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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像块浸了墨的绒布,沉沉压在应州城头。凌云站在箭楼的阴影里,看着城外赵迁的营地渐次熄灭灯火,只有西北角的帐篷还亮着,隐约传出争执声。他将狙击枪的瞄准镜调至最大倍率,镜中能看到赵迁正对着个穿黑袍的人发脾气,手指戳着地图上的“黑风口”,唾沫星子溅在烛火上,激起阵阵火星。 “鹰隼,张总兵的人到了,在城南的山坳里。”李嵩的声音从耳机里传来,带着夜风的凉意,“他说按计划,天亮就‘路过’城外,要不要先送点消息过去” 凌云调整呼吸,十字准星牢牢锁着黑袍人的侧脸。那人始终低着头,兜帽遮住了大半张脸,只有在赵迁摔东西时,才微微抬了下——露出的下巴上有块月牙形的疤,和“鹰眼”的特征完全吻合。 “让张总兵按兵不动。”凌云低声道,“‘鹰眼’亲自来了,说明‘天枢’石碎片比他们预想的重要,得让他们再咬深点。” 黑袍人似乎说了句什么,赵迁的火气突然消了,开始点头哈腰地给对方倒茶。凌云心里冷笑,这就是“三眼”的把戏,用官阶和利益控制朝廷官员,再借他们的手铲除异己。他悄悄记下帐篷的位置,准备等夜深后摸过去,看看能不能截获他们的密信。 城楼下传来轻响,是王二狗带着两个民壮从暗道钻了出来,手里捧着个用油布包着的东西。少年踮脚跑到箭楼,掀开油布——里面是块和“天枢”石碎片相似的黑曜石,被他用朱砂涂了层,在月光下泛着诡异的红光。 “凌先生,老石匠说这石头的重量和您给的碎片一模一样,连石纹都仿得差不多。”王二狗献宝似的捧着石头,“就是朱砂味有点大,会不会被看出来” 凌云拿起黑曜石闻了闻,果然有股刺鼻的颜料味。他从背包里掏出个小瓷瓶,倒出些粉末撒在上面:“这是黑风口的泥土,混了点马粪灰,能盖住朱砂味,还能让石头看起来像刚从土里挖出来的。” 王二狗凑近一闻,立刻皱起鼻子:“真难闻。” “难闻才像真的。”凌云将石头重新包好,“等会儿你按计划,带着这石头从东门‘逃’出去,往草原方向跑,故意让赵迁的人看到。记住,别跑太快,让他们觉得能追上你,又总差那么点距离。” 少年用力点头,攥着油布包的手指因为用力而发白:“我知道!就像猎狗追兔子,得吊着他们的胃口!” 凌云笑了,刚要叮嘱他注意安全,城外突然响起马蹄声。赵迁的营地炸开了锅,士兵们举着火把往东门跑,显然是发现了“异常”。他立刻让王二狗藏起来,自己则架起狙击枪——只见十几个骑兵冲出营地,为首的正是赵迁的副将,手里举着张画像,上面画的是凌云的样子。 “看来‘鹰眼’急了,想亲自去追‘碎片’。”凌云看着黑袍人也上了马,跟在骑兵队后面,“二狗,该你出场了。” 王二狗咬咬牙,抓起石头包就往东门跑。他故意把脚步声放重,还在雪地上留下串清晰的脚印。骑兵队果然被吸引,副将大喊着“抓活的”,催马追了上去。少年吓得“魂飞魄散”,连滚带爬地钻进树林,火把的光在林间忽明忽暗,像条追着猎物的长蛇。 “山猫,带人去接应二狗,别让他真受伤。”凌云对着耳机说,同时瞄准了落在最后的那个骑兵——那人腰里别着个信鸽笼,显然是负责传递消息的。 “砰!” 子弹精准地打中信鸽笼的锁扣,笼子门弹开,鸽子扑棱棱飞了出来,盘旋两圈后往草原方向飞去。凌云知道,这鸽子是“鹰眼”放出去的,通知草原上的“三眼”据点接应,他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赵迁的骑兵追进树林后,凌云迅速下了箭楼,借着夜色掩护摸向赵迁的主营地。营地的守卫果然少了大半,只剩下几个打瞌睡的哨兵。他像只狸猫般贴着帐篷潜行,很快来到“鹰眼”刚才待的那顶帐篷外,里面还亮着灯,隐约有翻东西的声音。 凌云屏住呼吸,用匕首轻轻挑开帐篷的缝隙。只见赵迁正跪在地上,翻着个上锁的木箱,嘴里骂骂咧咧:“这老东西,藏得倒严实……” 箱子被撬开,里面露出个锦盒。赵迁打开锦盒,里面没有金银珠宝,只有块令牌,上面刻着“北镇抚司”的字样,背面却同样是三眼图腾。凌云心里一动,这才是“三眼”控制锦衣卫的真正信物! 就在赵迁拿起令牌时,凌云突然撞开帐篷门,狙击枪指着他的脑袋:“别动!” 赵迁吓得瘫在地上,手里的令牌“当啷”掉在地上。他抖着嗓子喊:“凌……凌先生,有话好好说,这令牌是‘鹰眼’逼我收的,我……我也是被逼的!” “被逼的”凌云捡起令牌,掂量着,“那你刚才给‘鹰眼’倒茶的时候,怎么那么心甘情愿” 赵迁的脸瞬间涨成紫色,说不出话来。凌云没理他,开始翻帐篷里的东西,在床板下找到个暗格,里面是本账册,记录着“三眼”用假银子套购粮草、贿赂官员的明细,甚至还有几笔给鞑靼王庭的“贡品”,数额大得惊人。 “看来你知道的不少。”凌云将账册塞进怀里,“跟我走,去见张总兵。” 赵迁还想反抗,被凌云一记手刀砍在脖子上,软倒在地。他叫来李嵩,让民壮们把赵迁捆起来藏进暗道,自己则带着令牌和账册回到箭楼——王二狗那边的“戏”还得接着唱。 望远镜里,王二狗已经快跑出树林,身后的骑兵紧追不舍,“鹰眼”的黑袍在月光下格外显眼。少年突然脚下一滑,摔倒在雪地里,石头包从怀里滚了出来,正好落在“鹰眼”马前。 “找到了!”“鹰眼”翻身下马,捡起石头包,声音里带着抑制不住的兴奋。他打开油布看了一眼,立刻挥手让骑兵撤退,自己则带着石头往草原深处疾驰,连落在后面的副将都没管。 凌云知道,“鹰眼”肯定发现了石头是假的,但他不想打草惊蛇,想顺着王二狗这条线摸到真正的碎片藏在哪里。他对着耳机说:“山猫,让二狗往预定的伏击点跑,张总兵的人该动手了。” 草原的风越来越大,卷起雪沫子打在脸上生疼。凌云站在箭楼最高处,看着“鹰眼”的身影消失在草原的褶皱里,心里清楚,这只是把“诱饵”扔了出去,真正的“渔网”还在后面——他在草原的几处水源地都下了标记,只要“鹰眼”去取水,张总兵的骑兵就能顺着踪迹追上去,把“三眼”在草原的据点一网打尽。 李嵩爬上箭楼,手里拿着个信鸽腿上的小管:“凌先生,张总兵传来的信,说他们已经看到‘鹰眼’了,那家伙很狡猾,绕着水源地打转,像是在试探。” 凌云接过小管,里面的字条是张总兵亲笔:“鹰隼,‘鹰眼’带的人不止表面这些,草原深处有马队接应,约摸三百人,像是鞑靼的正规军。” 他心里一沉,“三眼”果然和鞑靼勾结得很深,连正规军都能调动。看来这次不仅要夺回碎片,还得给鞑靼人点教训,让他们知道北疆不是想来就来的地方。 “告诉张总兵,按第二套方案,放‘鹰眼’进据点,等他们清点‘碎片’的时候再动手,”凌云在字条背面写了几个字,让信鸽送回去,“我带一队人从侧翼绕过去,打掉他们的马队,断了退路。” 李嵩有些担心:“您带多少人去草原不比应州,万一……” “放心。”凌云拍了拍狙击枪,“我的枪在草原上更好使。”他看向东方,启明星已经升起,“等太阳出来,咱们就在草原上喝庆功酒。” 城楼上的风还在刮,“守土旗”的破洞被风吹得猎猎作响,像在为即将到来的激战呐喊。凌云检查着弹匣,最后一发子弹压入枪膛,金属的碰撞声在寂静的黎明里格外清晰。他知道,这场仗打完,“三眼”在北疆的势力会大伤元气,但真正的根还在京城,还在那些藏在朝堂阴影里的人。 但他不怕。就像这草原的风,再烈也吹不散应州城的炊烟;就像这黑夜再长,也挡不住太阳升起。他的枪里,不仅有子弹,还有守护这片土地的决心,这就够了。 天边泛起鱼肚白时,草原深处传来隐约的枪声——是张总兵动手了。凌云翻身上马,身后跟着二十个精选的民壮,他们举着长矛,眼神里闪烁着和他一样的坚定。马蹄踏碎了晨霜,朝着草原的方向疾驰而去,身后的应州城在晨光里越来越小,却像座永远屹立的灯塔,指引着他们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