后飘去。 结果崔恕头也不回的就说: “栀栀,别闹了,屏风后面灰大,快过来。” 我简直气死了,真想不通崔恕是不是脑袋后面长了眼睛。 哦,也不对。 说不定是崔恕天生就有阴阳眼,本来就能看得到我呢 那我这些天在他身边的种种行为,岂不是都被崔恕看光了 若真是如此,那可就太好了。 我这个人算是彻底完蛋了。 要知道,自从我死后变成鬼,我一直都是个坐没坐相站没站相的邋遢鬼。 虽然崔恕也清楚我是个什么脾气,在我生前也没少看过我在家中大大咧咧的诸多模样。 但那时我还有些王妃包袱在身上,至少不会像个毛毛虫一样趴在他书桌上蠕动,或者像个布口袋似的,倒挂在树梢上迎风招展。 我不活了! 好在,正当我的胡思乱想即将冲破天灵盖时。 崔恕却又笑了声。 那是清清浅浅的一声笑,带着些许宠溺,和微弱的心酸。 “栀栀,你又在胡思乱想。” “放心吧,我看不见你。” “我只是太了解你了,所以才猜到了你应该会站在哪里、会去哪里而以。” 说到这,崔恕的声音微微停顿。 “栀栀,你要记住,你对我来说,就像呼吸一样,根本不需要人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