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花朵红艳如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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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顺着她指的方向望去,未见,只见一条翠绿藤蔓。 奇特的是,当大家注视这株植物时,它瞬间绽开海碗大的红花。 这花朵红艳如血,娇嫩欲滴,仿佛由鲜血浇灌而成。 红得鲜艳,红得妖异。 “阿香妹子,这是花不是,你看错了!”胖纸无奈摇头。 明叔总吹嘘阿香眼神超凡,胖纸始终半信半疑。 在他心里,老胡的双眼才叫厉害,上穷碧落下黄泉,妖邪鬼怪无所遁形。 这才是真本事! 阿香那点眼力算什么 阿香拼命往明叔身后躲:“这...这是具男尸,上面沾满鲜血!” 胖纸正要反驳,雪利杨忽然指向花朵: “快瞧,它结果子了!” 大家立刻将目光投向那朵红花,眼前出现了令人惊异的一幕: 就在众人注视它的短短片刻间,它竟神奇地完成了结果的全过程。 翠绿的藤蔓顶端,悬挂的不再是红花,而是一颗形似桂圆的球形果实。 “这……这到底是什么植物” 胖纸显得有些按捺不住:“这才过了多久连两分钟都不到,它不但开了花,居然还结了果” 胖纸的双眼忽然放出光芒,满脸贪婪: “老胡,这是不是你之前提过的什么珍稀之物难道这是什么天地灵物” 此言一出,其他人也纷纷表现出浓厚的兴趣。 shirley杨、明叔、陈瞎子、瑛子、初一这些人,个个都是阅历丰富之人。 shirley杨是某地理杂志的摄影师,明叔在南洋跑船半辈子。 陈瞎子更是了得,曾是卸岭一派的魁首。 瑛子身为鄂伦春族,自幼在原始森林中成长,熟悉各种植物药材。 初一从小在昆仑山长大,又是牧民,对高原上的各类植物了如指掌。 然而他们这群人,却从未见过如此奇特的植物,难道这真是某种天地灵物 “天地灵物” 胡巴一眉毛一挑,看着胖纸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你可以尝尝看嘛!” 胖纸听了,伸手就要去摘那颗果实,忽然瞥见老胡一脸坏笑。 胖纸立刻明白,老胡又在拿自己开玩笑,不由恼火道: “老胡,你这家伙又使坏,这根本不是什么天地灵物对吧” “你还真说错了,它确实是天地灵物!” 胡巴一摘下那枚果实,剥开外壳,流出一些暗红色的液体。 这液体宛如腐坏的血液,散发着难闻的恶臭,最中间有一小块碎肉,竟似人形。 随着果实被摘下,结出果实的绿色藤蔓瞬间枯萎,化作一堆尘土。 “这东西其实是生人之果!” “生人之果” “那是什么” 众人听得一头雾水,这种果实他们还是第一次听说。 “《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虽名为十六字,更准确地说应该是十六卷!” 胡巴一平静地解释道:“每卷以周天古卦中的一个字为代表,共计十六字!” “因此称为十六字!” “这十六字中有一字,便是‘化’字!” “‘化’者,乃是变化之化,在地师眼中,风水秘术中最难的便是这个‘化’字!” “因为‘化’字,往往要修改风水格局!” “小则改换门庭!” “大则扭转乾坤!” “然天地自有其律,山河暗藏玄机,气运流转,岂容轻举妄动” 胡巴一环视众人:“故而这《化》字卷,被摸金校尉视作不可触碰的禁忌!” “那这《化》字卷,跟那什么生人之果又有何干系” 胖纸听得芸里雾里。 “关系重大!” 胡巴一淡然一笑:“《化》字卷除记载风水格局改动之法,还提及若干风水异变之特例。” “特指某些风水特异之处,会孕育超常现象。” “譬如此地!” 胡巴一目光扫过四周,似将整座龙顶冰川尽收眼底: “我等所处的龙顶冰川,拱卫,雪岭环抱,实为昆仑山中风水绝佳之地!” “昆仑本是天下龙脉祖庭,此处更是祖龙顶巅,天地生气之盛,举世无双!” 言至于此,胡巴一望向雪利杨等五人:“此点,诸位应当深有体会” 雪利杨当即颔首:“自踏出藏骨沟,进入神螺沟冰川时,我便有所感应。” “此地生机之沛然,犹胜芸南虫谷,即便不主动修行,修为亦在自然增长。” “确是如此。” 陈瞎子接话:“老夫曾在古蓝县修行两载,而后辗转至此。” “两相比较,方知此地生机浓度,远超古蓝县百倍有余。” 胖纸等人纷纷点头称是。 “正因生气过于鼎盛,葬在龙顶特定区域的尸身,可历久不腐。” 胡巴一继续阐释:“这等生气极盛之地的不朽尸身,被称作‘玄武巨尸’。” “而玄武巨尸躯体之上,偶会发生玄奇变异,譬如生长出血饵——” 胡巴一指向方才枯萎的植物:“此种寄生尸身的植物,便是血饵。” “血饵所结果实,即为生人之果。” “原来这玩意叫生人之果!” 胖纸恍然大悟,又追问道:“那这生人之果究竟有何妙用” “妙用无穷!” 胡巴一掌心腾起火焰,将沾染的暗红液体灼烧殆尽,沉声道: “生人之果,聚敛天地生气与玄武巨尸尸气而生。” “生气属阳!” “尸气属阴!” “所以说,生人之果是一种极为稀有、蕴含阴阳二气的天材地宝!” “这对修行阴阳属性,或掌握阴阳属性神通的人来说,助益极大!” “此外,用它来炼制阴阳属性的法宝,也能显着提升法宝威力!” “蕴含阴阳二气的天材地宝” 众人听了,面面相觑。 “胡爷,咱们这群人里,好像没人修炼阴阳属性的或神通吧” 大金芽语气犹豫。 胡巴一摇头道:“你们所练的功夫,都是汲取生机的阳属性。” “至于神通和法宝,你们一样也没有。” “哎哟!老胡你说了这么半天,合着这东西对咱们一点用都没有” 胖纸撇了撇嘴,忍不住抱怨:“说得神神秘秘的,我还以为是什么宝贝呢!” shirley杨和大金芽等人也顿时失去了兴趣。 “说生人之果没用,那是你自己不会用!” 胡巴一轻轻一笑:“只有没用的人,才会看什么都不顺眼。” “在好木匠手里,一块朽木也能变成精美家具;” “在好画家笔下,一张白纸也能成为无价名画;” “到了你胖爷这儿,木头只能烧火,白纸只能擦屁股,是不是” 被胡巴一这么一说,胖纸满脸窘迫,却仍嘴硬道: “老胡,你要真有本事,就把这臭烘烘的果子变成宝贝给大伙看看!” “等着瞧!” 众人继续向前探索。 晶石洞中有许多石台,摆放得杂乱无章,他们逐一搬开查看。 最后在一个靠墙的石台后面,发现一条低矮的通道,不知通向何方。 大家钻进通道,没走多远,便来到一个更宽敞的洞窟。 洞窟出口处是一个悬空的天然石台,向下望去,一片漆黑,深不见底。 胡巴一摊开右手,掌心金光凝聚,很快形成一个篮球大小的金色光球。 他随手一抛,光球坠下石台,最终落向坑底。 光球迸发出耀眼金芒,驱散了坑底的黑暗,将下方照得如同白昼。 借着光芒,可以清晰看见石台下生长着密密麻麻的血饵红花。 血饵极为茂密,藤蔓如爬山虎般四处蔓延,连坑底都被完全覆盖。 神奇的是: 这些血饵时而绽放红花,时而结出果实,果实成熟后坠落,藤蔓随即化为飞灰。 但没过多久,又有新的绿藤生长出来,继续开花结果。 在这里,血饵从生长、开花、结果到枯萎,整个过程不超过十分钟。 仿佛时间被加速了无数倍,一系列变化快到令人难以置信! “真是不可思议!” 陈瞎子忍不住感叹:“我行走江湖多年,见多识广,这种植物还是第一次见到!” “太神奇了!” shirley杨眼中闪烁着惊奇的光芒,拿出相机,连续拍下多张照片。 其他人也怀着相似的心情。 普通植物从发芽到开花结果,至少需要数月时间。 而这种植物却像被追赶一般,从开花到结果,不到十分钟! 变化之快,令人目不暇接! “走吧,我们下去!” 胡巴一挥手间,脚下金光喷涌,凝聚成一条金色大道,通向坑底。 胡巴一踏上金光大道,一步步向下走去,众人紧随其后。 到达坑底后,胡巴一施展风后奇门,获得掌控万物的能力,随即打了个响指。 “唰唰唰——” 一颗颗生人之果从血色藤蔓上脱落,在一股无形力量的牵引下飞向胡巴一。 胡巴一取出一只金葫芦,拔开塞子,一枚枚生人之果纷纷飞入葫芦口。 众人看着这一幕,表情各异。 shirley杨和胖纸等人早已习以为常,而明叔、陈瞎子和阿香则感到十分震撼。 尽管不是第一次见到胡巴一使用这种力量,但每次目睹,仍让人惊叹不已。 不久,坑底的生人之果被采集一空。 那些被采摘果实的血饵纷纷枯萎,化为飞灰。 但没过多久,新的血饵又冒出头来,继续开花、结果,长出新的生人之果,开启新一轮的循环。 采不完! 根本采不完! 胡巴一见状,索性不再采集,带着大家在坑底巡视,发现了一具。 这具被无数血色藤蔓覆盖,所有藤蔓的根茎都连接在上。 拨开藤蔓,可以看到鲜活生动,皮肤光滑细腻,仿佛刚刚去世一般。 胡巴一指着说道:“你们看,它死亡时间不明,却依然鲜活如新,这正是典型的玄武巨尸!” 大家也都好奇地端详着,口中连出惊叹。 “真是不可思议!” “上面居然能长出这么多花草,要不是亲眼见到,说出去谁信” “说起来,这到底去世多久了怎么看着还像刚走的一样” “它肯定不是中原人,应该是魔国或轮回宗的,算起来至少已经几百年了!” “几百年死了几百年还能保持得这么完好,这也太离奇了!” “胡爷之前不是说过嘛,这龙顶生机充沛,所以才能像刚去世时那样新鲜!” “……” 一行人走到花丛边上,发现那里放着一块巨大的方形石头,少说也有上千斤重。 石头底下压着一口红木棺材,正前方的挡板破了个大洞。 “这儿怎么会有口棺材” 胖纸向来对棺材之类的东西特别感兴趣。 他一看见棺材,立刻凑上前去,透过破洞朝里张望,想瞧瞧里面有没有什么陪葬的宝贝。 没想到,他刚把脑袋凑近,一只绿色、长得像小狗似的动物就从洞里钻了出来。 大概是因为长期生活在地下,这东西的眼睛和鼻子都已经退化了。 它根本没注意到胡巴一他们,自顾自爬到血饵丛里,大口吃起那些生人之果。 凡是被它吃掉果实的血饵,都迅速枯萎成灰,但很快又有新的血饵长出来。 “老胡,那是个啥东西”胖纸盯着那“小狗”,忍不住问道。 “这可是个宝贝!” 胡巴一笑着回答:“比你收进冰葫芦的那具冰川水晶尸还值钱!” “这么贵重” 胖纸和明叔同时惊呼。 冰川水晶尸毫无疑问极其珍贵,也是这趟昆仑之行得到的最重要的宝物。 没想到,这只长得像小狗的东西,居然比冰川水晶尸还要值钱 “你们看这个!” 胡巴一右脚轻轻一踩,风后奇门局瞬间展开,覆盖了周围百米的范围。 “起!” 他打了个响指,那块千斤重的水晶方石就缓缓升了起来。 胡巴一随手一挥,把巨石挪到一边,露出了底下压着的东西。 这时大家才看清楚,那根本不是棺材,而是一个红底黑纹的空龟壳。 龟壳里面空荡荡的,原本的乌龟早已不见踪影,连骨头都没留下。 “老胡,这不就是个乌龟壳吗” 胖纸疑惑地看着空龟壳,又望望那个小狗似的东西:“它和这龟壳有关系” 胡巴一只是笑了笑,没有回答。 明叔凝视着空荡荡的龟壳,先是沉思片刻,随后情绪变得极为激动: “发财了!这次真的发财了!这是蜕壳龟,简直是无价之宝!” “蜕壳龟” 胖纸、大金芽、雪利杨和瑛子四人纷纷望向明叔,目光中充满不解。 明叔兴奋地解释道:“能够蜕壳的老龟,通常都是吃过珍稀灵物、成了精的!” “这种成了精的老龟所蜕下的壳,是世间罕见的珍宝,能解百毒!” 他指着那巨大的龟壳说道:“这整只龟壳,已经不是天价可以衡量,而是真正的无价之宝!” “胡仔说得对,这龟壳确实比冰川水晶尸更珍贵!” “不!” “两者根本不能相提并论!” “冰川水晶尸尚有价格,这龟壳却是无价!” “无价之宝!” 胖纸立刻激动起来:“!总算遇到真宝贝了,我这就去把它挖出来!” 说完,胖纸抓起工兵铲就去挖龟壳,大金芽和瑛子也上前帮忙。 明叔本想凑过去分一杯羹,却被胖纸毫不客气地拦住了。 “明叔,您年纪大了,还是好好歇着吧,这种力气活儿交给我们年轻人就行!” 只要涉及宝物,胖纸就格外机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