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御九秋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阿里小说网novels.allcdn.vip),接着再看更方便。

吴东方的心情坏到了极点,孩子没救下来,还挨了一刀。

他对自己的伤势倒不是非常在意,他在意的是那个小男孩,那个男孩被抓回去之后一定会被扔进水潭,一个五六岁的孩子,在黑暗的环境中,在冰冷的水潭里,面对着凶狠的水怪,他得有多害怕,水怪又会最先撕咬他身体的哪个部位。

他开始后悔没有在对方抢走男孩之前将那个男孩杀掉,由他动手孩子会死的没有痛苦。但后悔也没有用,双方实力差距太大了,对方根本就没有给他反应的时间。

吴东方一直在叹气,走出五六里之后,他不叹气了,他救出了那个男孩,也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去保护他,逃跑的方向也没有选错,所有的一切都没有错。导致自己重伤,男孩被抓回去的原因只有一个:他不是那个土族巫师的对手,如果对方只是寻常的巫师,他或许还有一战之力,但对方是法师级别的巫师,法术太厉害了,在对方面前他根本就不堪一击。

有遗憾是肯定的,但尽力了至少不内疚,自己能力不够,没办法。

小雨一直在下,吴东方在树林里弯腰行走,身上有伤行走不便是一部分,弯腰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防止身上那几卷记载着练气方法的麻布被雨水打湿,朱砂如果浸水会逐渐褪色。

先前已经走了将近一个月,用不了多久就能离开土族进入木族地界,到了木族寻找费青肯定还需要一段时间,办完事情需要往南绕行火族,然后才能回到金族,走了个很大的u形,即便中途没有遇到阻碍,要想回到金族也至少需要两年的时间。

这时候只能步行,而且走的是绕路,两年已经是乐观估计了,要想提前回去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让木族或者火族的巫师送他回去,但这种可能性不大,因为他不确定身份泄露之后对方会把他送到金族还是会押送到土族,弱国无外交,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金族太弱了,在金族和土族之间,木族和火族不会选择金族。

此外,娰妙曾经说过,木族的青龙天师还活着,言下之意就是有人冒充了费牧,他这次过去还不敢大张旗鼓的说明来意,不然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正确的分析是正确行动的前提和基础,对目前和以后的情况进行了分析和估算,吴东方制定出了详细的行动计划:去了木族之后小心的找到费青本人,将费牧的木杖亲手交给他,然后马上离开,自木族和火族之间寻找一处安全的地方,独自修行法术。

走出十几里,雨大了,他找到一处树干腐朽的大树,自树洞里蹲了下来,拿出面饼缓慢咀嚼,时间太长,面饼已经发霉了,还沾了血,他只能凑合着吃,想在夏朝活下去比在现代要难的多,他庆幸自己是个受过特殊训练的军人,如果是个普通人,现在已经死了好几回了。

面饼没吃完他就睡着了,醒来之后天已经亮了。

睡着之后面饼掉在了地上,一只狗獾正在啃。

吴东方撵走了那只狗獾,缓慢起身活动着蹲麻了的双腿,这时候他的胸腹部位已经不疼了,低头细看发现伤口已经愈合,白鹤灵芝和地脂确有奇效。

等到双腿恢复了知觉,他捡起了狗獾啃剩下的面饼,拍了拍上面的泥土,一边走一边吃,弓箭被狐女给换走了,食物不容易获得。

中途自一处水洼洗掉了身上的血污,继续快步前行,其实昨天晚上也不算很倒霉,至少那个土族巫师没有发现他胸前的白虎纹身,不然就不是挨一刀的事儿了。

两天之后,前方出现了一处很大的城池,与以往见到的城池不同,这座城池虽然很大,周围却没有城墙。

没有了弓箭,没有了火种,这几天他一直吃的生东西,犹豫片刻冲那处城池走去,他身上还有几个贝壳,想过去买点吃的。

距离一近,他发现这里好像不是一座城,这里的建筑非常杂乱,也没有士兵,里面的人大多携带兵刃,一个个凶神恶煞,有一半是真凶,见人就瞪眼。还有一半是装凶,装的很凶狠却不敢直视其他人的眼睛。

观察了周围的环境和来往的行人,吴东方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了,这里是一处两不管的地方,很多男人胸前都有奴隶烙印,很多女人胳膊上也有奴隶烙印,也有一些不是奴隶的普通人。

就在他环视左右想要找人问路的时候,一只杂毛狐狸被人自街对面的客栈里扔了出来,这只狐狸着实不小,跟山羊的个头差不多,它是活着的,落地之后一骨碌爬了起来,转身又往客栈里跑。

“没钱还敢来喝酒?!”一个五大三粗的壮汉将跑到门口的狐狸又踹了出来。

“给一碗,就一碗,晚上我就去找。”杂毛狐狸竟然能说人话。

“滚!”壮汉作势要打它,狐狸急忙跳开。

“赊它一碗,还记在我的账上。”喧闹的客栈里传来了女人说话的声音。

壮汉瞅了狐狸一眼,转身回去端了一碗酒放到了门旁,狐狸急忙凑了过去,低头急饮。

“别挡路。”吴东方被过往的路人推了一把,往后退了退,站到一旁好奇的看狐狸喝酒。

这里的人似乎对这只狐狸司空见惯,见到它并不感觉害怕,甚至连好奇都没有,该干啥干啥。

狐狸喝完了酒,双腿立起,用两个前爪冲客栈里面作揖,“花姑,你等着,看我给你弄点好东西来。”

“欠我三碗了,再找不到抵债的东西,扒了你的皮。”女人说道。

“那是,那是。”狐狸前肢着地往南跑来,途经吴东方身旁的时候见吴东方一直看它,停了下来,冲他皱鼻龇牙。

吴东方下意识的后退,狐狸见吓到了他,很得意,一溜小跑消失在了街头。

“买不买?不买走开,别挡着我做生意!”身后传来了喊叫声。

吴东方迈步离开,往北走了几步,歪头看向路东那处客栈,这是一栋三层的木楼,一楼是酒馆,里面有二十几张桌子,有七八桌食客。

壮汉出来拿门旁的酒碗,见吴东方在往里张望,瞪眼吼道,“看什么?!”

“有什么吃的?”吴东方问道,看这个壮汉的衣着无疑是这里的伙计,这是他遇到的态度最恶劣的伙计了。

“你瞎?”壮汉又瞪眼。

“我不瞎。”吴东方挑眉冷视。

壮汉见吴东方也不是善茬,态度有所缓和,抬手指着墙角的几个滴血的木案,“不瞎自己看。”

吴东方扫了一眼,木案上放着各种开膛破肚的禽兽,有些他认识,有些他不认识。

短暂的犹豫之后,他迈步走了进去,选了门旁的一张桌子,他喜欢坐在门旁的位置。

“一个人占这么大桌子,去那边。”柜上有人叫喊。

吴东方回头,见说话的是个中年人,瞎了一只眼,一手抓着一块带血的生肉,一手里拿着剔肉尖刀,此时正在用刀指着西南角落。

吴东方不愿惹是生非,起身走到西南角落坐了下来。坐下之后发现店里的所有食客都在看着他,这些人个个携带武器,一脸的凶相。

吴东方没有看这些人,而是自怀里掏出几个贝壳放到了桌上,那个跑堂的壮汉走过来抓走了贝壳,也没问他想吃什么。

吴东方也没说自己要吃什么,因为他不知道这些贝壳在这里能买到什么。

这里是什么地方他不知道,但这里的无序他看到了,都有什么人他也看到了,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这里应该是一处无人管理的区域,像这种地方通常出现在两国边境上,也就是说过了这座城池,东面应该就进入了木族地界。

周围的人充满敌视,这时候最好的应对方法就是面无表情,让对方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东面木墙可能是酒馆的账本,上面画着一些图案,图案下面是血痕,这些血痕应该是跑堂的伙计蘸着动物的血画上去的,大部分是“一”,也有少量的“o”

这几个贝壳能买半坛酒和一只拔了毛也不知是什么品种的大鸟,酒菜端上来,吴东方开始闷头吃喝。

就在他闷头吃饭的时候,中间靠北的一张桌子传来了争吵,他没有转头去看,而是侧耳倾听。

“到底要不要?要就这个价儿,不要滚蛋。”这个说话的女人就是先前给狐狸酒的那个,长什么样儿他不知道,因为进门之后他没有四处张望。

“说话客气些,对你有好处。”年轻男子的声音。

“老娘不会客气,别说你们两个毛崽子,就是你们的天师来了老娘也这么说话。”女人高声说道。

吴东方一听对方谈话涉及到天师,急忙抓起酒坛当掩护,歪头看向那张桌子,只见说话的是个三十五六岁的女人,身高在一米七左右,体重应该在一百二十斤上下,瓜子脸,长相不赖,就是太过凶悍,这时候正愤怒的看着自己对面的两个年轻人。

其中一个年轻人见她说话难听,腾地站了起来,想要发怒。

他的同伴急忙拉住了他,转头冲那个女人说道,“十朋太多了,我们没带那么多。”

“这个便宜,两朋。”女人自怀里摸出一件事物扔到了桌上。

吴东方看的真切,那是一枚红色的内丹。贝壳是这时候的货币,五个为一朋,这个女人正在跟那两个年轻男人做生意,对方要买她的东西。

他对三人的交易不感兴趣,快速把酒喝光,抓着没吃完的大鸟离开了客栈,那两个年轻男子应该是土族的巫师,此地不宜久留,得赶紧走。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仙凡守护者

仙凡守护者

爱吃当归炖鱼的孙小安
人仙善良仙尊凌云渡劫失败,被天雷劈落凡间,灵力暂封,天庭降下法旨:需寻得三位真心相待的女子,方可重归仙班。凌云对凡间规则一无所知,相亲时因不懂“房车存款”等世俗标准屡屡碰壁,深感人间情感复杂。父母托关系将其安排至东城刑警队,从户籍科做起,因不熟悉现代设备闹笑话(如把打印机当法器、误认监控为天眼),却也在接触百姓中体会到人间冷暖。偶然利用微弱仙力(如敏锐感知)协助户籍科解决疑难户籍问题,引起刑警队长
都市 连载 86万字
我蹭了男神的热度

我蹭了男神的热度

雨有鱼
七岁的苏沫染最喜欢跟在陆辰时身后喊着“时哥哥”。为的就是看那个男孩脸红红的样子。二十七岁的苏沫染喜欢跟在影帝的身后喊着“老公”为的就是他能回头看自己一眼。原本以为这样的日子会持续很久,有一天她发现了一个大秘密。
都市 连载 25万字
揽腰宠

揽腰宠

九寸欢
安氏千金未婚生女,未婚夫退婚气死生父,在盛家忍辱度日却没能得到一个身份。世人笑安妍拿了一手烂牌,自甘堕落。安妍笑了。盛谨琛奉她如神祗,爱她入骨髓。他说:“只要你服个软,让我做你手里的刀。”盛谨琛从未如此迫切地想要一个人,千方百计,不折手段。
都市 连载 48万字
灵武帝尊

灵武帝尊

孤雨随风
大陆传闻:集九本天书者,破天道掌轮回!!上古世界走向了尽头,荒古文明消失在了历史长河,当世界被无尽的炼狱吞噬,灭世的传说在大陆拉开序幕……一位来自地球的年轻人出现在了这陌生的世界,当他意识到必须用自己的力量保护所珍惜之人时……青年辰天拿起了手中的利剑刺向了苍穹,用鲜血谱写一段异世狂歌,星辰为阶,日月为路,剑荡九州,踏碎凌霄,上青天,灭皇族,战群雄,异界为帝。
都市 完结 1195万字
女帝上位,朝野权臣步步沦陷

女帝上位,朝野权臣步步沦陷

一晌贪欢乎
君府世子从出生起被女扮男装,成为任人摆布的傀儡。在喝下假死药却真死亡后,慕琋穿越重生在这个身份上,不愿再受人摆布,誓要拿回本该属于身份的一切,光明正大做女君。女扮男装的身份可以揭露,但不能被旁人揭露,否则就是欺君罔上、欺世盗名。世子之位可以不要,但要拿回原本属于这个身份的郡主之位,否则就是“扶弟魔”、“冤大头”。本以为身体原主逆来顺受,没想到还有“隐藏款”。多年压抑,自散神魂,竟留下的诸多人格。面
都市 连载 64万字
年代文男主?哪有嫁给禁欲军官香

年代文男主?哪有嫁给禁欲军官香

下伤
(60年代+军婚+双洁+空间,野痞军官x佛系御姐)爹妈离异后分别再婚,刘瑶成了爹不疼娘不爱的小可怜。名校研究生毕业,刘瑶以为自己能逆天改命,不想到了大城市,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社会边角料,别人口中的小镇做题家。为了省钱买房把奶奶和大黄接到城里享福,刘瑶十几年如一日蜗居在阴暗的出租屋。好不容易在一线城市买了房,贷款刚下来,奶奶就摔了一跤,隔天人就没了。地铁里,刘瑶麻木听着大妈外放的年代文,像个没有情感
都市 连载 118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