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听闻汉王逢人就送金豆子!不如借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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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有不少的子嗣,不过,这群玩意儿,一个个的,跟他都不亲近,没办法,这个不靠谱的老爹,太神奇了。 就像是他的次子朱瞻圻,因为母亲被汉王所杀,整日里,去举报自己老爹造反,朱棣都无奈,的对他说。 尔父子何忍也 而后来,他想要造反,这位更是直接给自己的好大伯告密。 这样的父慈子孝,都不知道,这位争夺皇位,到底有什么意义。 而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情况,其实也是因为,他是军旅出身,很多人都知道,军人,常年都不在家中,想要跟孩子有什么亲密的感情,还是很困难的。 毕竟对孩子来说,这个爹,其实跟陌生人并没有什么区别。 忽然之间,过来跟你有什么亲密交流,也不是那般容易的。 而大多数的将领,又成了勋贵,他们家的孩子,养尊处优,生活之中,跟他这种人,就完全不同,直接就会引起父子之间的矛盾。 相互看不顺眼,也就不足为奇了。 而作为老行伍出身的汉王,之所以不喜欢几个儿子,就因为,这几个儿子,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跟他这种,能够在战场上,立下赫赫战功的男人,不像! 此刻,林佑就不同了,这个儿子,虽然是他第一次见到,却是直接就给他这个老爹,来了个下马威。 从马上给他拽了下来,还有他身边的这小子,很有可能是常遇春的后人,这么小,就有这样的臂力。 恐怕若是放在战场上调教几年,就是个不逊色于当年开平王的猛将。 这可是直接,碰触到这位汉王的心坎儿去了。 这才是他的儿子! 是他汉王的种! “小子,咱好歹也是你爹,这么久了,也没见你叫咱一声爹!怎么,不想认咱” 他笑吟吟的看着这个少年,人的眼缘,有时候,是非常神奇的。 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哪怕是她浑身都是缺点,你也会选择性的看不见。 “汉王殿下说笑了,草民乃是平民百姓,怎敢攀附汉王殿下,这种事儿,若是说出去,恐怕会给汉王殿下带来不小的麻烦!” 林佑淡然的开口说道。 认祖归宗,呵呵,这种事儿,他可不会说出来。 这可不是某些脑残短剧,下药,跟某个霸总睡一觉,随后,就带球跑路,几年之后,带着无数个崽崽,几个崽崽去寻找霸总认亲,霸总原本以为自己是一辈子没孩子,然后,跟一大帮孩子幸福快乐的在一起的戏码。 “怕什么麻烦,将来,如果咱能够登上那个位置,到时候,那群人,不还得老老实实的!” 汉王不屑的开口说道。 呵呵! 听到对方的话,林佑的内心之中,白眼都快翻起飞了。 就你这样儿,还想坐上那个位置呢,做做梦就得了! 虽然他不知道,史书上到底是真是假,但是这位的性格,过于耿直,这样的人,根本就不适合当皇帝。 朱棣但凡没老糊涂,估计是绝对不会把皇位让给他的。 “殿下,这样的话,还是不要当着别人的面说了!” 他看了一眼四周,几个太监,如同是没有听到一样,站在那里。 “呵呵,怕什么,当初你爷爷,就曾经许诺过,让咱继承他的位置,他还能说话不算话不成” 他摆了摆手,开口说道。 林佑。。。 你他么竟然相信一个皇帝的口头承诺。 那玩意儿,比厕所的擦屁股纸,也没好到哪里去! 算了,改变这位的心思,还不如去考虑考虑,怎么发展自己。 “对了,这里也没有外人,你跟咱说说,你为何要去打倭寇,这群蚁贼,可不是那般容易弄死的!” 朱高煦好奇的看着自己这个儿子。 倭寇,在这个时候,并不是那般容易剿灭,这群人,熟悉海洋的环境,经常是来无影,去无踪,想要在海上解决这群玩意儿,是非常困难的。 只能够在对方冲击陆地城池的时候,击溃他们,而他们虽然个头不怎么大,但是跑路的速度,是真的快。 只要进入海上,就能够快速的离开! 这也是,为何,倭寇屡次被剿灭,然后,还有新的倭寇,不断出现的原因。 “草民以为,倭寇难绞,是因为,我大明王朝,对海洋的了解并不是很深,想要解决倭寇问题,就要先了解大海,进入海洋之中,寻找倭寇巢穴,一旦找到他们的本土,将来就算是他们想跑,也跑不到哪里去!” 这个时代的人,对那个地方或许并不了解,却不代表他不行啊! 后世,地球已经是一个村子了,对于倭寇的本土,他还是很了解的,想到后世,他们对中原带来的痛苦,他就不能够释怀。 清朝虽然不怎么样,但是他们干了一件事儿,还是很牛掰的,就是渣渣龙拿下了大小和卓之后,直接告知兆慧,高过车轮的,统统杀了。 然后,那位兆慧,直接把车轮放平! 也让西北,安宁了数十年,直到后世,准噶尔,都只剩下了地名,而没有了这个部落。 他也想试试,在这个时候,彻底将这群牲口斩尽杀绝,以后,还怎么出来祸害人。 “小子,我现在说什么,估计你也听不进去,不过,你这性子,倒是随了咱了,咱就喜欢冲锋陷阵,在京城,说实话,是真没什么意思!” 听到了林佑的话,朱高煦点了点头,儿子喜欢打仗他还是很欣赏的。 “既然殿下不喜欢京城的日子,何不进入滇南,滇南之外,还有大片的疆域,若是汉王打下这些地方,将来,不也是殿下封地吗” 见到这位汉王这样说话,他忽然开口,这位便宜老爹,整日里,在京城厮混,有什么意义 作为一员猛将,若是能开疆扩土,或许还能名留青史,这个时候的中南半岛,可还没有主人。 连安南那种垃圾,都能够开疆扩土。 若是他这位老爹,能进入中南半岛,打下大片的江山,未来封狼居胥,也并不是什么难事儿。 混的好了,名留青史,也不是没有可能。 毕竟,中原历史上,功勋最大的,还是开疆扩土! 就像是渣渣龙,别管他到底是好是坏,中原版图在他的手里,达到了巅峰,哪怕是他再菜,依然有无数的拥趸。 “额,混蛋玩意儿,说什么胡话呢,那破地方,有什么好去的,一年到头,都是热的不行,到处都是瘴气,你这是想要让老子死在那边儿” 汉王白了林佑一眼,哼哼道。 听到了对方的话,林佑才猛然想到,这个时代,南方,其实 也并不是什么好地方。 中原人,也并不是全能型人才,岭南之地,也是经过了几百年的改造,还因为气候变化,才开始得到开发的。 而此刻,更南方的亚热带地区,有的也就是部落野人。 中原人进入南方之后,很多人,都会受不了。 东野当初进入湘南,这支上百万精锐的部队,直接倒下了1/6,非战斗减员非常严重。 就是因为水土不服。 而汉王可以说是北方的汉子,若是让他进入丛林之中,跟那群野人转山沟子,还真不一定能好过。 “行了,咱的事儿,不用你管,你就说说,你这一次,可用咱给你帮忙” “听闻汉王殿下,逢人就送金豆子” 林佑忽然抬头,试探着问道。 “哪个狗日的胡说八道” 他愤怒的看向了四周的几个太监,几个太监,都纷纷低下头,不敢说话,这种话,他们这群人是不敢接的。 “咳咳,殿下若是有钱,可否借我一万两黄金,一年之后,草民愿意如数奉还,当然了,算利息也成!” 林佑开口,军队有了,虽然不知道怎么样,好歹也算是有了。 5艘郑和宝船,用来专门打鬼子,就有些浪费了,用起来,才是最好的。 而他这会儿,最缺的还是本金。 几千人的军队,想要训练起来,需要的花费,也是非常大的数字。 “嗯你要那么多钱干什么” 听到了林佑的话,朱高煦愕然,随即警惕了起来。 1万两黄金,在这个时代,可并不少了。 在这个粮食,不过几文钱一斤的时代,一两银子的购买力,相当于后世的1000块。 而黄金白银的对比是1比4。 一万两黄金,等于4万两白银,相当于后世的4000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