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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开饭时间了。 腊月的风裹着细碎的冰碴,如同无数把锋利的小刀,在周家村的上空呼啸盘旋,肆意地刮过每一处角落。周老汉佝偻着背,身上那件补丁摞补丁的棉袄,在寒风中猎猎作响,仿佛随时都会被撕扯成碎片。他那条残疾的右腿每迈出一步都格外艰难,膝盖处僵硬得如同生锈的齿轮,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天渐渐暗了下来,暮色像浓稠的墨汁,一点一点吞噬着整个村庄,周老汉心里着急,他必须赶回去给儿子做饭。 就在他拖着沉重的步伐,快要走到自家田埂时,一阵微弱的“呜哇——呜哇——”的哭声,若有若无地从田埂边的草垛传来。周老汉猛地停下脚步,浑浊的眼睛里满是疑惑,他怀疑自己听错了。这大冷天的,气温低至零下十几度,呵出的气瞬间就能凝成白霜,谁家孩子会被丢在这儿他揉了揉耳朵,又仔细听了听,那哭声虽然微弱,却清晰地再次传入耳中。 周老汉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地朝着草垛走去。他用布满老茧的手扒开积雪覆盖的稻草,眼前的景象让他倒吸一口凉气。一个襁褓中的婴儿躺在那里,小脸被冻得发紫,哭声已经微弱得像只小猫。婴儿身上只盖着一层薄薄的小被子,在寒风中轻轻颤抖。旁边放着半袋奶粉和一张纸条,上面歪歪扭扭写着:“求好心人收养,生日腊月初八。” 周老汉的手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他今年六十二了,儿子周大勇因为小儿麻痹症落下残疾,三十五岁的人了,干不了重活,母子俩一直靠着两亩薄田勉强度日,生活本就捉襟见肘,如今哪还养得起一张嘴正当他犹豫着要不要转身离开时,那孩子突然不哭了,黑葡萄似的眼睛直直望着他,小嘴一瘪,竟露出个笑来。那笑容虽然虚弱,却像一道温暖的光,瞬间照进了周老汉冰冷的心。 “造孽啊...”周老汉长叹一声,眼眶微微发红。他毫不犹豫地脱下自己的棉袄,小心翼翼地裹住孩子,那棉袄还带着他身体的余温。然后,他一瘸一拐地朝着家的方向走去,怀里的婴儿在温暖的包裹下,发出了均匀的呼吸声。 “爹,你这是——”周大勇正在灶台前生火,看见父亲怀里的婴儿,惊得差点打翻水瓢。他拄着拐杖,艰难地凑了过来,眼神中满是惊讶和疑惑。 “田埂上捡的。”周老汉把婴儿放在炕上,炕头的温度让孩子的小脸渐渐有了一丝血色。他翻出儿子小时候的旧衣服,虽然已经洗得发白,还有些补丁,但还算干净。“先喂点米汤,明天我去镇上买奶粉。”周老汉说道,声音里带着一丝疲惫,却又透着坚定。 周大勇也凑到炕边,婴儿正抓着他的手指往嘴里送。“是个女娃。”他轻声说,粗糙的手指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孩子的脸蛋,“长得像麦穗似的圆乎,就叫小麦吧。” 那一夜,周家破旧的土坯房里,一老一残一婴,围着火盆度过了第一个夜晚。火盆里的火苗欢快地跳跃着,映照着三张温暖的脸庞。周老汉时不时地往火盆里添些柴火,周大勇则守在婴儿身边,生怕她有任何不适。小小的婴儿在这陌生却温暖的环境中,安静地沉睡着,嘴角还挂着一丝浅浅的笑意。 时光飞逝,周小麦五岁时,已经俨然是个小大人了。她个子比同龄孩子矮,小小的身子却蕴藏着巨大的能量,力气大得出奇。每天清晨,天还没亮,她就踩着板凳在灶台前煮粥。那板凳对她来说有些高,她需要踮起脚尖,才能够到灶台。但她动作熟练,先把水倒进锅里,再小心翼翼地舀出适量的米,然后用小火慢慢熬煮。煮好粥后,她能提着半桶猪食,稳稳地走到猪圈,那桶猪食对她来说并不轻,但她咬着牙,一步一步坚持着。 “小麦,把爷爷的药端过去。”周大勇在院子里劈柴,他的右腿萎缩得只有左腿一半粗,每挥动一次斧头,都要付出巨大的努力,累得满头大汗。 小麦听到父亲的喊声,立刻放下正在洗的衣服。那双小手已经不像孩子的手了,关节粗大,掌心布满细小的裂口,那是常年劳作留下的痕迹。她在围裙上擦了擦手,小心翼翼地端着药碗,穿过堂屋。 “爷爷,吃药。”她爬上炕,轻轻扶起咳嗽不止的周老汉。周老汉就着她的手喝完药,摸了摸她的头,眼里满是疼爱:“乖孙...今天认了几个字” 小麦从兜里掏出半截粉笔和一块破石板,脸上洋溢着自豪的笑容:“爷爷,我会写‘麦’字了。”她在石板上歪歪扭扭画了几道,虽然字迹稚嫩,但充满了认真和努力。 “好,好...”周老汉眼里含着泪,声音有些哽咽,“等开春了,送你去上学。” 然而,开春的时候,爷爷的病却更重了。但小麦还是如愿去了学校,她是村里小学唯一的女生。每天天不亮,她就起床,喂猪、做饭、洗衣服,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然后,她一路小跑着去上学,头发被风吹得凌乱,却顾不上整理。放学后,别的孩子都在玩耍,她却要下地干活,帮家里分担农活。 她的书本总是沾着泥土和油渍,铅笔用得只剩指甲盖长短,但她学得比谁都快。老师说她“脑子像块干海绵,给多少知识都能吸进去”。她珍惜每一次学习的机会,在课堂上全神贯注地听讲,放学后还会借着月光复习功课。 十岁那年秋天,爷爷还是走了。小麦跪在灵堂前,看着那双曾经为她挡风遮雨的大手,现在静静地交叠在胸前,再也没有了温度。她没哭,只是不停地往火盆里添纸钱,火苗映红了她的脸,火星不时溅到她手上,直到手指被烫出泡来,她却浑然不觉。 “小麦,别烧了。”周大勇拉过她的手,用布条缠住伤口,“以后就咱爷俩了。” 那天晚上,小麦梦见自己变成了一株麦子,在风雨中摇晃。狂风呼啸着吹过,麦穗被吹得东倒西歪,但它的根却深深地扎在土里,无论风雨多么猛烈,都无法将它拔起。 小麦六年级那年,周大勇的腿病突然加重,整夜整夜疼得睡不着。村里的医生说,再不治就要瘫了。高额的医疗费像一座大山,压得这个本就贫困的家庭喘不过气来。 “爹,我不上学了。”一天早晨,小麦把书包挂在门后,眼神中满是坚定。 “胡说!你成绩那么好,怎么能——”周大勇一听,气得摔了碗。 “我能认字会算数,够用了。”小麦蹲下去捡碎片,手被划出血也不觉得疼,“等挣了钱,带你去城里看病。” 她走的那天,周大勇拄着拐杖送她到村口。清晨的雾还未散去,整个村庄笼罩在一片朦胧之中。小麦背着包袱,里面装着两件换洗衣服、半块肥皂和爷爷留下的《新华字典》。她回头望了望生活了十三年的村庄,晨雾中,父亲的背影佝偻得像棵老树,她的鼻子一酸,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但她还是强忍着没让眼泪掉下来,毅然决然地踏上了前往镇上的路。 纺织厂的工作比想象中辛苦十倍。小麦被分到染整车间,这里弥漫着刺鼻的化学气味,每天十二小时,她都要站在热气蒸腾的染缸前。滚烫的水蒸气扑面而来,汗水不停地从额头滴落,她的双手被化学染料泡得脱皮,又疼又痒。晚上八人一间的宿舍里,环境嘈杂,灯光昏暗。但她借着走廊的灯光翻字典,把不认识的字抄在胳膊上,利用一切时间学习。 三个月后,厂里裁员,她因为年纪小第一个被辞退。拿着攒下的六百块钱,小麦的心里满是迷茫,但她没有放弃。她坐上了去上海的火车,望着窗外飞速后退的景色,心中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和忐忑。 上海的高楼让小麦看呆了眼,街道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一切都那么陌生又新奇。她捏着写有“职业介绍所”地址的纸条,在迷宫般的街道上转了整整一天。终于,她在一家电子厂找到了工作,负责组装手机零件。 流水线的速度快得让人喘不过气,她必须像机器一样精准快速地重复同一个动作,稍微慢点就会被组长骂。工资的一半寄回家给父亲买药,剩下的勉强够租一间地下室。那里终年潮湿,墙壁上长满了青苔,被子上总是长着霉斑。有次她发烧到四十度,整个人昏昏沉沉,但为了不丢工作,她硬撑着去上班,结果在流水线上晕倒。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医院,三天的工资被扣光了,她的心里满是委屈和无奈。 十八岁那年,她的手已经变形了。长期的重复劳动让指关节粗大,掌心布满老茧,右手腕得了腱鞘炎,经常疼得拿不住筷子。但她从不在信里告诉父亲这些,只说上海很好,工作不累,老板和气。她不想让父亲担心,每次写信时,都会在脸上挤出笑容,仿佛真的生活得很幸福。 “小麦,我给你介绍个对象吧。”同宿舍的刘姐有天突然说,“我老乡,在饭店当厨师,人老实,不嫌你农村的。” 小麦红了脸,她从来没想过谈恋爱的事。但刘姐不由分说,周末就拉着她去见了面。 张建军比小麦大五岁,个子不高,但肩膀很宽,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给人一种温暖可靠的感觉。他们在公园长椅上聊了一下午,他说起自己老家在安徽农村,父亲早逝,母亲拉扯他和妹妹长大。生活的艰辛让他早早地就学会了独立和坚强。 “你的手...”他突然注意到小麦放在膝盖上的手。 小麦下意识地把手藏到背后,那是她最自卑的地方。她觉得自己的手又粗糙又难看,和其他女孩细腻的手相比,简直天壤之别。 “一定很辛苦吧。”建军轻轻拉过她的手,指尖抚过那些茧子和疤痕,“我妈妈的手也是这样,为了供我上学,她给人洗衣服,冬天手都裂出血...” 小麦的眼泪突然就掉了下来。这是第一次,有人看她的眼神不是嫌弃或怜悯,而是带着心疼和尊重。那一刻,她觉得自己这些年的辛苦都值得了,仿佛找到了可以依靠的港湾。 他们结婚很简单,领了证,在出租屋里请几个朋友吃了顿饭。建军用积蓄盘下了一家快要倒闭的小饭馆,起名“麦香居”。 小店只有六张桌子,空间狭小,但收拾得干干净净。小麦负责采购、打扫和招呼客人,建军掌勺。她的手虽然粗糙,但干活利索,能同时端三个盘子不洒一滴汤。她热情周到,总是能记住熟客的口味,常给熟客多加个菜或送碗汤,客人都很喜欢她。 开业第一天,只来了两桌客人。打烊后,他们坐在空荡荡的店里数钱,除去成本,赚了二十八块五。 “会好起来的。”建军揉着酸痛的肩膀说,眼神中充满了坚定。 小麦突然想起什么,从柜台下拿出一个盒子:“给你,开业礼物。” 里面是一副护腕。建军的手腕因为常年颠勺,也落下毛病,最近疼得厉害。 “你怎么知道我的尺寸” “晚上你睡着时量的。”小麦笑着帮他戴上,“我的手是没救了,但你的得保护好。” 建军突然抱住她,头埋在她肩上。小麦感觉到有温热的液体渗进她的衣领,她知道,那是建军感动的泪水。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他们相互扶持,共同面对生活的挑战。 渐渐地,小店有了回头客。建军的手艺好,价格实惠,小麦又特别会招呼人,“麦香居”的生意越来越好。虽然每天从早忙到晚,累得腰酸背痛,但看着存折上的数字一点点增加,两人心里都踏实。他们对未来充满了希望,计划着攒够钱后,把老家的房子修缮一下,再把父母接过来享福。 婚后第三年,小麦怀孕了。建军高兴得在厨房里转圈,差点打翻一锅高汤。他立刻买了张火车票,要带小麦回老家见母亲。 安徽农村比小麦想象的还要穷。建军的家是两间低矮的土房,墙壁上有许多裂缝,屋顶还漏着雨。母亲是个瘦小的老太太,眼睛因为常年流泪已经半瞎了。 “好,好。”老太太摸着小麦的手,又摸她的肚子,“手上有力气,生孩子不费劲。”那双手上的老茧比小麦的还厚,但温暖干燥,像晒过的棉被。小麦感受到了久违的母爱,心里暖暖的。 回上海后,建军不让小麦干重活了,自己扛起了大部分工作。他每天早早地起床去采购食材,然后在厨房里忙碌一整天,精心烹制每一道菜肴。小麦闲不住,就坐在柜台后面记账,顺便给未出生的孩子织毛衣。她的手虽然粗糙,但意外地灵巧,能织出各种花样。一针一线,都包含着她对孩子满满的爱和期待。 分娩那天,建军在产房外急得团团转。他不停地走来走去,耳朵紧紧贴着产房的门,想要听到里面的动静。护士出来说产妇手劲太大,把床栏杆都掰弯了,他又是心疼又是好笑。 女儿出生时六斤八两,哭声洪亮。小麦虚弱地躺在病床上,看着建军笨拙地抱着那个皱巴巴的小生命,眼泪止不住地流。那一刻,所有的辛苦和付出都化作了幸福和满足。 “叫小雨吧,”她说,“希望她的人生不像我们,总是晴天多,雨天少。” 出院那天,阳光特别好。小麦抱着女儿坐在三轮车后座,建军小心翼翼地踩着踏板,生怕颠着她们。路过一家幼儿园时,里面传来孩子们的歌声。那歌声清脆悦耳,充满了童真和欢乐。 小雨在她怀里扭了扭,小手抓住了她的手指。那手小小的,软软的,完美无瑕。小麦突然明白了自己这些年所有的辛苦和坚持是为了什么。她低头亲了亲女儿的额头,轻声说:“妈妈会让你读书,读很多很多书,去妈妈没去过的地方。” 风吹起她的头发,露出眼角细小的皱纹。她才二十五岁,手像四十岁的人,但眼神明亮如少女。那眼神中,有着对过去苦难的坦然,更有着对未来生活的憧憬和希望。三轮车驶过梧桐树下,斑驳的光影掠过这一家三口,前方的道路虽然未知,但他们充满了勇气和信心,携手走向幸福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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