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书信·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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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星野回京之后就被提拔为兵部从事,官衔不高,但最重要的是——提拔的时机。 当天早上,御史中书苏翎向皇帝上书,告发自己的顶头上司王敏义私藏铜矿、意图谋反,证据确凿。 平原王氏是当今最显赫的世家之一,但也不能抵挡帝王之怒。 最重要的是,那是一整座铜矿!换句话说,便是钱山钱海,哪个世家不想跟着分一杯羹 皇帝命新任兵部从事林星野带人查抄平原王氏,将另一名案犯王卓义押解进京。 并判处王氏家主王敏义、二当家王卓义等几十名主谋秋后处斩,王氏女子流放南州,男子一律贬为官伎、打入教坊司。 这桩大案轰动京城,主事的居然是一名未满十六岁的少女。林星野自幼有“天煞孤星”之名,如今更是要踩在大齐第一世家的鲜血之上出仕,令许多人大骇。 一个小小兵部从事是不能完成这样艰巨的任务的,但问题是林星野的另一重身份“镇北王世女”,手握西北三十万镇北军。 这位将门虎女在政治舞台上正式出场就注定引起无数血腥杀戮。 不过此时的林星野并不在乎外界如何议论,她正在三哥叽叽喳喳的声音下无奈地举起双手。 “野儿三个月不见又长高不少,肩膀也变宽了,只是腰上的肉少了,你别动!我给你量着呢。” 林倾城手持一卷卷尺,将一端固定在林星野的肚脐,另一端环她一周,形成了一个在环着她的腰的姿势。 “好了吗”林星野打了个哈欠。 林倾城从怔愣中反应过来,突然耳朵微红,立刻收回手,一本正经地看了看卷尺上的数字。 “没好呢!才量完了肩宽、腰围,还有胸宽、臀围、身高、脚码……总之一个一个来。” “好麻烦,衣服能穿不就行了”林星野不耐烦地说。 “那怎么能行就好比鞋子,如果不合脚,你就走路就会脚痛,作战就会不方便,甚至因此遇险,半点马虎不得!”林倾城微翘的红唇嘟起来,严肃地说道。 “行行行,你说的有理,不过我要先吃一口绿豆糕。” 林星野举着手,任由林倾城磨磨蹭蹭地量她的胸围,嘴上却被仆人喂了一口绿豆糕,美美地咀嚼起来,发出一声喟叹:“好吃啊好吃,我最喜欢月流的手艺了。” 喂他吃绿豆糕的小厮也温温地笑起来。 听到“月流”二字,林倾城轻哼道:“江月流又派人来送礼了一个男孩子家家的,天天往女人家里送礼,一点礼节都不守。” “这有什么反正他早晚也是我林家的人。”林星野漫不经心地道。 林倾城手中的卷尺一僵,咬了咬牙:“你就这么喜欢他” “不喜欢他喜欢谁啊。”林星野道,“都说我克夫,我可不能让他再有个三长两短。” 林倾城回想起林星野“天煞孤星”的命格,心中酸楚,这一世他们兄妹关系缓和之后,他就认识到妹妹应是一等一的好妻主,将来嫁给她的男人一定会过得很幸福。 但是谶言却说她所爱男子皆会下场凄惨。 “呸呸呸!不要这么说自己,他们怎么会是被你克死的命薄,承不起天大的福分罢了。”林倾城才不信什么命数,如果世界上真的有注定的命运,那他重活一世是为了什么 林星野摇摇头,还是对小厮道:“替我从库房取些上好的药材送给月流,他身子一直不大好,叮嘱他一定要好好将养身体,万不能累着了。” “是。”那小厮柔柔地应道。 林倾城剜了一眼那清秀小厮,吓得他立刻低下头,快步走出。 “你对他倒是体贴,对我这个哥哥半点也不关心。”林倾城回想起上辈子,即便他当上皇后,生了重病,姜启华也对他不理不睬,凭什么江月流那个病秧子就能得到妹妹这么好的妻主,他林倾城处处比他好却得不到 “哎呀,三哥,放心吧,我将来肯定给你找个最体贴的妻主!”林星野摸摸林倾城柔软的头发。 虽然林倾城比林星野大三岁,可林星野近些年疯狂窜个子,如今已经比他高一头了。林倾城仰头看着妹妹俊朗的下巴,一双黑溜溜的桃花眼愈发酸楚。 “我才不要什么体贴妻主呢!”林倾城头一扭,嘴一嘟,又不高兴了。 他给她量完尺寸,丢下一句“明儿就把衣服给你送去”,便气呼呼地要把她撵出去。 林星野被推走,心说这男人心,海底针,真不是假的。 院门一关,林倾城心情极差,气得摘了枝花,恨恨地扯起花瓣。 院里的小厮心知主子的脾气,在外面唯唯诺诺,在院里横行霸道,一个个缩着脑袋跟鹌鹑似的。 “今儿是哪个给野儿喂的绿豆糕伺候得很好,我准备把他送到野儿院子里去,好好伺候我妹妹。” 撕完花,林倾城平和地笑了,一双纯洁的黑眼珠暗流涌动。 听了这话,那小厮惊喜地抬头,正对上林倾城阴沉的脸。 “原来是你啊。嗓子真好听,温温柔柔的,跟个雀儿似的。” 林倾城笑意盎然:“来人,给我烧一壶沸水,从他嗓子眼灌下去。” 他在姜启华后宫的时候,什么脏的臭的招数没有见过,哪来的小贱蹄子,还想在他眼皮子底下勾引女人 “不要啊……主子……”小厮可怜地喊起来,其它本就看他不顺眼的小厮趁机捂住他的嘴,将他拖了下去。 撕得满地花瓣,林倾城才撒了气,回屋琢磨去哪家店给妹妹定做衣服去了。 林星野回到自己院中,只见侍卫宁森手中拿着一封信道:“世女,宫中传信。” 宫中 林星野没有说话,两人走到屋内,方才继续开口。 “世女,是一个小太监趁出宫采买的机会偷偷送来的。他本是到天凌书院找您,属下负责守卫您在天凌书院的寝室,便拿来了。”宁森补充道,“那太监扮作女装,避人耳目,并未被她人发现。” 林星野蹙眉接过信件。 身在宫中,如此偷偷摸摸,又能拥有天凌书院的信物,只能是一个人了。 她展开信纸,果不其然—— 林姐姐, 见字如晤。许久不见,甚是思念。不知林姐姐离京数月,身子可还好 我在宫中,非吾所愿,是太女看中,家中强嫁,不得不为。日夜折磨,心如刀绞,痛不欲生。唯有私下取画一观,方能解片刻痛楚。 观我一生,看似享尽富贵,却身不由己,如飞鸟在笼,不得解脱。今夜子时三刻,朱雀门前,不知林姐姐可愿相见从此天涯海角,便是当牛做马,为隶为仆,亦无怨无悔。 落款“润”。附一张画,乃是“少年将军图”,画的是意气风发的林星野,笔墨细腻,栩栩如生,一笔一划都蕴满爱意。 “这个唐润!”林星野看完信件,气得拍在桌上。 她隐忍着心中愤怒。 天凌书院是大齐京城的贵族书院,除了上等人家的纨绔子妹,就连一些才学极佳的贵男也可入学。唐润便是其中比较出众的一个,被誉为“京城小才男”。 彼时众人都在天凌书院中学习,自然免不了打交道,但林星野自问虽然与女孩们私交甚好,但对男孩都是谨守女男之防,只不过是点头之交罢了。 那时院中游戏,少女少男们各自比拼,女子比较弓马武艺,男子比较琴棋书画,胜利的女孩可以从男孩的作品中选一个当彩头拿走。 林星野自幼跟随林北辰习武,自然是武艺第一,谁成想男子第一的唐润画的竟是她张弓搭箭的“少年将军图”。既然画的是她,她便选了唐润的画作作为彩头。 因为此事,传出一些风言风语,说她与唐润青梅竹马,情投意合。 天可怜见,她和他根本就没说过几句话,真是冤枉死人了。 林星野也不知道唐润怎么会喜欢她,她对那样的男子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然而自古以来大家都觉得女男之事是女子占便宜,一定是她瞧上了唐润,私下有所交际,唐润才敢当众为她作画。 后来她离京,听闻唐润嫁给了太女,还松一口气,以为不用再背这个锅了。 那日在太女殿前,光天化日之下,姜启华本不是个好色的性子,依然召他白日宣/淫,想来是对他宠爱有加的。 可他怎么能做出这等事! 背叛太女,私交外臣,还想离宫出走! 林星野青筋直跳,关键是,他私下里还有没有再作类似的画他遣人出宫,中途有没有落下蛛丝马迹! 若是被人发现,她便是一百张嘴也说不清了! 届时,不论私会后宫男子是何等罪行,她与太女之间都会留下隔阂! “他怎么敢!” 见林星野握着信件的手将书信攥成一团,宁森道:“世女,此事当如何处置” 林星野闭眸。 不可告知母亲,让她以为她连这点儿男私情都处理不好。 不可告知太女,无论她是否有意,世上没有哪个女人会容许自己的男人心里记挂着另一个女人。 不能确定唐润有没有露出痕迹、被有心人追踪,倘若当真在约定时间地点出现,无论是她本人还是手下,一旦被人抓住,都是做实了拐带后宫之罪。 镇北王府忠于皇室,在宫中并未安插人手,亦无法派人传信于他,提醒他切勿出门。 啧,宫中无人,终究是个麻烦!林星野心想。 她开口道:“按兵不动,就当无事发生。” “是!属下回去。”宁森抱拳退下。 是夜。 两个小太监在宫门等候,整夜过去,没见半个人影。 一直等到天色将明,官员入朝,朱雀门也无人来往。 两名太监对视一眼,回到东宫复命。 太女殿中。 姜启华身穿明黄衣裙,驻足在书案边,微笑着欣赏着一幅图。 绘卷中,少女张弓搭箭,迎风而立,飘扬的发丝都彰显着满腔意气,琥珀色的眼眸明亮如虎,锐利地射向目标箭靶。 姜启华骨节分明的手轻抚画中少女的眼眸,道:“画得真好,和她很像。” 床上红绳绑着一个赤/身/裸/体的少男,雪白的肌肤上布满被鞭打的淤青和用匕首划出来的血痕,满眼泪水,拼命地挣扎着。 可是无用,绳子紧紧捆着他的四肢,勒得鲜嫩的皮肤破损出血。 “回禀太女,我们在朱雀门守了一夜,没有人来过。” 姜启华闷闷地笑了,笑声低沉浓郁,像是丝滑的可可:“很好。一人赏银十两。” 两名太监惊喜地看了对方一眼,喜滋滋地收钱退下。 姜启华轻柔地收起绘卷,放入精细雕刻的画筒,封上盖子,转过身,走向床上少男。 唐润双目通红,绝望地挣扎着。 “你不是要给她写信么我替你写的怎么样模仿得很像吧”姜启华拿出镶嵌着琥珀色宝石的匕首,坐在床边,轻轻擦拭刀刃。 唐润疯狂摇头,因口被封住,只能发出不明的嗓音。 “天涯海角,为隶为仆,当牛做马,无怨无悔。”姜启华将反光的匕首举起,在明亮的灯光下看见自己的眼睛,“多么诚挚的爱意啊,你说是不是” 匕首狠狠刺向唐润的肚子,他痛苦地尖叫一声,声音却无法传出门外。 姜启华像是在他的皮肤上画图,缓缓移动着刀尖,伴随着少男凄厉的惨叫,悠哉悠哉地说:“我帮你写信,帮你找太监传信,还派人守住宫门,不叫别人看见。可是你怎么这么没用啊嗯” 唐润痛得眼中流出血水,摇头的力道越来越微弱,声音嘶哑,直到只能发出“嗬,嗬”的声响。 “你真是废物啊,废物!浪荡的贱人,费尽心思,一个女人都勾引不来,你说你是不是废物啊!” 姜启华喃喃着,拔出匕首,从划线转向用力的刺下、拔出、再刺下,如此反复,不知刺了几十刀,直到血液喷溅得她满脸,床上的人再没了生息。 姜启华又在他精致的面容上狠狠划了数个深可入骨的血色红叉,在他额头上写下“贱人”二字,才停手,坐在床边。 她不顾满身满脸的鲜血,掏出帕子,温柔地擦拭着匕首。 直到再将它擦拭得整洁如新、蹭亮反光,能在刀面上映照出她自己的眼睛。 之后缓缓收入镶嵌着琥珀色宝石的剑鞘之中,悉心收藏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