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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嗜酒如命,但战斗力极猛,在港岛也是双花红棍级别的狠角色。 医疗团伙则远赴鹰酱,专攻黑道财源。 那边帮派林立,火并不断,正是他们大展身手的好地方。 至于神枪手彭奕行,必须留在自己身边——有他在,谁敢暗中动手,立刻毙命当场。 “菲菲是顶尖女杀手,长得又漂亮,哪能派去外地拼命” 高志胜可舍不得让她去大洋彼岸对付那些凶残之徒。 留她在身边,既是贴身护卫,也是赏心悦目的风景。 想到今后有小英和菲菲两位女子贴身守护,一个飒爽利落,一个冷艳致命,他的心情越发舒畅。 十几分钟后,一阵清风拂过窗台,一道曼妙身影悄然出现在庭院之中—— 女杀手菲菲,已奉召而来。 高志胜先让菲菲和女保镖小英徒手过招,结果毫无悬念,小英轻松取胜。 “胜哥,要是能用家伙的话,我还不一定输。” 菲菲略带不服地说道。 “来啊,再来一次也行。” 小英面不改色,毫不退让。 高志胜一手揽着一个,笑着道:“别争了,咱们进屋再说。” 第二天一早, 他见到了神枪手彭奕行。 “老板!” 彭奕行微微低头示意。 “阿行,以后别叫老板,喊我胜哥就行。” 高志胜咧嘴一笑。 “胜哥!” 高志胜顺手扔过去一把手枪,问道:“能不能让我见识下听说你五秒能连开十枪” “能。” “只要胜哥想看,我现在就能试。” 高志胜摆了摆手,没再多说。 他心里清楚,系统早就提示过——彭奕行出枪,必见血光。 眼下港岛江湖风平浪静,想找几个混混当靶子都难。 干脆换个地方热闹一下。 他决定离开港岛,去河兰走一趟,放点烟火找找乐子。 光用手枪太不过瘾,得换成霰弹枪、ak47或者ak74,对着那边的街头渣滓一顿扫射才痛快。 他给表哥靓坤打了个电话,说了自己的打算。 “我跟你一块去。” 靓坤笑出声来。 这种事他最喜欢了。 如今港岛各路人马都在闷头捞金,没人想动手拼杀,太平得发闷。 “那就今天动身。” 当天,高志胜和靓坤便带着一队人离开港岛,搭飞机直奔河兰。 港岛黑白两道一直盯着洪兴的动静,很快便得知龙头靓坤和靓仔胜双双离港,目的地竟是河兰。 他们去那儿干什么 众人纷纷猜测,揣测背后是否有大动作。 可谁也不会想到,这两人千里迢迢跑过去,真就是为了放几挂鞭炮、打几轮枪。 河兰, 一处隐秘据点,天地门的秘密基地之一。 “胜哥!” 王建军带着手下雇佣兵迅速赶到,负责接应与安保。 “阿军,这次我和表哥过来,就是图个痛快,放点烟火热闹热闹。” 高志胜笑着交代。 “给我表哥备把ak47或ak74,我自己要支喷子。” “明白!” 王建军立刻安排人送上武器,霰弹枪、ak系列一样不落。 “找个天地门的对头,我们亲自上场。” 高志胜提着喷子,靓坤握紧ak47,眼神已经跃跃欲试。 “马上安排。” 王建军太懂他们的心情了。 枪,对男人来说就是一种瘾。 一旦扣过扳机,感受过那种震颤与力量,就再也忘不掉。 尤其是当你用它送走过别人。 有人会做噩梦,有人却兴奋得睡不着。 显然,胜哥和靓坤属于后者。 怕 压根不存在。 “胜哥,眼下骷髅帮是我们的目标。 拿下他们地盘,天地门就能稳坐河兰第二把交椅。” 王建军汇报道,“先打他们一个分舵,您看是白天动手,还是夜里突袭” “白天。” 高志胜干脆答道。 “白天看得清。” 靓坤补充,嘴角扬起。 王建军不再多言,领着两人直扑骷髅帮一处据点。 刚到地头, “砰!砰!砰!” 高志胜和靓坤二话不说,举枪就扫。 对方根本来不及反应,顷刻间溃不成军。 据点易主,天地门旗插上房顶。 “不停,继续干!” 高志胜心中畅快。 既然来了,就得打得尽兴。 反正死的都不是自己人。 外人作乱,留着也是祸害。 见一个,清一个。 王建军随即带队转移,直奔骷髅帮另一处分部。 又是密集枪响,火光四溅。 “这喷子不行,火力不够猛。” 高志胜甩开手里枪,顺手接过一支ak47。 “突突突!” 子弹如雨,敌方成员不是中弹倒地,就是吓得趴在地上装死。 “阿行,露一手给我们瞧瞧。” 高志胜转头看向彭奕行,眼中带笑。 “砰!砰!砰!” 彭奕行单手持枪,五秒内连开十枪。 枪枪命中眉心,十个敌人应声而倒。 王建军和手下们看得心头一震。 我靠! “太猛了!” 王建军忍不住惊呼,话音未落,手臂上已泛起一片寒意,汗毛倒竖。 整个人愣在原地,心跳几乎停滞。 “这枪法……简直离谱!” 他咽了口唾沫,心里清楚得很——要是自己站对面,根本活不过三秒。 彭奕行全程没说话,收枪,立正,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可正是这种冷静,才更让人胆寒。 王建军盯着他,暗自庆幸:还好这人是自己这边的。 若为敌手,怕是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那速度,那准头,招招锁喉、枪枪奔脑门去,根本不给半点机会。 普通人打靶都未必能稳中胸口,他却专挑最难打的头颅下手,而且一击必杀。 真他娘的狠! 也真他娘的绝! 最怕的不是你不够强,而是碰上一个强得不像话的对手。 当你面对这种人时,结局早就写好了——只有死路一条。 “阿行是咱们圈里最快的,五秒十枪,枪枪要命。”高志胜终于开口介绍,“他是真正的枪王。” 之前他只提了名字,此刻才道出分量。 “服!”王建军竖起大拇指,由衷佩服。 “枪上我比不过你,但刀棍拳脚,能不能找个机会讨教一下” 他望着彭奕行,眼神认真。 “我只会开枪。”彭奕行淡淡回了一句。 王建军转头看向胜哥,高志胜微微点头,神色欣慰。 “阿行,你是我在江湖上见过出手最快、最狠的,这个‘枪王’称号,实至名归。” 彭奕行轻声道:“谢谢。” “看得痛快,走吧。”高志胜随手把ak扔给手下,一行人转身离去。 七天后,高志胜与靓坤等人离开河兰,启程返回港岛。 与此同时,在暹罗蒋天养的庄园里—— “先生,斧头帮最近势头压不住了。 早前靠着港岛号码帮借来的杀手阿积打底子,如今又冒出个外号‘酒鬼’的狠角色,带着人横冲直撞,接连吞掉几个场子,势力扩张得太快。” 心腹低声汇报。 “酒鬼哪冒出来的玩意”蒋天养眉头紧锁,语气烦躁。 这段时间他本就窝火。 一个被洪兴扫地出门的废物,居然在暹罗拉起一支队伍,硬生生站稳脚跟,还越做越大。 该死! 更糟的是,斧头帮眼看就要撼动绿林字头的地位。 过去靠神仙可在港岛牵制洪兴,他在暹罗才能稳坐龙头之位。 如今神仙可还在外头漂着一年,只剩两个月就要回来,可眼下局势已经乱了套。 各路帮派蠢蠢欲动,尤其那个斧头帮,像只烦人的苍蝇,四处挑衅开战,抢地盘、夺生意,毫无忌惮。 “还没查清来历。”心腹苦笑,“只知道这人嗜酒如命,但只要喝完酒,战斗力暴涨,没人挡得住。” “道理很简单。”蒋天养咬着雪茄,声音低沉,“整个暹罗江湖都知道,我们绿林的第一战力是阿可,再过两个月就回来了。 那酒鬼有野心,知道自己投奔我们,也只能排第二。 可他去了斧头帮,立马就是头号猛人。” 顿了顿,他冷笑一声:“现在全江湖都在传他的名号,斧头帮能发展这么快,功劳全在他身上。” “先生,神仙可和洪兴的约定还有两个月到期。 要不要我去趟港岛,提醒他别再跟洪兴的人赌斗生事” “没有神仙可压阵,这些杂鱼都忘了规矩。”蒋天养眯起眼,“看来是时候让他们记起,谁才是这片江湖的主人。” 他沉默片刻,冷声道:“打电话给港岛号码帮,就说我要借兵——把阿积调来暹罗,让他去办掉那个酒鬼。” 语气森然,杀机毕露: “阿可两个月后才回来。 要是再让斧头帮猖狂六十天,搞不好他们真要坐上第二把交椅。 这事,我绝不答应。” “明白!”下属立刻拨通电话,明确要求:只借阿积一人。 那边回应却是—— “实在抱歉。” “阿积现在是我们号码帮的红棍骨干,金牌猎人,短期内不会离开港岛。” “加钱,价钱好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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