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玄坛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阿里小说网novels.allcdn.vip),接着再看更方便。

受了这么重的伤,它能去到哪里?

转头四顾,利用敏锐的听觉,楚云飞听到了不远处有动静。

向着声音发源地走去,让楚云飞讶异的是,浑身缠满绷带的山猫正在啃食着野狗的尸体。

虽然山猫是趴在地上,有气无力地吃着野狗尸体,但是能吃,那么便说明它度过了危险期。

照这情形看来,只要慢慢修养,山猫就能逐渐康复。

楚云飞露出了欣慰的笑容,看来自己白天的所作所为,都是值得的。

“吼……”看到楚云飞之后,山猫发出一声虚弱的吼叫,楚云飞来到它身边不远处,静静地趴了下来。

一边守护它,一边吸收地之灵气。

很快,一个星期的时间过去,山猫的身体状态总算是恢复了过来,虽然身上那大大小小的伤口触目惊心,但已经都结痂完毕,不用一个星期,它的伤便能够得到痊愈。

至于它那断了的尾巴,本来就不长,没了反而更加好看,而且据楚云飞所知,某些动物如果断了尾巴,那么它便会变得异常凶悍。

这一个星期的时间里,楚云飞充当起了山猫的护卫人员。

因为在这荒郊野外,是有很多野兽会经过这里的,如果放任受伤的山猫不管,那么它绝对撑不了一个星期那么久。

用野狗的尸体充当食物只让他们维持了三天时间,之后尸体便开始发腐发臭,被成群的秃鹫给抢了。

往后的四天时间,楚云飞不得不出去狩猎,但是他不敢离山猫太远,而是把活动半径缩小在千米之内。

期间楚云飞遇到了一波野狗群,和一头落单的,看起来非常落魄的野狼。

但是这都没有给他造成什么麻烦,不但利用他那雷厉风行的残暴手段赶走野狗群,甚至于他还把那头落单的狼给招降了过来,分给了它食物。

因为楚云飞知道,落单的野狼,如果它身上带有伤势,那么这头狼一般都是被族群所遗弃的,而且xing格非常凶残。

不过话说回来,狼群为什么要遗弃它呢?

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头狼之争!

众所周知,狼群中有头狼的存在,而头狼通常是狼群中最强大的,所有母狼都是它的消遣和泄yu工具,其它野狼皆对它非常惧怕,无所不从。甚至发情了,却还要死憋着,连交配的机会都没有。

因为狼群中,所有母狼都是为头狼服务的。

但是只有一头狼,却无视狼群中的这些规矩,那就是狼群中的二当家。

它可以随时向头狼发出挑战,胜,则接替头狼的位置,败,则被赶出狼群,成为孤狼,流亡天涯。

通常这种野狼,离开族群之后是很难存活下来的,不是饿死,便是成为其它野狗野狼的食物,但是楚云飞给了它吃的,接纳了它。

楚云飞为什么要将它纳入自己的麾下?原因很简单,这头孤狼身上,有三点他想要的东西,其中第三点则是楚云飞尤为看重的,甚至可以说是宝贵的财富。

第一:作为狼群中的二当家,它自然要强过其它普通的狼,而楚云飞招贤纳士的初衷,便是能够单挑野狼,那么这个条件,它肯定是达到了。

第二:这头狼还年轻,如果再给它一年时间,战斗能力绝对能够再次增加,或许是它沉不住气了,导致挑战头狼为时尚早,才落得个失败的下场,如果再给它一年时间,楚云飞敢肯定,它绝对可以成为狼族新的领袖。

为此,楚云飞还特意问过它。

当时楚云飞是这么问的:“你丫是不是看着母狼们被头狼糟蹋,沉不住气了?小子,看来你还不了解生命的真谛啊,生命的真正意义不是繁衍后代,而是能屈能伸,能软能硬,能粗能细,能长能短,能大能小,能耐得住寂寞,能探索未知的领域,这才是生命该有的真意,你太嫩了,应该多向你的小弟弟学习,记住,不要仅仅把它当做工具,其实,它是一种不卑不亢的jing神。”

而孤狼的回答则是……

则是……

它压根听不懂楚云飞在说什么,有个屁的回答啊!

至于还有一个让楚云飞非常在意的,可以说正是这个原因,才让楚云飞最终选择接纳了它,这个原因便是……

楚云飞看中了它的小弟弟。

没错,因为楚云飞知道自己既然重生成为了藏獒,那么就注定一辈子都要在空虚寂寞冷中度过,所以他也就不去想什么找头藏獒嘿咻这种重口味的事情了。

但是他不想,不见得别人不想啊?家里那头母藏獒可是如狼似虎地等着他为自己播种呢。

所以楚云飞不会这么残忍让它一直等自己等到菊花枯萎,那么既然自己不想,也不能让人家一直无限期地等下去啊,再说同类当中现在除了自己,也没有更好的狗选,所以他便把主意打到了这头孤狼的身上。

因为据他所知,如果狼跟藏獒杂交,那么产生出来的物种可是不得了的东西。

即使在全国,乃至全世界,已知的这类物种也仅仅只有一头而已。

而要产生出这类物种,必须让狼和纯种藏獒杂交才行。

现在世界上,纯种藏獒可以说几乎没有,可想而知要杂交出这么一头猛兽有多么困难。

但是一旦成功,那绝对是非常恐怖的存在。

家里那头母藏獒毫无争议是血统非常纯正的藏獒,所以楚云飞解决了最大的问题。

接下来,只要让它们交配,那么距离自己建立野兽王朝的距离又迈进了一步。

到底是什么样的物种让楚云飞如此看好?

这是一种仅仅看面相就可以把其它野兽震慑的猛兽,只要它一叫,那恐怖的声势绝对可以让方圆数百米之内的犬类不敢靠近,即使是人,面对它的吼叫也感到无法逼近。

这个物种便是犹如传说一样的存在——鬼面獒!

据悉,全中国仅有的这头鬼面獒,已经咬死了不下于两头藏獒,可见其凶猛程度,要不是处于封闭状态,它的事迹将会更加辉煌。

利用纯野生的狼与纯野生的藏獒,杂交出来的只会比那头鬼面獒更加恐怖无数倍。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他的爱是暖阳

他的爱是暖阳

桃子有阿狸
她是家族联姻的工具,只为了换取利益。他是花名远播的纨绔子弟,随便娶个女人应付长辈。她逆来顺受,但不代表她没有脾气!“萧云扬,我告诉你,兔子急了也会咬人!”
都市 连载 105万字
下山第一天就撞鬼

下山第一天就撞鬼

六个水
时锦从小长在白云观,十五岁时跟随萧家家主萧鹤川回京。二十二岁的萧鹤川看着面前娇娇小小的小孩儿:“你跟着行远叫我爸爸也可以。”眼底毫无波澜的时锦:“你要是觉得你七岁的时候能生下我,我是=不介意叫你爹的。”萧鹤川:......二十五岁的萧鹤川面对出落的亭亭玉立的时锦:“锦锦.....”时锦:“爹爹......”萧鹤川卒。_____时锦从小天赋异禀,能通鬼神,是白云观主的关门弟子,只是自小七情不全,为修
都市 连载 54万字
宠婚甜蜜蜜:亿万老公,爱个够

宠婚甜蜜蜜:亿万老公,爱个够

偌小初
第一次见面,她就成了他的掌心宠。从此甜蜜蜜。
都市 连载 178万字
我的宝藏女孩是大明星白露

我的宝藏女孩是大明星白露

千樱狐
穿越到平行世界的白雨,前世作为一个社畜的他,受够了卷王的生活。大学毕业后,没有选择进入娱乐圈,而是在桃花村买了院子,承包了几亩桃林。一次去探望综艺导演同学的他,结识了那个爱笑的美丽姑娘,从此成为了好朋友,而他的好朋友似乎总想把他带进娱乐圈?
都市 连载 61万字
我家徒弟超凶哒

我家徒弟超凶哒

辞欢欢
本文女猪脚是个精分、逗比(小可爱们可放心入坑!)暮欢是个十足十的颜控,第一眼见到凉辞时就盯上了他……的脸!后来,顺理成章就成了凉辞的徒弟,抱得美人师父归!从此,开启了死缠烂打的追夫之路。&师父,我好累啊!&眨眨眼睛,要抱抱!&累了就去休息吧!&我去!无情的狗男人!啊呸,美人师父太不解风情了怎么办?在线等挺急!暮欢内心os:我这么一个娇小可爱的大美女在你面前撒娇居然纹
都市 连载 113万字
穿书成为虐文女配

穿书成为虐文女配

千羽慕归辰
姜琪意外去世后,穿到闺蜜写的一本虐文小说里,变成了里面一个跟自己同名同姓的女配,而且还不是一个普通的女配,是男主的白月光和朱砂痣,那种到最后必死的角色。而为了保证世界不会崩塌姜琪任务也就只有两个:第一维护好人设并走完剧情。第二必须确保男女主...
都市 连载 33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