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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巧,我妈当天就回来了,我只能拖着一条腿,站到她的眼前。 我妈三番五次问我,真的不是谁欺负我了我说不是,就是自己摔的。 我妈为此请了假,专门留在家里陪我。 要是没有我哥,我至少会因为她留下这事开心一个礼拜,可现在,只觉得烦躁。 江屿知在窗外,我在窗内。 知更鸟只会唱歌给我听,什么坏事也不做,妈妈怎么就这么讨厌他。 在极度的愚蠢里,我做了人生中最后悔的事,这事让我后悔了很多很多年。 趁妈妈出门,我把知更鸟放了进来。 或许是老天不开眼吧我妈回来得无声无息,连个逃跑的机会都没给我哥。 他们见面后,先互相愣了几秒,接着我就看见,向来在旁人面前大方得体的林玉繁女士,忽然像头发疯的豹子,冲过来对着江屿知拳打脚踢,质问他有什么脸来这儿。 江屿知不还手,就任由她打骂。 我看不下去,哭着往我哥身上扑,结果没站稳,“啪叽”一声摔在地上,像个肉饼。 他俩都愣了。 我哥第一个反应过来,伸手要抱我,我妈狠狠甩了他一耳光,把他拖进储物间,又锁了门。 我不知道为什么,像我哥这么厉害的人,居然没挣扎,就那么呆呆愣愣地看着我妈,任凭她把他眼前的光亮全打碎,再扔进黑暗里。 我妈说我疯了,我确实疯了。 我爬着去砸储物间的门,要把我哥放出来。 就像童话里拯救公主的王子,我是拯救知更鸟的瘸子。 最后我妈让张姨把我关进卧室,她自己在外面哭。 不是,她哭什么该哭的不是我吗 我在房间里咆哮了整整两天,饭菜全砸了,我妈还是不肯放我和我哥出去。 第三天,天刚蒙蒙亮,门外忽然有了动静。听脚步声,该是来了不少人。 其中有一道声音,明明该是悦耳的,此刻却带着急躁与愤怒,响彻客厅:“林玉繁,你怎么敢碰我儿子!” 我那向来平滑的大脑,此刻忽然多了点沟壑,一下反应过来,这好像是哥哥提过的江露白。 他就是……我爸爸吗 门打不开,我咬了咬牙,撑着窗户从二楼一跃而下。 “砰——”一声,我摔得七荤八素,好在是屁股着地,没碰到腿。 他们吵得很厉害,没人在意我。 我缓了好久好久,这才往自家大门里爬,全程像只可笑的壁虎。 但我不在乎,我要看看知更鸟有没有受伤,再看看我的爸长什么样子。 等我撑着门框瘫在地上时,所有人的目光都聚了过来。 我看见了我爸。 比我见过的那个叔叔还帅,他和我哥长得很像,都是桃花眼,高鼻梁。 只是我哥看我时,眼里有亮光,我姑且叫它爱;我爸看我时,眼里全是嫌恶,仿佛我真的是堆垃圾。 我妈看了我一眼,也没理我,继续和我爸争吵。 我哥从我爸身后跑出来,把我搂在怀里,什么也没说,眼泪不断砸在我的手上。 我望着他的脸,又说了那句话:“江屿知,不哭。” 客厅里的两人算是彻底撕破了脸,吵得不可开交,骂声难听到了极点。 大抵是我妈怪我爸无情,翻脸不认人,是个该死的凤凰男;我爸则骂我妈不管孩子,整天水性杨花,恨不得找十几个男人上床。 我哥捂住我的耳朵,不让我再听。我本就对他俩的事没兴趣,把头埋进知更鸟怀里,嗅着他身上的海盐香。 片刻后,我爸像是暴怒了,不知道从哪儿拿了把我只在游戏里见过的枪,对准了我妈的头。 江屿知一把将我推开,冲过去抱住我爸的后腰:“白哥,回家,别在这儿,跟我走,跟我走!” 我哥力气不小,快三天没吃饭了依旧生龙活虎,拽着我爸往门口走。可我爸一把推开他,仍举着枪,顶在我妈脑门上。 我那时还小,按理说只该担心假期作业写没写完、老师会不会骂,可那一刻,我妈都快死了,我哪顾得上这些。 我像只螃蟹似的爬到我爸身边,抓住他的裤腿抬头看他,声音里全是讨好:“叔叔,你放了我妈呗,求你了。” 他愣了愣,突然转向我妈:“你就这么教孩子的” “你给我起来!”我妈也不管那枪了,更不管我断了一根腿,抓着我的脖领子就把我拽了起来。 或许是我太滑稽,把我爸逗笑了。 我见过很多笑容:同学讨好我的笑,妈妈夸我的笑,哥哥陪我聊天时的笑,都不会让我不舒服。可我爸的笑,让我很难受。后来长大了才知道,那是讥讽。 最终,他带着我的知更鸟走了。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我妈就把我拽进屋里,拿棍子抽了我很久。 她骂我太没骨气,太丢人,是个孬种。我哭得特别狠,一个劲儿跟她道歉,可我越道歉,她打得越狠。 直到我闭了嘴,她才停手。 那晚,我趴到窗台上往外看,想:什么时候,合欢花才会再开呢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知更鸟呢 恍惚间,那句歌词又响起来:“我想着你,请你等我。” 或许这次是老天开了眼,不到一年,江露白就带着我哥回来了。 他去哄我妈,我哥就来哄我。我终于长大了,能玩过山车了。 人在极端兴奋与恐惧交织时,往往会喊出心底最深的东西。过山车冲到最高点的一刹那,我喊出了“江屿知”。 江屿知,真好听。 我问他这名字是什么意思,他说:“‘屿’是指他能像小岛般有自己的坚守与安宁,不随波逐流;‘知’是指明事理、有学识,心怀澄明。” 我听不懂,却装作听懂了,又问:“那我为什么叫遥” 结果他告诉我,这个名字是他起的。 八岁的江屿知,希望我未来不困于一隅,不失眼界。 “安于己,向于远。” 这是我哥哥对我的期待吗 后来发生了最最最让我快乐的事——我妈和我爸复婚了。 我离开了这片生活近十四年的净土,踏上了大洋彼岸。 语言不通,习俗不同,可我不怕。我有知更鸟。 走的那天,我往书里夹了朵合欢花,可惜它很快就干了。只是那时还不知道,我留不住的,其实不止是合欢。 到了洛杉矶,我哥自立门户,把我接到身边。我的愿望成真了,终于能和哥哥一起生活。可相处久了,他总爱挑我的各种毛病。 我都忍了。 没办法,他是我的知更鸟,他说什么都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