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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云奇很是激动地从床上蹦起来,就开始在屋里收拾东西。 萧铃儿不解地看着云奇在崔昊的衣柜里翻腾,忍不住问他道:“你这是要作甚” “整理包袱啊。”云奇头也不抬道。 “为何要整理包袱”萧铃儿继续不解道。 “这还用问吗”云奇道:“整理包袱当然是要出远门啊。” 萧铃儿看着几乎是眨眼间就被云奇收拾出来的一个大包袱和崔昊已经空了大半的衣柜,哭笑不得道:“首先,你整理包袱,为什么要拿别人的衣物来整理其次,深更半夜的,你要出远门去哪里” 云奇抬头白了萧铃儿一眼,理直气壮道:“躲债当然得深更半夜跑了,难道还要大白天的敲锣打鼓,搞得人尽皆知再跑还有,跑路肯定得带上用得着的东西啊,不过,我可不是白白拿人家的东西,你不是有很多金珠子吗给他留下几个不就好了” 萧铃儿心里一咯噔,连忙捂住自己的荷包,愠怒道:“做你的保镖还要给你花银子云校尉,请问,这又是何道理” “就当我借你的。等你护送我回到了家里,我十倍百倍还你。我家里可是京城的大户,到时候,还你十座、八座大宅子都行。”云奇边说着话,边四处打量着崔昊这间并不是很大的卧房,思考着还有什么东西能被他装进包袱里。 “京城”萧铃儿惊问道:“你的意思是让我护送你去京城” 没能再找到用得上的东西,云奇满意地掂了掂手中沉甸甸的大包袱,一脸无辜地瞧着萧铃儿道:“是啊,十天时间,去京城足够了。” 云奇堪比“无赖”的行径,令萧铃儿很是郁闷,不过,很快她就平静了下来,事到如今,她似乎已经没有什么理由继续留在钧城了,而京城的繁华景致她从未见识过,既然要闯荡江湖,那么能去京城一趟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虽然下了决定,但是萧铃儿一看到云奇那副笃定她不会反对的得意表情,就气不打一处来,强忍着打人的冲动,她忿忿点头道:“好,我答应护送你去京城。不过,云校尉,到时候,你可千万别忘了承诺给我的京城的十座、八座大宅子。我小飞侠,功夫好,记性更是不错,如若我恪守了承诺,你一个大男人,可一定要说话算话哦。” 下一刻,萧铃儿便在云奇脸上看到了一副吃瘪的表情,被噎了半晌的她总算体会了一把“发自肺腑”的愉悦。 夜深露重,一匹黑马晃晃悠悠、慢慢吞吞地走在钧城通往永宁城的官道上,黑马的嘴边是一捆被麻绳栓吊着的青草,麻绳系在一根细木棍上,棍子绑在马背上,马背上则趴着鼾声大作的代莉斯。 青草吃完了,黑马不满地“咴儿、咴儿”地叫了几嗓子,而后又扬起后踢抖了两下,总算把睡得正酣的代莉斯给惊醒了。 代莉斯闭着眼,伸手往黑马的脑袋处摸了摸,只摸到了一根麻绳,于是,她愤愤地拍了一下马臀,怒气冲冲道:“就不能让我多睡会走个夜路,吃了几回草料啦” 怨念归怨念,代莉斯还是从马背上的草料袋里抓了一把青草绑到了麻绳上。有了吃的,黑马迅速进入了坐骑的角色,又开始晃悠着小碎步往前走。 代莉斯直起身子抻了个懒腰,拿着拂尘的木柄,边给自己挠着痒痒,边自语道:“臭小子,这次你算是彻底栽了。不过呢,就算你给自己个儿用了伶仃散装可怜,人家也未必会中了你的苦肉计。你就自求多福去吧!” 晨光熹微,灯油未烬。 衔环照例来到隔壁房间探看萧铃儿的情况,却吃惊地发现房间内早已空无一人,萧铃儿和她的大包袱都已不见,只在床榻上留下了两封信笺,一封是留给崔昊的,其上放着几颗金珠子,另一封则是留给齐少宣的,其上放着一块玉玦。 衔环心头一沉,马上拿起玉玦和信笺朝着平康坊的齐宅急急奔去。 云奇同萧铃儿正一前一后地走在去往钧城东门的路上。 云奇穿了崔昊衣柜中最好的一身月白色锦袍,走在晨光中显得尤其长身玉立、风姿绰约,任谁看了都要暗暗赞上一句——好个风流倜傥、清新俊逸的少年郎,当然,前提是,必须要自动忽略掉他含在嘴里的那根不停晃动的狗尾巴草。 而萧铃儿则是一身葛衣布裳黑头巾,再加上一双半旧的皮靴,乃是最为寻常的小厮装扮。 两人的装束,在路人的眼中,分明就是富家公子哥与随侍小厮,有个别路人看到他们,甚至还用嫌弃的眼神斜瞥着萧铃儿,义愤填膺地小声嘀咕,“这年头,当人小厮都如此不自觉了吗竟还让主人家自己背行李,真真是世风日下。” 虽然路人的声音并不大,但架不住萧铃儿的耳力好啊,所以,她便把所有的“嘀咕”都听到了耳中。冷眼望着优哉游哉地走在自己身前的云奇,本就因为天还未明就被强拉出来赶路而火大的萧铃儿,更是“火冒三丈”了。 “哎,我说萧姑娘,你怎么走的这么慢”云奇忽然停下脚步,吐掉嘴里的狗尾巴草,回身看了看萧铃儿,不由分说地夺下了她的大包袱,扛在了自己背上,并且嘟嘟囔囔道:“都装了些啥还真是挺重的,看来没少在钧城搜刮好东西。” “哎,你干什么快把包袱还给我。”萧铃儿立即追上前,欲从云奇手中抢回自己的包袱。 云奇急忙一左一右抓紧了两个大包袱,颇为“嫌弃”地瞅了瞅萧铃儿,撇撇嘴道:“萧姑娘,不是我说你,你瞅瞅你自己那小身板我是真担心你被包袱压坏了,没办法好好保护我呢。” 意识到云奇是好意,萧铃儿便没再动手抢自己的包袱,只回赠了云奇一个白眼球,且快步走在了他的前面尽量与其保持着陌生人的间距——她可不想再被不明真相的路人说成是“大逆不道”的小厮。 云奇见状,急忙迈开大步,亦步亦趋地跟上了萧铃儿,对她讨好地笑道:“萧姑娘,不如咱们现在先去一趟西市吧” 萧铃儿紧走几步,错开了与云奇的距离后,方才疑惑道:“为何要去西市” “当然是去西市的马市买马了。”云奇拍了拍自己的大腿道:“难道咱们要靠两条腿走去京城吗” 对哦,萧铃儿也后知后觉地意识到,没有坐骑,数千里路估计会把她走散架的。 “马肯定要买的,”萧铃儿故意似笑非笑地看着云奇,说道:“但我只会买一匹。” “哎呀,不管买几匹,要去就得快点,早市的马最好了,去晚了就只能捡别人挑剩下的了。”云奇说着,拐了个弯大步流星往西市而去,“我给你说啊,这个挑马我最是在行了,想当年我在辎重营的时候摸过的马是成千上万呀,那马儿好不好,我是打眼一瞧就知道。” 听着云奇停不下来的絮絮叨叨,萧铃儿顿觉相当无语——明明一副仪表堂堂、世家公子的模样,偏生是个招人嫌的“话痨”,真是白白糟蹋了他的一张俊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