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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光县西郊的工地上,工作速度再也不是问题。 钱三江用李默的计策,将那红彤彤的票子堆成山,就摆在工地的最中央,用最简单粗暴的方式,彻底点燃了所有人的热情。 效率,这个以往在政府工程里最稀缺的东西,如今成了这片土地上最不值钱的玩意儿。 推土机的轰鸣声从天不亮一直响到天黑,拉着石料的卡车司机为了能早点卸货多跑一趟,甚至在路上互相别起了车。 原来那些刁难人的村民,现在一个个提着鸡蛋和菜叶子,变着法地往工地跑,就盼着能给自家在工地上干活的亲戚送口热饭,顺便跟“钱青天”混个脸熟。 整个工地,像一锅烧开了的水,每个人都充满了干劲。 钱三江把办公室直接搬到了工棚里,每天穿着一身沾满泥点的旧军装,跟工人们一起蹲在地上吃饭,嗓门洪亮地跟他们扯着闲篇。 他看着眼前这热火朝天的景象,心里踏实得就像脚下这片坚实的土地。 他知道,这片土地上,即将矗立起的不仅仅是一座水泥厂,更是宁光县几十万百姓未来的希望。 而这一切的基石,都源于那个此刻正待在县政府里,看似悠闲的少年。 与工地的喧嚣不同,县政府大楼里显得格外安静。 李默依旧待在钱三江那间临时的办公室里。 他并没有像钱三江担心的那样,把自己关起来。 相反,他的生活变得极有规律。 每天上午研究地图和资料,下午就在县城里随意走走,到了傍晚,雷打不动地要去那家离县政府不远,需要穿过一条僻静小巷的供销社,买一包“大前门”。 几天下来,几条鬼鬼祟祟的尾巴,就这么自然而然地跟了上来。 是七八个流里流气的青年,为首的是个脸上带疤的男人,约莫三十出头,眼神凶悍,走路时肩膀总是一晃一晃的,一副天王老子第一他第二的架势。 这帮人,正是西城黑狗子手底下最得力的打手。 他们跟踪的技术很拙劣,自以为藏得很好,却不知他们那躲在电线杆后面,只敢露出半个脑袋的模样,在李默眼里,跟三岁小孩玩捉迷藏没什么区别。 “刀哥,这小子真是邪门,天天就这么走来走去,身边连个鬼影都没有。”一个小弟凑到刀疤脸身边,压低了声音。 “妈的,一个毛头小子,能有多邪门”刀疤脸往地上啐了一口唾沫,“上面交代了,这小子是钱三江请来的狗头军师,就是他出的馊主意,在工地上发现金,断了咱们哥几个的财路!” 原本,按照官老爷们的暗示,他们可以通过各种手段在工地的材料运输、土方工程里捞上一笔。 可现在,钱三江亲自坐镇,现金结算,所有环节都透明化,他们连根毛都捞不着。 “上面的说了,只要把这小子打残废了,让他躺在床上下不来,钱三江就成了没牙的老虎。事成之后,少不了咱们的好处!!!”刀疤脸眼中闪过一丝贪婪。 “可……我听说这小子有点邪乎,雪灾那次,就是他……”另一个小弟有些迟疑。 “啪!”刀疤脸一个巴掌扇在他后脑勺上,“邪乎个屁!他一个人,我们七八个,手里还带着家伙!他还能是铁打的 我看你们是越活越回去了!今天晚上,就在那条巷子里动手! 天黑,人少,最合适不过!都给老子把家伙准备好,下手利索点,别留下活口!” “刀哥,上面不是说只要打残吗” 刀疤脸冷笑一声,眼神阴狠,“残了还能说话,死了,才最让人放心。 到时候就说是抢劫,失手了。 记住干完这一片,大人物和我们保证了,后半辈子衣食无忧!” 几个小弟互相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狠色。 他们躲在街角的阴影里,自以为计划天衣无缝。 巷子另一头,李默买完烟,叼在嘴里,却没有点燃。他拐进那条熟悉的巷子,脚步不疾不徐。 巷子很深,两边是斑驳的院墙,头顶的电线上落着几只麻雀。 他能清晰地感觉到,身后那几道带着恶意的气息,正在慢慢合拢,像一张正在收紧的网。 他甚至能听到他们压抑的呼吸声,和手里铁棍与地面不经意间摩擦的轻响。 李默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他只是在心里默默地想着,不知道这帮人的骨头,有没有大青山里那头六百斤的野猪王硬。 这一天,李默如往常般出来买烟抽。 还是挑在临近傍晚时分的那种。 巷子里的光线越来越暗,只剩下尽头路灯投下的一片昏黄。 早已埋伏多时的刀疤脸,给手下使了个眼色,几人悄无声息地散开,堵住了巷子的两头。 他们手中,藏在衣袖里的钢管和砍刀,在昏暗中泛着幽冷的微光。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山雨欲来的压抑。 刀疤脸看着那个越来越近的单薄背影,脸上露出了残忍的狞笑。 他仿佛已经看到,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在他们脚下哀嚎求饶的模样。 他动了动手指,正准备发出攻击的信号。 然而,就在那一瞬间,走在前面的李默,突然停下了脚步。 他缓缓地转过身,昏黄的灯光从他背后照来,将他的脸笼罩在一片阴影之中,只有那双眼睛,亮得惊人。 他看着刀疤脸,像是看着一个死人,平静地开口。 “你们,是在等我吗” 巷子里的空气,在李默开口的瞬间,凝固了。 刀疤脸脸上的狞笑僵住了,他没想到对方会如此镇定,甚至主动开口。 这和他预想中,猎物被发现时的惊慌失措,完全不一样。 “小子,你挺狂啊”刀疤脸愣了一下,随即恶狠狠地说道,“既然知道爷爷们在等你,那就识相点,把你身上的钱都交出来!不然,今天就让你知道,这宁光县的晚上,路不是那么好走的!” 他一边说着,一边给手下打着眼色,几个人从前后两个方向,握着家伙,一步步逼近。 他们要用这种方式,彻底摧垮对方的心理防线。 “钱”李默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他从口袋里摸出那包刚买的大前门,抽出一根叼在嘴里,又摸出火柴,刺啦一声点燃。 他深深吸了一口,吐出的烟雾在昏黄的灯光下缭绕。 “我身上,确实有一样东西,比钱值钱多了。”李默的语气平淡无奇,“就怕你们……没命拿。” “草!死到临头还嘴硬!给老子上!打断他的腿!”刀疤脸彻底被激怒了,他觉得自己的权威受到了挑衅。 随着他一声令下,离李默最近的两个混混,挥舞着手里的钢管,带着呼啸的风声,一左一右朝着李默的脑袋和膝盖砸了过去。 他们出手狠辣,显然是存了废掉李默的心思。 面对这夹击,李默的身体甚至没有大的动作。 就在钢管即将及体的刹那,他动了。 他的身影仿佛在原地模糊了一下,整个人以一种不可思议的角度向左侧微微一倾。 右手快如闪电,不退反进,迎着砸向他脑袋的钢管探了出去。 没有格挡,而是直接用手,抓住了那根势大力沉的钢管。 “嗯”挥舞钢管的混混只觉得手里的家伙像是砸在了一块钢板上,巨大的反震力让他虎口剧痛,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一股无法抗拒的大力从钢管上传来。 李默的手腕一抖,一拉,一送! 那混混惨叫一声,整个人身不由己地被拽了过去,手里的钢管脱手而出,被李默顺势夺下。 而他本人,则像个破麻袋一样,被李默用身体当做武器,狠狠地撞向了从另一侧攻来的同伴。 “砰!” 一声沉闷的撞击声,夹杂着骨头断裂的“咔嚓”声,两个混混滚作一团,抱着胳膊和腿,在地上发出了杀猪般的嚎叫。 整个过程,快到让人眼花缭乱。 刀疤脸和其他几个混混都看傻了。 这他妈是什么怪物徒手抓住挥舞的钢管一招就废了两个人 这根本不是他们想象中的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年,这分明是一头披着人皮的猛兽! “一起上!快点砍死他!”恐惧之下,刀疤脸爆发出了最后的疯狂。他抽出腰间的砍刀,带头冲了上去。 剩下的几个人也红了眼,哇哇乱叫着,从四面八方围攻李默。 一时间,小小的巷子里刀光棍影,杀气腾腾。 李默手里握着那根刚夺来的钢管,眼神没有一丝波澜。 当初在大青山,为了猎杀那头狡猾的野猪王,他曾经不知道潜伏了几天几夜,最后与那头六百多斤的畜生近身肉搏。 比起那獠牙外翻、一身蛮力恐怖可怕的野猪,眼前这些混混的攻击,在他看来,破绽百出,软弱无力。 他没有后退,反而迎着刀疤脸的砍刀冲了上去。 李默的脚步很奇怪,不快,但每一步都精准地踩在了对方攻击的死角。 刀疤脸的砍刀当头劈下,李默只是微微侧身,刀锋就擦着他的肩膀劈空。 而他手里的钢管,却如同毒蛇出洞,以一个刁钻的角度,自下而上,精准地戳在了刀疤脸的持刀手腕上。 “啊!”刀疤脸只觉得手腕像是被烧红的铁钎捅了一下,剧痛钻心,砍刀“当啷”一声掉在地上。 李默根本不给他喘息的机会,钢管顺势上挑,重重地砸在他的下巴上。 “咯嘣!” 刀疤脸的脑袋猛地向后仰去,发出一声令人牙酸的脆响,整个人像一截断了线的木偶,软软地倒了下去,连哼都没哼一声,就昏死过去。 解决了头目,剩下的几个混混更是土鸡瓦狗。 李默的身影在狭窄的巷子里穿梭,手中的钢管每一次挥出,都带着千钧之力,每一次落下,都伴随着一声凄厉的惨叫和骨骼碎裂的声音。 他没有下死手,但每一击,都精准地废掉了对方的行动能力。 不是断手,就是断脚。 不到五分钟,战斗,或者说单方面的屠杀,就结束了。 巷子里,横七竖八地躺着七八个混混,除了昏死过去的刀疤脸,剩下的都在地上痛苦地翻滚、哀嚎,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重的血腥味。 李默站在一片狼藉之中,身上纤尘不染,嘴里叼着的那根烟,甚至都还没烧到一半。 他将已经变形的钢管随手扔在地上,发出“哐当”一声脆响,在这死寂的巷子里,显得格外刺耳。 他走到巷口,对着黑暗处,淡淡地开口。 “孙队长,可以出来收场了。” 黑暗中,几道身影闪了出来,为首的是一个身材魁梧,面容刚毅的中年男人,正是钱三江手下最得力的干将,县重案组的组长孙志勇。 孙志勇看着巷子里那如同人间地狱般的场景,饶是见惯了各种大场面,也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他快步走到李默身边,上下打量着他,紧张地问道:“李先生,您……您没事吧” 这个称呼,是钱三江私下里特意交代的。 “我能有什么事”李默吐掉嘴里的烟头,用脚尖碾灭,“这帮人嘴太硬,我帮你们撬开了点,剩下的,就交给你们了。” 孙志勇这才反应过来,李默这是早就料到了,而且将计就计,连后续的安排都做好了。 他心里对这个少年的敬畏,又深了几分。 “是!保证完成任务!”孙志勇立刻挥手,“把这些人都铐起来,带回去!连夜审!给我把他们背后的人挖出来!” 很快,警笛声由远及近,几辆警车停在巷口,将所有混混都押上了车。 消息很快传到了钱三江那里,他第一时间按照李默的计划,放出风声: “李默同志在回家路上遭遇歹徒抢劫,幸得路过的重案组组长孙志勇同志见义勇为,于千钧一发之际救下,但李默同志依旧在搏斗中受了重伤,现已送往县人民医院紧急抢救!” 与此同时,白书恒和冯逸晨也收到了消息。 “什么被救了”冯逸晨在电话里,声音都变了调。 电话那头,是他安插在公安局的文员内线,声音颤抖,“是……是孙志勇那个疯子,正好撞见了。 黑狗子手下那帮人,全折了,听说个个断手断脚,刀疤脸下巴都碎了……现在人都在重案组手里。” 冯逸晨挂了电话,脸色阴沉得能滴出水来。 “失手了。”他对一旁的白书恒说道,“不过,也算有个好消息。 那小子,被打成重伤,现在在医院里躺着呢。” 白书恒长舒了一口气,脸上露出一丝狰狞的笑意,“重伤就好!重伤就好!就算弄不死他,只要他躺在医院里,就是个废人!我看他还怎么给钱三江出谋划策!老冯,这次虽然没尽全功,但也算断了钱三江一条臂膀!哈哈!” 两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劫后余生的庆幸和一丝病态的快感。 他们并不知道,那个所谓的“重伤员”,此刻正坐在医院的病床上,一边指挥着护士给他缠上第三层绷带,一边对旁边急得团团转的钱三江说: “钱叔,绷带再多缠几圈,脸上也来点,对,要缠出那种马上就要断气的凄惨感。 这出戏,才刚刚开场呢!” 时间匆匆,一连数日。 这一天,宁光县人民医院,高级病房。 一股浓烈的来苏水气味中,夹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烟草味。 李默像个木乃伊一样躺在病床上,从头到脚都缠满了雪白的绷带,只露出眼睛、鼻子和嘴巴。 他嘴里叼着根没点燃的烟,含糊不清地指挥着一个脸蛋红扑扑的小护士。 “小张,不对,左边脸再绕两圈,要有一种不对称的破碎美感。还有我这右腿,得吊起来,对,角度再高点,让人一看就知道,这腿肯定是废了。” 小护士叫张兰,刚从卫校毕业,第一次见到要求这么奇葩的“重伤员”,一边手忙脚乱地照办,一边憋着笑,脸都快憋紫了。 钱三江在一旁看得眼皮直跳,他压低了声音,“小先生,差不多就行了吧这都快缠成个粽子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这是刚从古墓里挖出来的。” “演戏就要演全套。”李默从绷带的缝隙里,瞟了他一眼,“白书恒和冯逸晨那两只老狐狸,精明得很。 我们这戏要是有一点破绽,他们立马就能反应过来。我就是要让他们觉得,我李默现在就是个废人,是个只能躺在床上等死的废物。” 钱三江叹了口气,也只能由着他胡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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