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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嚏!”

史塔克打个大喷嚏,把手中托盘的酒水洒了大半。

嗯,大叔是在一个酒馆里当服务员。

“你还能不能干了?”

酒吧老板娘怒吼,一个肘掀将托盘里剩下的酒水跟玻璃杯全扣在红色皮衣大叔的脸上。

“这不能怪我,是有人背后念叨的错......”

大叔有些尴尬,但并不狼狈。

他有中长略带卷曲的银发跟沧桑唏嘘的胡茬,加上刀削石刻般的面容,被酒水淋浇后不见林凌乱,反而有种狂放不羁的帅气。

“你还敢顶嘴?”

老板娘不客气地一脚把史塔克踹翻,红衣帅大叔连着滚了十几圈,扑街在酒馆门口。

“男人还是回家带孩子吧,哈哈哈。”

酒馆里一片哄笑,居然都是女人!

她们衣服着*,皮肤多为红、棕色系,体格强壮,身高也不输给男人乃至半兽人一族。

“不知天高地厚的佣兵,跑来我们亚马逊的领地讨活计,太不自量力。”

“话说南疆雨林已经半年多没有看到外来的冒险者了,酒馆里都是自己人,少了很多戏弄外乡人的乐趣呢。”

“就是因为如此,我才对这个异乡男人手下留情,不然早就折磨得他不敢踏进酒馆半步。”

老板娘咕咚咕咚灌下一大缸朗姆酒,跟酒馆里一众彪悍女战士嘲笑史塔克取乐:

“老男人,你三个月前来到我们南疆雨林,哭着喊着让我在酒馆佣兵名单里加上你的名字,到今天差不多100天了,可完成什么任务了么?”

史塔克并不答话,也不进屋。直接坐在门口石墩上,拧干头发上的酒:

“三个月来,少有外地的客户光临。来酒馆发布任务的全是亚马逊丛林本地人,他们对我有成见。看我是男人就认为我绝对完成不了任务!”

“什么狩猎暗影豹啊,射杀火翎鸟啊,捕捉双头蟒啊,我明明都能胜任,可你们就是不肯雇佣我......”

史塔克委屈地从衣兜里排出几个铜板:“这是我当服务员换的薪资,正式从你这里买一瓶龙舌兰。”

“被你打碎的杯子还没赔呢,就敢用薪资消费了?”

老板娘白了史塔克一眼:

“猎杀野兽之类的活计都是我们亚马逊战士的日常,就和外面人类养猪种菜一样普通。随便一个成年的女战士都能做到,哪用得着雇佣你?”

“何况是你自己把雇佣金额提高得比别人都多一倍,还说自己的实力值得这个价......照我看完全是偷懒耍滑!”

“就是就是,前几天我邀请他一起去近郊森林的蝙蝠洞探险,结果他根本不熟悉地形,一路上磕磕绊绊,足足耽误到傍晚。”

一个喝酒的女战士随声附和:

“到了夜晚就是丛林猛兽的天下了,饶是资深的亚马逊都不敢冒险留在森林里,必须赶在夜深前回到聚居点,耽误这一个傍晚。等于整场任务都报废!”

“那我不是也活着回来了么?你们二话不说就跑了,留下我一个人在黑漆漆的森林里找路,那一夜光是猛兽倒也罢了。最可怕的是还有那么多毒虫......”

史塔克嘟嘟囔囔地鸣不平,但由于饿肚子好几天,声音有些中气不足。

“也正是因为你居然那一次能活着回来,我才对你刮目相看,给了你一个当酒保的职位嘛。”

老板娘收下史塔克的一排铜币,从柜台中取出一瓶完整的烈酒:

“劝你还是另谋高就吧,我们亚马逊不需要男人。”

“你和我们本族的男人不一样,他们天生矮小瘦弱,只适合去带孩子。而你是外乡人,平心而论。实力算是不错,离开南疆雨林有大把的地方可以容身。”

“除非。你打算留下来成为外来的入赘者?那样不但要经过复杂的入族仪式,而且后半生就只能为了我们亚马逊一族开枝散叶而操劳,生育养育的责任都和亚马逊的其他男子一样。”

老板娘一勾史塔克下巴,这个男人顿时酒意全无:

“不!我绝对不会答应加入亚马逊一族的!那样尊严跟自由就都没有了!”

“天那,我只是想找一个安安稳稳轻松混日子的地方,怎么这么难?”

亚马逊是个古老的种族,他们的习俗很有上古野蛮祭祀的传承,保留好多邪门的祭祀礼仪,其中一大半都是平常人不能接受。

除了入族仪式的麻烦且不人道,就是男人在亚马逊族群中的地位了,那真是苦怨到极点!

种种颠覆常理的习俗,虽然不至于到虐待的程度,但日常琐事的折磨足以让一个大好男儿变成终日以泪洗面的娘皮。

可即便如此,史塔克也不想回到南疆雨林外面的世界,因为那里已经混沌到没有规则,一切常识都被颠覆,足以令人疯狂的而程度。

说起来,南疆雨林在外界发生异变之前也是个恶名昭著的地方,是以盛产凶恶怪兽和毒虫蛇蚁,和雨林中心的万毒沼泽著称。

相比于此地盛产的猛毒生命,南疆雨林外围聚居的神秘的亚马逊一族已经算是小儿科,除了生活习性古怪没什么大不了。

但越是危险的地方,机会就多。

南疆雨林的古老物产跟奇异猛毒环境下所成长的动物毛皮,骨肉,鳞角,木材,草药都是罕见珍品。

所以了,在南疆雨林这个最不宜居地方,每年来探险的勇敢者跟各地富有实力的商人掮客竟络绎不绝。

而外界异变发生后,南疆雨林的邪门程度却并被没有随之水涨船高,而是基本保持原来的样子。

具体的原因是什么,亚马逊们没多想过。

反正只有外界那些闲的蛋疼的法师学者才会没事找事,专门找危险的地方探索,写作研究读作作死。

他们本地人有吃有喝能活下去就行。不会自寻烦恼。

眼下又是一天傍晚降临,酒馆里开始热闹起来,一片醉生梦死。

唯一略带遗憾的是。喝酒的全是亚马逊本地人,虽然也很喧嚣。但比起当年各种鱼龙混杂,林林总总怪人谈天说地的喧哗场面,差得远。

老板娘机械地整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近邻们打着招呼,表面上说说笑笑,内心其实有些寂寞。

对于一些天生喜欢热闹的人来讲,只有更嗨没有最嗨,也就是传说中的派对动物。

特别是当她们经历过一段难忘的狂欢时光,再去参加一些普通的小派对。就觉得索然无味,好像人生中缺了点什么。

“要不要我关了这间开在蛮荒之地的小酒馆,从老板娘转变职业,去当一个普通的冒险者,到外面的世界看看是否能找回热闹的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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