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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威并施,竟叫一介乡妇落荒而逃。卫君曦是真的对这个突如其来的相亲感兴趣起来了。“庄小姐,真是胆识过人,巧言善辩。”

“叫我叔颐便好了。”庄叔颐抬头冲他微微一笑。“名字便是予人呼喊的。现在是民国。若是旭升真的认为平等民主才是时代之真理,那便唤我的名字吧。”

卫君曦在她的注视下,犹豫了许久,才轻声唤出来。“叔颐。抱歉,是我轻慢了。”

“没关系。那么我便直说了。”庄叔颐开门见山。

她确实不讨厌卫君曦这样性格的人。

可惜,喜欢这种奇怪的情感,向来就是没有缘由的。喜欢时,无论对方是多么无可救药的混蛋,也会散发着天神的光芒;而不时,便是天神真身,也不能动摇那铁石心肠半分。

“我知道。”卫君曦苦笑道。“叔颐是想要拒绝吧。”

庄叔颐微笑。“是啊,旭升就是比别人聪明灵敏。并非是其他缘故,不过是我不喜欢被人强压着去做什么罢了。”

“国人皆有自由之心。叔颐做的没错。”卫君曦倒是希望自己不要那么敏感。第一次见面时便能察觉到对方的厌恶和嫌弃,大概对于他来说,是平生罕见的经历吧。

“但是对于旭升来说不公平吧。”庄叔颐扶着栏杆眺望远方。重峦叠嶂,溪水涓流,竹林摇曳,这里看起来真如靖节先生所写的世外桃源啊。

“这样的事,向来便没有公平一说吧。”卫君曦很是体谅。“更何况轻易许下诺言,也不过是另外一种不公平。”

“是啊。不过,我觉得旭升将来一定会成为国之栋梁的。能与你有机会交谈,这一次也不算是一件令我讨厌的事情。”庄叔颐笑着说。“旭升,可饮酒?”

“若是无话可说之人,那便一滴也沾不得。若是叔颐相邀,那自是能的。”卫君曦这个时候总有一种错觉,与自己相谈并非是豆蔻年华的少女,而是个弱冠之年的儿郎。

这个庄叔颐确实与众不同。

不会喝酒的人大有人在。庄叔颐大抵算是其中一个。她不会喝酒,虽从阿年那里了解到黄酒的美妙,但是确没有什么酒量。

不过,饮酒之妙在于言谈和氛围。庄叔颐轻车熟路地躲过文娘,从外婆家的厨房偷出了酒和炒豆子。卫君曦大抵是第一次做这等事情,心虚得不行。

庄叔颐看他那面红耳赤的样子,便想笑。真是个有趣的人。若是阿年在这就好了。如此一想,便更想喝这酒了。

借酒消愁,这个词用得真好。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今夜的月色晦暗不明,倒是扫兴。庄叔颐盛上一杯,靠在树干上,遥望着远处,饮尽。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卫君曦笑道,为她指出几颗星星。人生总是有得有失,今夜月色虽不够美,但好在还有这几颗星星。

庄叔颐用了曹孟德的《短歌行》里的这一句,本不过是随意的一句感概,但是被这卫君曦挑起了一丝兴致。

他若是回《短歌行》的下一句“譬如朝露,去日苦多。”那便不过是背诵记忆,没什么意思。

但是他却别出心裁,回了一句杨文宪《临江仙》里的“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

想想,这对的多有趣。她感概人生短暂,他却唱说世间英雄。虽都是哀歌,却有所不同。人生苦短,最终不过一捧黄土。时间会淘尽英雄,可是淘尽黄沙始见真金。

这既是在附和她,也是在劝慰她。对的妙极了。

两人相视一笑,又饮一杯。

“叔颐,你真是一个好同伴。这是我平生第一次……”卫君曦剩下的话语便叽里咕噜地含糊过去了。

庄叔颐扭头去看。这家伙醉了。“平生第一次偷酒?哈哈,是不是别有一番滋味啊。旭升,你可别睡,我才背不动你呢。”

“我没睡。”卫君曦一边回答,一边却连眼睛都闭上了。

庄叔颐随手捡了根枯枝,戳了戳他。“喂,醒醒。不要睡啊,要是你不自己回去,别人还以为我把你怎么了呢?”

“咕咕咕……”卫君曦傻乎乎地笑,然后像是在说胡话。“叔颐,你有喜欢的人了吧。所以才……”

“是啊。”说出这个肯定之时,庄叔颐觉得自己大概也是醉了。明明她连大姐也没有告诉的秘密,竟然在这里告诉了一个只相识不过几日的人。

“我有啊。所以不管你有多英俊潇洒,多气宇轩昂,多什么。反正就算你是潘安在世,我也不会答应的。因为我有心上人了。”庄叔颐伸直了双臂,懒洋洋的,竟将心思吐露了。

“他是什么样的?”卫君曦抱着树干,迷迷糊糊地清醒了一些。

“很瘦的,但是力气很大。他会吟诗作对,也会骑马射枪。他喜欢豆浆,却不喜欢吃豆子。奇怪吧。他不挑食,可是若是真的选,他不喜欢太甜的东西。”庄叔颐掰着手指,一件一件的数,嘴巴都说干了,却没有丝毫停下来的感觉。

他有太多奇怪的地方了,也有太多有趣的地方。好像他的优点和缺点加起来能说上几个月似的,也许可以说上几年。

庄叔颐只觉得越是描绘他,越是欣喜。宛若是在向世界炫耀什么珍宝一般。

“你很喜欢他。他真幸运。”卫君曦的酒似乎醒了一些。

“不,是我真幸运。因为他并不喜欢我,所以和他无关啊。”庄叔颐慢慢地扶着树干,站了起来。

“他不可能不喜欢你。”卫君曦言语之间的叹息,唯有那轻盈的飞虫和他自己听得见。

“他当然喜欢我。可是他就像是喜欢养在笼中的一只鸟一样地喜欢我罢了。在他眼里,我大概算不得什么女人。”庄叔颐再清楚不过了。

阿年对她的喜欢,大抵是因为年幼的她使他有太多牵绊了。她是那么弱小,那么无助,那么地需要他,仿若是失去他,便会死一般。

一个是世间的游魂,无牵无挂,既没有归处,也没有前进的方向;一个是柔弱的花朵,只能生存在玻璃罩中,失去了依附,便会失掉所有。

人总是喜欢花朵的,特别是攀附着自己生存的花朵。

若她一直是那花朵便好了,没有意识,只要受一些爱的雨露便能活下去。可惜如今是不可能了,因为她做了一个心怀爱意的女子。

一个女子若是爱谁,便想得到对方十分的爱意。哪怕对方已经付出了九分,也是不够的。她奢求得到一个男人对女人的爱,却又舍不掉一个游魂对花朵的爱。

不,她若失去了花朵的爱,也是得不到女子的爱的。

他不可能爱她。庄叔颐清楚这一点,所以只好继续做那朵小花。只是能假装是这朵小花的日子,也已经快要结束了。

因为是花,便会凋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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